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调研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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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网格化服务管理调研报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xx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实践,为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最近,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四级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建立健全了县、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网格事项的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评价机制运行良好。二是四级体系分级管理,梯次互动,各层级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网格化事项,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网格化信息系统事件处理及时。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截至目前,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累计录入人口信息xx条(流动人口xx条,特殊人群xx条),群防群治队伍xx条,群防群治人数xx条,单位场所xx条(重点单位场所xx条),房屋信息xx条(出租屋xx条),事件处理累计xx条(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累计办理事件xx条,全县民生事项累计xx条,占比xx%,社情民意收集xx条,占比%,特殊人群服务xx条,占比%,矛盾纠纷劝解xx条,占比xx%,突发事项报告xx条,占比xx%,参与治安防控xx条,占比%)。
职能部门事件办理情况:20xx年红黄牌事件情况:
(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效果良好。
1、网格员坚持“一日双巡”,更贴近老百姓,拉近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距离。2、网格员既能及时发现网格内的矛盾,又能将大多数矛盾解决在网格内,诸如邻里间房屋漏水、下水道堵塞、物业纠纷等。3、网格内各项信息更加全面透彻,网格员收集各类基础信息导入系统,并动态调整更新。4、网格员参与治安防控,一定程度上震慑犯罪行为,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5、网格员主动发现和受理群众诉求,现场办结或通过手持终端机报送处理,老百姓遇事爱找网格员,认可度高。6、网格员充实了社区队伍,很多以往累计的民生事项得到办理,社区工作量下降,实际作用大于居民小组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县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县是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之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街道办好于城镇,城镇工作进展慢。由于个别城镇的社区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镇网格化专干还要做社区专干甚至网格员的事情;四级体系还不够完善,事件处理情况差别大。街道办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衡,分类工作各有长短。
(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一是知晓度不高。由于宣传以及地域的原因,城市社区居民很多还是知道有网格化工作和网格员,但是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以及网格员的职责作用还不清楚。城镇社区以及全县的农村对于网格化工作的知晓度则极低,很少有群众知道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二是参与度不高。网格员开展工作常常遇到不理解不支持,大多数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态度恶劣,网格员入户采集和调解矛盾纠纷极其不便。
(三)工作保障不足。一是网格员的绩效工资问题。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半年了,绩效工资原定为按月考核季度兑现,但是去年四季度的绩效考核财政还未到账,影响了网格员的积极性。二是网格员保险待遇问题。由于我县网格员是参照公益性岗位购买保险,购买的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中的养老和医疗都需要网格员自行购买后接近年底凭票据到街道报账,网格员意见较大。三是社区基础条件问题。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差,办公场所面积小,网格员队伍配备到社区后,办公面积和办公设备更不足,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四)网格员队伍问题。一是网格员队伍不够稳定。由于专职网格员能力素质以及网格员身份的原因,年轻一点的网格员就想着走,年龄大一点的能力又不及年轻的。二是专兼职网格员差异。由于原则上专兼职网格员工作内容都一样,兼职人员意见较大。一方面是待遇问题,兼职网格员只有绩效考核。另一方面是兼职网格员原本的社区工作也比较多,精力有限,由此还造成个别社区一个专职网格员负责两三个网格的情况,“一格一员”难以落实。三是农村网格化工作开展难度大。一方面我县配备了部农村手持终端机,有手机的农村正逐渐开展工作,其它的农村网格化工作基本没开展。另一方面农村网格员大部分都是村书记、主任兼任,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手持终端机基本不会用,再加上其它诸如计生、民政方面的工作,网格化工作更难在农村落地。
(五)部分镇街道领导不够重视。一是网格化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比如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影响整体进程;镇街网格化专干身兼其它工作,其它任务一来便无人负责网格化;工作场所、设备保障不到位,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对网格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网格员多次手机无人接听或者关机;pc账号和手机账号长期不登陆并经县上提醒无果,影响账号活跃度和综治目标考核;网格人员名单调整和网格员请销假上报备案不主动。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从思想、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高度重视,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县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保证工作进度。
(二)要切实完善保障机制。一是人员保障。要加强对网格化专干和专兼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互相交流,共同进步,提高其适应网格化工作发展的能力;二是制度保障。“一格一员”,“定人、定格、定责”。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措施,既要留得住人还要淘汰人;三是资金保障。各项经费要及时划拨到位,资金要按时拨付网格员以及切实保障工作场所、设备的需求;设立激励资金,推动网格员创先争优,出先进出典型。
(三)要切实完善职能部门进驻和网格划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需进驻的部门职能,涉及服务群众的职能部门都要入驻,包括水、电、气和通信部门,提升网格服务能力,丰富网格服务内容,让老百姓反映的事件都能有部门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划分。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原因,部分网格需要拆分增加网格,部分地区需要新增网格。
(四)要切实强化宣传。县上和各镇街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宣传,网格员自身要加强日常宣传,农村和城镇宣传要同时进行并落实到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网格化服务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敬老院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敬老院基本情况
县目前共有2所敬老院,分别为县中心敬老院和县镇农村敬老院(2022年7月正式运营),其中县中心敬老院修建于2022年,占地面积1200㎡,为2层楼房,共有床位80张,入住老人16名,管理人员3名、服务人员5名,已办理法人证书和18位社会信用代码;县镇农村敬老院,项目总投资780万元,该项目位于镇呷拥社区,占地面积560㎡,建筑为4层楼房(带无障碍电梯),建筑面积2460㎡,共有房间80间。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基础建设和部分设施设备采购,预计2022年7月正式运营。
二、加强敬老院管理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我县敬老院目前实行公办公营,每年由县财政配套60万元用于敬老院正常运营开支,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在工作中,我们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院长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院民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假制度》、《安全消防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既做到敬老院的规范管理,又充分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实行院长负责制,突出自我管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敬老院作为一个大家庭,为了营造和谐、温馨、生活有序“大家庭”氛围,我们在全面推行制度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院民自我管理,全院形成周密的自我管理体系,从生产、生活到医疗出行等方面全部实行“院民自治、阳光操作”,提高了院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敬老院的凝聚力,营造了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敬老院的健康发展。
3、开展“争创”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们敬老院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评选出了一批“五好院民”,还给予奖励。切实调动了院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极大地激发了院民们的生活热情。
4、安全保障。敬老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灯8盏、灭火器16个,实行敬老院定期走访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和食物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化解院民各类矛盾,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每年爱心企事业单位组织员工到敬老院开展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部分企业每年为院民购置衣物,县医院组织医疗技术骨干为院民做全面免费体检,县委政府每年给老人们拜年并给院民送来慰问品和慰问金。
6、优化服务,竭力创建星级敬老院。在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中,始终贯串着“爱心管理、亲情服务”这一宗旨。工作人员配备方面:管理服务人员都具备有爱心、有孝心的基本条件,服务人员挂牌上岗,工作主动热情文明,不怕脏不怕累,能耐心细致周到的为老人服务,院民普遍感觉满意;生活方面:每周更换食谱,并由指定供应商供应菜肉奶等生活用品,确保食物安全与质量;医疗方面:全院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每月定期为五保老人检查身体,准确填写院民健康档案。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保障,切实做到“老有所医”、“老有所靠”;文化娱乐方面:院内设照料中心,配备电视音响等设备,每天组织跳锅庄等文化娱乐活动,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使全体院民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思想教育方面:经常组织有文化的院民带领大家学习、收看电视,并加强对职工、院民思想道德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正确引导职工作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模范、院民主动作争创文明敬老院民,争当文明院民的标兵。
三、敬老院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我县敬老院作为一个公办公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机构,其经费全部由县财政负担,随着对敬老院服务质量上要求逐步提高,所需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同时敬老院作为一个服务行业,有政府与敬老院、敬老院与院民、敬老院与院民家属等多重关系存在,各种不可预见性的因素较多,矛盾隐患突出,亟待法律法规对敬老院资金管理和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2.文化娱乐较为单一:入住院民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为跳锅庄,读书、看报等关内地区常见的老年人文娱方式基本没有,这一方面是由于入住院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由于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无相应业务水平来院民开展丰富的文娱活动;
3.院民高原病较多,普遍体弱,护理难度大:目前我县敬老院共入住16名老人,其中生活部分自理5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人,我县敬老院护理人员只有4人,且全部为女性,因护理员工资比较低,招不到合格的男性护理工,在对入住院民的生活护理中多有不便。
四、做好敬老院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和社会慈善资金投入,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人才引进,提升服务管理软环境;
三是提高护理员工资,同时引导社工、志愿者等参与敬老院服务管理。
【第3篇】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小区不小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区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涌现,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全面掌握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状况,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办5月中下旬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黄梅镇城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作用不小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一是能促进经济增长。'买房一阵子,物业服务一辈子。' 作为商品房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推动了房地产业运行体系的确立与完善,不仅本身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还有利于刺激居民购房积极性,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对开发商来说,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塑造开发商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其产品价格,促进销售,从而形成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对住户来说,他们用几乎一生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是其个人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好的物业管理可以使其个人资产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其市场价值,即能确保物尽其用,值其所值。实践证明,物业较好的厦安、誉天下等楼盘销量较好,而且容易转让,保值率高。
二是能提高生活质量。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无论是供水、供电、供气、路灯,还是绿化、休闲设施,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直接关系着所有住户的和谐安居、清洁卫生、维护服务和治安管理等。加强物业建设管理,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安全感、满意度、生活品位、幸福指数有着重大的基础性作用。好的物业管理可以让人心情舒畅,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生活品质提升。
三是能增加群众就业。物业管理就业容量大,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500余人,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部队复转军人等,有效吸纳了多余劳动力,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居民收入增加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能维护社会稳定。物业管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居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我县商品房新开发小区80个,县城区原有的老住宅小区或生活大院约170个,总计开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约居住居民13万人。这些居民年龄、来源、性别、就业等构成复杂,社会稳控压力大。物业管理通过及时采集、变更住户信息,不断提高人防、技防水平,可以在维护社区秩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防范查处偷盗抢等刑事犯罪,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电梯伤人等恶性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一个个物业区域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 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物业形象和物业环境的改善。物业管理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已成为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管理手段。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城区整体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自2022年起步以来,现有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发展到48家,有18个小区先后获得省、市优秀管理小区和市文明小区、园林小区等称号,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二、小区物业问题不小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小区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县委、县政府工作带了很大的压力。
(一)监管部门没有各司其责。一是主管部门力量不足。县房管局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设在县房管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全县80个小区及单位小区、48家注册物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过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切实履行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发改、国土、工商、质监、税务、城管、公安、安监、园林、环保、供水、供电等。由于缺少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指导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工作衔接,有的职能界定不清、有的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诿扯皮,小区成了执法空白区域。如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公共场合跳广场舞扰民、乱扔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公司却没有执法权,只能口头劝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业服务小区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还有的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有歧视性政策,比如,自来水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和路灯等用电不与居民用电同价、环卫部门收取物业公司的环卫费和装修渣土转运费等,增加了物业公司负担。三是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按照2022年7月28日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但实际上乡镇都认为物业服务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业公司的事,责、权、费不对等,不愿意管。四是社区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小区,少则数千人,多则数万人,小区里有许多治安、违建、绿化、娱乐、健身、文明创建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急需社区出面协调解决。然而,事实上,社区对小区是有心无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区、社区'两张皮'.
【第4篇】城市交通规范服务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的门户,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经营服务水平常常会成为人们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标准,对城市的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交通已成为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倍受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城市公交、出租及短途客运等城市交通行业现状,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的行业管理,市政协于xx年4月初,组织相关委员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全市各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行业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基本情况
多年来**市的城市交通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履行职责,城市交通已逐步迈向文明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十余年来,**城市交通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目前,**市拥有城市公交车29辆,开通公交线路3条(其中1路线23辆,运营基本正常,2路线因市场修建暂停营业,3路线6辆,2、3路线因受客源的局限,时通时停,运营尚不稳定);运营出租车达到403辆,基本实现了出租车“着绿”,目前管理相对规范,运营基本正常;短途客运车辆51台,运营网络已扩大至全市各农业村及牧业定居点,城乡两级运营网络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近年来,在市运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及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相对较为规范,运营网络基本健全,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相对滞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市尚未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尚未编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没有专门划拨土地用于建立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公交的发展。目前,仅仅对短途客运车辆划定了临时候车区域,候车区域车辆停放极不规范,不仅有碍市容市貌,还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短途客运车辆与出租车辆相互“抢客、拉客”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城市主要街道、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划定不尽合理,且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机动车辆在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现象随处可见,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
(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车困难。市民平时候车时间过长,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难觅,使市民对城市公交车无法产生依赖性。另外,城市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司乘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突出表现在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行业上。部分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车辆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公交车冷线运营困难,市民乘车不便。由于我市公共交通结构不合理,现有的城市公交公司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成立时尚未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而本市现有的城市公交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仅为挂*关系,车辆均为私人所有。近年来,由于城市公交公司经营不善,目前尚处于负债经营,毫无风险承担能力。在实行公交车辆管理时,对车辆进行“热线”、“冷线”相互调配使用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支持,城市公交线路培育时间过短,公交市场培育不成熟。目前,1路车辆虽然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只限定了发车及抵达时间,中间各站点的停车及候车时间未加以限制,出现了人少路段“猛跑”,人多路段“死等”的现象。而2路、3路车辆由于不能够做到定时、定点发车,市民对城市公交车失去了应有的依赖性。近年来,针对油价居高等问题,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给予了油价补贴,目的是在于继续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应有公益性质。但在我市,由于2路、3路车基本无人乘坐,处于亏本经营状态,导致部分车辆出现了与其进行亏本运营,还不如停运后仍然挂*在公交公司,却可以享受政府每年每辆车拨付的2.7万元的油价补贴等不良现象。
(四)出租车无计费装置,市民乘车消费不透明。广大市民普遍反映,由于本地的出租车均未采取安装计价器按照里程进行计费等行之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也未能制定出台相关的里程计费标准,无法实行打表计价,乘客消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尤其在乘坐出租车去火车站接送亲友或下乡访亲探友等稍远路途时,存在出租司机漫天要价或就地议价等不良行为,此外,部分出租车辆在多人搭乘时存在按人头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市民及外地游客对此怨声载道,不仅使乘客乘车的消费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更使我市的对外形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对此,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三、规范城市交通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推进城市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目前,全国许多发达城市已把公共交通事业摆在公益性行业的突出位置,由国企经营公交行业,形成规模效应,政府扶持发展,如杭州、北京等城市。我市也应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属公益性事业的定性,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中充分体现。建议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规划划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建设用地,应采用划拨方式用地,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同时应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公交优先”的交通意识,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公益性质的认识,激发市民乘坐公交车辆的积极性,使市民养成对公交车辆的依赖性,让公交车成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引导现有“冷线”逐步转入“热线”。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支持、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城市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城市交通市场。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业规范,在公交车辆停*站点、停车及候车时间、公交班次间隔、夜间运营时间、客运服务质量、车内环境卫生等方面实行规范性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公司统一调度的作用,对车辆各站点到站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监管、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等制度,对公交线路各路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停*站点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出租车与短途客运车辆相互“拉客、抢客”、其他车辆擅自占用公交站点停放车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扶持培育公交市场。要突出城市公交管理的公益性质,转变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建议在恢复原**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基础上,采取由政府出资或集团收购的方式,收回现有民营公交公司,实行国企经营,将公交行业交由市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现有的公交车辆采取评估入股的形式进行重组,组建**市公共交通集团股份公司,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车辆统一调度,增强共同抵御抗风险的能力。应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公交线路,并按照集约化经营的方式,采取“热线”贴补“冷线”等办法,逐步完善城市公交线路。同时,要大力扶持公交企业发展公交广告、出租营运、汽车租赁、长途客运等相关产业,形成自我造血功能,反哺公交主业,逐步培育一个成熟的公交市场。
(四)增加扶持力度,实现出租车辆计费管理。建议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出租车司乘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市客运出租汽车规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出租车辆计费规范管理。并及时召开听证会,制定适合本地的出租车辆计费标准。建议由政府出资,购置计价器效验检测设备,采取个人出资、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在全市所有出租车辆内安装计费装置,全面实施出租车辆打表计价制度,让广大市民明白消费。同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夜间巡逻及举报投诉制度,严厉打击重复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
城市交通除了是道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还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人们往往从一个城市交通的营运质量和文明程度上去感受、去判断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水平等。做为正在崛起的新兴城市**,城市交通担负的责任更为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的城市交通事业一定会作到科学管理、合理规划,为打造城市精品交通、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5篇】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立慈善病床15张,至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收养收治工作。按照政府赋予我院的职能,在认真做好“三无”、“低保”、“优抚”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抓好“慈善对象”的收治,服务古城区,面向新市区,尽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收养收治,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的满足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和身心康复的需求。以来,累计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20人,其中三无对象21人,低保对象90人,救助对象577人,慈善对象32人。目前在院服务对象达412人,其中三无对象163人,优抚对象2人,低保对象178人,救助对象38人,慈善对象31人。鉴于近三年我院收治对象绝大部分为救助对象,我院每年多次举办与公安局精防网络、卫生系统专科医院(传染病院等)、市残联、社保管理部门、救助管理部门及民政条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加强同相关单位的联动,商榷解决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年来,经我们积极有效治的治疗使患者病情好转,并帮助他们联系到家属而出院的有463人,受到救助患者家属及各方的好评。
2、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狠抓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多年来,我院始终按照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病历书写、病例讨论等核心医疗制度,聘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国内知名专科机构专家、教授来院查房授课,指导工作。同时还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取得uks证书(由世界最权威的质量管理认可机构之一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近年又在同级专科医疗机构中率先引入his系统、电子病历、办公oa系统等,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我院继取得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后,已实现了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医保定点全区域覆盖。连续多年获得市社保局医保定点先进单位。,在接受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145家单位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苏州市依法执业、诚信服务a级信用等级单位称号,并且处于获此殊荣的9家单位前列。
3、全面整合资源,推行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服务模式。把帮助提高服务对象社会功能和自理能力,作为医疗护理康复业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模式。一是优化医疗质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推行团队服务模式,对病员实施多人(医生、护士、社工等)参与、相互协作的小组服务工作,并积极开展音乐放松疗法、催眠疗法、脑电治疗、森田疗法、心理治疗和可视音乐治疗等,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质控组织,完善各项医疗制度。二是重视细节管理,深化护理服务内涵。以构建“躯体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为一体与“援助、自助、互助”相结合的“整体护理援助系统”为目标。实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并举的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个性化护理并逐步推进服务对象个案护理计划,分类服务开展率达100%,分级护理率达100%,个性化护理率达100%。针对病员生活能力状况开展自理能力再训,并引入互评互比激励机制,激发病员参与积极性,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性。三是探索社工介入,完善康复治疗体系。将社工工作全面介入精神病患者康复辅助治疗体系,尝试运用优势视角理论帮助休养员自行开展小组工作。相继成立休养员缝纫组、腰鼓队、电脑之家等11个兴趣小组,每天安排病员开展收看电视、下棋打牌、阅读报纸等活动,每周定期组织书画、器乐、手工和功能训练等康复活动,每月举办中大型工娱疗性趣味活动,如组织生日聚会、放映电影、卡拉ok等,在各大节日举办拜年会、元宵节猜灯谜、重阳登高等联欢、庆祝活动。此外,积极联系工疗加工活,拓展康复辅助项目,并通过各类途径将休养员手工作品进行义卖。四是设置特教课程,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将休养员思想文化教育列入日常康复服务项目,开设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健康宣教,普及消防常识。同时,对精神残障儿童、青少年设置特教课程,开展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五是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生活照料服务。重点抓好病员的膳食供应和饮食营养,聘请专业营养师调配花色品种和科学膳食,对糖尿病、痛风等疾病对象专门供应特殊饮食,每月给三无对象发放零用金,用于在阳光超市内购买零星食品。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添置和更换在院病员服装,做好冬季保暖和夏季防暑工作,确保病区空气流通、地面整洁,尽力保障好休养员的在院生活。
4、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苏精福特色业务工作模式。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好收养收治对象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拓展视野,创新思路,探索实施四大特色业务工作模式。一是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一个病室的患者中,其病重、病情、病程等分别有明显的差异,对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并带有群体性的康复医疗活动颇为不利。初,我院根据病人生活活动能力,躯体情况等将病人相对分类。这样就从客观上为分类管理创造了条件,继而对全院患者按康复需要对不同对象给予不同康复措施。分类管理既可以保证不同功能的康复医疗措施能顺利展开,又可使群体性的康复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不零乱,取得事半功倍的疗效。二是模拟社区生活情境模式。本院住院病人中半数以上为慢性精神病人。长期的住院生活,使这类患者社会功能明显减退,“衰退”倾向日趋严重,为此,我们参照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院内开设了诸如“休养员阳光超市”、“复康工作坊”,成立了“休养员阳光工作室”等一系列模拟社区和生活场景,以提高患者社交技能及加强社会适应能力,使患者体现到自身的价值。同时对室内外的墙面及活动场所、病室等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和布置,努力营造充满人情味的、尽可能体现家庭式温馨的舒适环境。三是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随着我院收治对象中流浪救助精神病人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精神病患者日渐增多,由于他们的医疗、护理、康复及教育具有特殊性,下半年,我院成立了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致力于儿童自闭症、精神发育迟滞、学习困难、多动症、抽动症、注意、情绪、睡眠、进食障碍等儿童青少年常见精神、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干预。同时还将逐步向社区拓展和延伸服务,为更多有需求的精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四是特色老年精神科。围绕老年科的业务工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关怀服务。评估患者及家属的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功能定位,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开展医疗(精神科治疗)、护理(生活护理、躯体护理、心理护理、自助、互助或介护等)、康复(肢体康复、心理康复等)或其他服务,侧重个性化,做好个案,为我院及苏州市老年精神科医疗工作提供一个理想的服务模式。
二、特殊人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家民政精神病院,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逆水行舟,艰难行进。就我院近几年收治对象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来看,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治对象的快速增加与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缺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从我院及兄弟单位近年来的收治情况来看,无论是新入院病人数还是在院病人数均呈快速上升趋势,如我院在前,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为264张,但住院病人却经常性超过300人,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的核定床位扩大到360张,但收治病人数增长更快,平均在院病人数达到382人,更达到414人。而医疗资源方面,无论是场地、设备还是人员都难以再有增加。
2、病人压床,床位周转缓慢。住院病员病情日趋慢性化,趋向退顿,加之家属和社会的原因,一旦入院,就较难出院(而本院与各区民政部门及家属鉴定的协议住院期为3个月,我院医生也经常性敦促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以致长年滞留院内,长期占有床位,影响继续收治(每个区都有为数不少的慈善对象在排队等待)。这使得慈善床位的效率、作用未能最大化,对整个社会特困对象来说,也有失公平。
3、精神病患者并发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时转诊治疗困难。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由于增龄、器官功能减退、长期接受药物治疗等原因,并发各种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的情况日渐增多,同时由于社会目前普遍对于精神病患者存在一些偏见,一旦这些患者需要转诊时,卫生系统综合医院又面露难色,不愿接收,以致此类患者常常得不到及时救治。
4、社会接纳度低,家属、监护人配合不够。一方面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对于精神病患的认知、关注、关心不够有关,另一方面,这些患者的家属也多为弱势群体,客观上根本无力来关心患者,一旦将患者送来我院治疗后,则再也不闻不问,甚至当被告知患者并发严重躯体并发症或传染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时,也是不予关心,或是显得无可奈何,甚至表示让他(们)任其自然。
5、法律保障相对滞后。流浪精神病人是城市救助中的弱势人员,也是民政精神病院收治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大多由于病史不详,或认知障碍,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等,难以进行及时、正确的疾病诊断,从而无法确定是否住院监护。而国内目前尚缺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日后家属起诉,院方利益将难以保障。如何做到救治过程中既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又防范医疗纠纷、医疗缺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医院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
6、人才引进困难,技术力量薄弱。民政精神病院大多由于名称(多冠名精神病院、福利院等)、收治对象、医院条件、工资薪酬等原因,人才引进困难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即便勉强引进,往往也难以真正留住人才。相对于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业务技术力量与社会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带来压力和挑战,所有这些都使单位建设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不相协调,甚至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带来困难,成为制约民政精神病院发展的瓶颈。
7、对护理人员的规范化教育培训不足。目前,民政系统的精神科专业人员一般都是依靠卫生系统的精神病院提供培训,而提供精神专科护理员的培训机构更是几乎没有。在专科护士的培养方面,江苏省目前暂未开设精神科专科护士的培养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
8、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由于流浪救助精神病人大多病史不祥,且他们的生活环境恶劣,行为异常,感染各种传染病的概率较高,而在院精神病人均为群居生活,且传染病大多有潜伏期,容易引起交叉感染。
9、外来救助病人交流沟通困难。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往往很多救助病人为外地来苏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也有一些是来自偏远山区,文化程度低,还有很多为智障病人,交流成为最大的难题。希望能够有多一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帮助寻找他们的家人。
10、收治病人老龄化,护理风险增加。近年来,整个社会进入老龄化,自然我们收治的对象也出现同样的情况,老年人占到65%以上,因此生活护理量较重,与此同时,跌倒、哽噎等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增加。这就更需要我们多培养一些全科护士来应对。
三、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争取政府重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心理因素导致精神障碍的发病率明显增加,因病致贫现象日益加重,特别是精神疾病,使很多家庭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同时,由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大,反复发作,需要住院和长期服药维持治疗。因此,对于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开展医疗救助,只有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多部门协调联合,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中,要像养老中的“阳光计划”,残疾儿童中的“明天计划”那样,加大对精神残疾弱势群体的资助,使他们感受阳光和雨露。
2、民政部门对民政精神病院要有明确定位。要正如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中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那样:“加强分工协作,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残联、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单位和团体要针对日益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民政精神病院要立足服务民政保障对象,真正履行好民政职能。
3、争取社会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场合和条件,开展多种活动充分进行宣传,征得社会的同情和关爱,赢得社会支持。
4、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要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结合民政精神病人的特点,逐步将封闭式管理向相对开放式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力加强人性化服务,把单纯的医疗服务向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服务模式转变;要从重视疾病治疗向重视病人身心康复和社会功能全面发展的转变。
四、民政系统精神病人服务工作与社会支持
民政服务民生,民政工作尤其是精神病防治这一重任需要依靠公众与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加强病人管理,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建档工作。各区、街道要安排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发现、建档、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督促实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报告、登记管理制度,基层要建立病人档案,加强分级随访管理,并定期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可借助我市实施的中央补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开展病人的诊治、随访、健康教育等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病人管理档案,为我市掌握重性精神疾病资料及开展病人健康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技术培训,做好基层医务人员的随访指导工作。为有效实施好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我市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医疗机构要注重对精神卫生专科医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师资培训,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力度。适时对社区精防工作人员、民警进行专门培训普及常识,加强对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进行追踪随访,有效组织实施病人随访指导,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管理工作。
3、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应急处置和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建立部门协同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单位要在建档、管理精神疾患病人的同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群安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当地精神疾病患者信息,通过应急处置、入院就诊等方式减少肇事肇祸率。
4、加强心理咨询,做好人群心理健康认识和疏导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对重性精神疾患病人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心理咨询工作,将心理咨询纳入各卫生医疗单位精神疾患病人管理工作内容之一,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咨询服务,由通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热线接听,参照卫生部《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技术指导方案》开展热线服务。通过认真宣传教育,减少或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目前我院已成立了首个社区心理咨询室,着手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将我院的专业服务推向社会,服务苏州地方和谐社会建设。
5、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精神疾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因此,作为政府机构或市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我们都应向社会做好宣传,呼吁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对患者应负有照料和监护责任,不仅不应该嫌弃、遗弃患者,还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社区不应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要创造条件帮助患者康复。单位和学校应该理解、关心和接纳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只有全社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为精神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回归创造条件,使患者及其家属的社会羞耻感减少,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患者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第6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的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作,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近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2年底县(区)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全面建成运行”的目标要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我市10个县(区)中,已挂牌运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正在筹建中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景谷县、镇沅县、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总体来看,各县(区)都有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正按照总体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墨江、孟连两县通过新建办公楼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办公用房,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8个县(区)采取改建过渡的方式;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等5个县(区)编办已制定下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定方案;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孟连县等6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已任命到位;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9人,思茅区编办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6人,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2人。根据工作进度分析,预计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挂牌运行。
(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主要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平台统一建设,由于各乡(镇)情况不同,建设的标准和水平差异也较大,但在2022年底前基本可以全部挂牌运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推进交易中心建设。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和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制定了相关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保证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景东县通过购买改建原县信用社办公楼解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累计投入1090万元;孟连县在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基础上,投入280余万元以新建的方式解决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
(二)依法依规,积极探索,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建成运行,各县(区)都想了很多办法,充分整合了人员、资金、房屋等资源,努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加快交易中心建设。如思茅、景东、宁洱、江城等县整合抽调了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交易中心集中办公,景谷、墨江、镇沅等县采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解决了交易业务用房,江城、澜沧、景谷、西盟等县下步还将新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基本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交易监管体系。一是行业监督,严格按照监管办分离原则,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二是纪检监督,各县(区)纪委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并进驻交易中心,加强对资源交易适时监督;三是场内监督,各县(区)交易中心都建立了完备内部监督制度和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坚持科技驱动的理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目前,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挂牌运行。在工作中,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电子管理和监察系统,凡法律法规明确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设限和监管,均实行机器操作。二是建立视音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开评标、拍卖、谈判等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影音资料永久保存,做到了既实时监控,又可存档备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高效、便捷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五)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切实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都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面加快县(区)、乡(镇)两级交易中心建设。景东县通过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确定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乡镇2-6万元奖励,有效推进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镇沅县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孟连县统一制作发放了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匾牌。
三、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各县(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想认识均比较统一,都有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部署,并都有了一些成效。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以来,成效初步显现,实现了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由行业垄断、分散交易向有序开放、集中交易,由分口管理向综合监管的三大转变。一是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强化了监督,遏制了腐败。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招投标活动的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弊端,变以往业主单位邀请的被动监督为监督部门入驻中心进行主动监督、全程监督,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有效、更深入,构建预防腐败的坚实屏障。三是减少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趋规范,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营造了党风廉洁、民风和谐的良好环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进度也不平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县(区)党委、政府思想认识较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较快,软硬设施配套到位,运作比较规范。但也有一些县(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共资源中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心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缓慢,建设标准和水平较低。
二是软硬件配置不专业,服务不到位。要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应当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技术成熟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保密性良好的电脑自动抽取专家和语音通知系统,高清晰的摄像监控系统。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不足,办公地点及部分硬件、软件配置一次性到位存在困难,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宁洱县、澜沧县等县(区)的交易、办公场所面积较为狭窄,镇沅县的交易、办公场所仍未落实。此外,部分县(区)设备简陋,专家库的专家面窄人少、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等问题,难以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服务。三是部分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和人员未落实到位。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4个县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尚未落实;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7个县(区)交易中心虽已落实编制,但工作人员均未到位;部分县(区)编办下达县级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如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2人,根本无法做到全程进场交易,也无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今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为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督察组,于2022年9月至10月到各县(区)督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与县(区)一起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10个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二)协调各方、统一认识。对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是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权力制约、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政府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共同建立协调机制,健全市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监督主体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三)鉴于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建议市委编办在商有关县(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上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数,以满足工作需要。
(四)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议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原则,处理好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关系,先搭架子、再完善职能,先运行、再规范。同时酌情给予西盟、孟连、澜沧、江城等边疆贫困县适当资金补助,以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依托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势,安排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跟班学习,熟悉业务,提高素质。适时组织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到省内、省外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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