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今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范文
浅析当今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中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国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
关键词:法治 宣传教育 立法法
引言:我国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法治教育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地位的提高,人们也越来越注重公民法律的教育,为了能够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到法律的相关知识,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法律的教育和宣传,并且能够让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时更多应用于生活中实践中,以至于我们对于它的重视。
1.法治的概念
法治指一个法律信念,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更加强调法律权威性和约束力。
2.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宪法等法治实践活动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法治思维。目前,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全国各地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让宪法宣传周活动扎实推进,主要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其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化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在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宪法是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学习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是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3.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是要落实普法责任。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社会各界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三是坚持面向基层群。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4.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宏观时代背景下,我国《立法法》完成了具有重大法治建设意义的修订,为新时期立法环节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深刻的启发。立法环节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是形式意义上法制宣传教育上升为实质意义上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源头和必要渠道 。
一是立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宣传的重要源头。法治实践一般以立法、执法、司法为逻辑线索,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向法治实践的全面拓展应当从立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始,这是开展后续其他环节法治宣传教育的逻辑起点,也是培育法治理念和提高法治素养的源头基础。
《立法法》修改中提出的立法公开为公众参与立法提供了前提基础,这是继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公开后实现权力公开的重要内容,公开范围的扩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制度规定等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过程奠了制度基础。如果说司法和守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侧重于警示性、预防性;执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侧重于实用性;那么立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应当体现参与性,参与性普法反映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互动性的时代特征,是增强立法活动民主性、监督性的重要方式,是以民主化的过程、监督化的结果体现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主体尊重,从而达到切实培育法治信仰的深刻社会作用。所以,在立法环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以社会公众视角,遵循法治理念培养客观规律的源头化普法的重要体现。
二是立法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教育的有效渠道。“言传不如身教”,自上而下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现实效果的重要前提是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的良性运行。司法改革等相关制度是规制司法权运作的重要途径,行政法是规范控制行政权的重要方式,《立法法》则是对立法权进行必要规制的重要途径。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中国法治宣传教育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目的在于使一切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环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事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