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工作计划和我县村庄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村庄分类。按照工作计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外151个行政村进行了分类,形成村庄分类布局成果,其中集聚提升类86个,特色保护类29个,城郊融合类18个,其他类18个。按照规划编制要求,20个村庄位于乡镇政府驻地,可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131个行政村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二)探索试点先行。根据《***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我县先行确定了1个市级试点(**西村)和3个县级试点(**村),探索不同类型村庄规划编制的经验。目前,4个试点的村庄规划成果均已形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待批复。
(三)有序推进编制。根据《**县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需完成编制131个村庄规划,2022年启动了7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启动了5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34个村已完成招标,25个村正在招标)。目前,42个村的规划初步成果已形成,56个村正在编制中。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产业导入,按需编制。注重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为农村合理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提供规划保障。如2021年我县开展试点的村庄规划均为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而编制。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坚持从乡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突出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在此基础上落实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要求,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有机结合。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科学用地。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保护好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的无序蔓延。同时,注重重点地区节点设计,以便更好的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四是坚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用好规划“留白”(空间留白、指标留白)机制,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通过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尽最大可能促成规划落实实施。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重视不够。一是对规划的认识不够。少数干部对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认识不够,不行就调整,存在“重调轻编”的现象。乡镇层面没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受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限制,不能起到主导作用。乡村干部对规划知识的了解不深入,专业知识掌握不准,不知道如何编制规划。二是村组参与意识不强。村级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过度依赖规划编制单位,不少村没有摸清家底,对村级发展没有系统的思考,特别是对乡村产业发展谋划不深、思路不清、路径不明,普遍缺乏产业项目及其谋篇布局支撑。没有发挥“主人”的主导作用,任由“匠人”闭门造车,编制单位对编制规划的调查不够深入,调研方式单一,没有与上级部门沟通,没有从村情民情出发统筹考虑规划,仅从技术层面考量,生搬硬套,规划没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
(二)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村庄与城市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农民在参与意识、文化程度、生活习惯等方面均与城市居民差距较大。当前的村庄规划调研中的,村民在对村庄规划的认知上是建房和拆迁,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认知有限、意愿不高。同时,农村中以知识精英和青壮年为主的结构性人口流失在外务工,留村村民多为老人和小孩,造成参与填写问卷的人员比例不高,数据失真、反馈信息质量低的现实困境。乡村两级党组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能较好引导村民有效参与和表达诉求。村民对村庄规划的知晓度不高,主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绝大多数村民认为村庄规划的主导力量是政府和村委,自己对村庄发展的决定权十分微弱,甚至有村民表示“乡村规划与自己无关,不接受访谈”或者“乡村发展是村委和政府的事,自己的意见不能改变什么”等观点,仍然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现象。
(三)规划管理人才缺乏。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但是各乡镇规划管理技术力量普遍薄弱,在原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乡镇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规划管理机构,乡村规划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规划专业管理人员更是欠缺。目前,乡镇从事规划管理的多是非专业人员,因缺乏规划管理相应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规划服务和实施监管难以到位。
(四)规划执行落地困难。农村地区土地遗留问题复杂,风俗习惯、交通、土地权属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村民规划意识的薄弱,守规意识差。目前,村庄规划的实施监管体系未有效建立,规划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农村建房缺乏有效管控引导。农村住房零星分布,建设缺少章法,造成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未批先建、超占面积、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等现象依然存在。乡村规划许可管理权已下放到乡镇,但乡镇缺乏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四、相关建议和对策
(一)强化宣传引导。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牵涉到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许多干部群众认识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宣传引导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应重点进行四个方面的宣传引导。首先是讲明意义,让干部群众明白“为什么要编规划”;其次是讲明政策,让干部群众明白“编规划有什么好处”;再次是讲明做法,让干部群众明白“怎么编规划”;最后是树立典型,让干部群众明白“规划要编成什么样子”。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干部群众对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认同感,形成人人关心、处处支持村庄规划编制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干群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实用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须由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入村调研,分听取乡贤能人、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村庄发展脉络、人文风情、自然地理等情况,为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找准解决村庄存在的建设管控、产业发展、生态修复、环境整治提升、设施配置等重点问题,力求规划的实用性。要从有利于乡村规划实施管理的角度确定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从村民好用角度,要采用村民看得懂的表达方式,并纳入村规民约;从社会有用角度,村庄规划也要一定程度响应市场需求,在项目落地等方面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三)加强规划质量管控。各乡镇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应邀请村民在前期调研、方案编制、公示审批阶段全过程参与,充分听取并吸纳群众诉求。同时注重村庄规划成果的简明实用性、直观性,要让农民能看得懂,能实施,增强村庄规划落地性。加强对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的管理,强化规划审查,避免照搬照抄同类设计,防止“千村一面”“千篇一律”,确保村庄规划质量。
(四)充实规划管理人员。探索建立规划师联系乡镇、村制度,并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依托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充实乡镇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每个乡镇有2-3人从事规划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规划管理人员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