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调研报告范文
为更好地掌握我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现状,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活动秩序,发掘培育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示范基地,推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发展,助力林业产业脱贫增收。近期,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特对我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安顺市紫云县等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进行了抽样现场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基本情况
(一)竹鼠人工繁育场所基本情况
2018年,黔东南州从江县登记在案的竹鼠人工繁育场所共5家,截止目前,全县实有竹鼠人工繁育场所2家,其余均已关闭。省动管站先后走访了两家养殖场,分别是:从江县玉珠竹鼠养殖场、从江县峻玮竹鼠养殖有限公司;其中,从江县玉珠竹鼠养殖场现有人工养殖竹鼠17只,养殖场内大部分养殖池已空置废弃。据了解,该养殖场法人代表已于年后进县城务工,现在由其母亲代为管理,由于贫穷和缺少养殖技术等原因,养殖规模日益减小,目前繁育的竹鼠主要供附近村民节日需求和自销;从江县峻玮竹鼠养殖有限公司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广西桂林临川县等地进行引种,初始引种100对(雄鼠和雌鼠比例1:1),经过6-7年发展,现有人工养殖竹鼠1000只左右,通过供应周边乡镇和县城,实现年产值20余万元,农民年增收13余万元,解决当地农民就业2人。
(二)野猪人工繁育场所基本情况
省动管站到紫云县板当镇青柳村韦克荣户了解野猪驯养繁殖相关情况。据了解,韦克荣饲养仔猪来源为三代野猪种猪与家猪杂交所得,目前共饲养猪70头,其中子三代野猪4头,其余散养个体是否为野猪杂交后代存疑,有待进一步排查。目前该户正在修建猪舍,计划由散养改为圈养。
二、发展优势
依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省积极推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发掘优秀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示范基地,助力林业扶贫产业大发展。通过现场调研发现,农村竹鼠养殖在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一是养殖成本低廉,前期投入较小。据了解,人工繁育竹鼠每日只需在饲养池内投放1—2块劈砍好的约一掌长度的麻竹等竹类竹杆即可,每日每只饲料成本仅在0.1元左右,竹鼠生长所需水分主要从竹子等食物中汲取,因此不需要额外准备饮用水;对于处于孕期的雌鼠,可适量喂养玉米、米糠等饲料,均是农村常见且易获取的作物。此外,目前主流的竹鼠饲养方式为饲养池圈养,饲养池可使用瓷砖、红砖等价格便宜的材料制作,以从江县西山镇顶洞村峻玮养殖场为例,该养殖场的饲养池全部由农户自己用60*60cm规格的瓷砖手工围成,平均每个饲养池成本控制在20—30元左右,造价低廉。二是管理方便,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竹鼠养殖相比其他家禽及牲畜养殖,一方面饲料耗用低,抗病力强;另一方面竹鼠对自身生长环境有较强的清理打扫能力,从江县峻玮养殖场制作饲养池时在池底留下了一拳大小穴口,并用粗铁丝以十字格封住,同时在每个饲养池下方准备了塑料盆等容器承接竹鼠的排泄物,通过这种方式,只需每隔几日清理一次盆中的杂草及粪便,大大节省了时间及人力成本,便于管理。三是繁殖率高,投入产出比较好。据了解,1只成年母竹鼠年繁殖仔鼠在10只以上,平均3—4月产出一窝,每窝2—5只仔鼠,在良好的饲养条件下年循环繁殖可达60~80只,远高于猪、牛、羊的繁殖倍数。一般情况下,种母鼠3—5年出栏淘汰,种公鼠1—2年一换,饲养成年的竹鼠平均体重在3斤左右,按当前市场价70元/斤,根据各养殖户前期投入情况,一般2—3年后可产生稳定收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办理无政策支撑
根据2017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根据调研,发现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和经营户存在办证难、办证无门等情况,从而导致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不能合法对外引种或出县境交易,大大限制了养殖企业和经营户的发展。这是由于我省缺乏对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法律法规支撑,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善,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能按照之前的法规标准和条件对符合驯养繁殖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采用登记备案管理,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则处于无证驯养繁殖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
(二)基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检验检疫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调查中发现,一方面,乡镇一级的检疫工作主要由设立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承担,工作范围广、人员流动性大,导致专业检疫人员严重不足,在缺少经费和必要专用设备的条件下,只能靠“两只眼一把刀”来对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大大加深了检验检疫难度;另一方面,受人力、语言等条件限制,各相关乡镇单位对动物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落到实处较难,再加上饲养分散、交通不便等原因,很多养殖户在出售动物时,不申报检疫,运输动物时,承运人也不索要检验证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时有发生,增加了野生动物疫病传染人畜的风险,同时扰乱市场秩序,严重阻碍野生动物产业发展。
(三)资金筹措困难,技术支持跟不上
从此次调研情况来看,我省野生动物驯养业发展大多为小规模经营,很多养殖企业经营理念还较落后,且因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养殖户为负债经营,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设备较简陋,使一些小型企业存在先天不足,驯养环境差,繁育方式不科学,始终挣扎停留在靠出售动物活体维持阶段性发展,更谈不上对动物产品进行深加工和制作新产品;此外我省各乡镇少数民族较多,语言不通,交流困难,指导和培训工作难以展开,加之懂养殖技术的专业人员较少,使得总体养殖技术水平不高,很多养殖户为边养殖边探索,基本停留在初始阶段,导致产业带动科技含量低。虽然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地区竹鼠等品种驯养繁殖技术相对成熟,不过也同样存在技术上的问题,还停留在粗放式养殖上,这样的情况严重阻碍我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法律支持
从2018年全省野生动物产业统计情况来看,有一半以上企业和经营户养殖的都是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地方林业部门没有配套相关政策支持,对办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统一标准,很多养殖企业至今都无任何相关手续,不能合法进入市场经营。建议通过此次调研,我省应尽快制定出台针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养殖政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非野生动物驯养条件。
(二)强化基层检疫队伍建设,完善检疫设备和技术
一是组织动物检疫人员和畜牧养殖专家深入基层生产一线,实地宣传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扭转养殖从业者的想法,充分理解、支持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使动物检疫工作从被动检疫转换为主动检疫;二是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动物防疫机构的资金投入,增添必要的检疫设备,尤其是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推广快速检疫技术,以逐步改进检疫的手段,扩展检疫范围,提高检疫质量。三是增加基层动物检疫人员,合理提高动物检疫人员待遇,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工作人员结合动物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引进一些操作简便、检疫高效快速、价格实惠的检测手段,以尽快改变当前的检疫状况,提高基层动物的检疫水平。
(三)积极发掘培育示范基地,引领行业发展
制定我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利用龙头企业认证和运行监管管理办法,引导企业更快更好更高的发展。发掘培育一批理念创新、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源基地、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让他们带动其他养殖户进行技术、管理模式和产业规模升级,使广大群众受益,促进行业的发展。
(四)简化办证程序,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树立创新机制,引导企业走市场化道路,简化办证审批手续,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就不要限制,放宽野生动物驯养手续。对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以外的动物,只要有条件的,都要大胆尝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试验性养殖和研究,攻克技术难关,开发养殖新品种,研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
(五)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导养殖企业走规范化道路
建议省政府每年从省财政中安排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积极引导企业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关键技术研究、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产品研发,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连动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开展产品深加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对存在资金短缺且有潜力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上扶持和技术支撑,建立野生动物商品交易市场,对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产品,实行严格的上市检验检疫,保证养殖企业的合法交易,各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树立为市场服务的观念,对进入流通领域的野生动物及产品严格监管,规范流通秩序,坚决遏制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联合森林公安部门对非法进入流通领域的野生动物产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规范我省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给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将我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培育成为林业支柱产业之一,增加林业经济总量,为贵州发展生物资源产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