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市场肉价问题的情况汇报范文
关于反映市场肉价问题的情况汇报
根据督办函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近期开展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价格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猪肉销售价格不纳入政府定价,属市场调节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其价格高低随行就市。
二、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惠来县目前猪肉由县为民肉联厂集中屠宰后统一调拨给**镇食品公司,公司每日购进3头猪、约900斤。调查人员深入到**、杭美村、考山村、前湖村及**镇区超市,对猪肉零售商逐一调查取证,了解猪肉销售价格情况。具体情况为:狮石管区总人口数为17314人,3109户,其中常住人口为12120人。现有猪肉零售摊点5个,分别是林创成(摊点在狮石小学路,从事猪肉零售32年)、林光裕(摊点在狮石街市路,从事猪肉零售31年)、林贞标(摊点在狮石三角河南路,从事猪肉零售32年)、林鉴彪(摊点在狮石街市东路,从事猪肉零售20多年)、黄惜珠(摊点在狮石街市路,从事猪肉零售20多年)。上述5位猪肉零售商都是**村民,各猪肉零售商摊点设立均有向**治调会告知报备,猪肉都是销售给本村村民。每日猪肉总销售量约255斤-300斤(其中林创成:50斤-60斤,林光裕:50斤-60斤,林贞标:45斤-60斤,林鉴彪:50斤-60斤,黄惜珠40斤-60斤),各零售商从镇食品公司购入总肉价格为15.4元/斤(含运费),各分类肉零售价格分别为:腿肉16元/斤-18元/斤、肚肉16元/斤-18元/斤、猪脚16元/斤-18元/斤、排骨26元/斤-28元/斤、杂骨16元/斤-18元/斤、瘦肉18元/斤。从今年10月份以来销售价格比较平稳,据**村委会工作人员及该村猪肉零售商介绍,由于目前各村交通便利,本村猪肉摊点小,销售的分类肉种类不齐全,一部分村民外出顺路在周边村购买,所以本村猪肉销售量较少。
同时调查人员还对狮石毗邻村杭美村猪肉零售商陈国强、陈伟强,考山村猪肉零售商黄金清,前湖村猪肉零售商黄坚忠,**镇区新华龙超市进行了调查,周边村今年10月份以来猪肉零售价为:腿肉15元/斤-18元/斤、肚肉15元/斤-18元/斤、猪脚15元/斤-18元/斤、排骨27元/斤-30元/斤、杂骨17元/斤-18元/斤,与狮石猪肉零售价格基本持平。上述猪肉零售商销售猪肉从**镇食品公司购入,并经有关部门检疫。
三、调查结果
调查情况显示,目前**镇**猪肉供应正常,猪肉价格比较平稳,较周边村价格基本持平。另外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食肉结构发生变化,各分类肉价格有所不同,同一天不同时段价格也有所差异。调查中尚未发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镇政府、镇食品公司及有关村委将加强对各村猪肉零售商的管理,督促经营者要诚实守信经营,虽然猪肉价格属市场调节价,但必须合理制定价格,并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杜绝哄抬物价、价格欺诈、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