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法院、检察院“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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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对市法院、检察院“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和《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主任会议领导下,于今年5月至10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16名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8名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评议。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履职评议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履职评议工作,徐家平主任、张保香副主任、桑建业副主任就履职评议工作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把履职评议工作做实做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点带面推进市法、检“两院”队伍建设。7月至10月,桑建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和内司工委先后深入市法、检“两院”调研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就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职责履行、履职全过程的监督、评查案件、旁听庭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此次履职评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桑建业副主任担任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担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履职评议工作。市法、检“两院”对评议工作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整个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思路,精心组织。今年的履职评议,是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进行评议,也是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举措,在今年4月份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市人大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充分肯定。为扎实做好评议工作,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了由法律专家和法律实务人员组成的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并于7月12日,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动员大会,市法、检“两院”400余名干警参加了大会,桑建业副主任作了动员讲话。同时,在派驻市人大、市法、检“两院”纪检组的监督之下,通过摇号机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16名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8名员额检察官作为2021年度评议对象。
(三)深入调研,扎实推进。动员大会后,评议对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于7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提交了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至10月,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开展了走访调研、抽查案卷、旁听庭审、知识测试、民主测评等一系列评议工作。在走访调研工作中,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三组,先后与市法、检“两院”院领导、评议对象科室负责人、部分干警进行个别谈话共68人次,详细了解评议对象的履职工作情况。在民主测评工作中,分别组织市法、检“两院”院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共100名干警对评议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测评。在抽查案卷工作中,组织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共评查案件61件,其中法院45件,检察院16件。在旁听庭审工作中,组织45名市人大代表现场旁听了员额法官魏文联所审理的民事案件庭审,并进行了当场评分,受到市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另外,组织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评议了13名员额法官的庭审录像。
(四)客观公正,务求实效。这次履职评议,我们始终注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坚持民主公开。履职评议过程中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网站分别发布《关于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的公告》《关于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公告》,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49条。二是坚持严格评议。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评查案件、旁听庭审过程中,制定了详细的履职评议案件评查办法、旁听庭审评分表,成立了四个案件评查小组和评议庭审小组,集中听取法律咨询委员会评议案件情况和评议庭审情况工作汇报,严格评查案件和评议庭审。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分析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先后召开评议工作推进会15次,集体讨论研究,实事求是地撰写履职情况调查报告。
二、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16名员额法官履职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评价
1.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16名员额法官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参与民法典常态化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以“真知”推动“笃行”,真正将民法典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贯彻到民事审判工作中,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从知识测试的结果来看,16名员额法官成绩优异,分数均在90分以上。
2.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公正司法情况:16名员额法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审判工作持续均衡高效发展,充分彰显了员额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担当。加强司法公开,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法律六进”等形式,加强普法宣讲,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积极参与“服务企业年”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企业债务、劳资纠纷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案件评查结果来看,案件办理程序较规范,实体处理准确、恰当,文书制作大部分质量较高,所评查的45起案件中,优秀案件21起,合格案件23起,瑕疵案件1起;旁听庭审14起,其中优秀庭审11起,合格庭审3起。
3.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自律情况:16名员额法官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敬畏责任、敬畏权力、敬畏法纪,积极参与“四有”大讨论活动,自觉参加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对党忠诚、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从民主测评结果上来看,被评议的16名员额法官满意率均为100%。从走访调研结果来看,16名员额法官均是本单位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员额法官,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对其违法违纪等方面的群众举报事项。
4.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16名员额法官牢固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的差距,依法办案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廉洁司法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从走访调研看,16名员额法官均没有重大重信重访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司法理念树立的还不牢固。一是个别法官大局观念不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不注重在具体案件中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指导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依然存在,不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担当意识不足。对于一些存在明显错误可以直接改判的案件,往往发回重审,导致案件长年“翻烧饼”,不能实现案结事了,出现信访问题,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浪费了司法资源。
2、审判质效还不够高。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够高。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不够充分,个别案件判决书中欠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论证,裁判说理不够充分,容易引起涉诉信访问题;二是个别法官责任心有待加强。有的案件卷宗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个别裁判文书存在语句不通顺、文字错误等情况;三是庭审不规范。个别民事庭审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有的法官庭前准备不足,开庭时不能及时归纳争议焦点问题,导致开庭效果不好、质量不高。
3、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还不强。一是个别法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评议过程中,部分法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案件认定事实不清、采信证据不当、裁判结果不当;二是个别法官工作方式有待提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对当事人陈述进行必要适当的指导和释明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4、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业务指导和审级监督弱化。上下沟通协调不够顺畅,主动指导较少。案件裁判尺度和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案件质量评查缺乏详细的评查规程和标准,有的案件审限管理不够严格,个别案件延长审限存在随意性,还有一定数量的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于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落实还不够严格,司法责任追究落实还不够。
5、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居高不下,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但人员编制没有明显增加,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1340件,全市员额法官人均收案293件,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许多法官疲于应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院要把“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之中,以一流的审判质效支持和保障企业发展、产业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在多元解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上下功夫,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规范流畅、优质温馨的司法服务;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者受到震慑、寸步难行,让守法者感到公平、获得尊重、受到保护。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体制改革,建立争议焦点指引制度,推动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提高办案质效、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司法成本上下功夫;要完善随机分案机制,处理好随机分案与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之间的关系,探索根据案件类别随机分配不特定专业法官,充分发挥法官专业特长;完善案件质量的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案件卷宗的评查力度,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办案质量,推进办案质效的提高。
3、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司法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要强化庭审管理,对严重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进一步提高虚假诉讼识别能力,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优势,探索建立类案案例检索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健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
4、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和交办案件,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满意度和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评议市人民检察院8名员额检察官履职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评价
1、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8名员额检察官始终坚持政治上高站位,自觉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植于心、践于行,融入党性修养的全过程,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方面。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重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业务素养。从知识测试的结果来看,8名员额检察官成绩优异,分数均在93分以上。
2、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公正司法情况:8名员额检察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任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展现出了检察官应有的担当与作为。在司法办案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严格把握法律适用,严把案件质量关,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案件评查结果来看,案件办理程序较规范,实体处理准确、恰当,所评查的16起案件中,优秀案件13起,合格案件3起。
3、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自律情况:8名员额检察官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能认真吸取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为鉴,注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通过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民主测评结果来看,被评议的8名检察官满意率都在96﹪以上,其中,王飞、杨卫光、赵瑞英、牛志彬、周南山满意率为100%。从走访调研结果来看,8名员额检察官均是本单位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员额检察官,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对其违法违纪等方面的群众举报事项。
4、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8名员额检察官能够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从走访调研看,8名员额检察官均没有重大重信重访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少数员额检察官思想上有“员额制”就是“终身制”的观念;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不健全,不能很好的做到“能进能出”。员额检察官分流在综合部门的较多,导致办案力量下降,个别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较少。司法责任追究落实不够,员额检察官惩戒机制滞后。
2、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发挥没有做到尽其所能,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创新探索和大胆尝试上下功夫不够。二是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制发检察建议的多,但最终起诉到法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少,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更是少之又少。
3、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不大。监察体制改革后,虽然反贪、反渎转隶,但仍然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按照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仍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但是市检察院在此方面的查办力度还不够,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办案力度还有待加强。
4、检察业务素质和水平还不高。仍存在案件文书制作逻辑不严谨、缺项、漏标页码、标注错误等问题,个别案件证据采纳和程序规范有瑕疵。
5、检察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对员额检察官的法纪教育不够,个别员额检察官法纪意识淡薄,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6、检察工作宣传不够。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后,对于检察机关内部的职能划分和科室调整,特别是对调整后的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内容宣传不够,人民群众知晓率低。
(三)意见和建议
1、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进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握并找准自身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增强检察官办案责任心,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2、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为工作重点,办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要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的基础上,探索拓展公益诉讼的范围,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权,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比武练兵,不断提升检察官队伍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要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手段,开展廉政自律政策传达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慎独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4、加强业务宣传,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整体工作格局,要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基础上,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业务,扩大社会大众的参与度、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5、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做好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要坚持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中提升公信,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坚持抓日常、抓经常,用心用情做好代表联络工作,悉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同时,持续落实好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更加重视面对面真诚沟通和交流,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扎实的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开展对市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6+2+2+2”总体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市法、检“两院”公开、公平、公正办理案件,提高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监督促进意义。通过开展评议工作,进一步有效行使了人大监督权,促进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人大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的增强,真正起到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继续探索、扎实推进,进一步提升评议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在五年内实现对市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