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研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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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城市民工劳动就业及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民工劳动就业及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第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级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东部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因此江苏、浙江、广东省抽取的样本不少于1200个,其他东部省份抽取的样本不少于900个,中部省份不少于650个,西部省份不少于400个。
2、灵活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4个直辖市各抽取200名农民工,15个副省级市各抽取30名农民工,各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抽取10名和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2、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 %,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 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职业中各类服务员包括餐馆、饭店、发廊美容、保洁等服务员,技术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居民服务人员包括送货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员、洗衣、洗染、搬运工、人力车夫、废旧物资收购人员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员、快递员、话务员、保安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保育员、保姆、小时工、护工等,小摊小贩包括卖菜、卖报、卖烟、推销员、售货员等。
【第2篇】2022关于东北“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形势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当前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以下简称“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形势,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xx年12月,我们赴黑龙江省开展调研,召开了“三省一区”形势分析座谈会,到哈尔滨市、大庆市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大庆市发改、人社、财政、民政和相关企业进行了交流座谈。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三省一区”经济增速换挡明显,总体处于低位徘徊。同时,由于改革进程加快,创业热潮显现,就业、社保、收入分配形势整体平稳。
(一)就业基本稳定,创业带动就业趋势显现
截至11月底,辽宁新增就业65.1万人,完成全面计划93%,登记失业率3.4%,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9个百分点。吉林新增就业人数52.39万人,同比下降7.3%,城镇登记失业率3.36%,低于全年控制目标1.14个百分点。内蒙古新增就业26.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03%,登记失业率3.55%,低于全面控制目标0.45个百分点。黑龙江预计到12月底,新增就业72万人,完成年计划120%,城镇登记失业率4.5%,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1个百分点。
同时,各省区不断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创客乐园、云办公等新兴创业就业形态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辽宁前10个月,扶持创业带头人1.3万人,新增创业6.4万人,累计带动就业41万人。吉林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试点,新创建大学生创业园11个。内蒙古至11月末,累计培训创业人数5.2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6.3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26%。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待遇稳步提升
一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截至11月底,“三省一区”参保人数分别为1763.3万人、673万人、1086万人和516.07万人,比xx年底分别增加2.0%、2.7%、2.3%和3.9%;二是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步增加。xx年,“三省一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分别提高了184元、157元、224元和191元,调整幅度均在10%以上。城乡低保等托底性社保制度水平也稳步提升。
(三)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趋缓
前三季度,“三省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9元、17147元、16618元和21331元,同比增长9.5%、9.4%、8.9%和9.4%,与xx年全年相比增速分别下降了0.6个、0.8个、1.5个和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纯收入9026元、6920元、6620元和6687元,同比增长12.3%、12%、12.1%和12.6%,与xx年增速基本持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推进,“三省一区”产业结构渐趋改善,但仍不够合理,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8.6:52.7:38.7、11.6:52.8:35.6、7.4:40.8:51.8、9.5:54:36.5。二产占比过高、三产相对滞后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隐性失业等问题影响就业长期平稳和质量提高
一是隐性失业问题可能显性化。部分企业近来一直处于亏损或开工不足状态,为解决人员过剩问题,大多采取了内部转岗、降薪等措施,隐性失业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颇为严重,而在现行失业统计难以体现。辽宁省反映,部分钢材品种价格已跌回20年前,很多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虽未裁员减员,但企业人力资源过剩情况凸显。如经济发展进一步下行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可能会出现大幅度裁员或破产倒闭现象,造成失业率较大幅度提高。
二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三省一区”均反映受职业技能和择业观念等因素影响,劳动力市场存在用工荒、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现象。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者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偏低。受各类技能培训规划整合不到位、补助标准偏低等因素影响,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水平偏低,高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受到制约,难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中级职业技能院校定位不清、资金不足也成为影响高技能人才持续稳定培养的重要因素。
四是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过窄,结余量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三省一区”由于国企占比高,失业人员少,表现尤为突出。在当前企业普遍反映社保缴费负担偏重下,失业保险作用、费率和支出范围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五是创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政府对创业的服务引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到位,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尚难及时充分解决,部分地区企业注册登记、税务执照办理等手续依然较为复杂。
(三)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赡养比过高。“三省一区”赡养比分别为2.1:1、1.7:1、1.4:1、1.9:1,远高于全国3:1的平均赡养率,且人口老龄化速度还在不断加快。黑龙江反映其退休人员每年以20万左右的速度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持续增大。
二是社保扩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近年来社保持续扩面,大中型企业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小微民营企业扩面难度大,近期扩面对象中即将退休人员占比较高,在职参保人员增速缓慢,扩面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对其制度健康运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三省一区”普遍反映,现行通过行政方式调整养老金,未充分考虑基金自身平衡和各省实际,原本沉重的养老金支出负担压力更大,缺口进一步增大。
(四)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生活受到影响
黑龙江省反映,其13个地市中有4个煤炭和2个森工城市,近年来随着能源枯竭,企业转型,大量工人下岗,相当部分人员陷入贫困,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同时,全省除城乡低保对象外,还有部分城乡低收入群体处于低保边缘,生活十分困难。
总的来看,“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领域当前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形成的。一是当期原因,主要是经济增速趋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二是历史原因,主要有国企改革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三是制度自身原因,如就业创业机制不健全、社保体系不完善等;四是管理原因,如职业技能培训过于分散,社保监察力度不足等。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形态变化的现状,也要痛下决心、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历史问题;既要不断完善制度,也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对策建议
做好“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找准自身优势,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工作
“三省一区”应立足自身独特的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挖掘发展潜力。一是发挥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一方面做好能源产品深加工,另一方面拓展非能源领域工业产业链,不断扩大非能源产业在经济中比重。二是依托产区优势,开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三是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时机,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带动更多就业,释放发展潜力。
(二)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增长、提升就业质量
一是做好就业质量监测分析。针对当前存在的隐性失业等问题做好跟踪监测,及时出台应对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抓住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完善政府引导服务机制,构建创业人、投资人和政府沟通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三是进一步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市场需求,统筹各类培训项目,创新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四是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带动就业规模的扩大。
(三)抓紧研究社保重点问题,推进关键领域改革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操作性方案。适度平衡各地养老负担,统一缴费标准,降低社保费率,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促进地区之间形成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职工养老待遇调整机制。激励更多人多缴费长缴费,实现制度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三是妥善解决社保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历史成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研究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其防失业促就业作用,适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或实行浮动费率制。
(四)立足发展,发挥好就业社保在收入分配中作用
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坚持在发展中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实现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一是发挥好就业创造社会财富,更充分参与收入分配的作用。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机制,促进机会均等、就业公平,扩大增长的就业效应,激发社会活力,实现更多人通过就业参与收入分配,共享发展成果。二是发挥好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平滑作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发挥其平抑不合理分配差距的作用,通过保障和福利的转移支付守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通过健全社会保险合理分担机制,使参保者权利义务对等,保障社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3篇】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第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级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东部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因此江苏、浙江、广东省抽取的样本不少于1200个,其他东部省份抽取的样本不少于900个,中部省份不少于650个,西部省份不少于400个。
2、灵活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4个直辖市各抽取200名农民工,15个副省级市各抽取30名农民工,各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抽取10名和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2、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职业中各类服务员包括餐馆、饭店、发廊美容、保洁等服务员,技术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居民服务人员包括送货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员、洗衣、洗染、搬运工、人力车夫、废旧物资收购人员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员、快递员、话务员、保安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保育员、保姆、小时工、护工等,小摊小贩包括卖菜、卖报、卖烟、推销员、售货员等。
【第4篇】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地农村退伍军人集体信访、串联上访现象有所增多,影响了党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批人主要是 1954年10月31日 以后入伍的在乡老复退军人,他们在部队和地方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他们与1954月 10月31日前 入伍和90年代后入伍的退伍军人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等一些优待政策,加上生活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无法保障,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通过走访民政、信访等部门,与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交流,查阅资料等,梳理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保障其晚年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我市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市未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其中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以上的4971人,70周岁以上的1378人,75周岁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对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 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比较,待遇均相差比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8号)等文件精神, 1954年10月31日前 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以下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部门政策规定,20xx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各项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根据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不得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已经偏大,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进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员虽可以进社保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因此,这批人员要求“前补”养老保险的愿望也比较强烈。
3、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理办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已将所有军队退役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前补”了养老保险年限(或一次性补缴15年)。但两地均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要求予以纠正。这些处理办法造成了全省其他县市类似人员相互攀比,要求参考解决,引发了上访等问题。
三、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复退军人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解决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从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补贴三个方面入手。
方案一:参照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的做法,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可满足大部分要求进入社保复退人员的要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但考虑这些复退军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龄等实际情况(60周岁以上的有4971人,70周岁以上的有1378人),以20xx年为例,一次性缴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万元左右,大部分复退军人难以负担。因此即使放开政策,预计也有相当部分人员不会参保,要求解决其生活保障的呼声仍然存在。
方案二:参照20xx年后复退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一次性补发这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复退军人按每人军龄两年,每人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计算,财政共需支出约3000元×13000人=3900万元。这一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且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单靠县市级财政无法负担。
方 案三: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军龄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体现。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试行)的意见》也正在修订中。省文件中对于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地区和县级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考虑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等实际情况,并在缴费和待遇享受环节予以体现。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将军龄视做缴费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龄档次、缴费和享受标准时,部分年龄档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群众缴费3万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况下,有5年军龄的复退军人在缴费额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综合上述三项方案,笔者认为,比较妥善且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充分考虑军龄实际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政策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第5篇】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以下是好范文网范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到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瑞亮同志带领部分专职委员、代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经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昌城、相州、皇华等镇,围绕全市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一)以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市政府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再就业援助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
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自主择业能力;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宽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广泛搜集市内外劳动力供求信息,努力破解企业招工难。1-7
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76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9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3%。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今年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44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人数20620人;全市累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712人,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5万元;为5834名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23万元;为747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费用792万元,为748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498万元;全市参保单位达1429家,参保职工26.5万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34亿元。
(三)以低保为重点,覆盖全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实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保面。截止到7月底,我市享受城市低保的共有1030户、3070人,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8198户、18613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55.6万元,农村低保金1095.6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率分别达到1.5%和2.2%;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共救助89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5.3万元;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7657人,发放救助金106.16万元,其中救助孤儿160人,发放
救助金32万元;建立健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制,集中供养率达到82.6%;切实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对在校高中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寄宿生等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助,并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及课本费;残疾人临时救助、危房改造救助、就业培训补助、残疾学生补助和康复救助等五大救助也有长足发展。
二、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保险扩面难。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主动为职工投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职工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理解片面,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还有部分规模企业职工参保率尚未达到50%。中小企业特别是用工不足百人的个体私营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立户参保率偏低。目前执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不足,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企业用工多样化,用工需求量扩大,用工政策相对灵活,导致职工流动性极强,影响了社会保险的扩面。
(二)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过少,执法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相对偏少,与日益繁重的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要求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有
的镇街没有专职从事社会保障的工作人员,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缺少执法检查职能,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在民政局设有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办公室,但信息交流和共享滞后,统筹协调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成为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感。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群众全部惠及。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企业和职工的参保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参保的新办法,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建筑和餐饮等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扩大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面。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市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大联动力度,推动救助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的作用,避免救助不均。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调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比例,提高报销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探讨经济薄弱村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机制。
(四)进一步扩大社会帮扶的救助面。完善社会帮扶救助政策,逐步扩大困难群众的救助层面,提高救助标准,增加救助次数。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外来务工困难人员的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的合理救助机制,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门槛,适当扩大救助内容。进一步加大困难残疾人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扩大符合政策的贫困残疾人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配足配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并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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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社保局关于社会保险窗口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以创建优质服务经办窗口为目标,以推进经办窗口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现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局作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把作风建设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突出位置来抓,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来抓,加强了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抓学习培训,抓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我局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一、窗口建设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窗口单位1个,总体面积80平米左右,其中,内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机关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续保和退管信息等四类8个服务岗位,并设立了文明青年岗和党员先锋示汇岗,主要负责各险种参保登记、信息维护、费用核定、征缴、个人账户管理、社保待遇申领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具体措施
1、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和其他工作各个环节经办的内容,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省内(个)转移接续流程》、《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设备维护使用制度》、《岗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各项制度及业务经办流程,并明确了窗口单位的岗位职责。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2、工作作风扎实,窗口形象优良。
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使窗口服务得到群众满意。一是时刻抓好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情系困难弱势群体。二是全面推行'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等业务办理'六公开'制度,实行统一工作服、挂牌上岗,党员配戴党徽,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当场办结制等多项制度,尽量不让群众多跑腿。
3、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养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的最大主观能动性,以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能力强的职工队伍努力奋斗着。为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凡上级下达的文件,我局都要会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探讨,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组织到模范服务窗口参观学习、集中学习、轮岗、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工作中坚持以真诚的微笑、文明用语服务群众。
4、聚焦窗口服务重点,严整'四风'问题
为了更深刻地践行党的教育群众路线,提供良好的窗口服务,我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和召开讨论学习座谈会的方式,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整治事项,明确整改方向,立行立改,真正做到让群众受惠受益,服务好民生。1、便民服务,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摒弃一切便民服务喊口号的形式主义,在服务大厅配置饮水机、休息座椅,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摆放宣传册,设立意见箱,将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制度挂上大厅墙壁,方便群众读取和参照。2、亲民服务,倾注'真情',摒弃官僚主。严禁高高在上、指令性沟通等官僚主义行为,做到待人接物热情、周到、礼貌,用语文明规范,多做换位思考,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不推诿拖延。3、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克服安于现状、吃老本、凭经验、追求物质要求等消极作风,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调整精神状态,应对新形势下的工作挑站。
三、经办窗口中存在的不足
1、硬件设备力度需加强。办公场所不够大,窗口一线人员少。每到年关,办事的群众就特别多,有些排队都排到门口或是马路上,工作量的涌大,给本就少的窗口工作人员加重了任务,然而群众多的时候,时常会为谁先办理业务和谁后办理发生口角。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对于长年在外的群众,查询、缴费、转接、生存认证等问题给他们增加了一定的烦恼。
2、软件设备需提升。纪律松懈,有待加强。在完成本职工作时,会去串岗或是闲聊,自由散漫,群众办事会有时找不到现象。精神面貌需进一步提高。有时会因繁重的业务量而压的喘不过气,甚至是加班加点,导致精神状态不好。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对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彻,尽管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没做到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事故应急自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他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和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四、产生的原因
1、监督管理不到位,疏于监管,对作风建设重视度不够,没有经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和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年终先进考核存在'钉子户',没有进行鼓励性的或奖励性的考核,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服务水平和质量。
2、办公经费有限。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猛速发展,窗口办公条件远远满足不了现在所需,目前大部分设备还是沿用以前的,如大批的更换,现有的经费无法给予。
五、今后我局将打造一流的建设窗口
1、加强平台建设。加大经办窗口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力度,提升经办窗口服务能力;科学划分窗口区域功能,规范窗口布局。
2、打造品牌建设。着眼于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整体形象,打造出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挂牌统一'六统一'的经办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3、拓展信息应用。实现网上办结制,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完善服务标准。将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标准,结合我局经办业务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业务标准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窗口服务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第7篇】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形势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三省一区经济增速换挡明显,总体处于低位徘徊。同时,由于改革进程加快,创业热潮显现,就业、社保、收入分配形势整体平稳。
(一)就业基本稳定,创业带动就业趋势显现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待遇稳步提升
(三)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趋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二)隐性失业等问题影响就业长期平稳和质量提高
一是隐性失业问题可能显性化。部分企业近来一直处于亏损或开工不足状态,为解决人员过剩问题,大多采取了内部转岗、降薪等措施,隐性失业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颇为严重,而在现行失业统计难以体现。辽宁省反映,部分钢材品种价格已跌回20年前,很多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虽未裁员减员,但企业人力资源过剩情况凸显。如经济发展进一步下行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可能会出现大幅度裁员或破产倒闭现象,造成失业率较大幅度提高。
二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三省一区均反映受职业技能和择业观念等因素影响,劳动力市场存在用工荒、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现象。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者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偏低。受各类技能培训规划整合不到位、补助标准偏低等因素影响,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水平偏低,高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受到制约,难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中级职业技能院校定位不清、资金不足也成为影响高技能人才持续稳定培养的重要因素。
四是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过窄,结余量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三省一区由于国企占比高,失业人员少,表现尤为突出。在当前企业普遍反映社保缴费负担偏重下,失业保险作用、费率和支出范围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五是创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政府对创业的服务引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到位,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尚难及时充分解决,部分地区企业注册登记、税务执照办理等手续依然较为复杂。
(三)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
二是社保扩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近年来社保持续扩面,大中型企业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小微民营企业扩面难度大,近期扩面对象中即将退休人员占比较高,在职参保人员增速缓慢,扩面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对其制度健康运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三省一区普遍反映,现行通过行政方式调整养老金,未充分考虑基金自身平衡和各省实际,原本沉重的养老金支出负担压力更大,缺口进一步增大。
(四)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生活受到影响
总的来看,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领域当前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形成的。一是当期原因,主要是经济增速趋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二是历史原因,主要有国企改革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三是制度自身原因,如就业创业机制不健全、社保体系不完善等;四是管理原因,如职业技能培训过于分散,社保监察力度不足等。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形态变化的现状,也要痛下决心、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历史问题;既要不断完善制度,也要加强监督管理。
【第8篇】完善残疾人社保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完善残疾人社保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残疾人是特殊的群体,又是困难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援助现状
我区总人口40.5万人,残疾人总人口 2.4万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城镇人口 1.3万人,农村人口1.1 万人)。不同类型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口数比例,肢体残疾人数量7563人,比例为31 %,听力残疾人数量4531 人,比例为18.7%,言语残疾人数量580人,比例为2 %,视力残疾人数量4840 人,比例为19.9%,智力残疾人数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残疾人数量2420 人,比例为9.9%,综合残疾人数量:2284 人,比例为10.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业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共帮助563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和救济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区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医疗方面,实施以免费为特困残疾人助视、助行、助听和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医疗队分赴农村,开展义诊和会诊。
在权益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残疾人经营性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
二、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抚养及临时性的救助和救济活动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尽管有关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当多残疾人被纳入低保体系中,但总体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特别是处于低保标准外边缘状态的大量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他们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属、邻里帮助以及干部节日走访、党团帮扶和一些亲友临时性救济。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低保,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是上级补助经费有限,使残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财力不足。二是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单一,大部分靠财政支出,处于政府包揽的局面,阻碍了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低保之中,未作为独立保障项目。四是各类康复器材严重匮乏,缺乏场所,缺少训练有素的康复指导员,康复工作在城市没有正常开展,农村更是空白。五是残疾人的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3、社会主动助残未成风尚。中国人组织观念强,家庭观念重,受传统观念“家国结构”的影响较深。当他们遇到残疾伤害时,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别无他途。社会上许多人漠视这一社会群体的困难性,对他们关爱不够,甚至是歧视。企业主动捐助残疾人情况较少,个人捐助现象更是少见。
4、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新困难和新问题。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区农村残疾人约有1.1万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农业税取消,基层乡镇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残疾人的唯一资金来源消失。二是残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残,因残致穷,又因穷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属于农村特困户,近四成农村残疾人在高额医疗和社会各项开支的挤压下,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三是农村残疾孩子失学状况严重。四是农村重残和一家多残家庭进一步边缘化。五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受伤致残增加,加大农村助残工作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新残疾人观念
把残疾人作为能够参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创造的劳动者来对待,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包括整个社会生活,使他们能够在那里持久地而不是一阵子、平等地而不是作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点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和谐,最终与健康人相融合。加强宣传,倡导爱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对残疾人全新的认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主导和引导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足额的发放。
二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议政府确定以残联为牵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保障;同时建 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证牵头单位全面、系统地了解残疾人社会救助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强就业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支持他们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对农村的残疾人要与农村扶贫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鼓励农村残疾人扩大 “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残疾人创造各种就业条件。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兴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并对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表彰。
(三)发挥第三方的社会保障作用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要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1、企业可以发挥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同时规范企业的捐助行为,加强透明度,保证资金的正确运用。
2、各级行会组织应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第三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
3、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发挥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给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制度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档案。重点掌握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政府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抄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编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覆盖全社会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社会保障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级人大执法、各级政协视察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出台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将残疾人生活、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方法、措施细化,特别要对目前社会低保进行分类,针对重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无业智残人、精神病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城市范围内的残疾贫困家庭,适当上浮社会保障标准,对重残无业、老养少、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酌情每月给予特别补助;对于农村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贴补部分资金。同时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包括危房改造、免费安装自来水等;对农村孤残儿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学条件。
五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建立对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单位应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服务残疾人。
六是劳动就业工作制度化。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帮助残疾人自食其力、自强自立,是残联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残疾人的一种长效保障,必须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技能培训的信息化建设。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平台。由残联部门与各用人单位企业 建立用工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各类用工信息灵活畅通。要有登记和输送平台。主要是残联部门在社区和村组建立服务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立台帐,与残联部门及时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培训——就业”一体化建设。分散式就业是很难满足残疾人就业要求的。残联部门应注重摸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如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大量培训安置残疾人;农村开展种养殖业基地化建设等。这些模式一旦形成,残疾人劳动就业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残疾人自谋职业的鼓励和奖励机制。残疾人自强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励的,并对自谋职业者予以工商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照顾。但还不够,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年底视残疾人贡献大小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是社区服务规范化。第一,队伍的规范。残疾人是社区、村组、组织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提高社区、村组、班子扶残助残意识,成立助残小组并制定扶残助残计划,做到残疾人工作人人有责。要建立联络员队伍,搭好残疾人与各级组织的桥梁。要规范助残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残疾人自助小组。这是吸引社会各界助残的渠道,也是残疾人自强自立、互动互助的一种极佳方式。第二,场地规范。有队伍必须有阵地。社区要保证扶残助残队伍有阵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适当经费,要形成统一的格式。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重点服务工作之一。第三,服务的规范。为残疾人的服务应做到三条:一是内容要突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残疾人基本生活来确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维权、就学就医、就业及培训等内容。二是形式要凸显。要在社区服务场地树立明显的服务内容招牌,让残疾人一目了然。要建立残疾人咨询服务专门窗口,坚守“残疾人优先得到服务”的信条。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让“扶残助残,有你有我”概念在社区居民中生根开花。三是服务要突破。服务内容要不断开拓,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服务,如结对帮扶、鼓励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等。服务质量要不断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残障不断康复,社区残疾人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等。服务手段不断人性化,提倡服务首问负责制,实行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只要服务到位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长期保障,他们就会自觉地、高兴地、和谐地融入社会。
【第9篇】农民工社保难点在养老保险的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社保难点在养老保险的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5号)明确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中国大约有1.2亿离开户籍地在外就业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一直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究竟是建立与城镇职工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还是建立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为了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笔者拟从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分析两个方面作一论述。
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现状
1.养老保险。目前各地存在3种办法:一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对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双低”的办法。农民工基本沿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但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4%;三是少数城市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或非城镇户籍职工实行综合保险。如20__年9月1日上海开始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了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目前各地也存在3种办法: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广东等地采取这种方式。二是参加综合保险,上海、成都等个别地方采取这种方式。三是参加农民工大病住院保险,如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享有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待遇。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难点在养老保险
实际上,国发[20__]5号已经明确提出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应当说,目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法律障碍,关键是如何加强执法问题。
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都有,国家应当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其中之一,并且应当允许农民工体验之后作出新的选择。同时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互衔接的具体办法,以及研究制定农民工医疗服务结算办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近就医的需要。
目前,比较困难的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如果制定一种有别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当前正在研究制定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率设计为用人单位缴纳12%,农民工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4%-8%。这样,由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将出现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二是将造成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普遍选择按照较低费率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缴费,对于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且就业比较稳定的农民工而言,将不得不因此而无法继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如果今后不区分农民工和其他类型的职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实践中,确有农民工为了减少支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即便参加了社会保险每年春节前也往往退保的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对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体改造,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核实缴费工资基数,减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经济负担,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保障农民工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设计不得退保的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有效。这就要求有关方面提前广泛告知各类劳动者,只要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不退保,待年老时将依法享受远远大于当前退保所获得的收益。
【第10篇】社保局关于社会保险窗口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以创建优质服务经办窗口为目标,以推进经办窗口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现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局作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把作风建设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突出位置来抓,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来抓,加强了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抓学习培训,抓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我局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一、窗口建设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窗口单位1个,总体面积80平米左右,其中,内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机关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续保和退管信息等四类8个服务岗位,并设立了文明青年岗和党员先锋示汇岗,主要负责各险种参保登记、信息维护、费用核定、征缴、个人账户管理、社保待遇申领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具体措施
1、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和其他工作各个环节经办的内容,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省内(个)转移接续流程》、《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设备维护使用制度》、《岗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各项制度及业务经办流程,并明确了窗口单位的岗位职责。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2、工作作风扎实,窗口形象优良。
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使窗口服务得到群众满意。一是时刻抓好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情系困难弱势群体。二是全面推行'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等业务办理'六公开'制度,实行统一工作服、挂牌上岗,党员配戴党徽,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当场办结制等多项制度,尽量不让群众多跑腿。
3、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养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的最大主观能动性,以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能力强的职工队伍努力奋斗着。为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凡上级下达的文件,我局都要会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探讨,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组织到模范服务窗口参观学习、集中学习、轮岗、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工作中坚持以真诚的微笑、文明用语服务群众。
4、聚焦窗口服务重点,严整'四风'问题
为了更深刻地践行党的教育群众路线,提供良好的窗口服务,我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和召开讨论学习座谈会的方式,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整治事项,明确整改方向,立行立改,真正做到让群众受惠受益,服务好民生。1、便民服务,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摒弃一切便民服务喊口号的形式主义,在服务大厅配置饮水机、休息座椅,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摆放宣传册,设立意见箱,将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制度挂上大厅墙壁,方便群众读取和参照。2、亲民服务,倾注'真情',摒弃官僚主。严禁高高在上、指令性沟通等官僚主义行为,做到待人接物热情、周到、礼貌,用语文明规范,多做换位思考,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不推诿拖延。3、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克服安于现状、吃老本、凭经验、追求物质要求等消极作风,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调整精神状态,应对新形势下的工作挑站。
三、经办窗口中存在的不足
1、硬件设备力度需加强。办公场所不够大,窗口一线人员少。每到年关,办事的群众就特别多,有些排队都排到门口或是马路上,工作量的涌大,给本就少的窗口工作人员加重了任务,然而群众多的时候,时常会为谁先办理业务和谁后办理发生口角。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对于长年在外的群众,查询、缴费、转接、生存认证等问题给他们增加了一定的烦恼。
2、软件设备需提升。纪律松懈,有待加强。在完成本职工作时,会去串岗或是闲聊,自由散漫,群众办事会有时找不到现象。精神面貌需进一步提高。有时会因繁重的业务量而压的喘不过气,甚至是加班加点,导致精神状态不好。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对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彻,尽管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没做到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事故应急自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他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和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四、产生的原因
1、监督管理不到位,疏于监管,对作风建设重视度不够,没有经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和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年终先进考核存在'钉子户',没有进行鼓励性的或奖励性的考核,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服务水平和质量。
2、办公经费有限。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猛速发展,窗口办公条件远远满足不了现在所需,目前大部分设备还是沿用以前的,如大批的更换,现有的经费无法给予。
五、今后我局将打造一流的建设窗口
1、加强平台建设。加大经办窗口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力度,提升经办窗口服务能力;科学划分窗口区域功能,规范窗口布局。
2、打造品牌建设。着眼于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整体形象,打造出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挂牌统一'六统一'的经办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3、拓展信息应用。实现网上办结制,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完善服务标准。将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标准,结合我局经办业务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业务标准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窗口服务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第11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1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第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级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东部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因此江苏、浙江、广东省抽取的样本不少于1200个,其他东部省份抽取的样本不少于900个,中部省份不少于650个,西部省份不少于400个。
2、灵活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4个直辖市各抽取200名农民工,15个副省级市各抽取30名农民工,各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抽取10名和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2、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职业中各类服务员包括餐馆、饭店、发廊美容、保洁等服务员,技术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居民服务人员包括送货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员、洗衣、洗染、搬运工、人力车夫、废旧物资收购人员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员、快递员、话务员、保安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保育员、保姆、小时工、护工等,小摊小贩包括卖菜、卖报、卖烟、推销员、售货员等。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2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压器”,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牵系着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xxxx年7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地税、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会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例会,共商社会保险发展大计。二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与审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跟踪服务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费用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细化、操作更具体、监督更严密。
(三)规范业务运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我县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统为抓手,严格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的管理,完善“五险一单”的征缴机制,统一基数,统一人数,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实省市各项政策规定为基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严把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关,实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明察暗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到单位、街道居委会调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为约束,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3.59万人次,基金总收入18786万元,基金总支出17922万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10979万元,基金支出11759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11319万元。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11515万元,基金支出13248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
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13964万元,基金支出13516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8:1 ,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9.6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加强社会保险部门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强与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利用劳动管理、劳动监察、稽核职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参保足额缴费的自觉性,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少,业务知识不专的情况,相应配备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并加强对监管人员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建设。以“金保工程”系统软件为平台,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实现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时交换和沟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用。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3
一、基本情况
xx以来,“三省一区”经济增速换挡明显,总体处于低位徘徊。同时,由于改革进程加快,创业热潮显现,就业、社保、收入分配形势整体平稳。
(一)就业基本稳定,创业带动就业趋势显现
同时,各省区不断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创客乐园、云办公等新兴创业就业形态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待遇稳步提升
(三)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趋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二)隐性失业等问题影响就业长期平稳和质量提高
一是隐性失业问题可能显性化。部分企业近来一直处于亏损或开工不足状态,为解决人员过剩问题,大多采取了内部转岗、降薪等措施,隐性失业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颇为严重,而在现行失业统计难以体现。
二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三省一区”均反映受职业技能和择业观念等因素影响,劳动力市场存在用工荒、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现象。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者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偏低。受各类技能培训规划整合不到位、补助标准偏低等因素影响,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水平偏低,高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受到制约,难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中级职业技能院校定位不清、资金不足也成为影响高技能人才持续稳定培养的重要因素。
四是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过窄,结余量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三省一区”由于国企占比高,失业人员少,表现尤为突出。在当前企业普遍反映社保缴费负担偏重下,失业保险作用、费率和支出范围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五是创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政府对创业的服务引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到位,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尚难及时充分解决,部分地区企业注册登记、税务执照办理等手续依然较为复杂。
(三)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
二是社保扩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近年来社保持续扩面,大中型企业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小微民营企业扩面难度大,近期扩面对象中即将退休人员占比较高,在职参保人员增速缓慢,扩面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对其制度健康运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三省一区”普遍反映,现行通过行政方式调整养老金,未充分考虑基金自身平衡和各省实际,原本沉重的养老金支出负担压力更大,缺口进一步增大。
(四)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生活受到影响
总的来看,“三省一区”就业、社保和收入分配领域当前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形成的。一是当期原因,主要是经济增速趋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二是历史原因,主要有国企改革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三是制度自身原因,如就业创业机制不健全、社保体系不完善等;四是管理原因,如职业技能培训过于分散,社保监察力度不足等。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形态变化的现状,也要痛下决心、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历史问题;既要不断完善制度,也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对策建议
(一)找准自身优势,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工作
“三省一区”应立足自身独特的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挖掘发展潜力。一是发挥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一方面做好能源产品深加工,另一方面拓展非能源领域工业产业链,不断扩大非能源产业在经济中比重。二是依托产区优势,开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三是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时机,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带动更多就业,释放发展潜力。
(二)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增长、提升就业质量
一是做好就业质量监测分析。针对当前存在的隐性失业等问题做好跟踪监测,及时出台应对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抓住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完善政府引导服务机制,构建创业人、投资人和政府沟通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三是进一步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市场需求,统筹各类培训项目,创新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四是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带动就业规模的扩大。
(三)抓紧研究社保重点问题,推进关键领域改革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操作性方案。适度平衡各地养老负担,统一缴费标准,降低社保费率,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促进地区之间形成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职工养老待遇调整机制。激励更多人多缴费长缴费,实现制度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三是妥善解决社保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历史成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研究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其防失业促就业作用,适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或实行浮动费率制。
(四)立足发展,发挥好就业社保在收入分配中作用
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坚持在发展中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实现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一是发挥好就业创造社会财富,更充分参与收入分配的作用。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机制,促进机会均等、就业公平,扩大增长的就业效应,激发社会活力,实现更多人通过就业参与收入分配,共享发展成果。二是发挥好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平滑作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发挥其平抑不合理分配差距的作用,通过保障和福利的转移支付守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通过健全社会保险合理分担机制,使参保者权利义务对等,保障社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4
残疾人是特殊的群体,又是困难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援助现状
我区总人口40.5万人,残疾人总人口 2.4万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城镇人口 1.3万人,农村人口1.1 万人)。不同类型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口数比例,肢体残疾人数量7563人,比例为31 %,听力残疾人数量4531 人,比例为18.7%,言语残疾人数量580人,比例为2 %,视力残疾人数量4840 人,比例为19.9%,智力残疾人数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残疾人数量2420 人,比例为9.9%,综合残疾人数量:2284 人,比例为10.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业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共帮助563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和救济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区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医疗方面,实施以免费为特困残疾人助视、助行、助听和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医疗队分赴农村,开展义诊和会诊。
在权益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残疾人经营性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
二、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抚养及临时性的救助和救济活动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尽管有关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当多残疾人被纳入低保体系中,但总体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特别是处于低保标准外边缘状态的大量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他们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属、邻里帮助以及干部节日走访、党团帮扶和一些亲友临时性救济。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低保,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是上级补助经费有限,使残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财力不足。二是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单一,大部分靠财政支出,处于政府包揽的局面,阻碍了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低保之中,未作为独立保障项目。四是各类康复器材严重匮乏,缺乏场所,缺少训练有素的康复指导员,康复工作在城市没有正常开展,农村更是空白。五是残疾人的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3、社会主动助残未成风尚。中国人组织观念强,家庭观念重,受传统观念“家国结构”的影响较深。当他们遇到残疾伤害时,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别无他途。社会上许多人漠视这一社会群体的困难性,对他们关爱不够,甚至是歧视。企业主动捐助残疾人情况较少,个人捐助现象更是少见。
4、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新困难和新问题。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区农村残疾人约有1.1万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农业税取消,基层乡镇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残疾人的唯一资金来源消失。二是残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残,因残致穷,又因穷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属于农村特困户,近四成农村残疾人在高额医疗和社会各项开支的挤压下,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三是农村残疾孩子失学状况严重。四是农村重残和一家多残家庭进一步边缘化。五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受伤致残增加,加大农村助残工作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新残疾人观念
把残疾人作为能够参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创造的劳动者来对待,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包括整个社会生活,使他们能够在那里持久地而不是一阵子、平等地而不是作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点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和谐,最终与健康人相融合。加强宣传,倡导爱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对残疾人全新的认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主导和引导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足额的发放。
二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议政府确定以残联为牵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保障;同时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证牵头单位全面、系统地了解残疾人社会救助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强就业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支持他们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对农村的残疾人要与农村扶贫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鼓励农村残疾人扩大 “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残疾人创造各种就业条件。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兴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并对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表彰。
(三)发挥第三方的社会保障作用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要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1、企业可以发挥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同时规范企业的捐助行为,加强透明度,保证资金的正确运用。
2、各级行会组织应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第三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
3、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发挥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给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制度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档案。重点掌握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政府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抄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编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覆盖全社会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社会保障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级人大执法、各级政协视察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出台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将残疾人生活、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方法、措施细化,特别要对目前社会低保进行分类,针对重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无业智残人、精神病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城市范围内的残疾贫困家庭,适当上浮社会保障标准,对重残无业、老养少、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酌情每月给予特别补助;对于农村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贴补部分资金。同时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包括危房改造、免费安装自来水等;对农村孤残儿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学条件。
五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建立对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单位应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服务残疾人。
六是劳动就业工作制度化。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帮助残疾人自食其力、自强自立,是残联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残疾人的一种长效保障,必须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技能培训的信息化建设。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平台。由残联部门与各用人单位,企业 建立用工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各类用工信息灵活畅通。要有登记和输送平台。主要是残联部门在社区和村组建立服务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立台帐,与残联部门及时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培训——就业”一体化建设。分散式就业是很难满足残疾人就业要求的。残联部门应注重摸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如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大量培训安置残疾人;农村开展种养殖业基地化建设等。这些模式一旦形成,残疾人劳动就业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残疾人自谋职业的鼓励和奖励机制。残疾人自强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励的,并对自谋职业者予以工商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照顾。但还不够,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年底视残疾人贡献大小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是社区服务规范化。第一,队伍的规范。残疾人是社区、村组、组织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提高社区、村组、班子扶残助残意识,成立助残小组并制定扶残助残计划,做到残疾人工作人人有责。要建立联络员队伍,搭好残疾人与各级组织的桥梁。要规范助残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残疾人自助小组。这是吸引社会各界助残的渠道,也是残疾人自强自立、互动互助的一种极佳方式。第二,场地规范。有队伍必须有阵地。社区要保证扶残助残队伍有阵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适当经费,要形成统一的格式。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重点服务工作之一。第三,服务的规范。为残疾人的服务应做到三条:一是内容要突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残疾人基本生活来确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维权、就学就医、就业及培训等内容。二是形式要凸显。要在社区服务场地树立明显的服务内容招牌,让残疾人一目了然。要建立残疾人咨询服务专门窗口,坚守“残疾人优先得到服务”的信条。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让“扶残助残,有你有我”概念在社区居民中生根开花。三是服务要突破。服务内容要不断开拓,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服务,如结对帮扶、鼓励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等。服务质量要不断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残障不断康复,社区残疾人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等。服务手段不断人性化,提倡服务首问负责制,实行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只要服务到位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长期保障,他们就会自觉地、高兴地、和谐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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