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现状调研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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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新农村有线电视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的部署,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县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发展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我县农村有线电视现状
xx县农村于1998年开始进行有线电视建设,采取mmds多路微波系统,传送12套节目,由于受到地形影响,只在部分平原地区安装了有线电视,采取管理方式为乡镇广播电视站代管维护、收费。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xx年,对原有农村mmds多路微波系统进行光缆化改造,实现了有线电视“村村通”,实现了有线电视城乡一体化,使有线电视节目增至45套。
农村广播电视台站管理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 利益分配问题。农村广播电视一旦收回归口到县广播电视局,将面临如何有效保障县广电局、原农村广播电视站的合作方及运维人员三者经济利益的大难题;而且县广电局将对所有农村有线电视投资进行全面负责,届时如何制约并激励原农村广播电视站的合作方及运维人员有效保障效益产出问题。
(2) 人工收费成本高。由于收费难造成了人力、物力和精力上的大量投入,对广播电视台站的管理几乎成了单一的“收费管理”模式,影响了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
每年支付的收费管理成本就约占总收视费的20%。人工登门收费本来就花费人力,加之一些用户存在拒绝交费和恶意欠费的现象,需要反复上门收费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收费高峰期间,更是需要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忙于收费,而影响网络正常的管理和维护,容易造成网络故障增加,信号质量下降,反而更加剧了收费的难度。
私拉乱接的“漏户”、“黑户”多。根据调查显示,一般地方“漏户”、“黑户”均达10%以上。如一个xx户的网络,单初装入网费就经损失约6万元(以300元/户计),而且每年的收视费约要损失3.84万元(以192元/年计)。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县级有线电视设备相对落后,没有终端控制系统,只有依靠人工逐户进行收费。
2、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乡镇有线电视从业人员素质相对低下,在维护过程中存在着维修不及时,态度较为蛮横的现象,使得入网率和收费率降低。
3、有线电视独家经营的坚冰已经打破,ip数字电视对有线电视网络的冲击日益突显。
三、应对上述问题的对策
如何进行快速而有效的收费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1、解决“收费难”的最好办法就是采用适宜的加解扰收费管理系统。
它不仅可以增加网络运营的经济效益,减少收费成本,同时也能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管理漏洞,减少与用户间的矛盾,使有线电视网络管理部门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网络的运营和发展中去。
利用这种技术,就能谢绝那些未交费或未经允许的观众收看,而那些交了费或经许可的观众就可以重新恢复电视信号,实现收看的目的。它在电路上采用的方法是在catv分配网和用户电视机之间增加了两个装置:解扰控制器和解扰器,通过这两个器件能对用户进行有效的收费。解扰控制器的工作与否受有线电视网的控制,用户交费,控制器控制解扰器工作,用户能看到电视;否则,电视画面将受到严重的干扰。
当前比较流行的加解扰收费系统是先进的加密系统,采用这套系统,运营者可根据每一用户付费情况,对节目进行加解密,控制用户收看状态,加强收费管理。
2、对乡镇有线电视站实行垂直管理
乡镇有线电视的垂直管理,可规范乡镇广播电视站各项规章制度,对收视维护费进行明确规定,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和原乡镇广播站共同组成,人事编制纳入广播电视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量化管理,适应社会发展。 统一收费标准。从而形成正常的资金积累,届时,无论哪个乡镇网络出现问题将会举全局的财力、物力、人力加之维护保障,这一点是垂直管理前任何一个乡镇都无法办到的事情。
3、保障收支平衡。
由于城乡联网、旧网改造,投资过大,债务过高,偿还能力较弱,还要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充分利用网络的资源,发挥产业的功能,增加创收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4、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质量。
尤其是农村广播电视站的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有线电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为广大用户服好务的本领,适应工作的需要。从而推动农村有线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第2篇】个体集贸税收征收管理现状问题及措施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如何有效地对个体税收进行征管是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实际征管情况,从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入手,对有效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探讨。]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所占经济总量的比例更是连年攀升。有统计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则达到了20%以上,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对个体税收的有效征管就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
(一)确定户数难。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流动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设摊经营、经常性经营和季节性经营等,而在这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证照不全的占很大比例,有些经营户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税务登记证,以至在日常征收管理中,漏征、漏管现象不断出现,不能有效地将其控管起来,税款流失严重,并带来税负不公等负面影响。
【第3篇】山区税源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改革与发展。但由于山区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的特殊性,以及山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很难适应国家以宏观经济发展为对象或目标所制定的税源管理模式,而应当根据各山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源管理模式的构建与选择,主要是构建灵活机动,又相对稳定的管理框架,以促进山区税源管理的深度、广度,提高山区税源管理的质量。
一、关于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模式及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什么是税源管理。广义的税源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个税收立法层次上的管理,即宏观税源管理,包括对什么征税,税基确定,以及每个税种的具体减免、扣除、抵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这都属于立法解决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执法层面上的实务操作管理,即微观税源管理,主要是监督对现行税收政策的具体落实,即对具体税基的核实、监督、管理,属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
(二)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总结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及其演变,税源管理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属地管理。主要是责任到片、到人,各税统管,所以也称分片管理。其特点是管理者对所管区域的情况了如指掌,对税源变化的掌控及时、准确。但因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对技术含量较高和行业特征突出的税源,难以提高管理质量。二是集约化管理。主要是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紧密的重点税源所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其特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管理资源的配置。但如果这些骨干税源分布不集中,或者各个骨干税源和行业特点差异大,有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如山区小矿山、砂石厂等。三是专业化管理。也被称为行业管理,主要是以行业为对象划分管理组,各管理组只对某一种或一类行业进行管理。其特点是有利于对专门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详细掌握行业特点,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但如果同一行业的地域分布较广,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有可能难以准确掌握同行业中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变化,即掌握了行业共性却难以准确把握企业的个性差异。四是简易化管理。如委托扣税,或者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重点巡查的税收管理模式。其优点当然就是简易,尤其是以现代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简易化管理模式,更是今后税源管理的发展趋势。资料显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纳税人数量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与此同时,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也在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如果仍沿用传统的人盯人、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的单一方式管理税源,显然已难以适应,大力发展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五是社会化管理。主要是针对零星、分散,容易流失的税源所实行的委托代征等管理方式。优点是在及时控制税源流失同时,相应降低了管理成本。
(三)本文研究的重点。显然,就税源管理的概念而言,本文所称税源管理应属于第二层次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就税源管理模式而言,主要是指在现阶段既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态下,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它不可直接套用上述某一种或几种现存在的管理模式,而要根据山区税源的实际分布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科学选择。
二、关于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
(一)山区税源的特殊性。为了选择适合于山区的税源管理模式,必须首先摸清山区税源的特殊性。税源分散是山区税源的主要特征,这是由于山区人口居住不集中,绝大部分纳税主体都没能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加之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使其经营活动的技术含量较低,大多数纳税人都只能从事亦工亦农、亦商亦家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不间断经营周期”大多小于一个自然年度,如季节性经营。且大多数是就地取材似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农产品加工业、矿山开采业、建筑材料加工业等。这种特殊的生产经营状况,决定了山区税源大多呈现五种基本特性:一是税源分布的分散性,这是由居住地的分散性所决定的;二是税源规模的弱小化,这是由经营者普遍较低的经营能力决定的;三是纳税主体自身管理的随意性,这是由纳税主体家庭化经营所决定的;四是税源种类的零星化,这是由就地取材、“靠山吃山”的经营模式决定的。五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难度大,主要是纳税主体自身落后的经营手段、不规范的财务管理状况等,难以实现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也不具备税源管理现代化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就税源管理而言,要摆脱传统管理模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二)目前山区税源管理所面临的困境。由于山区税源本身的特殊性,客观地要求税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山区税源管理很难寻求适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统一规范的制约,失去了山区税源管理的特色和灵活性。一般说来,上级统一要求的管理模式大多是根据经济发展,或者税收工作本身发展的需要,从宏观出发制定的,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要求的,但事物的特殊性是永远存在的,在大多数地区普遍适用的模式或方式、方法,不一定适用特殊地区和特殊环境。二是受人为的极端因素影响,忽左忽右,摇摆不定。在如今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年代,领导层作为决策者,对工作适时地进行改革是很正常、也是很必要的。但作为政策的执行者,由于所处的工作环境有差异,若不从实际出发去执行上级政策,就不能如期带来工作的积极进展,有时反而给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就税源管理工作而言,每隔三五年就“规范”一次,具体表现在与税源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人事、机构的安排和设置上,以及表现在各种管理手段的应用上,如:一时要大集中管理,一时要设分局或实行管理员管片制度;一时要实行微机监控,一时要实施《管理员手册》等。且每有新的模式出台,就必定要求统一实施和检查验收,使得山区本来有限的管理力量大量地耗费在频繁的机构撤并,繁琐的编造资料、手工录入、手工记录等无用劳动之上,也就是典型的闭门造车,应付检查,从而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跟踪管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
(三)适应山区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从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山区税源管理不易套用固定模式,而应根据各个山区的具体情况,如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等情况,考虑税源管理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分别采用多种模式,或者综合采用多种模式。但就目前大多数山区的发展状况而言,属地管理模式、集约化管理模式、专业化管理模式等,还是占主导地位的。
模式一,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二,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三,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三、山区税源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上述三种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各山区的地理环境、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等情况具体而定,更可以突破上述模式。
(一)模式一的路径选择。对于山大人稀,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采用本模式,即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上,不宜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也不宜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基层分局(或税务所,下同)。其理由是,若在这种地区实行大集中模式,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管理对象即税源却遍布于几十及至上百公里之外,这会使管理人员的大部分时间被消耗在路途中,交通费、食宿费等管理成本增大,管理工作难以深入,管理质量低下,如五峰国税局就曾采用过大集中模式,全局30多名税源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xx多户纳税人却颁布在2372平方公里内的大山里,因管理质量每况愈下,不得不重新设立分局;而若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分局的话,势必因机构臃肿和“僧多粥少”而增加税源管理成本,或者因机构多人员少而造成实际管理力量薄弱,还有可能因执行政策不统一造成税负不公等问题。而应以自然经济区划为基础适当集中设立分局,如五峰县8个乡镇,一共只设立了3个分局,这就兼顾了方便、效率、节约、执政政策规范等因素,具体实施路径如下:一是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税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对特殊行业,由县局组织力量,通过试点探索行业管理规范,试点成功后再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如五峰县是一个茶叶之乡,年该县组织茶叶行业税收管理试点,探索出了茶叶生产的能耗(电、柴)与生产量的比例关系,以及包装物等外购材料与产品销售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使全年的茶叶税收较xx年增长35%。年该局又对矿产行业实行管理试点,探索出了雷管、炸药等控管爆破物资与矿产开采量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1至7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2%。
三是对全县年税收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主体,或者对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行业,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县局统一组织实行集约化管理模式,即县局统一制定管理措施和跟踪监督,由各分局分别执行,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行网络管理、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等。依然以五峰国税局为例:该局年1至6月平均在册纳税人2200户,年上半年实现国税收收入3715万元。其中,该局将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18纳税人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半年来实现税收2841万元,占半年总收入的76%。
四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如五峰国税局在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现行水平以前,曾有60%的管理力量在管理着占全县国税收入总量3.8%的税源,后来以委托代征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使管理员的主要力量集中到了重点税源的管理之上,实现了当年入库税收超历史、超计划。
(二)模式二的路径选择。对于区域面积较大,但重点税源却相对较为集中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二,即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重点税源是指企业规模、经营收入、纳税额等相对较大,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颇为紧密的纳税户。如果这类纳税户分布相对较为集中,则采用以集约化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可以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在边远地区适当设立税源管理点。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以县局为单位,配备骨干力量,对全县的重点税源进行集中管理。
二是对年税收额在规定数额以下的纳税户,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税源管理点(或处),实行属地管理。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化管理等模式。
(三)模式三的路径选择。对以当地特色产业、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大型商贸行业等为主导税源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三,即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机构设置则根据税源的分布情况,相应实施以县局为单位的大集中管理模式(税源较为集中时),或者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分局(税源较为分散时)。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县局统一组织,以当地规模较大的行业、企业为单位,成立行业管理组,分别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深度和管理质量,如茶叶行业税源管理组,煤炭行业税源管理组,金属矿产行业税源管理组、商贸行业税源管理组等。二是对较大规模的行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管理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集中,可以实行二级专业化管理或集约化管理等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分散,可相应实施属地管理模式。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只是税源管理的基本框架结构,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效果,必须充实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如银税联网、税企联网等,而管理手段、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更是税源管理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山区经济的逐步发展,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方式是现代税源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为税源管理人员减负,如整合软件应用、简化归并文书等,也是不论什么模式下都普通管用的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4篇】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各诉讼参与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审判机关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执业情况,如接受委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情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处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具体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根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范畴。《决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是认识上不统一。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决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导致各相关部门对《决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认识上的混乱。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决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如果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论没有停止。在不同认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应当看到,从2022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争取,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从管理制度上看,在《决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继续教育、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从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具备相关执业知识和经历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认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决定》的核心内容。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离,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善解决。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决定》的规定和精神。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委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进。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需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的情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然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出发,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举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殊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统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培育市场,就要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开放运作、资源共享;要让那些符合统一的准入条件的'鱼儿'都进入到'新湖泊'中。这样,市场才有生机和活力;要规范和完善市场,就要改变过去那种无序纷争的混乱局面,注重引导、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剔出那些'害群之鱼',使整个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样,市场才能在规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常说'水清则无鱼',但司法鉴定的'鱼'必须在'清水'中。
【第5篇】2022年砂石土矿开采及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为了详细摸清伊金霍洛旗砂石、粘土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开发利用现状、开采管理工作等基本情况,根据上级国土部门有关开展调研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砂石土矿开采及管理现状
(一)资源赋存及开发利用和市场供需情况。
伊金霍洛旗砖瓦粘土资源主要分布在红海子――布尔台格――松定霍洛一带及布连地区,产在第三系上新统中,具体产地主要有满来壕、满斋庙北、满斋庙、布尔台、松定霍洛及布连砖瓦粘土等。查明总资源储量2.25亿立方米,其中松定霍洛矿区保有资源储量为1154万立方米,基础储量405万立方米,资源量749万立方米。化学成份:ai2o3为7.63%、cao为9.29%、fe2o3为4.75%、mgo为2.85%、sio2为58.25%、烧失量为12.03%、塑性指数为14.70%。
建筑用砂资源主要分布在伊金霍洛镇、阿镇、乌兰木伦镇、札萨克镇及红庆河镇等地区现代河床中,未进行过地质调查及储量检测工作,多以自然状态赋存,因自然降雨、洪水冲刷而形成。建筑石料矿产地目前在新庙镇有发现,未进行过地质调查及储量检测工作,由于在岩石硬度等指标上达不到多数工业建设领域用料需求,因此目前基本属于未开发利用的状态。
截止XX年底,伊金霍洛旗共设置砂石土矿采矿权22个,其中砖瓦用粘土18个,砖瓦用砂1个,建筑用砂1个,建筑用石料2个。由于属“十五”、“xx”期间出让的采矿权,生产规模在2万吨/年―5万吨/年,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多为自然剥离表土后直接作为原材料使用,采用人工辅助半机械化生产作业流程。XX年以前,砖瓦用粘土矿平均年销售收入约200万元左右,年利润约20万元左右,基本属于随着需求量增加而相应增加产量阶段。XX年至XX年砖瓦用粘土矿平均年销售收入约500万元左右,年利润约50万元左右,属于市场需求量较大,销售量销售价格等随之上涨阶段。XX年以后随着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及生产成本的增加因素影响,同时由于新型建筑材料的广泛应用,导致需求量、产销量明显下降,各项经济指标降低到XX年之前的水平或更低。
(二)地方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禁止新上粘土实心砖和空心砖项目的规定。砖瓦用粘土资源从XX年之后未出让新的采矿权,并按照逐步淘汰的原则,对一些城市周边、主要公路两侧的粘土砖厂进行了拆除关闭。建筑用砂石资源按照有偿出让的方式进行挂牌出让,因资源枯竭等原因,目前仅保留1个采矿权。由于我旗境内85%以上的面积都有煤炭探矿权或采矿权分布,受矿业权不能重叠设置的影响,近年来我旗未出让新的砂石采矿权。为了规范砂石开采,旗人民政府于XX年批准了《伊金霍洛旗建筑用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伊政发[XX]126号),砂石开采以旗政府各职能部门会签审批的方式进行管理,要求进行审批并缴纳复垦保证金,在各镇人民政府监督下进行开采及复垦,不审批采矿许可证。
(三)砂石土矿相关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情况。
XX年旗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伊金霍洛旗非煤矿产资源规划》(XX年-XX年),并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复。该规划只对砂石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开采区及部分拟设置砂石采矿权的范围进行了规划,由于受矿业权不能重叠设置的制约,未进一步组织进行砂石采矿权的出让。XX年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风险类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要求,旗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伊旗无风险类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已放宽在政府出资煤炭探矿权范围内设置砂石采矿权的限制,目前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预计XX年底之前编制完成并批复备案。
(四)砂石土矿采矿权出让方式、出让年限、出让和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准入条件情况。
我旗历年来严格执行砂石、粘土等矿产招、拍、挂出让的有关规定,累计挂牌出让25宗,出让年限为3-5年,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出让,旗国土资源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流程具体组织实施。
二、砂石土矿开采管理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一)严格禁止新上砖瓦用粘土项目,对已设置在城市规划区、主要公路两侧破坏生态环境、经营粗放的粘土砖厂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拆除关闭,恢复生态环境和地貌。同时可使采矿权布局更加合理,缓解了产能过剩的矛盾。
(二)积极争取有关地质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对历史遗留的粘土、砂石采坑进行回填治理,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
三、砂石土矿开采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砂石土矿布局存在的问题。建筑用砂资源受矿床赋存条件影响,布局分散而且规模较小,供需距离存在矛盾,受季节性影响强。
(二)砂石土矿采矿权配置存在的问题。由于建筑用砂资源开采周期短,部分业主违法向农牧民租赁土地,实际为了圈占或开采砂石资源,导致在挂牌出让时出现只能由违法租赁土地者竞价或竞得人与土地租赁者存在后续开采纠纷的问题,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竞争出让采矿权。
(三)砂石土矿采矿权审批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筑用砂采矿权不能与其他矿业权重叠设置,导致基本无符合条件的可出让范围。二是建筑用砂采矿权审批周期长,每年的4月份左右各类建设项目已开始使用原料,而按程序审批采矿权一般需几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不能满足开采时间要求。多数业主都是通过观望市场行情才决定本年度开采计划,因此业主多采取违法开采的方式,既能满足其灵活的开采需求,且违法开采成本要比办理合法开采手续小的多,所以其积极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积极性也不高。
(四)砂石土矿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请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涉及各部门准入条件程序繁杂,如水保、水利、林业、安监、农业、安监、环保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多。
(五)砂石土矿依法开采、执法监察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存在上述诸多困难和问题,导致违法开采履禁不止,依法监管措施泛力,造成国土资源部门在执法监察中处于被动监管的困境。
四、有关建议
根据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鄂尔多斯地区建筑用砂资源的赋存条件简单,开采周期短等特点,提出如下建议:
(一)根据地区实际,适当给予政策倾斜。一是取消建筑用砂采矿权不得与煤炭探矿权重叠的限制,因为煤炭探矿权转采矿权期限较长,建筑用砂可在一至三年内开采完毕,双方实际不存在矿权纠纷的可能,且出让建筑用砂采矿权时可辅助采取相应的限制条款。二是建筑用砂采矿权不得与煤炭采矿权重叠限制可适当放宽。因开采矿种及开采深度不同,建筑用砂开采深度一般不会超过地表向下10米的深度,因此出让采矿权时可要求建筑用砂采矿权人与煤炭矿业权人达成矿业权重叠安全生产协议,建筑用砂采矿权人承诺放弃因煤矿开采造成塌陷要求补偿或其他补偿的权力,煤炭企业开采时提前通知砂石企业停止开采、撤离人员设备。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解决矿权重叠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
(二)下放审批权利,简化审批程序。目前建筑用砂资源审批权利虽然已委托、或下入至市一级国土部门,但由于需要国土资源部统一配号,因此导致逐级上报的周期长,建议由市、县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配号、审批,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入档。简化申请采矿证的前置要件,只对采矿权价款、土地复垦、招拍挂方式有偿出让等进行前置审批,其余要件不做为前置审批要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加以规范,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按年度对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第6篇】关于山区县城建设与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我们_____是一个纯山区县,_____县城是一个典型的山城。山区县城建设和管理既有一般县城建设管理的共性,也有鲜明的个性。近年来,加强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_____山区县城建设与管理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作一些探索性的思考。
一、_____县城建设与管理的现状
【第7篇】有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个人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764公顷,按农村人口76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273平方米,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用地面积较大,通常户与户之间都会留有巨大的间隙,并且前有禾场后有庭院,以及人为形成的湾子林,破坏和浪费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土地基本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设布局散乱。大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一般都选择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两侧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参差不齐,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xx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也因此急剧下降。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已成普遍现象。
(四)隐形市场极其活跃。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房价高企的影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不顾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资金的加入下,采取对手成交、以租代征等方式变相交易集体土地,并非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地产开发,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扰乱了正常的城区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秩序,造成了巨额土地收益流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斗湖堤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王岗村一、七组的小产权房群就是典型代表。
二、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上世纪末期,由于以前各级对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公众参与,加上受当时农村发展情况及编制技术水平的限制,规划从一开始执行就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虽然现在土地修编已经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违法建房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现象。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村都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大部分都无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
【第8篇】河务局枢纽工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现场查看、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_____枢纽工程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
近年来,在_____局的正确领导下,随着水管体制改革的实施和深化,在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改善工程面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亦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_____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要求及翟局长的讲话都对水闸枢纽工程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认识问题、面对问题,采取措施、扎实工作,逐步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一、工程概况
_____枢纽工程位于_____省德州市_____区,武城县和河北省故城县的两省三县(区)交界处。_____枢纽工程是_____运河中下游的主要控制性工程,其上游接卫运河,下游分别接_____新河与南运河。枢纽工程由_____新河南进洪闸、北进洪闸,南运河节制闸及船闸组成,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的大型水利设施。
枢纽工程设计行洪流量3800m3/s,其中南进洪闸设计行洪流量1500 m 3/s,北进洪闸设计行洪流量xx m 3/s,节制闸设计限泄流量为300 m 3/s。
二、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存在的问题
_____枢纽工程目前存在着机电设备老化、水工混凝土表面破损、金属结构锈蚀、护坡塌陷、观测设施损坏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北进洪闸问题尤为突出,闸底板存在贯穿性裂缝、闸门锈蚀非常严重、其中一孔运行时支臂产生不正常声音等。
(二)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水管体制改革,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机遇,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工程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_____枢纽水闸工程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某些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工程管理水平的突破性提高。_____枢纽工程目前存在问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虽然南进洪闸与节制闸经过全面的除险加固,但枢纽工程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很严重,这给枢纽工程的正常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
水管体制改革以来,在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但是,有些管理制度落实的不彻底、不够好,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3、养护公司人员素质需要提高
养护公司人员是水管体制改革从事业人员中分离的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使养护公司人员人员业务素质不是很高,结构不尽合理,从而制约和影响了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和质量。
4、水闸观测设备设施陈旧落后
5、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少,有些项目没有经费保障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中不能涵盖所有的项目,如:水闸工程卫生清洁、观测设施设备的养护等没有相应经费保障,给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6、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做得不够。
7、由于种种原因,北进洪闸、节制闸闸门及水下水工部分无法进行正常的维修养护,致使已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如何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针对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水管体制改革以来的经验和不足,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使工程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新的提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1、认真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我局工程管理工作一直实行负责人责任制,责任到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因此,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和目标进一步细化,要求进一步严格,从而发挥更好的作用,促进工程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工程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电器设施及其运行设备按规定进行认真细致的经常维修与保养,对电缆、避雷装置进行定期遥测检查。对工程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3、进一步理顺工程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
根据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改革的总体部署,_____局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稳妥的开展了“管养分离”工作,形成了工程管理层与养护层的分离,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与事业人员组成管理层,养护层为维修养护公司,明确了管理层与养护层的职能。
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建立,有效的促进了工程管理工作,由于人员等方面的情况和原因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交叉的现象。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理顺体制和完善运行机制方面的工作,随着养护公司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以及人员结构的合理逐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这也是为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和提供能体制机制保证,对提高和保证工程管理水平非常重要。
4、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
_____局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和推行“管养分离”的过程中,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_____枢纽工程维修养护细则》、《_____枢纽工程检查管理制度》、《_____枢纽工程管理局管养分离实施办法》、《_____枢纽工程日常管理养护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使工程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也存在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我们要认真梳理已有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加以修订和完善,为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落实。因此,我们还要加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力度,把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5、加强维修养护队伍业务素质的培养
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们要针对人员状况,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维修养护队伍培训工作,使维修养护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逐步满足工作和形势的要求,为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供人员保证。
6、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工程维修养护的各项工作
(1)认真制定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实施计划方案
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实施计划方案是实施工程年度维修养护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维修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工程维修养护规划的重要条件。我们要根据维修养护经费水平和工程维修养护规划,结合工程现状,认真制定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实施计划方案,使计划方案科学、可行、可操作,从而保证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和任务的完成。
(2)加强合同管理
管理单位与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管理单位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实施计划方案与维修养护公司签订年度日常维修养护合同和专项工程维修养护合同并严格合同管理。与设计以及监理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制度,以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明确,严格按合同办事。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质量控制
在合同实施和工程维修养护的过程中,为确保维修养护工作质量,管理单位成立维修养护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加大维修养护工作的监理力度,对维修养护工程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理。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具有项目繁杂、项目多、单项工程量少的特点,质量管理与控制对保证整个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质量和任务的完成显得尤为重要,
(4)严格办事程序,控制工作进度
依程序办事、控制工作进度是确保维修养护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在制定计划方案、实行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工作程序,将计划工作内容按月进行分解,管理单位每月月初向养护单位发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单,养护单位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定期报送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6、针对北进洪闸、节制闸无法进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短时间不可能改变。为了维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程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保证工程运行安全,建议上级安排专项经费,建造操作运行方便的检修闸门。
总之,工程管理工作是水管单位的主要工作,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有了很大的进步,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面貌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工作的需要和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体制机制创新、人员素质提高、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都需要我们下更大的气力,把工作做的更好,使工程管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第9篇】当前城市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情况介绍
笔者通过参与城管执法的全过程,详细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利用走访面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随机走访大街上的群众,调查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总体评价以及对城市管理对民生的影响;调查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管行政执法状况总体上比较中立,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好”和“较好”的占xx%,认为“一般”的占xx%;“总体上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的占xx%。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新问题
在充分肯定城管行政执法主流趋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和把握存在的问题。调研中,很多群众提到,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在国内城市化发展如火如荼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面临着严峻挑战,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手段单一,违章者层次参差不齐。
调查中发现,尽管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对执法者依法行政的培训,但仍存在部分执法队员执法时不够耐心,手段简单粗暴。而部分弱势群体为了生活和出路不免要上街摆摊以挣生活费养家糊口。而这部分群众的沿街摆卖的行为则会破坏社会的经济秩序,影响马路交通,所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被执法者中绝大部分属于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体,加上我国文化素质偏低的大环境也就势必造成了很多民众在面对执法者的时候所考虑的问题往往只有个人利益,而不会从城市管理乃至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问题。这就必然造成了城管执法与违章者之间的摩擦与矛盾。
2、城管与被违章者之间利益矛盾逐步凸显。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正处于要彻底改变原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而且这种矛盾在所有矛盾中表现得最突出、所占的比重也最大。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当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习惯采取各种过激行为,往往容易导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利益正面冲突,引发激烈的矛盾对抗。
3、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持续下降。
从问卷调查看,当前群众对城管执法者的态度呈现不满趋势。在回答“您认为当前市容市貌的满意情况”的问题时,回答“不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和“很满意”的分别占xx%、x%、xx%和xx%。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些群众对城管已经出现不信任危机,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明显下降。
(二)当前城管与民众矛盾激化的原因
当前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关系面临的种种新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出发,归纳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执法者工作意识淡薄,素质不够高、执法手段简单粗暴。
执法者是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的门面,其观念、素质和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群众对政府的看法。调研中,许多同志谈到,部分城管执法时对群众态度偏差、作风不够扎实,尤其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它不仅降低了群众对城管的信任,败坏了我们政府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城管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当前矛盾激化的主导诱因。
2、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为了打破大锅饭的局面,政府鼓励多劳多得。这就造成了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xx年内不会逆转。现在,一个人绝对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和其他人比较起来,他的收入增长没有其他人快,与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就必然会存在为生计而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水平不高,对党政方针、政府政策的领悟力不够,小商小贩已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怪圈,利字当头,不会去考虑国家的发展及城市的规划。
3、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造成当前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矛盾对抗行为增强、冲突增多等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成因就是少数执法者未能根据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转变对待群众的方式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仍然习惯于“我说你听”的传统说教,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互动性、有效性;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中,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锐性,平时不善于或不注重捕捉民情民意,不善于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正确判断矛盾的主次方面,往往使小矛盾演化成大矛盾。
4、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
当前,从总体来看,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着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政策制定方面看,不可否认我们制定的有些政策的确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使群众不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伤害了群众对政府的感情,有时还会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三)解决方法
1、做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1)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舆论宣传。
(2)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市民发布权威性的城管工作信息,对待暴力抗法事件采取各部门协同解决,坚决惩处抗法者,及时旗帜鲜明地向市民和社会各界表明态度。
(3)要充分发挥和切实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络新闻等公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配合城管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4)努力加快城市管理互动网络的建设步伐。让市民与城管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5)大力宣传文明市民、文明商家、优秀城管工作人员,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居民户。通过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2、注意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完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
切实解决因规划置后所带来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这一突出问题,完善二级或三级道路的环卫设施配套及环卫工人的配置及规划还建一批公厕、垃圾中转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着眼,疏堵结合,将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地段的城管执法力度,逐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在人口密集的旧城区和市场功能不完善的城区,按照“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有序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进行规范管理的疏导点:如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划出固定的街段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既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扩大了就业,完善了城市功能,同时又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求,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3、进一步端正城管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增强执行能力,大力培养和选拔年青优秀的城管骨干人才。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公用服务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管理,增强执法效能并加强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各种复杂执法条件的城管队伍。
4、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相配合,特别是发挥街道办事处作用。
街道板块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尤其重要。目前,街道工作已基本走上了以税源经济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社会事业为基础的健康发展道路。
(1)进一步明确街道市容管理的主体和基层基础作用。
部分街道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要通过考核奖惩等办法将街道工作重心调整到城市管理上来;
(2)进一步强化街道的市容管理的主体地位。通过人财物和责权利的合理分配与调整,充分调动街道对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3)进一步调动街道和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合理调整街道管理城市的自主权,挖掘潜力,促使市容市貌管理同就业、社区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调动街道、社区、单位及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四是城管职能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调动各种力量,把城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助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决条件。
(1)要认真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按照统一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城市管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调查论证工作,积极为城管执法立法提供第一手实际材料。
(2)切实开展论证。要分析和归纳城管执法案例,总结现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有预见性的符合工作实际的修改建议,形成综合性意见,主动争取人大立法机构和政府法制建设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法规的修订和不断完善。
(三)个人小结
在调研实践中,笔者前后共参与了一线的执法工作、疏导点蹲点驻守工作、服务窗口从事业务咨询工作等,累计参与市区5次大型环境整治行动,服务咨询群众xxx人,接投诉电话xxx个,回复政务110投诉xxx个。通过这段时间的参与,笔者深深感受到城市管理是各个国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但城市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为管理而管理,而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而管理的,城市管理就是在为民生服务。而民生问题则是一个关系国家民运的大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历来都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无论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都是城市建设的需要,是为了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舒适,更健康,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所以,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清理。那样只能激起民变,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
密切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海口实际,从思想教育和制度规定入手,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关系的新路子。
总而言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没有人愿意动辄采取驱赶、强制、没收措施,最希望的是人们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的整洁、安宁,相互尊重、和谐相处。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个别人纯粹出于自身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乱抛乱摆乱占,给城市管理带来隐患,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心病。如像社会上某些人主张的那样以“生存权大于一切”为理由,去追求所谓的“和谐”,那么,我们的城市秩序将如何?人民代表大会又何必要制定这样那样的城市管理规定,广大群众又何必要求政府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其实,就个体来说,生存权必定是最重要的,但对群体来讲,法律规定才是第一位的,因为它是维护整个社会公共秩序的准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因此,建立并维护公共秩序反映的正是人们的“和谐”需求,这是构建城市管理的“大”和谐,是真正的和谐。反之,那种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则是“小”和谐、假和谐,是“和谐”了个人,却“和谐”不了社会。
【第10篇】全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富有成效,近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巢生率内司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成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现状
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包括:整治和规范非机动车不走规定车道、乱闯红灯、路面乱穿行、逆向行驶、超载、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其中,电动车是主要管理对象。自去年创建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得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于市民素质、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低下,依法行驶、规范行驶还未形成一种自觉习惯,加之执法力量有限,因此,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具有反复性,乱闯红灯、不走规定车道、逆向行驶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1、成立专门组织。为加强统一管理,市公安局在城区三个辖区中队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了非机动车管理中队,现有民警2人、辅警12人,专门从事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2、出台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非机动车管理,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制定了《xx市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域、重点整治对象和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重点路段、路口,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实行'网格化'管理。
3、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交警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二是强化全面宣传,通过宣传单、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三是依托活动宣传,借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和曝光,强化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
4、严格路面管控。一是对于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二是对于未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三是对于市区商场、菜市场、学校、医院等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干道,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5、加强专门领域车辆管理。加强快递行业和外卖行业电动车管理,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xx市从事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7家快递企业共387台快递三轮车实行'三统一、一规范'管理,对多家快递企业快递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辖区外卖行业车辆统一喷涂专用标识及编号,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不够到位。虽然已经开展了大量宣传工作,但是还存在宣传手段不多、形式不够灵活、宣传存在死角、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
【第11篇】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规范管理 科学指导 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新发展
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司法鉴定管理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决心以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
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安全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咨询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阻力。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决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决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根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衔接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二)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布局上缺少系统考虑。在我市现有的19家机构中,三大类机构只有4家,办理业务占到了70%。三大类外机构15家,其中司法会计类就有6家,业务量只占10%,而且只有少数几个机构业务相对多一点,大约有60%的机构没有业务。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也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一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受理司法鉴定事项,组织无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重委托机关、轻管理机关,对委托单位的要求是相当关注的,而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管理有消极抵触情绪,对部署的工作要求并不热心,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长远考虑。许多鉴定机构的成立动机不正确,有些所是拼凑挪借司法鉴定人员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目的只为了增加原有行业资质的含金量,或是与其他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业务范围的攀比,对于真正开展规范的司法鉴定业务并没有认真考虑。
(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各诉讼参与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审判机关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执业情况,如接受委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情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处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具体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根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范畴。《决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是认识上不统一。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决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导致各相关部门对《决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认识上的混乱。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决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如果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论没有停止。在不同认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应当看到,从20xx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争取,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从管理制度上看,在《决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继续教育、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从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具备相关执业知识和经历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认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决定》的核心内容。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离,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善解决。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决定》的规定和精神。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委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进。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需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的情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然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出发,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举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殊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统
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培育市场,就要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开放运作、资源共享;要让那些符合统一的准入条件的'鱼儿'都进入到'新湖泊'中。这样,市场才有生机和活力;要规范和完善市场,就要改变过去那种无序纷争的混乱局面,注重引导、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剔出那些'害群之鱼',使整个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样,市场才能在规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常说'水清则无鱼',但司法鉴定的'鱼'必须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其管理对象的多样,管理内容的广泛,管理体制的复杂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要求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更要求他们热爱这项事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面对困难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气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所有的司法鉴定人每年都能够接受1-2次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教育,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法规,不断提高鉴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提高司法鉴定人对司法鉴定的认识,以较强的政治素质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要注重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加强与高校法医院系等司法鉴定人才培养机构的联系合作,扩大鉴定人的教育培养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司法鉴定行业。
(五)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规范社会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司法鉴定人收接案、出庭质证等制度,抓好上级有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开展鉴定质量评估,组织对口检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水平。要加强对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管,重点解决不按程序规则、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鉴定,超业务范围鉴定,不具备鉴定资格人员从事鉴定,私自接受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与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等问题,保证司法鉴定人依法规范执业。认真对待投诉,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建立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司法鉴定机构存在违法或过错行为的,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内设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实责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鉴定的投诉、信访有较大幅度下降。
【第12篇】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一、当前固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
(一)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上的难点:从劳动人事管理体制到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的转变。
改革开放后,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进人中国,并逐步被许多国有企业接受。虽然这些国有企业已将单独的人事部门和劳资部门合并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但是管理体制还没有彻底转变,实质上仍是行政管理体制,而不是经营体制。
在这种深层次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下,导致了两方面的结果,具体表现在:
1、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竞争机制。
现行国有企业用人制度主要是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即以劳动合同形式把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明确下来,并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分级聘用。随着市场化的推进,这种制度表现出的缺陷是缺乏竞争性、公开性、公平性。人员的聘用仍是通过主管提名、人事部门考察、组织讨论的方式决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还没有进一步推行。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只要没有违反厂纪厂规,都会按时享受相应待遇,稳坐“铁交椅”。同时人员配置机制不规范,因人设岗现象严重,因事配人还不能彻底落实,工作职位与个人能力上的能级对应原则没有充分体现。造成人才缺乏与人才浪费并存人才闲置与用人不当并存。
2、分配制度缺乏新的突破,动力机制与约束机制没有完善。
分配制度还没有真正成为经营管理的推动力,生产经营效益与分配水平没有取得良好的相互作用效果,分配制度创新难度大,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于经营内外环境变化。
经营者职位消费缺乏定量控制,存在灰色收入、隐性收入问题;采购、销售人员分配行为透明度低,还不能从体制上消除吃回扣现象。职工工资结构不尽合理,职工收入没有完全货币化,福利性待遇没有全部转成经营性待遇。
(二)人力资源管理上的难点:人力资源部如何成为经营战略上的合作伙伴。
1、人力资源管理部在经营战略实施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应纳入经营决策层,但现实中却普遍充当执行、参谋的角色。只是着眼于当前的业务管理,仅是在企业“需要”时发挥作用,如补充人员、平时发放工资、培训职工、解决劳资纠纷等,没有上升到企业经营战略上的全局
考虑。
2、缺乏可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战略。
经营战略中比较重视产品开发、质量保证、成本降低、市场占有等方面,但忽视人力资源方面的内容,如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培训、员工发展等。
3、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的合力没有自发形成。
员工的个人价值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之中,而企业价值、经营理念则体现在企业文化,这两者如何相融合,共同形成企业发展的合力、推动力,当前是一个薄弱环节。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的各部分(如绩效评估、人员提拔、薪酬等)与个人价值更相关,只有当个人价值转化为企业价值,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与企业文化形成合力发挥更明显更直接的导向作用、凝聚作用、激励作用,共同实现经营战略目标。
(三)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上的难点:缺乏科学、合理、有效、可行的员工绩效评估体系。
习惯沿用传统的、经验判断为主体的绩效评估手段,评估因素单一,理论上成熟的评估体系在国有企业的实施时间不长,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在挖掘员工潜能、帮助员工发展方面体现不足,员工大多是被动地参与;评估结果与薪酬、晋升的挂勾不直接,还有很多人为因素起作用。
(四)人力资源重新组织与结构调整上的难点:j成员增效与机构人员重组优化。
这两项工作触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艰巨性、复杂性、敏感性寸分突出。
(五)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手段上的难点:面临网络信息化的挑战与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制约。
二、解决以上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实际难题,必须从深层次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部门职能转变、绩效评估体系、人力资源重组优化、人力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寻找相应的对策。
(一)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制度因素是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和水平最为重要的因素。不少国有企业已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仍沿用传统的劳动人事模式,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要做大量的实际工作,主要包括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两大方面,重点解决“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收入能多能少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1、彻底废除过去套用国家行政身份的有关制度,建立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不带行政身份色彩的招聘、使用、晋升、奖励、培训、分配制度。
2、建立动态的用人制度。一是对生产工人实行“三岗制”,干得好的可以成为优秀工 人,干得不好可能转为试岗工人或待岗工人。二是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实行末位淘汰制。三是对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保持有一定比例有技术资格的人员落聘或低聘。
3、健全“以人为本”的薪酬激励制度,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
一、对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职责、风险、经营业绩大小确定薪酬水平,合理拉开与一般员工的薪酬差距。二、对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实行市场导向型的薪酬制度,薪酬标准与市场价位接轨,避免人才外流。三、对普通员工实行技能导向型和工作导向型的岗位工资制度,做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四、实行资本、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探索管理者期股、员工持股、技术人股的新办法,以稳住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
(二)强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经营战略上的职能作用从战略高度上进行角色定位。
1、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升到经营战略的决策部门,而不仅仅是执行部门。高层管理者应当在职能范围适当授权、放权。
2、加大人力资源投资,注重培育“学习型组织”。以战略的眼光去看待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投入,健全职教育培训组织,完善“培养、使用、待遇体化”的新机制,加强员工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
3、重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自身的识体系。必须具备现代化的管理科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经营的内外环境及本企业生产流程、发展方向,掌握全体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
(三)建立与健全科学、客观、合理、有效的员工绩效评估体系。
1、先进行全面的工作分析、职位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绩效评估标准,评估的因素要比较全面、合理。
2、人员分类考评。除制订通用的考核标准外,还应根据人员的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按高层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生产性人员和非生产性人员分别制订评估细则,可实行自我评估、下属评估与上司评估、专门组织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3、指标定量化,并以实际工作结果为依据,既评定工作的数量,又评定工作的质量。既考评个人业绩,又重视考评团队业绩,使个人业绩与团队业绩保持一致。既注重绝对标准,又注重相对标准。
4、建立反馈制度,减少评估误差,并根据实际条件的变化而提出评估方案的改进,以保持其有效性。
(四)建立和应用cims系统,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整体水平。
总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难题并非偶然形成,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彻底解决,既要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更需要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的内部变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积极性,进行管理创新,使人力资源真正成为国有企业的第一资源。
【第13篇】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我们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一个走过xx年悠久历史有着xxxx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在各个历史时期聚集了大量的一代又一代久经考验、出生入死、英勇奋斗、无私奉献的党员,为国家的解放、建设、繁荣美好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许许多多的党员同志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年龄增长离退了下来。但他们始终对党怀着最真挚、最深厚、最朴素的感情。多少人发自肺腑的感慨“我把党来比母亲”。
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离退休党员逐渐增多。离退休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关心好、照顾好离退休老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夕阳”作用,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课题。总书记曾批示:“老同志作为干部虽然离退休了,但作为党员永不退休,还应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如何妥善有序地管理教育好离退休老党员,是我们应该肩负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一、离退休党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人员数量增大。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离退休老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离退休老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已达xx%。以xx县为例,离退休党员xxxx人,占全县党员总数xx%。党员基数大,所以离退休老党员数量多,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队伍。
2.思想放松,党性观念淡漠。总的看,绝大部分离退休老党员仍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继续维护、关心、支持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发挥作用,奉献余热。但是,也有少数离退休老党员不再追求进步,不再自觉主动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工作退休、思想滑坡”的现象严重;有的离退休老党员不爱学习,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建设妄加评论,对党内的一些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道听途说,夸大其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和形象。
3.自我要求降低,纪律约束松弛。前不久,我们组织的老党员现状及愿望xxxx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个别离退休党员不参加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包括党课教育、支部活动等(约占xx%);一些老党员把交党费看作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负担,为了少交党费,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往街道社区或农村(约占xx%);有的甚至半年不交党费,个别的还有退党的想法。
二、离退休党员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个人方面。一些离退休老党员有松懈思想,认为自己为革命、为工作兢兢业业,奉献了大半辈子,到了离退休下来的时候,认为自己什么都退了,因而不愿接受思想政治再教育,对党的活动和地方建设不关心、不热情、不参与。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离退休党员身上,但影响不可低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组织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可有可无,与离退休老党员联系少,沟通少,存在着“一重一轻”的倾向,即重视对在职党员的管理、监督、教育,而轻视忽略对离退休老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究其原因是基层党组织工作存在“四难”。一难是对离退休党员不好提要求。老党员都是老同志,赋闲在家,年事已高,不承担具体工作,对老党员个人不好提要求;二难是对离退休支部布置什么任务不好掌握,因此工作要求普遍较低,基本上能管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三难是组织学习活动难,由于大多数老党员居住分散,老弱病残,信息联系沟通不畅,很难组织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四难是经费欠缺、保障无力。由于经费特别困难,基层党组织往往是“有心无力”手长衣袖短,无法解决离退休老党员的具体困难和活动经费。
3.制度方面。主要是党员分类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健全。针对离退休党员数量大、分布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对一些离退休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处理制度,对离退休党员属地化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离退休党员的激励和表彰制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与管理的对策
一千多年前,文滔武略的一代英雄人物曹操曾写过“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激情诗句。xxx烈士也曾有“人生如马掌铁、磨灭方休”的豪言壮语。廉颇、赵云、黄忠更是家喻户晓的横刀立马、拼杀沙场的老英雄模范。离退休老党员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他们也曾朝气蓬勃,雄姿英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经过风雨的洗涤和岁月的沉淀,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如何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我们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一)提高认识,真切关爱,动之以情
1.要真正重视。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以重视,真正认识到做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环节。要根据离退休老党员居住分散、部分党员高龄多病、行动不便等特点,创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由于离退休老党员曾经在国家和党的建设事业上发挥过重要作用,而且其结识面广,有的原来还是领导干部,他们往往在人民群众中和社会各届有较大的影响力。如何调动和发挥老党员的积极性和榜样作用,进而带动其他老同志发挥“夕阳增辉”作用,这将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建立激励机制,在“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时,要扩大离退休老党员的参与面、表彰面,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和肯定。
2.要真情关怀。党中央和中央领导提出要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和基层干部,特别是要帮助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在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目前,正在实施和逐步完善的党内关怀制度正是一个真情关怀老党员的重要举措。在节庆日去看一看离退休老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在生病住院时去慰问一下,离退休老党员有困难时去帮扶一下,这些都是离退休老党员所盼的,也是我们应该做的举手之劳的事情。要建立慰问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节假日慰问老党员制度。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定期、定人去探视慰问老党员同志,特别是老党员病逝身故时,能以组织的名义送一个花圈,对家属表示慰问,这对逝者是一个莫大的缅怀和肯定,对生者更是一种激励和感动。
3.要真心爱护。各级党组织要真心爱护,倍加体贴离退休老党员。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创新载体,让他们发挥余热有舞台,弘扬党的光荣传统有继承,做出成绩有肯定。要建立帮扶机制,要逐步建立老党员之间、在职党员干部与贫困老党员之间的对接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身体有病的老党员要特别提供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晓之以理,不断提高离退休老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离退休老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是一项重要任务和不可放松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改革创新,使老党员的组织生活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并在活动中达到教育和提高的目的。
1.改进方法。变过去的读读报纸、摆摆龙门阵为政治思想引导式,国家大事、地方建设讨论式,单位工作、社区活动参与式,以成功的事业去鼓舞人,以先进的典型去激励人。特别是要在老党员中开展寻找光荣感的思想教育,讲理想、讲荣誉、讲奉献,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xx人杰地灵,又有着光荣革命传统,这里走出过有着光辉历程的一代伟人尚昆主席;走出过被敌人残酷地挖去双眼,割下舌头,斩断双臂,临死不屈,英勇就义的闇公烈士。伟人的精神感动着我们的心灵;xx年代xx近xx万人勒紧裤腰带肩挑背磨,挖掘“三块石”运河修电站的壮举。这些人文精神定会激起他们当年的“壮怀激烈”的自豪感,让他们想起当年激情燃烧的岁月。要通过建立开展“忆峥嵘岁月、看改革成果”季末交流活动,“奉献宝贵经验、帮助年轻干部”双月回岗活动等制度,让老党员再出激情、再展魅力、再立新功。
2.强化管理。要使老党员继续严格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退休不退党”,进一步加强组织观念和党性锻炼,政治思想上不能放松,坚决不能放弃。对拒不交纳党费、思想消极、不思进取,经多方多次做工作仍不改进的,则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确保离退休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3.加强建设。按照“就地、就近”和有利于退休党员管理的原则,组建离退休党支部。党支部委员应选派能力强、作风正、身体好、威望高的离退休党员。同时,要形成单位、社区、基层党委的合力,来强化退休支部建设。我们xxx剧团退休支部的老党员在退休待遇本来就不好的情况下,xx年如一日,不计报酬,不辞辛劳,利用他们的文艺特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地方建设,为全县老党员发挥余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创造条件,注意引导,积极鼓励老党员发挥余热作用
1.多联系。为避免出现离退休党员既退岗也退党现象,让离退休党员在生活、思想等方面均有所依,每个支部应明确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联系服务和协调工作,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加大走访力度,重点进行帮扶教育,照顾慰问。
2.多接触。为使离退休党员紧跟时代步伐,时刻保持先进性,对文化层次较高的离退休党员,突出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的教育;对文盲或半文盲离退休党员,突出身边典型的耳熏目染、言传身教;对年老体弱离退休党员,坚持上门送学、结对助学。
3.多服务。为丰富离退休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基层组织可成立离退休党员门球队、象棋协会、秧歌队等团体,修建绿色广场、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学习健身娱乐场所,配置棋牌、vcd播放机、电视机等设备及体育用品,订阅《参考消息》、《干部之友》、《党员文摘》、《当代党员》和《党风廉政文摘》等报刊杂志,为离退休老党员有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4.多关心。为激励离退休党员发挥余热的积极性,基层党组织应在离退休老党员中开展各种有纪念性、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的健康竞赛活动,营造 “老有所为” 的良好氛围。对一些觉悟高、能力强的离退休党员,让他们走进校园担起课外辅导员,或加入社区治安巡逻队参与日常治安巡逻,或主动加入招商引资队伍,为老党员有事做,有地方干事,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
(四)加强领导,保障经费,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
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是做好老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已经成立了离退休老党员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的领导,经常研究、关心、支持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努力把支部建设成为老党员之家,成为带领老党员发挥“夕阳”作用的坚强核心,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老党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稳定离退休老党员队伍,使他们更好地支持在职干部职工的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离退休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有丰富的学习资料,确保离退休党支部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真正使离退休老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坚持做到“政治上送营养,生活上送温暖,思想上送理解”。
忠诚奉献不是青春的专利,晚霞也是人生辉煌的光彩。在加强和改善离退休老党员工作中只要坚持贯彻“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任务”这一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我们坚信,以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百折不挠的恒心去做好老党员工作。离退休老党员“夕阳光辉”一定会晚霞满天,辉煌壮丽。
山区税源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第14篇】有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个人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764公顷,按农村人口76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273平方米,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用地面积较大,通常户与户之间都会留有巨大的间隙,并且前有禾场后有庭院,以及人为形成的湾子林,破坏和浪费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土地基本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设布局散乱。大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一般都选择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两侧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参差不齐,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xx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也因此急剧下降。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已成普遍现象。
(四)隐形市场极其活跃。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房价高企的影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不顾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资金的加入下,采取对手成交、以租代征等方式变相交易集体土地,并非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地产开发,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扰乱了正常的城区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秩序,造成了巨额土地收益流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斗湖堤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王岗村一、七组的小产权房群就是典型代表。
二、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上世纪末期,由于以前各级对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公众参与,加上受当时农村发展情况及编制技术水平的限制,规划从一开始执行就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虽然现在土地修编已经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违法建房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现象。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村都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大部分都无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
(二)耕地保护政策受限。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我省对涉及占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占补平衡,但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既无财力也无能力来落实,致使农民建房的耕地占补平衡成为一句空话。国家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使是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也要报经省政府授权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受到土地利用计划、农民建房用地的面广点多及随机性的影响,需要大量扎实的工作投入才能办理规范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门和乡管理职责缺位。年以前,国土部门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财务体制,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和放松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也不够,在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上,更加倾向于经济发展。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普遍认为农民建房用地是国土部门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够,加上机构改革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另一方面是村级管理越权或越位。部分村干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擅自将农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谋取经济利益,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村用地秩序紊乱。
(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农民违法用地建房实行只能拆除的特殊处罚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农民经济损失大,会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违建房少之又少,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助长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气焰,导致城区及结合部非法哄抢及转让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规定也在各级关于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现,关键是要加以贯彻落实,并针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出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的审核作用,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状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议在县政府对乡镇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体系中,加入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指标,除考核容易留于形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外,重点内容应放在涉及面广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乡镇对村级的年度考核中,也应把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门要形成规范农民建设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农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电力、供水部门凭农民取得的合法建设用地通知书及规划许可证(包括改扩建)通电、通水;房产部门凭土地使用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农民进行经营性建房的,工商税务部门凭合法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大力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据公安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专题报告显示,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4542.8公顷,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在我县尚未真正展开,而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早已尝试并受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后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新建中心村或居民点所需用地作为村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为农民建房相对集中创造条件;对已分到农户需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用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来调整平衡,多余的耕地村组统一对外发包用于农业生产,农户复垦的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加大土地隐形市场整治力度。土地隐形市场非常普遍的一个手段就是利用户口迁移转卖土地,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整治。比如对迁入中心城区的农业户口,村组不论什么情况均不安排宅基地;对迁入城郊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户口,采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迁出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迁入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共同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此外,加强土地价值明显地区村组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预防土地违规交易。对在非法转让耕地上新建的小产权房,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从重从严查处,甚至拆除部分影响大的违法建筑,让违法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震慑和打击隐形交易后违法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四)发挥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完全对接,用来控管和引导农民建房。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项目建设效益,避免重视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重视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轻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造成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发挥项目建设的整体功能。各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充分征求农民意愿,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在引导农民新村建设时,可以依托项目先行搞好基础配套设施,然后农民视生产生活的条件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同时,各支农项目也要优先考虑小城镇周边的道路、水、电建设,为农民进城镇居住创造条件。政府还应出台优惠政策,在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情况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进行农民公寓建设。
【第15篇】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个人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764公顷,按农村人口76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273平方米,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用地面积较大,通常户与户之间都会留有巨大的间隙,并且前有禾场后有庭院,以及人为形成的湾子林,破坏和浪费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土地基本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设布局散乱。大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一般都选择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两侧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参差不齐,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XX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也因此急剧下降。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已成普遍现象。
(四)隐形市场极其活跃。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房价高企的影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不顾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资金的加入下,采取对手成交、以租代征等方式变相交易集体土地,并非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地产开发,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扰乱了正常的城区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秩序,造成了巨额土地收益流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斗湖堤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王岗村一、七组的小产权房群就是典型代表。
二、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上世纪末期,由于以前各级对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公众参与,加上受当时农村发展情况及编制技术水平的限制,规划从一开始执行就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虽然现在土地修编已经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违法建房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现象。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村都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大部分都无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
(二)耕地保护政策受限。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我省对涉及占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占补平衡,但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既无财力也无能力来落实,致使农民建房的耕地占补平衡成为一句空话。国家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使是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也要报经省政府授权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受到土地利用计划、农民建房用地的面广点多及随机性的影响,需要大量扎实的工作投入才能办理规范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门和乡管理职责缺位。年以前,国土部门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财务体制,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和放松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也不够,在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上,更加倾向于经济发展。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普遍认为农民建房用地是国土部门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够,加上机构改革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另一方面是村级管理越权或越位。部分村干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擅自将农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谋取经济利益,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村用地秩序紊乱。
(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农民违法用地建房实行只能拆除的特殊处罚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农民经济损失大,会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违建房少之又少,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助长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气焰,导致城区及结合部非法哄抢及转让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规定也在各级关于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现,关键是要加以贯彻落实,并针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出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的审核作用,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状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议在县政府对乡镇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体系中,加入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指标,除考核容易留于形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外,重点内容应放在涉及面广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乡镇对村级的年度考核中,也应把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门要形成规范农民建设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农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电力、供水部门凭农民取得的合法建设用地通知书及规划许可证(包括改扩建)通电、通水;房产部门凭土地使用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农民进行经营性建房的,工商税务部门凭合法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大力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据公安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专题报告显示,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4542.8公顷,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在我县尚未真正展开,而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早已尝试并受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后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新建中心村或居民点所需用地作为村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为农民建房相对集中创造条件;对已分到农户需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用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来调整平衡,多余的耕地村组统一对外发包用于农业生产,农户复垦的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加大土地隐形市场整治力度。土地隐形市场非常普遍的一个手段就是利用户口迁移转卖土地,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整治。比如对迁入中心城区的农业户口,村组不论什么情况均不安排宅基地;对迁入城郊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户口,采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迁出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迁入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共同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此外,加强土地价值明显地区村组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预防土地违规交易。对在非法转让耕地上新建的小产权房,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从重从严查处,甚至强制拆除部分影响大的违法建筑,让违法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震慑和打击隐形交易后违法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四)发挥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完全对接,用来控管和引导农民建房。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项目建设效益,避免重视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重视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轻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造成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发挥项目建设的整体功能。各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充分征求农民意愿,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在引导农民新村建设时,可以依托项目先行搞好基础配套设施,然后农民视生产生活的条件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同时,各支农项目也要优先考虑小城镇周边的道路、水、电建设,为农民进城镇居住创造条件。政府还应出台优惠政策,在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情况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进行农民公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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