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资打假的督察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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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2014年《农业部春季农资打假调查报告》
关于报送《农业部春季农资打假调查报告》的函
2014年4月中下旬,我部派出调查组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题调查,现将《农业部春季农资打假调查报告》报送你办,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指导。针对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进展情况等给予及时指导,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二、加强交流。通过全国整顿办《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农资打假工作情况的反映和交流。
三、增加投入。建议全国整顿办协调有关部门,对农资打假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农资打假工作的日常运转、大要案追踪、农资质量抽检等。
农业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农业部春季农资打假调查报告
2014年4月15~21日,我部选派四个调查组分赴辽宁、山东、湖南、江西等省,进行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题调查。调查期间,调查组深入农户、农资市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资管理部门,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多种方式,调查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14〕7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了农资打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了各地农资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
今年农资打假工作起步早、行动快,结合农时季节,将种子、农药、化肥作为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统计,春耕期间,四省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农资总价值1.5亿元人民币,平均每省出动农资打假人员12014余人次,出动车辆1900台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7500家,先后查处不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0多家。其中,平均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企业375个,补办农资经营许可证500多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5个。平均查获假冒伪劣种子375吨,农药40多吨,化肥500吨,兽药1吨,饲料120多吨,农机具及配件近800多台件,渔机具近40件。调查组反映,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农市发〔2014〕7号)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制定了农资打假总体计划及专项整治计划,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加强了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辽宁省在年初就下发了《关于组织2014年扶优打假保春耕活动的通知》,并陆续就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部署;山东省2月份就发出了《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的通知》,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采取联动方式,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统一行动。据调查,由于各地高度重视,部署周密,全国掀起了农资打假保春耕的高潮,农资打假工作力度明显大于往年。
(二)健全机构,走向常规。去年明确由农业部门牵头开展农资打假以来,各地农业部
门都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工作班子,农资打假工作开始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自治区(包括西藏)、直辖市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本系统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机构,调配了专门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省还成立了由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其办公室也都设在农业部门。为了探索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围绕农资市场的构成、农资经营与管理的主体、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对策与建议等内容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农资打假工作方法上,已经开始由原来的“三多三少”(突击检查多,常规工作少,市场检查多,源头治理少,治标办法多,治本措施少),逐步转向对农资打假的理性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三)突出重点,查处大要案。据调查,各省去年发现的大要案,已经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基本查清,陆续结案,今年查处大要案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如河北、辽宁农业部门共同查处了保定市沈单16玉米种子案;湖南查处了株洲市劣质水稻种子案;山东省查处了淄博市宏利化工厂制售假农药案等。
(四)加强协作,联合打假。尽管在省、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相对集中,但在许多地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置,上下不对口,这给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发挥整体功能造成了一定困难。同时,农资打假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农资打假实践认识到,针对上述情况,要提高农资打假实效,必须加强协作,实现“两个联合”。一是在农业系统内部各行业管理机构的联合,在农资供应关键季节,组织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动,相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二是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联合,农业部门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形成打假合力,提高农资打假的权威性。
总的看,各地、各有关部门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春季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好于往年。各地反映,其主要表现是“三多三少”:一是守法经营的多,逃避检查的少;二是证照、手续齐备的多,无证无照经营户少;三是经营通过审定、登记品种的多,乱引滥调的少。
二、 关于当前农资打假工作的问题
(一)对牵头打假的认识问题。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明确授权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农资打假,但是,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对此认识不到位,部分地区农业部门的打假责任感不够强,社会上对农业部门牵头进行农资打假也没有完全形成共识。
(二)地方和部门保护问题。由于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只重视眼前的利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对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打击不力。因此,出现检查时轰轰烈烈,查出的问题不了了之的现象。同时,农资管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多头管理、一些地方管理与经营单位不分,也是导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原因之一。
(三)机制和机构问题。一是农资打假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如何适应目前农资打假形势,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二是农资打假联动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例如今年2月8日,湖南省澧县农业局查获了湖北三湖农场虚设“国家杂交繁殖推广中心”生产的“三湖牌”湘杂棉二号种子,查封了该批种子3000公斤,责令经营户停止经营,只能禁止此类棉种流入该县。由于缺乏联动机制等原因,澧县对此棉种在其他地方销售的情况则无法查处。三是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没有从机制和制度上得到根本上解决。四是基层农业部门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各行业管理机构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
(四)经费问题。农资打假工作起步较晚,在各级财政中没有专门的经费,日常农资打
假办公所需要的基本通讯、交通等费用都没有保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所需要的检测设备、查处案件的基础设施根本没有资金购置。同时,加之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零售市场上的假劣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横跨几个地区甚至省区才能追溯到生产厂家,实现相关地区农资打假的联动就需要相当费用,很多案件就是由于经费不够,而不了了之。这使在市场上查获的假劣产品难以追根溯源,难以端掉制假窝点。
三、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打算
今后,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门《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推动农资打假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要使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到,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农资打假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农业部门的日常工作,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把农资打假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监管。一是根据职责范围,制定农业系统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下发全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使农业系统内部各部门责权明确,全面加强农业部门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工作;二是抓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落实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和提高农资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抽查与发布工作,打假扶优。
(三)健全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加强农资打假制度建设,推动农资打假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一是要制定发布农业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露农资制售假行为,以严厉打击各类农资制假售假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联动机制,做好跨县的案件报省,跨省的案件报部,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工作交流机制。
(四)加强协调配合。今年第三季度,继续组织九个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农资打假进行联合督查。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农资打假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第二篇:农资打假报告1
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资打假”情况汇报
按照营口市局和盖州市政府农资打假工作的部署,我局于2014年1月26日召开相关科室的专项工作会议,对“农资打假”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春节过后,我局负责农资打假的三个执法科室从2月14日开始,对各自监管责任区内化肥、农药的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专项执法巡查,执法人员从产品的包装标识、净含量、生产许可证到原材料采购、产品检验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记录,全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共检查肥料生产企业7家次,批发和零售企业37家次;农药经销企业21家次;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料生产企业8家。在专项巡查中,因时间季节、动迁征地、气候等原因部分企业尚未生产经营,执法人员就相关的法规要求进行了宣传和告诫;已生产经营企业的农资产品整体情况较好,除个别企业存在进厂原料手续登记不全、产品包装标识内容不规范、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不全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外,无其他较严重的违法问题。
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3月7日
第三篇: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报告
市农业局: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利用1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及时成立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
,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制定了下发《2014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知识、送涉农法律法规、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进村为重点,坚持优质放心农资到村、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1(推荐打开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0多块,悬挂条幅3条,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各种畜牧科技知识宣传册(单)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咨询服务80多人次,开展了2场农民科技知识培训,5家农资诚信企业和农资守法经营商户进行了优质农资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养殖实用新技术和违禁兽药、添加剂危害等相关知识。组织全县镇兽医站站长和检疫员开展“瘦肉精”整治专项学习,防止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打假工作深入人心。
二、严格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11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17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对3个不符合动物卫生条件的门店进行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确保肉品卫生安全。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和餐厅、食堂等餐饮环节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三、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对畜禽养殖场(区)等检查死角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养殖场养殖档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规范兽药、饲料
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登记管理。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
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不利于瘦肉精问题的追溯。另外,我县畜牧兽医监督执法工作条件有限,执法力量薄弱,查处违法行为执行难。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点加强对养殖户生猪的检疫;加强对外地调入生猪的检查把关;加强屠宰点的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等进货渠道检查;督促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
2、 在今后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3、组织各乡镇畜牧兽医检疫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增强饲料经营、使用者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
第四篇:农资打假
2014年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年一度的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又来到了。河曲县质监局按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紧紧贴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需要,本着为民、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及早行动,及早安排。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春耕等农资生产、购销两个高峰季节,继续组织开展以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为配合全国集中行动宣传日活动,组织阵地宣传,现场进行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并发放 “小册子”,宣传农资打假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厉查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今年农资打假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查处的重点产品,以质量、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为查处的重点内容,以坑农害农大案要案为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查处的重中之重,以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处大案要案为主线,认真开展“三查三防”:一查生产企业,防止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二查仓储场所,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查假冒伪劣,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严厉查处七种违法行为:1、生产、销
售有效含量不足化肥和农药的违法行为;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农药的违法行为;3、掺杂、掺假,特别是农机及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4、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5、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6、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7、未经备案擅自委托加工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净化农资市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巩固农资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把建立健全农资专项打假举报网络和快速反映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健全打假举报网络,将“12365质监热线”向农村延伸,聘请基层工作人员担任义务联络员,负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全面掌握制假售假农资信息,建立农村消费者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在农资质量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成立农资打假信息员队伍,做到遇有案情,迅速出动,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二是制定和完善内部打假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夯实我局“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举措。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资产品质量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执法,严查严打。突破常规执法方式,采取突击查、间断查、假日查和夜间查等多种方式对造假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对涉嫌
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农资专项执法检查、打假下乡等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扩大宣传声势。
四、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在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以便及时总结上报,加强执法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科室要互联互动保障信息畅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整治的整体效能,避免出现监管上的死角和漏洞。
第五篇:农资打假
全省“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拉开大幕
又是一年春耕时,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2014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粮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认识,及早部署,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福州市局以“六严查” 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一是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制假制劣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和捣毁农资制假窝点。莆田市局“三措施”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一是积极加强与工商部门、乡镇供销社和乡镇协管员的密切联系,详细了解掌握各乡镇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各基层质监站日常巡查优势,开展对农资经销点及仓库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确保执法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借助质监部门的技术检验检测优势,以群众反映较大、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化肥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查对象,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监督抽查各类农资产品31批次,严防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为春耕保驾护航。
漳州市局与公安建立农资协同打假工作机制,采取信息互通、定期会诊、联合执法的方式,先后在漳浦、龙文、芗城等县(区)就化肥、饲料等涉农产品利用“标识”猫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开展突击联
合检查,查处近40吨无证复合肥料,有力地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协同作战的整体优势。
泉州市局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有力打击了生产无证化肥、坑农化肥等违法行为,查获无证复合肥料400包,共计20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此外,闽清县局、平和县局、南靖县局、华安县局、漳浦县局、诏安县局、东山县局、周宁县局、寿宁县局、武平县局、邵武市局、建阳市局、政和县局、明溪县局、将乐县局、清流县局、大田县局、泰宁县局、宁德质监局直属分局、莆田质监直属一分局、屏南县局、顺昌县局、永定县局、霞浦县局、建瓯市局、平潭县局也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宣传咨询,联合部门执法,全面开展农打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