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调研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db:zuozhe]时间:2023-06-14 15: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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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县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局2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保化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年5月以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20家;无化妆品批发企业,有化妆品零售单位68家,其中专营店25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及小卖店等31家、美容机构26家、美发机构112家。

共调研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0家、超市及其他门店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1家,其中专营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机构10家、美发机构30家。

二、本次调研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点

本次调研与专项整治采取了实地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培训、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与查处违法行为为手段,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研及专项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点调研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所经营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结合20**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 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 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 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1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 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 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 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 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 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 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 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第2篇】农信社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风险管理的调研报告模板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县联社与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关系由独立法人变为统一法人,基层信用社成为县联社真正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为使农村信用社达到“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加快业务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改革目标,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范内部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等。随着新的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重新建立,网络系统建设加快,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各类风险防控成为农村信用社提高竞争力和公信力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农村信用社频发风险案件的成因剖析

㈠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存在“重发展、轻风险”、“重规模、轻质量”、“重激励、轻约束”的不良倾向,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重要部门、要害岗位人员风险意识教育和监督。管理层风险理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风险防控断链,导致网点管理不到位和管理失控;信用社管理者个人主观决断、盲目信任、照顾情面等行为,对规章制度、风险防范视而不见;极少数员工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偏差,片面追求个人得失和经济利益,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风险。

㈡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适用性。有些规章制度与业务发展缺乏同步,新业务开发推广和新的管理模式推行时,没有相应的配套的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

㈢执行力弱化和缺失。从近几年案件来看,员工的素质决定着执行的质量与效果。岗位职责不清,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乏力,员工对已制定下发的规章制度缺乏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漠视制度,如查库制度、授权制度、交叉复核、更换密码及密码使用等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以传统、习惯操作代替制度执行,从而造成管理漏洞、形成风险隐患。

㈣处罚力度不够。当内部审计发现了问题,由于惩处不力及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使一些人在执行内控制度上始终没引起高度重视,存在侥幸心理,违章违制成本较低,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或挺而走险酿成案件发生。

二、风险管理的对策

㈠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发展与风险的关系。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业务规模与质量、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从过分追求数量和速度的粗放型外延式的发展方式转变为以效益为目的,以质量为前提,以规模为手段的安全运营、精细化管理和持续发展的内涵式发展模式上来。

㈡完善规章制度和流程,提高执行力。一是围绕内控管理的要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检查、梳理和评价,完善独立审计与监督制度、ab角岗位制度、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制度、定期轮换制度与异地交流等制度。二是优化和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形成岗位相互制约,有效防范关键岗位人员操作风险,设定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的检查、自查、报告制度,做到权责相关,岗位制约。部门的设置以保障业务活动的持续完整为前提,避免职能重复;岗位的设定以保证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为条件,避免岗位人员的闲置。三是建立健全对制度执行力的考核处罚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末尾淘汰制。

㈢强化员工教育管理,弱化道德风险。“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强化管理和防范风险、防控案件的意识。一是要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组织抓好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让“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合规管理”成为每个干部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二是抓好警示教育、案件防控教育。采取案件剖析、请纪检监察或检察院等部门专家讲课培训等多种强化警示教育,以实例案件的深刻教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案件防控意识。同时,定期组织防抢、防盗、防安全事故、防案件的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案件防控水平。三是要抓好员工的业务培训学习。对从事财务、信贷、储蓄、票据、安全保卫等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警觉能力。四是要抓好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弘扬新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形成良好行业风气。

(四)强化内审监督机制,加大内控监管力度。实施递进式监管,即:员工加强学习,增强自控;员工相互制约,增强互控;信用社管理人员加强检查,联社加大稽核监督工作力度,坚持“严查深纠”,进一步,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转变内审方式,形成事前、事中预防性监督检查并重,经济处罚与行政惩处并重,积极运用计算机和其他先进工具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稽核监督和安全保卫体系,加强稽核监察、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稽核监察、安全保卫队伍,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稽核、保卫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维护稽核、保卫部门的权威性。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稽核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岗位监督、会计监督、稽核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立体交叉式的监督体系。三是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点业务环节、关键部位和业务岗位作为稽核检查的重点,规范业务经营行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四是落实信用社主任定期交流、强制休假以及重点岗位员工交流等制度,加强重要岗位业务行为的监督。五是要建立内部管理和案件防控的责任体系,明确每项业务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监督责任人、稽核检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形成覆盖全部岗位、业务全程、所有环节的内控管理责任系统,促进各项制度落实。

(五)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加大处罚力度。注重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加大对业务操作中违规及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履职、不尽职的处罚力度,提高现场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深度。对查出的违规违制的社和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逗硬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用。严重失职的取消其任职或下岗学习,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对邮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思考调研报告

商业银行不仅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是管理风险的企业。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合规管理既是银行实施有效内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银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前邮储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管理基础薄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在邮政储蓄的基础上组建的,主要沿用的是原邮政储蓄网点、设施、人员配制及组织管理结构,部门设置还不完备,部门之间还存在重叠和交叉。缺乏必要的数据、技术手段和专业人才,这些都不利于推进合规管理机制建设。

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邮储银行的员工由原邮政储蓄的员工,社会招聘的新员工及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组成,多数员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合规风险管理就是经营效益的理念认识不够,漠视风险的粗放经营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没有贯穿到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内控制度不完善。邮储银行缺少一套统一完整的内控制度,且内控制度没有形成检查、评价与改进的良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内控的运行效力。邮储银行在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时,没有相应地制定新制度,或是新制度滞后于现实发生的风险,导致操作性不强。

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

建立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运行机制,才能确保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结合邮储银行的实际,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建立合规风险组织体系。组建独立的合规部门,在基层邮储银行配备合规风险审查人员。积极推行合规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及资格评定制度,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具备专业技能,熟悉银行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合规岗位人员,完善风险合规管理队伍。建立起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合规部门是银行专门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此外,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自我评估。

创建科学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坚持“先订制度再运作”的原则,加快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按照合规要求,对现行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 二是要切实建立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确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问责制、举报制等,体现合规风险管理在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合规问责机制。严格对违规行为责任进行认定与追究,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合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合规管理,降低违规机率。

培育合规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一是全员参与。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使合规成为银行全部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保证合规管理的贯彻落实。二是提高员工合规能力。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岗位操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了解自己在操作中的风险点,将合规理念贯穿到业务操作每一个环节和所办理每笔业务中,在经营发展上杜绝违规行为。此外,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合规风险大讨论活动,鼓励员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对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出自身的落实计划。

梳理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加强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对可能导致操作风险的业务流程、环节或存在的风险点一一记录在案,收集和掌握一线业务人员对各业务环节操作风险了解程度,根据梳理、排查情况,结合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内部的协作配合,做到业务线、风险合规线、内部审计线“三线把关,三线合一”。只有通过各环节严密配合,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机制才能形成,合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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