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调研报告(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学校校车调研报告
南 部 县 三 清 小 学
关于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
调研报告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学校,现有学生人数1823人。学生来源涉及到阆中、仪陇、南部三县市,据统计,仅外乡镇到我校就读的学生人数就多达600余人。学生来源复杂,上下学路途遥远,给我校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现就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报告于下:
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现状:
一、我校属南部县边远山区小学,学校没有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二、由于部分学生家距离学校较远,多数又是留守儿童,在家监护孩子的多数又是年岁已高的爷爷奶奶,学生上下学根本没有人接送,所以很多学生就搭乘摩托车、无营运资质的面包车回家。
三、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部分摩托车、面包车驾驶员在搭乘学生时,又严重超员,学生的上下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学校每周利用学生大会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禁止学生
上下学搭乘摩托车、面包车,并且在上下学的交通要道设立了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安全监督岗,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因孩子年龄小,自控力差,又不懂是非,加之家长的溺爱、摩托车、面包车驾驶员的唆使,还是有相当的一部分学生搭乘摩托车、面包车上下学。学校曾多次出通知,劝其摩托车、面包车驾驶员不准搭乘学生,但因学校不是执法部门,这一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又多次向乡安办、县交警部门汇报,他们也出面整治个多次,但因摩托车、面包车流动性太大,隐蔽性太强,检查次数有限,这一现象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五、现在交通发达,村村都通上了公路,路上来往的车辆较多,速度又快,给来往行走在道路两旁的学生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六、由于近几年兴修水利,学生上下学途中河道、堰塘、水库较多,学生大多数是留守儿童,上下学时无人接送,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在农村实施校车工程很有必要,其理由是:
一、因为农村孩子多数是留守儿童,上下学无人接送。
二、学生路途较远,沿途河、堰、塘较多,校车接送可以有效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农村交通发达,村村几乎都通上了水泥公路,有利于
校车工程的实施。
四、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行,居民聚居点相对集中,也有利于校车工程的实施。
五、农村学生也应向城市孩子一样,同等享受上下学校车接送的待遇,符合我国当代国情。
在农村实施校车工程的建议:
一、校车应由政府指定厂家生产、政府采购配送。
二、每校校车配送辆数应根据各校学生人数确定。
三、校车驾驶员由政府通过招考统一聘用,在分配到各校,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工人同等对待。
四、校车每期定时到指定部门安检,政府每年按学生数拨付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以解决校车的燃料费,日常的维护、维修费。
2014年5月6日
第二篇:校车调研报告
安阳县职业中专校车交通安全
调研报告
安阳县职业中专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在校学生2114余人。为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依据省教育厅教电[2014]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校车交通安全调研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我校现有校车3辆,建有完善的档案。我校无全国统一的校车标识,但车身两侧喷涂“安阳县职业中专”、车头喷涂“专车”字样。
我校校车属于自筹购车,主要用于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接送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的实习实践等活动。学校规定,学生回家时,凡需坐长途车的学生一律发放乘车卡,凭卡免费优先乘坐校车;短途无卡学生等有卡学生上完后方可上车。返校时按先后顺序依次上车。
为了有效、安全管理校车,我校特别制定了《司机和校车管理制度》(见附件),确保了广大师生的乘车安全。
我校所处位置偏僻,交通极不不便。为了扩大生源,吸引学生到我校就读,便利广大教职工进行教育教研,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学校自筹资金分别于1996年、2014年投资27万元购置了三辆宇通客车。到目前为止,每辆大巴每年平均运营维护费用约三万左右,生均校车费用?元,这些费用全部由学校自筹支付。
随着学校学生数量的增加,现有的车辆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学生乘车需求,仅有600多名学生能正常乘车,其他学生乘车由学校联系公交客车接送,对此,部分学生及家长反映要增加车辆。针对以上情况,
学校多次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县政府反映要求增加公交车次数或更新、增加校车。虽然上级政府支持学校工作,但因为经费紧张,到目前为止,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实施校车工程,就我校的具体情况而言,我们认为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为它关系着我校的长远发展,对全佼师生的学习生活诸方面起着决定性因素。
实施校车工程安全是第一位的。加强校车驾驶员的责任心教育、校车机件的定时维修、季检、年检以及接近报废车程的更换,学校的主管领导都倍加关注。但教育经费的短缺,校车在运行中的困窘,仅靠我校的经济现状是很难维持的,这就需要上级领导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方能渡过难关。
我们建议上级部门对校车实施工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对地处偏僻位置的县属学校要给予重点倾斜,以利于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篇:校车调研报告(改)
关于对襄城县学校幼儿园校车情况的
调研报告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起步较早,到2014年全县学校布局调整已基本到位,并保留了一部分教学点,公办学校基本可以满足就近入学的要求。但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家长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舍近求远择校读书的现象屡屡出现,加之部分家长外出务工,子女无人看管,选择寄宿式学校就读的学生日益增加。同时由于国家对民办教育及学前三年教育的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数量逐年增加,争夺生源之风也与日俱增,跨区域招生应运而生,提供接送服务成为民办学校幼儿园争夺生源的条件,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日益呈现。为了解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加重视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全县现有中、小学校175所(其中公办高中3所、初中17
所、小学125所,民办中、小学30所);幼儿园110所(其中民办109所)。由于中小学布局调整起步较早,学校规划已基本到位,并保留了一部分教学点来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公办学校基本可以满足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存在使用校车接送问题。主要是寄宿制民办学校、幼儿园为揽生源存在使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从2014年11月甘肃校车事故后,我县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再次
明确要求当时使用的非专用校车一律停止使用,确需接送的学校,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同时各学校幼儿园分别签订了承诺书及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一律不在使用非专用校车,等待校车条例的出台,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在春节前后,部分学校幼儿园购买了专用校车,今年春季,开始运营,由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所以相关手续一直都没有办理。4月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由于省政府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各县区政府均无法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校车许可。截止目前,省市政府仍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县政府也未出台实施办法,所以现有的52辆专用校车(校车服务公司15辆、幼儿园自购37辆)尚没有实施校车许可。全县大部分民办学校和校车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设定接送路线,由学校指派跟车接送人员,校车服务公司根据学校错时休息的情况实行错时接送学生制度。民办幼儿园的专用车辆尚未纳入校车公司管理,分别由专用校车所属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实施接送。
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从2014年开始,当时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意见,对学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和驾驶人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由安监局牵头,公安、交通、商务、教育等部门参与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当时所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均为昌河、松花江、五菱、金杯等微型面包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超员超载、使用拼装车、报废车。2014年,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
在全县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及非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只允许使用专用校车接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停用。对负责接送车辆管理的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2014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襄办?2014?27号文件),加强各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期间,分别由安监局和县政府办牵头进行了多次的治理,形势有所好转,但仍存在有规避检查偷偷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现象。近年来,县教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把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摆上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警校共建,邀请交警到学校为师生宣讲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还通过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劝告家长从自身做起,给孩子树立榜样,教育子女不乘坐无资质的车辆上下学;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排查掌握了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建立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较好地落实了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地打击了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学生、家长、车主的安全责任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由于点多面广,受道路、车辆、经费等条件制约,再加之管理经验不足,因此,在我县仍存在较多的问
题。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车辆运行安全隐患较多,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两点:
1、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较差。从全县情况看,接送学生车辆除经交管部门核准办证的专用车辆,部分车辆是没有备案的专用校车,同时还存在偷用无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农村甚至有小货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这些社会车辆安全性能较低,且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强,令人十分担忧。从调查情况看,以小型面包车为主的社会车辆,没有营运资质仍存在部分躲避查处非法运营现象。
2、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问题严重。由于接送学生时间相对集中,再加之车主及驾驶人员为了节约运营成本,获得更多的利益,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认为学生所占空间小,超载不会影响安全,超员超载现象普遍存在。每逢周五下午学生放学和周日下午学生返校时段,超员现象更为突出。
二是道路安全设施缺乏。调查发现,农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等,这些安全设施的缺少,不仅给学生候车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农村新修的 “村村通”水泥路,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弯多路窄,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是综合治理难度很大。在调查中发现,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管理难度很大:第一,学校虽明确要求学生上下学不乘坐“三无”车,但效果不明显,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
教科部门受职权范围所限,无法管理,更无法查处,即使勉强管车主也不听,甚至会遭到车主的辱骂;第二,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显得力不从心;第三,有些车辆采取“游击战”刻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交管部门抓不着”(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的局面。
四是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远去,再加之还没有形成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有所松懈,一些乡镇和单位心存侥幸,随大流,互相推诿,如再不引起重视,会使前期专项整治期间取得的成果得而复失。
五是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后,省市未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相应的校车管理工作方案,我县县政府也未出台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也未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依据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目前,我县现有的专用校车虽然正在使用,但是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未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处罚依据仍停留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题以前的交管法,没有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标准处罚,起不到震慑作用,使其违法成本大大降低,无形中纵容了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结合我县实际,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
经验,吸取教训,建立健全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要求,县政府应及时制定有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针对当前我县校车产权多元化、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这一实际,从监管机制建设、车辆准入及管理、驾驶人员教育及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相关规定,创造条件,逐步将所有专用校车纳入校车公司统一管理,建立由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加强对校车公司监管力度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措施上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运行安全和孩子们的人身安全。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在以往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由县政府牵头,对各乡镇、各部门 校车管理各自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前期专项整治期间没有解决的问题,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落实好县政府即将制定出台的有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供必要的条件。
3、着力解决好目前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治理机构,抽调专职人员,明确职责,组织一次彻底的逐一清查规范工作,明确清查
规范期限,在公安、交通两部门分别建立gps信息监控平台监控校车安全运行,逐一规范到位。督促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好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特别是部门间工作衔接要到位,不留缝隙,真正做到监管有力,工作不留死角。
4、加强宣传,强化全社会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各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并要通过广播、电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关心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营造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完善农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
5、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治理机构,要做到真正长期坚持不解散。在清查期限结束后,要组织一次“严打”,对查出的违法车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凡查处的车辆必须将处理结果在电视上曝光公示后,按公示结果处理,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台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日常的监管及查处工作,并按规定公开处理,从而真正地把学生幼儿安全做好。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篇:永阳中心小学校车调研报告
永阳中心小学校车调研报告
1.本设区市现有校车数量。是否建立了校车管理档案?有无统一的校车标识?
答:本校没有公办小学及公办幼儿园的校车,对民办幼儿园有档案管理,并统一了标识。
2.本设区市现有校车有哪些来源?各占多大比例? 答:没有公办校车。
3.本设区市有哪些校车运营模式?简要介绍各种运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答:都是私人自购买,用于接送幼儿上下学用。
4.本设区市是否制定了校车管理办法,若是,请简要介绍办法的基本内容(如是否包括资质要求、许可证制度、年检制度等)。各地制定的校车管理办法请作为文字材料的附件一并上报。
答:每年幼儿园办学年检之际,对校车一并进行年检,如果年检未过关的校车,不对进行资格年检。
5.校车的平均购置费用、每辆校车每年的平均运营维护费用、生均校车经费分别是多少?校车经费有哪些来源?各占多大比例?
答:购置和使用、维护属于私人经营,没有统一的标准。
6.校车驾驶人员是如何管理的?建立了什么样的管理和教育制度?
答:驾驶人员实行驾照制度,没有取得小型客车驾照的司机,不得进行幼儿接送。
7.现有校车可以解决多少学生的上下学交通问题?学生及
家长的反映如何?
答:小学生上学没有校车进行接送,民办幼儿园的幼儿上学80%以上都是用校车进行接送,家长反映主要是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超载。
8.本地区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一定程度的超载,建设政府设立公办幼儿园,以便进一步规范校车的管理。
9.实施校车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实施校车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答:政府各部门要出台校车管理的更加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幼儿接送的安全,对于幼儿接送车要给于一定的政府倾斜。
永阳镇中心小学
2014年5月12日
第五篇:校车安全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及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乘车需求日益增强,一批批接送学生的运营车辆应运而生,但有些车辆的车况极差、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很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引起市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今年4-5月-份,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中小学及幼儿园了解情况,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部分学生家长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到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安监、保险等部门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现状
全市现有中小学187所,在校中小学生61313人,其中市区7所,15081人,不含职教中心和市一中,乡镇180所,50232人;幼儿园、学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儿园、小饭桌,在园在册幼儿27159名,其中市区4所,2822人,乡镇 152所,24337人。到目前为止,全市对需要接送的学生及幼儿,因没有明确的政策和统一的管理模式,暂无专门用于接送的校车。自去年60辆公交车划归交通局接管后,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经学校附近的公交线路,因不是专用车,受车上其他乘客的影响,公交车很难保证按时到达,造成有的学生改乘其它车辆,了了无几的客源,使公交车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线路公交车也就名存实亡了。所以,接送学生的车辆除自家车、极少数公交车外,大多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面包车、小货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等。这些车辆车况较差、安全系数很低,有的车主为了图方便和经济效益,擅自对车厢进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摆上小凳子,不按限载的数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车厢塞满为止,严重超员。上下学时段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蜂拥而至,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秩序十分混乱,交通堵塞严重,只能靠交警临时疏通,孩子家长对安全问题有的熟视无睹,有的心存侥幸心理,有的无可奈何,学生及幼儿出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及驾驶人状况堪忧
从调查的情况看,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部分是政府禁止营运的报废车或带“病”车,安全性能很低,且车主又没有购买交强险,令人十分担忧。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又因接送学生不同于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没有具备从业资。 格的,个别驾驶人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二)超员现象严重
从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调查来看,超员现象十分严重。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车主及驾驶人为了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认为学生所占空间小,超载不会影响安全,如定员七人的面包车挤十几个人甚至更多。二是学生乘车时间集中。学生上、下学的时间都是在规定的一个时段内,搭乘车辆的学生只要看到有车,就会争着上车,而驾驶人也不拒载;三是时间紧。接送学生的车辆,由于接送时间的特殊性要求,在实际接送中几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载现象发生的概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学生放学和星期日下午学生返校时间,超员现象更为突出。
(三)综合管理不够
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究竟怎么管理,大多数人认为只是交警部门的事。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学校虽多次明确学生上下学不乘坐“病”车,但效果不明显,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受职权范围所限,无法管理,即使管车主也不听。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学校、幼儿园比较分散,学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单靠交警部门来管理,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但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受到影响,所以对此类车辆可能出现的交通危害也无可奈何。还有些车辆采取“游击战”刻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安全设施缺乏
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不仅要做好学生乘车途中安全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候车亭、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及停车泊位等,这些安全设施的缺少,不仅给学生候车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在乡镇农村,虽然随着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修建了相当规模的水泥路或砖路,但是,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路面较窄,路况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
(一)明确职责,综合管理
当前,学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问题,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进行责任划分,加强对各部门落实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领导进行惩戒,保证管理措施倒位。安监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的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督促各部门、各校学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和监督。交通部门:要在稳定原有运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交系统的主力军作用,会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线路,建好相关接送点上的安全设施,同时,做好接送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按时准点、安全行驶,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测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对学习和培训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存档。促使驾驶员限速、低速行驶,加强对接送过程的检查,及时查处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的联系和协调,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组织全市各派出所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决不能手软,更不能姑息迁就,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城管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路段均要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明显好转。
(二)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一是实行审批制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在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道路或相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接送学生。并通过调查交警部门的事故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和安全驾驶情况以及现实表现,对驾驶员进行审核,确保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健全检查制度。成立由。 城管、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校、逐车、逐个驾驶员检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实行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并与各学校、车主之间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核发“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并在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护能力
对学生乘“安全车”的问题,交警联合教育部门通过播放宣传光盘、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画册、宣传单、温馨提示卡等方式,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超员、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不乘无牌无证车、不上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学校应根据学生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特征,开展“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安全进出校园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进行家访以及通过孩子们给亲属、父母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示范感,从自身做起,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做到如自行车接幼儿一定要有安全座椅,摩托车接送小学生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等,不得超速、超载,不得违章行驶。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足够警力,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纠正和制止危及孩子们交通安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病”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既事关诸多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