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和体制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范文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和体制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2012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及配套工作进展顺利。一是食品安全领导力量与改革组织工作得到加强,充实了领导力量,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成员及其办公室,修订了改革工作方案。二是职能、人员、资产划转和移交工作任务基本完成。2012年元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履行农药、饲料、生鲜乳、生猪牛羊定点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酒类流通、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卫生监督等的具体监督职责。三是监管网络建设与责任关系得到完善,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工作分区划分、责任到人的“一专三员”监管网络,落实了工作责任,夯实了工作基础。四是财政投入力度得到加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我县10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地址、办公设施、工作经费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兴镇和桥陵两个监管所的示范化达标所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五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县梳理了近年来出台的全县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行政审批、认证发证等28项工作制度和13项工作职责,将《食品安全法》等18项法律法规汇编成册,进一步强化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措施。六是各项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顺利,食品市场秩序得到净化和规范,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一)基层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食品安全执法装备薄弱。目前,我县10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不论辖区大小,均配备一辆执法车辆,车辆数量、质量和安全性能均不能满足目前执法需要;各所尚未配备照相机、摄像机,快检设备不足,执法人员无法开展取证工作,影响违法违法案件的查处。二是没有实现办公自动化。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配备不到位,各基层所还大量存在手写文件和手写报表,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三是办公条件简陋。我县10个基层所办公场所均系临时租赁民房,不能为职工提供食宿条件,夜间值班等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四是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缺口较大。体制改革以来,我县食品先后从农业、畜牧、质监、商务、卫生等部门划转68人,从社会招录大学生41人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实了食品监管队伍,但依然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式需要。另一方面,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转执法人员来自不同部门和岗位,素质参差不齐,新招录的大学生基层经验匮乏,加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所需的畜牧、官方兽医、农艺等专业技术职称的初审报批仍然分散在农业、畜牧、商务等部门,协调工作难度较大,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数量和质量上面临专业技术人才断层的困难。五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证件办理不到位。目前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有62人持有省法制办核发的有效执法证件,还有130余人没有证件,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收费标准,我县面临执法证办理收费过高和办理程序复杂问题,希望上级予以重视。六是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仅靠罚没款返还维持工作正常开展,时间久了容易误导执法部门将罚款收费作为执法的目的。
(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和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一是各镇政府未能高度重视并推动落实“政府负总则,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农村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员、镇级联络员、村级协管员、组级信息员“一专三员”待遇和工作补助无法落实,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协管网络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无法完成繁重复杂的监管任务。例如洛滨、荆姚等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管辖面积过大大,服务人口过多,而每个所仅有几名执法人员,加之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整日处于疲于奔波状态,执法工作开展举步维艰。
(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一是由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质申报费用过高,我县农产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至今没有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资格认定,出具的报告尚不具有法定效力;二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质监、农业等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划转工作仍然没有完成走后手续;三是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的品种不多,覆盖面不大,检验检测设施设备落手,计划性抽检所需要的样品购买、试剂药品购买、仪器购置经费仍然缺口很大;四是专业检测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缺乏。
(四)执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执法过程当中,来自媒体、其他部门、社会各界的干扰过大,影响了执法部门执法的独立性,需要得到上级领导、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理解,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宽松监管环境。二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中的某些规定与现阶段基层执法实际相差太远,在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发面时常将执法部门置于两难的境地。
(五)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肉类许可与监管等方面相关规定需进一步细化统一。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肉类监管等品种监管没有统一许可规范和规费标准,导致我县对这些这些品种无法进行前置许可,监管过程也无章可循。同时,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遇到一个门店经营不同监管类别产品问题,这些产品原来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管,需要同时办理几个许可证,如今大部分监管职能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一个店的不同品种进行分类许可似再无必要。
三、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镇政府、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并参照各级标准赋予一定分值,以进一步明确“政府负总责,监管各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目标责任考核要求,落实地方责任,推进综合监管。
二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项目,全额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六个方面:(1)基层“一专三员”网络建设经费;(2)办案办公经费;(3)办案装备经费(电脑、照相机、摄影摄像机);(4)车辆补充经费(一个基层单位增加一辆执法车辆);(5)人员培训和举报奖励经费;(6)检验检测经费。
三是县上财政要给相应的投入,主要解决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办公、住宿、吃饭、夜间值班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监管队伍和基层监管网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辟绿色通道,优惠相关费用,帮助我县完成130余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件办理工作。
四是建议各级立法机构进一步完善地方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授权,根据基层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