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深度融合范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好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着力强化责任贯通、提升治理效能、构筑文化力量和提升队伍建设,进一步把监督的优势、制度的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的效能、发展的动能,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现状
国有企业改革是近年来国有企业重点工作,该工作使得国有企业各个之层的权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权力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间开始变得灵活起来,虽然这样让企业的管理层和决策层有了更多的管理空间,但是却存在着权力失控的问题,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内部的环境开始变得错综复杂。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是企业管理中主要的一个部门,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起到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等多种作用,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廉洁行政的风气。但是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并没有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中,严重的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只有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党的直接领导,以促进企业的生产效率为目标,才是企业的长久之计。
二、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和生产经营有效结合不够
主要是对企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和重点工作流程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的认识不够深入,参与监督与管理方法不够多。
(二)监督整体合力作用发挥不够
纪检监察人员在监督与管理业务中存在单打独斗现象,和职能部门联动配合还不够密切。各职能部门在主动厘清本部门在落实自身职能监督上的职责认识上有偏差,存在部门业务工作与专项督查结合不密切,部门专项督查和开展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意识还不够强。
(三)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力量比较薄弱
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情况是以往时期的普遍现象,在正式组建纪检监察力量过程中,专精业务人员更显得稀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跟进不够及时,在监督执纪的业务和理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抓执纪问责工作上有时会存在畏难情绪,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足。年龄结构、知识储备以及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能力与当前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是困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三、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的思考
(一)强化责任贯通,高站位聚焦政治监督
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谈话提醒以及开展主体责任考核等方式,持续健全责任体系,把履行监督的主体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责任主体,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廉政勤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深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初心使命夯实思想根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具体落实到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目标上。方向明,导向明,纪检监察工作才有立足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对上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缺失、企业规章制度不贯彻落实、群众反映集中突出的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査,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和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造成企业损失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顺利推进。
(二)提升治理效能,全方位落实有效监督
1.要做好纪检部门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督的相结合,充分发挥“1+X”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好“+”的合力文章,引导纪检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挥“1+X”专项督查机制的优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等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要注重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督,牢固树立各职能部门本身就包含监督的理念,避免职能部门只管业务、不管监督,在监督检查中不作为怕作为的思想和现象存在。要按照“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接待、财务、安全、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把监督寓于业务管理之中,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关口前移。
2.要做好风险防控举措制定更新和执行落实的结合。制定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减少权力出轨和个人寻租的机会,把制度和权力关进笼子,实现廉政风险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从源头上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同时要将贯彻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并根据组织机构和业务内容的变化做好动态更新,避免防控体系和经营管理的“两张皮”,防止引发重点领域的系统性风险。
4.要做好监督检查全面铺开和监管重心下沉的结合。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消极腐败现象,推动生产服务质量水平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聘请部分核心客户代表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并在各班组、科室设立廉政监督员,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实时监督,及时查找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对企业行风和服务质量情况的监督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三)构建文化力量,多维度筑牢思想防线
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驾护航,既要注重构建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又要注重营造风清气正的先进文化,从思想上做好预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思想文化建设上要重点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在内容上,要注重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制定落实廉洁教育计划,学习廉洁教育文件精神,组织警示教育实地学习,通报相关违规违法案例,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做好案后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整改,推动警示教育往心理走往实里做。二是在对象上,要注重“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相结合。坚持从“头”开始,对干部队伍这支“关鍵少数”从严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把握企业政治生态。组织干部任前廉政法规学习测试以及廉政谈话,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要对广大党员职工这个“绝大多数”加强教育管理,大力营造依法经营、廉洁从业、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三是在形式上,要注重传统形式与新媒体平台宣传相结合。在召开会议、宣传栏、发送廉洁短信等基础上,要跟紧时代特点,利用工作群发送廉洁知识、廉政微片和典型案例,开设“廉洁在线”教育专栏,制作廉洁教育短视频、漫画、格言等,丰富廉洁文化的内涵,提升传递形式的吸引力和多样性。
(四)着力自身建设,大力度提升队伍素质
“打铁必须自身硬”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升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所在。
1.要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加深纪检监察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要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规党纪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并通过工作群推送典型案例,廉政新闻、党规党纪等,确保全体纪检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理想信念过硬、本领过硬,风清气正、敢于担当,更好完成各项工作。
3.要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定期学习、专题培训、经验交流、订阅发放专业书籍等途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建设,促进本部纪检监察指导和服务基层能力水平,以及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独立开展工作能力的共同提升。并通过挂职交流、交叉互检、跟班办案等途径,对纪检干部进行有针对性“面对面”的工作指导,做好干学结合。
4.要加强机制建设。在加强纪检监督队伍自身建设方面,不仅要从素质能力建设上进一步优化存量队伍,也要借鉴供给侧改革思路,进一步创新机制充实调整纪检干部队伍,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选拔、培养年轻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挂职交流或转岗,增强复合型纪检干部的培养,畅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能干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岗位的吸引力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