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黑恶调研报告——如何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彻底扫除黑我镇的黑恶势力,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稳定和美水口,我镇继续做好深化扫除黑恶势力的工作。
一、基本情况及成果
(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信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水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8年1月,正式启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取得的成效。扫黑除恶斗争在2018年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了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2018年,我镇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2019年以来,我镇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通过努力,我镇进一步提高了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了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也日益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较大的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
(一)对检视亲属、朋友是否涉黑涉恶碍于情面不够主动、深入。
(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
(三)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群众参与度不够。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
(四)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有些地方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难以连根拔起,有些地方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
三、对策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对扫黑除恶的学习,切实加强四个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防止出现认识模糊、事不关己的现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主动对照,增强党员先锋模范的自觉性,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村区(社)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村(社区)进度,每月讲评各村(社区)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三)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配合法庭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村(社区)、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