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新疆蒙古兵时间:2023-06-20 09: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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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多篇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1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成为了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情况,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渠道,本小组特对此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本校大学生中展开了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出建议,以此为促进社会法制作出自己的努力。调查以随机问卷方式,面向全体杏坛学院的学生。共制问卷100份,收回92份。问卷的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展开,总共10道题。在调查的学生中,各年级段的学生都有,大四的占了大多数,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客观意义上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在完成了大学阶段积累后所知晓法律的程度。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现状,促进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成,因而进行了本次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真实数据,进而通过数据得出问题,通过问题了解到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从而分析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所谓法制意识,其实更多的讲究的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律的了解和情感。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了解法律的途径”而提出的,通过大学生的回答,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和情感。

第二部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的认知。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而设计的,基于此理由,我们选择了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有正确答案,通过答案的正确率来了解此方面。

第三部分:实践中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法律意识观念以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而设计的。因为是要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我们通过商量,希望可以通过现实中大学生热点关注的或者生活中会遭遇的一个场景来展开问题,这样不仅可以拉近问卷调查者与被调查的距离,也可以得出大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最真实的反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大学阶段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保证了学生与法律知识具有较广的接触面,这一点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8%的学生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表示,还有相当多的同学对生活中的法律没有予以足够的关心。对于“法律是否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38%的学生选择了“能,我对法律有信心”;18%的学生选择了“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34%的学生选择了“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在大学生看来,现在的法律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甚至法律存在的基本意义都在面临着被部分学生否定的局面。虽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法律本身的不完备,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大多数人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制理论与实践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脱节。同时,只有14%的学生表示曾经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禁引人深思,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尚如此不愿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全民懂法用法还任重而道远。另外,对于诸如一块钱之类的细小的利益,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去争取这样的利益——即使这样的行为在法制意识的普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可能使别人因此而受益。在“假如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当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您会”一题中,有51%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也有18%的学生希望通过别的合法手段来争取解决问题。但仍有将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不过,在面临着严峻现实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希望,学生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问卷中所提出的诸如“增加有关法律的课程”、“ 组织普法讲座”、“ 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 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审判”等形式均受到了学生相当的赞同。

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需要不同渠道的共同合作与努力。由此,提出以下看法,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其次,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作为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同时,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

另外,根据大学生的现状和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权利观念,即改善现阶段教育对于法治观念培养的缺乏;国家应继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对落后经济地区的法治建设要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防止法治建设的不平衡阻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发展;要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形成社会良好的风气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加深对我国法制实践了解,让大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

综上,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亟待提高,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律观念的培养,法制社会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行动开展得越早越好,因而,大学生自身以及社会各方力量都应该为形成一个有着良好秩序以及公民能有能力依靠法律武器而无任何后顾之忧的社会而共同努力。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2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自由支配时间比较多,但是有些大学生对这么多的时间却不知道该怎么合理的安排,虚度了大学的宝贵光阴,合理有效安排课余时间关系到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了全面了解大学生课余时间安排情况,为学校教育提供资料,引导大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全面提高素质。因此我们小组在20__年5月25日至6月5日对西华师范大学(新区)的在校学生关于大学生课余时间的利用情况进行了问卷抽样调查,这样抽样随机调查,工作量变小,整理分析简单方便,信息也相对真实可靠,更加准确地反映了我校本科生安排课余时间的全貌。

一、前?

自由地安排课余时间为当代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然而有许多大学生不能合理地利用课余时间,虚度了大学的光阴。引导大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在学习上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拾遗补缺,提高学习效率,掌握扎实过硬的专业理论;在实践上大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来发展个人爱好,有更多时间来学习更为广阔的其他学科知识,参加社会实践,从而实现自我发展、自我设计,实现自我价值,这样可以更加深入社会,了解社会。

因此,我们09级五班第一小组5名成员分别在20__年5月25日到6月5日十天时间内,对于西华师范大学(新区)的全体学生关于大学生课余时间的利用情况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问卷共120份,其中有20份为备份,100份作为统计材料,并分工合作录入原始数据,做出各题选项所占的百分比及柱状图,直观的反映出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情况。

该调查报告主要是通过分析、研究大学生课余生活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找出产生大学生课余生活问题的因素,并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可行的解决大学生课余生活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课余生活的质量。

二、调查概况

(一)调查背景

充足的课余时间为当代大学生的自由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然而,再没有了中学时期老师及家长的时刻监督,大学生的课余时间在忙什么?他们的课余时间活动内容与分配结构怎样?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是否健康?诸如此类的问题,是衡量当代大学生能力素质的高低及能否得到社会认可的重要指标。为此,我们做了一次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情况的社会调查。

本次社会调查作为本专业课程《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的课外实践活动及期末作业,由本小组成员在老师的指导下,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完成本次调查任务。

(二)调查目标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了解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状况,获取相关数据,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料,以引导大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调查对象为随机抽取的120名西华师范大学新区在校学生,由本调查小组5名成员于20__年5月25日至6月5日内分工协作完成,调查过程严谨无误,所得数据真实可靠。

(三)调查方法

本小组采用问卷法进行调查,共发放120份问卷,实际收回120份,有效问卷118份,2份为废卷。其中再随机抽取100份有效问卷作为数据录入基数,便于统计与计算。被调查者均为自主填写问卷,未对其进行诱导、激励。调查中虽发现问卷略有纰漏,但并不影响调查结果,大部分被调查者对问卷十分满意,是一次成功的社会调查活动。

三、调查结果及数据分析

(一)课余时间的充足程度

从表中第五题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56%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的课余时间充足,37%的课余时间一般,7%几乎不够用。

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大多数的大学生课余时间都在可控范围之内,大部分人有足够的时间可供利用。少数人则是课余时间不足,甚至不够用。对于该现象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可能的因素有:①我校不同学院或者不同专业的课程安排不同,有的课程安排多,有的课程安排较少。课程安排的参差不齐使得我校大学生对课余时间的充足度感受不同,同时反映出我校课程安排上,课余时间都较为宽松。②大学生受主观上心理因素的影响,对课余时间的满足度不同。③对课余时间利用程度不同,主观因素上对课余时间的充足度认识不同。

(二)对于课余时间的具体利用状况

据调查结果统计(第六题)显示我校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上用时最多的是上网占总比例59%,其次睡懒觉的占48%,学习的占39%,参加活动的占26%,运动的占25%,最少的是逛街占1%。

第七题的统计结果则显示,有41%的大学生在课余时间里用于上网的时间占25%—50%,23%的同学则是上网时间占总课余时间过半。同时第八题调查统计结果显示56%的大学生上网时主要用于上网或者打游戏,学习查资料的占总比例的34%。第九题调查统计结果中,大学生参与校上、院上或者社团等活动中,偶尔参加的占调查总人数的49%,经常参加的24%,极少或者不参加的占27%。

对于课余时间中进行体育锻炼的调查(第十二题)结果显示,64%的大学生用于体育锻炼的时间在0—3小时,3—6小时占19%。

从所得数据结果中看,我校的大学生对于课余时间的利用上,上网和睡懒觉所用时间最多,其次是用于学习、参加活动和上网。在大学生课余上网时,他们主要是用于聊天打游戏等娱乐消遣活动,学习和查资料的相对较少。在活动参与上,大学生参与活动较多。然而,调查结果中我校大学生用于体育运动的课余时间与其它活动安排相比而言较少。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我校大学生在课余时间中主要用于放松自己,参加活动、娱乐身心。②随着信息的发展,网络的便利,当代大学生在课余时间里主要以上网的方式娱乐,其中聊天、打游戏占主要方面。③大学内学生组织安排活动多,而且大学生都积极参与,在课余生活中占了重要地位。④在课余时间里,大学生普遍忽略了体育锻炼,参与体育活动的时间较少,这对大学生的体质发展不利。

综上可以看出,我校大学生在课余时间的安排上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安排的形式也过于单一,大学课余生活显得较为单调枯燥。就学习方面而言,课余安排中学习占少部分。

(三)课余利用的学习安排和具体学习情况

在对我校大学生课余学习安排的调查结果统计中,每周用于学习的课余时间安排(第十题)中,4%的大学生课余时间用于学习的占0%,安排30%以内的课余时间用于学习的大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48%,40%的大学生用于学习的课余时间占30%—40%。

在考试前上自习该比例占38%,其次就是从来就不去上自习的,占35%;没课就去上自习的占26%,偶尔想起就去上自习的占27%,另外在双休日假期休息日去上自习的一共加起来占6%。

根据这一结果可以看出多数人学习态度积极,较多人有效地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习。但是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同学自觉学习动力不足,除非期末考试来临,才知道抓紧时间看书。

(四)对于课余时间的利用中认为最应该做的事情

这一问题(第六题的主观问题),多数人认为应该做的是学习,选择利用课余时间学习的人数总共占63%,另外有10%的人希望课余时间更多的用来睡懒觉,其次便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运动,这一选项占到9%,另外便是希望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的人占到6%。

根据这一点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同学主观上还是认为学习是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另外大学生普遍具有积极向上的意愿的,但是在大学生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确是课余时间用来上网的情况最普遍,占59%,而主要利用课余时

间用来学习和查资料的仅占34%。并且在上网的同学中,有56%的大学生主要做的事情是聊天以及打游戏。为什么会出现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意愿和实际利用情况出现如此大的差别呢?我认为首先主要是大学生普遍没有良好的自我控制的毅力,导致他们不能够坚持在课后继续参加学习;其次,便是可能大学生所学习的学科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科目,所以会出现在课后找一些娱乐活动来进行消遣;再次,这个调查结果体现了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吸引和影响是巨大的,并且现在这个情况下,多数人都没能够抵制网络带来的诱惑。

(五)在调查结果中自己对与课余时间作出的安排

大多数同学都能够对自己的课余时间作出系统的合理的安排,他们很多都将学习和娱乐活动等相结合,提出了一个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安排,并且在安排中很多人也有提到在学习娱乐之余做适当的兼职工作,以锻炼自己的能力。根据大学生对于自己课余时间的安排和实际大学生课余时间的利用情况的巨大差距可以建议大学生要时常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结合课余时间为自己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大学生课余时间利用计划,适当分配学习、工作和娱乐的时间,做到课余时间的合理利用,促进自己各方面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和提高。

四、结论与建议

(一)调查结论

通过对西华师范大学(新区)在校学生课余生活的抽样调查,从总体上对大学生的课余时间及课余活动状况、大学生对待课余时间的安排状况以及课余生活对大学生的影响情况等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对不同性别、不同年级、不同时间的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及大学生在课余生活上的主观想法与实际行动之间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通过上述的课余生活状况和对比分析发现目前大学生课余生活所存在一些诸如部分同学课余生活安排盲目、部分的课余生活都限于纯粹的娱乐放松、充分正确利用率不高、对课余生活的认识及评价不正确、课余生活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等问题。总之,通过本次调查,反映出目前当代大学生的课余生活的质量较高,但是还有许多的问题与不足。无论是学生个人、还是学校都要高度的重视这一问题,及时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大学生课余生活的问题。

(二)对策建议

1.从学生自身入手,加强对课余生活安排的指导。

要改变大学生目前的课余生活利用状况.解决大学生课余生活上的问题,关键要从大学生自身人手,调查结果显示,有68%的同学对课余生活都是稍作安排,40%的同学认为课余时间应该放松自己、缓解压力。可以看出很多同学还没有合理安排课余时间的意识。因此,亟需加强对大学生课余生活的指导,使他们从主观上认识到课余生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安排好自己的课余生活,以提高课余生活的质量,变被动为主动。

2.从理论准备入手,加强课余生活研究。

要对学生的课余生活加以指导必须要有充分的理论准备。于光远先生在1993年就提出:“要玩得有文化、玩得有学术,要研究玩的学术,要掌握玩的技术,要发展玩的艺术”。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关于课余生活的专业,没有专门的课余生活的课程.也没有知名的课余生活安排方面的专家。因此,要大力开展在课余生活方面的研究,为指导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奠定好理论基础。

3.从学校及社团活动入手,开展丰富有质量的课余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有29%的同学都是偶尔参加活动。学校及社团活动应该是在“业余、自愿、多样、收益、质量”的原则下开展的,学校及社团在开展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而且要合理、全面、丰富,既要包括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又要包括各类文体性与社会性的活动,在学生们学习到各种知识、技能和社会经验的同时找到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此外,也有15%的同学课余时间用于做兼职,增强社会实践经验。因此,学校还应多组织一些校外的活动,让学生多与外面的世界接触,掌握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为今后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4.从学校的设施设备入手,完善课余活动场所。

学校除了对学生进行课余生活指导、开展丰富的活动外,还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及设备的建设,尽可能为学生营造广阔的活动和娱乐空间。随着大学生课余时间的不断增多,课余生活将会逐渐的演变成大学生活的中心内容。因此,在不久的将来,人们会逐步认识到合理的课余生活对于大学生发展的积极意义以及丰富课余生活和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性。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3

小小的宿舍是大学生最直接参与的人际交往场所 ,也是衡量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心理健康和为人处世的一杆小标尺。因此,对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对大学生的人格完善和心理健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那些处在未形成良好、合作、融洽 的心理氛围的宿舍生活的大学生,常常显示出压抑、敏感、自我防卫及难于合作的特点,而在同伴关系融洽的宿舍生活的大学生,心态则以欢乐、注重学习和成就、乐于与人交往和帮助别人为主流。

大学生寝室是学生最为集中,滞留时间最长的社区,是学生生活休息、思想交流、信息沟通、情感传递的主要场所,是大学生人际关系建构的重要阵地,但也是人际关系紧张的高危地带和主要矛盾的集散地。成都高校调查寝室人际关系现状,有60%的学生认为寝室里有自己最不喜欢的人,33%的学生认为寝室里的室友不能互相关心、相处不融洽。

现阶段大学生寝室人际关系不和谐有以下几种表现:

1、妒忌、猜疑等不良心理造成的关系紧张

在大学里某些同学由于某方面比较突出,如外貌、能力、成绩等这类相对突显的同学常常成为学生中的焦点人物,如果他们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就很容易引起同学的妒忌和猜疑,从而导致人际关系紧张 。另一种情况是,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种评奖评优以及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一些功利心较强或性格较敏感的学生有时也会因为无法分享利益而对别人获得利益耿耿于怀甚至产生妒忌心理,从而影响室友的和谐共处。

2、贫富差距产生的心理鸿沟和感情隔阂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差异很大,有的学生家庭优越每月消费都在千元以上而有些来自偏远农村的学生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长期生活环境的影响使得这两类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存在很大的差异,经常会在一些观点上产生摩擦。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同学往往有一种优越感,有时表现得比较自我而家庭贫困的同学内心又比较容易自卑敏感因此宿舍里这两类人很容易形成敌对的战线。

3、个人不良生活习惯产生的关系不和

在集体生活的寝室里,有的同学极不注意个人卫生,随便吸烟从来不叠被子,床上又脏又乱,东西乱扔,袜子衣服穿完不洗,踢了球一身臭汗也不洗澡,上厕所甚至常常忘了冲马桶,集体卫生从不关心坐享其成。这些恶习有时候会引发舍友间的矛盾冲突,还有些同学生活作息时间紊乱常常深夜点蜡烛看书、聊天、打电脑 游戏等。这些在不恰当时间的活动行为侵犯了舍友的权利,有时就成为寝室人际关系不和的导火线。

4、不合时宜的恋爱导致舍友感情疏远

在大学里谈恋爱本来是正常的但若不能很好地协调恋爱、学习与生活的关系,那么谈恋爱也很容易引起舍友关系的紧张,有些不自觉的同学总喜欢长时间地三更半夜躲在被窝里煲“电话粥”。在这种环境下,寝室人际关系激化在所难免。

5、过分亲密导致的狭隘“依赖型”人际交往矛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要保持适度的距离,过于亲密的交往会占用别人与他人交流的时间和空间从而导致对交往的厌烦。在寝室生活中,有些同学独立性较差,过分依赖别人,学习、生活、业余消遣都要跟着别人。这种狭隘的“依赖型”人际交往,破坏了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久而久之,随着厌烦情绪的累积矛盾也会逐步产生。

6、小团体主义破坏寝室人际关系

部分寝室里有些同学过于争强好胜,功利心和虚荣心太强喜欢拉帮结派在寝室里结成小集体、孤立其他人不顾及他人感受我行我素。这种状况长期下去也很容易导致寝室气氛压抑沉闷,从而导致寝室人际关系紧张。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4

经历十年寒窗苦读,莘莘学子们终于步入梦寐以求的大学殿堂。与高中初中相比,大学生有了更多的课余时间,课余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然而,并非每位大学生都能处理好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和规划课余时间。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如何处理、协调这些学习与生活间的矛盾,帮助大学生合理有序的安排自己的课余生活,提高课余生活质量,我们在东北财经大学校园内开展了关于大学生课余生活调查报告。本次调查统一在教学楼,图书管,寝室进行问卷发放,调查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共发放问卷110份,回收103份,有效问卷103份。其中男生27人,女生76人。在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我得出以下结论,并提出几点自己的建议。

总体来说,大学生课余生活时间基本充裕,活动丰富多彩,时间利用基本合理。但也有部分同学课余时间不足,活动单一。部分同学课余时间缺乏合理的安排,大量时间花费在上网和玩游戏上,对身心造成不利影响。

1, 79%的大学生课余时间基本充足。调查显示,21%学生课余时间不充足,18%学生很充足,61%课余生活基本充足。可见,占大多数的大学生课余时间基本充足,发挥空间还很大。

2, 大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内容差异大。

从调查结果看,课余活动中,女生以学习(占其所有课余活动26%)和逛街购物(占其所有课余活动28%)为主,,男生以学习(占其所有课余活动19%)和娱乐(占其所有课余活动30%)为主。此外,上网,社团活动,阅读,运动,兼职等所占比重各分秋色,不相上下。

3, 课外学习的同学占多数。

从调查结果看,无论男生女生,课外学习仍是其主要活动。其中,66、3%的男生课余时间用于学习,77、6%的女生课余时间也用于学习。由此看出,课外学习对于每一个大学生来说,是一条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是对课内学习的重要补充。它对大学生扩宽视野,开阔思路,激发求知欲望,丰富精神生活,培养道德情操以及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都具有重大意义。在这个知识爆炸,信息丰富的年代,有着扎实的知识基础和课外学习是分不开的。课外学习是竞争中的筹码,切身感受到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知识素养的重要性。

4, 上网的学生多,使用时间长,上网目的不一。

从调查结果看,约40%的学生每天花2-3小时上网,占其所有课余时间50%左右,且26%的时间用于学习查资料,59%的时间用于聊天,上校内及论坛,看影视剧。这表明,网络在大学生课余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大学生也越来越钟情于这种新兴的娱乐学习方式。但仅有26%的上网时间用于学习查资料,其余大部分用于聊天,冲浪,游戏和看影视剧。可见,大学生的网络的学习价值和功能有待开发和提高。

5, 大一学生90%课余时间用于社团活动。

从调查结果看,大一学生中,在课余时间通常忙于各类社团活动的近90%,远高于其他如学习、娱乐等。社团是由大学生自己发起,管理,策划,运行的组织。社团活动能够锻炼学生处理事情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入社团已成为大学生融入象牙塔的选择,是培养交际能力的场所,这也是越来越多大学生青睐社团的原因。

6, 大学生课余生活平均花费基本合理,但仍需合理规划。

依据调查结果,约72%学生课余花费在100-500元之间,约11%学生花费在500元以上。可见,大部分学生课余花费基本合理。但是,仍有不少的大学生课余生活花费过高,这是一个亟待改善和提高的问题。

7,对课余生活规划和认识不够。

调查结果显示,56%学生能认识到自己或周围人课余时间利用得不好的原因,此外,仅有43%学生合理规划和充分利用自身课余时间,其余只是稍作安排或顺其自然。由此可见,大学生在处理课余时间中还普遍存在问题,合理安排大学生课余时间成为当前大学生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我的建议。

1, 学校要为大学生创造好的环境。

学校是学习的好地方,这也要求各高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和环境是一所高校必须达到的要求。这要求学校从软硬件实施上能满足大学生学习的需要,从思想上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己。

2,重视课外学习的重要性。

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但现代社会要求的是德才兼备、有知识、有能力、能创新的开拓性人才。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由应试型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之中,第一课堂为大学生提供了专业知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它培养的是大学生的专门能力,而素质教育则要求除了专业以外还要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应该是整个人的素质的提高,这不是第一课堂就可以实现的。

3, 把自己从单一学习的枯燥之中拉出来,丰富课余生活。

学习之余,大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如运动会、足球比赛、卡拉ok大赛等,还有校内外各类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各类学术社团组织的学术节、模拟股市、学术论文大赛等等。除了这些活动外,大学生也可以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志愿者活动、创业活动等实践服务型活动。总之,大学生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兴趣爱好及个人发展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课余活动

4,分清主次,提高课余时间利用率。

每个人都有许多“紧急事”和“重要事”,想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是不切实际的。且时间也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众多的选择时要善于思考,分清主次,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不跟风、不盲从,优先做那些对于提升自己有帮助、有意义的事,努力充实并提高自己,步步为营,不断发掘自身的潜能,争取做到每天都有实质性的收获,提高课余时间的利用率。

5, 合理使用电脑,避免沉迷于网络游戏。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合理使用。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网络上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信息,开拓眼界,不断提高自己。而且培养更强的自控能力,学习与娱乐兼得,避免沉迷于网络游戏。

大学生活是人生中一段美好而又关键的时期,而课余时间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是大学生进一步挖掘潜能,全面发展的关键。希望这次调查的结果和总结能给大学生和即将成为大学生的同学们一些帮助和启示,也相信大学生能更好的规划和利用课余时间,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5

摘要: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大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

问卷结果如下:

(1)你生长在( )

a。农村76% b。城市24%

(2) 违法和犯罪( )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

a。用过25% b没有用过75%

(4)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

a经常会20% b有时会 60% c不会 20%

(5)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

a拒绝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

a有 47% b 没有53%

(8)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大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

a意义很大 63% b意义不大 29% c 没有意义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认为,大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响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独立自主意识增强。同时,这一阶段,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还缺乏完善的认识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价值取向的偏差

当代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甚至颠倒是非;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并且强化了“我不犯罪何须学法”的错误观念。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使其偏离正常健康成长的轨道。三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发生,极易使大学生价值观念出现个人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四、改进措施: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需要学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学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转化为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改革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在教学中,高校法律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3)作为高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公开课的时候,应该注意培养以下素质

1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2 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3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4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5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报告总结

大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唤起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增强有所帮助。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7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从人类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五个方面的内容。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底蕴,既是法律规范建设的精神动力,又是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不仅影响法律规范创制的质量,而且制约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全过程,从而决定法律制度建设的成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系以小组为单位,对各寝室不同年级的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后,从中了解到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卷分析

1、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常识比较了解,有70%的同学都能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2、有平等的诉求,但对平等的理解不深。

在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有平等的思想意识,但对平等认识不到位,在心灵深处,惧怕权势;对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能进行正确评价和谴责,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采取双重标准。如对在法治社会中您认为对社会经济生活调控影响最大的应当是什么的选答,认为各级官员的意志的表明部分人在心中已经认同官员的特权。当在寝室里遇到窃贼时,有47%的人选择可能会痛打他一顿。

3、有建立法治国家的法律理想和热情,但对现实法治建设的心理准备不足。

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认同的,但对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和长期性预见不足。如在对您认为法治国家在我国能实现吗的选答, 70、3%的人认为可以实现;对您对违法执法的现象持什么态度的选答,有33、3%的人选择见惯不怪,只有29%的人选择非常气愤。

4、有崇敬法律的意识,但缺少践行法律的行为,法律信仰有待加强。

如对您认为什么是社会主体行为最根本的评价标准的选答,只有40、9%的人选择法律;对假如您是电影中的秋菊,您会像她那样说法的选答只有36%的人选择会;如果您发现在您的家属中有犯罪嫌疑人,你会怎样做的选答,只有34、6%的人选择肯定会劝其自首。表明相当部分人缺少崇拜法律的心理,在行为的选择上可能不会依法而行。

二、问题发现

1、大学生已有法律意识,但法治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只是当时没有注意罢了。在大学校园里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买了赃物,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2、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有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钱,甚至还被罚钱;有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有的大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更有甚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

只能自认倒霉,类似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三、提出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的欲望。

2、加强学习

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实践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过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

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而维权更不用说了,当今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时,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回避,忍让,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没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价值,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质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高校作为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从而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的人才,来迎接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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