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作者:疏影清浅9540时间:2022-06-03 14:35:2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门源县按照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的总体部署,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难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就业局势明显好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的重要论述,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研究当前基层人力资源的现状及特点,分析现阶段存在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收入,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门源回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辖4镇8乡(纯牧业乡2个、半农半牧乡2个、农业乡镇8个),109个行政村,截止2016年底,全县总人口16.27万人,农牧区总人口13.9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86%,(一)劳动力基本情况。全县劳动力资源:全县农牧区劳动力73868人,占农牧区总人口的52.78%,其中:男性43318人,女性30550人,分别占总数58.61%、41.39%;小学以下文化44483人,初中文化26258人,高中文化2356人,大专以上771人,分别占总数的60.22%、35.55%、3.19%、1.04%。贫困劳动力资源:全县贫困劳动力498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8%,其中:男性2962人,女性2026人,分别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59.4%、40.6%。小学以下文化程度3547人,初中1237人,高中145人,大专以上59人,分别占总数的71%、24.8%、3%、1.2%。

(二)转移基本情况。转移去向及地区:全县年转移就业3.7余人次,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的45.17%。转移的主要地区:省内海西州、玉树、果洛、海南等地,从事的主要工种有电力、道路、桥梁、矿山;省外西藏、新疆、江苏、广东、山东等地,从事的主要行业有建筑、石油、电子设备及器件加工、水产加工及餐饮等。转移劳动力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分布:男性23528人次,占转移总数的63.59%。其中:16-35岁19500人次,占转移总数的52.7%;36-55岁6497人次,占转移总数的17.56%。女性13474人次,占转移总数的36.41%。其中:16-35岁8384人次,占转移总数的22.66%;36-50岁953人次,占转移总数的7.08%。初中以下文化程度32500人次,占转移总数的87.8%。

 (三)全县农牧区劳动力基本情况分析。一是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就业半径小。调查显示,全县农牧区劳动力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只占1.04% ,95.77%农牧区劳动力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从转移就业情况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转移的分量还是较大,向省外城市转移的程度还是较低。

二是就业观念相对滞后,转移就业意识尚需增强。调查显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率仅为50%,绝大部分仍从事农业生产或是季节性务工。尤其是贫困劳动力自身政策依赖性强。部分贫困劳动力因过多依赖政策扶持,存在等项目、等帮扶,甘愿当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同时,部分贫困劳动力因在家照顾老人孩子等原因,外出转移就业积极性不高。三是劳动技能低,求职意向偏向就业层次低的岗位。调查显示,简单体力劳动仍是农村劳动力求职的主流,据统计,全县由劳务经纪人、派遣公司等组织带领转移就业9238人中,通过技术实现就业的仅占16.55%,这说明劳动技能影响就业意向和就业层次。四是培训意向过于集中。在培训意向中列前三位的是汽车驾驶、挖掘机、电焊工,分别占2018年技能培训计划总数的31%,14.5%,9.3%。从总体来看,农村劳动力大多对市场就业需求不了解,急功近利心态较重。

(四)转移就业产业分布情况。截止目前,全县转移就业28639人(次),其中:第一产业5094人次,第二产业12894人次,第三产业10651人次,分别占转移就业总数的17.78%、45.02%、37.2%。

(五)种养殖示范点建设情况。我县在农牧部门登记备案新型农牧经营主体386家,其中专业合作社220家、家庭农牧场166家。2019年新培育新型农牧经营主体22家,其中合作社8家,家庭农牧场14家。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建设油菜和饲草2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展示,在泉口镇后沟村门源县盛农专业土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建立加燕2号新品种饲草生产基地780亩,在西滩乡纳隆村门源县西滩光明家庭农牧场示范建立青油,21号油菜示范基地300亩。通过基地示范,每年现场培训以科技示范户为主的新型农牧民400人次以上,实训效果明显。

、采取的措施

(一)坚持三个到位,夯实就业扶贫工作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把其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减缓农村就业压力的一项“兴农产业”来抓。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就业再就业和促进教育两后生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协调推进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同时,与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机构,抽调了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干部专门抓本区域内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宣传、报名登记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初步形成了县、乡二级联动,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住建、扶贫、林业等部门齐抓共管,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调查摸底到位。在每年开展培训前,联合乡镇,通过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村警、贫困村扶贫工作队等基层力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培训需求及就业意向调查工作,做到了台账清、培训需求清、就业意向清。根据市场需求和技能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确定培训工种,最大限度的满足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宣传动员到位。通过广泛宣传、外出考察、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劳动致富的新观念。每年按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 进村入户活动,积极与用工单位联系,广泛搜集、认真筛选用工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劳务信息专栏等渠道,广泛发布岗位用工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劳务信息,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劳动维权等相关政策宣讲,大力宣传外出务工先进致富典型,通过政府指导,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大胆走出去,实现就业创业。

(二)开展二类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整体素质。一是提升培训质量,大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我县不断扩大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规模,进一步拓宽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渠道。将技能培训与脱贫攻坚、培育后续产业等有机结合,按照“培训一人、脱贫一户”的培训目标,根据劳动者培训意愿,大力实施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致富增收见效快的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力促高质量输出。严格落实职业培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培训申请报备、不定时巡查情况、教学满意度、学员出勤率、考核合格率、培训就业率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核拨培训补贴,确定下年度参加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完成二、三产业短期技能143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09人。二是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式培训。立足县情实际,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采取集中授课、现场实践和跟踪指导三段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帮助企业缓解用工压力,助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截止目前,完成定向培训230人,当期就业率达100%。

(三)强化四项就业措施,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强化劳务信息对接。根据参训学员就业意愿,联合培训机构邀请省内外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到培训现场开展劳务对接,面对面向学员推介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开展培训班现场劳务对接3场次,实现有组织输出40余人(次)。二是精心组织专场招聘。2月、6月份,我局分别在各乡镇举办了“春风行动”和“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合招聘青海门源专场活动,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参训学员就业意愿及技能特点,邀请省内外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面对面劳务对接,通过供需双方对接,达成就业意向539人,其中:贫困劳动力66人,实现就业22人。同时,广泛搜集、认真筛选用工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劳务信息专栏等渠道,广泛发布岗位用工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劳务信息,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截止目前发布岗位用工信息60余条,岗位4000余个,截止目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069人。三是促进就地就近务工。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难问题,联合经信、发改、住建、交通等建设行业部门制定印发《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建立财政性投资项目每100万元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机制,通过各部门联动,2019年截止目前,县内建设领域项目吸纳贫困劳动力116人,有效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四是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劳务派遣公司等劳务中介组织作用,积极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引导、鼓励能人带动和有组织劳务输出,进一步推进与广州、深圳、苏州等发达地区和新疆等劳务用工量需求大的地区劳务合作关系,促进劳务输出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截止目前,有组织输出3200余人,其中:劳务派遣机构输送105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成果巩固难度较大。我县深度贫困镇泉口镇、东川镇的大部分贫困村地处脑山地区,地理位置偏僻,气候条件差,产业培育难度大,已脱贫户收入中政策性收入占比较高,脱贫成果巩固难度较大。

(二)“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因门源县受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双重约束,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少,向内地劳务输出难度大,农牧民在思想根源上对外出务工有抵触情绪,且外出就业稳定性差,农民参加转移就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参与转移就业培训的意识十分薄弱,“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有极少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项目、等帮扶,甘愿当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认为只要自己不脱贫,干部就会有责任、就会继续帮扶,造成惠民政策下想不劳而获的懒汉。这些说明我们的宣传动员还不够到位,因人制宜激励贫困群众脱贫的方式还需要改进。

(三)公共服务化均等水平不高。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能力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无经费保障等问题突出,随着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四)技能培训就业率不高。培训需求调查、培训项目招标等环节程序复杂,周期长,导致组织培训时往往在农时季节或是农牧民外出务工黄金期,严重影响了参训人员的积极性。现有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力量及组织培训的形式、行为都基本类同,在培训期间讲求短、平、快,培训后基本只保证学员取得相关证书,但在就业指导、岗位对接等方面方面基本无具体的规划,群众参与度和重视技能培训的程度不够,但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技能培训对于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重要意义,培训效果也就大打折扣。即使进行了技能培训,多数村民不愿意外出务工,更愿意在家附近的地方做临时工,所受培训的技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后后续就业和市场难以保障,技能和增收之间缺少市场空间和就业支撑。

四、下一工作思路

(一)完善信息数据,夯实工作基础。一是以乡(镇)为责任单位,全面、细致的对全县农牧区劳动力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完善实名制档案,准确掌握农牧区劳动力储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就业去向等情况,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使县、乡(镇)、村三级数据真实、完整、一致。二是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从事拉面经济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拉面经济店铺数量、分布地区、经营状况、规模大小,从业人员结构、数量、收入等信息,建立详实的台账。三是以教育、乡(镇)、人社部门为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农牧区未就业“两后生”及可输出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加强劳动用工信息发布,实现培训输出机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有效对接,提高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组织保障,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作用,为农牧区劳动力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充实基层服务人员,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村警协管等方式,合理调整和安排一批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一是深入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城乡劳动力从业技能素质,抓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质量,进一步扩大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和范围,大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订单(定向)培训、在岗技能培训、带薪在岗实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牧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带动更多人员创业致富。二是全面整合人社、扶贫、农牧、工青妇等各个渠道的培训资源、资金和项目,做大做强培训规模,强化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实效。各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培训质量,杜绝走过场完任务的思想。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发现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事项坚决要求整改并给予处罚,问题严重的不得参加下年度培训项目投标,取消以后年度进入门源县培训的资格。三是加大“教育两后生”培训力度,做好应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等新增劳动力的培训,力争把符合培训条件的存量劳动力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四是将拉面经济相关培训作为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40周岁以下具备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大力培育,定向开展拉面、“拉面+创业”等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带着技能实现就业,脱贫致富。同时,选取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输送至拉面店开展“带薪在岗实训”,实训期间工资由拉面店支付,对实训期满1年且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一次性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奖励5000元,对拉面店(含带徒师傅)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每人给予7000元奖励,第二年继续带薪在岗实训的人员,再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5000元奖励。五是因劳务市场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倡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使培训更加灵活,更加贴近市场需求,更加符合劳动者自身发展需求。

(四)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就业渠道。一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域旅游业的发展和不断壮大的村社集体经济,大力支持农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鼓励在县域周边地区和沿海发达城市实现长期稳定就业。鼓励劳务能人、劳务经纪人、劳务派遣公司带动远亲近邻走出去就业。要细化工作职责,努力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增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要宣传省、州发展拉面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宣传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使每个就业创业人员和参与者熟知省、州、县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掀起就业创业热潮。三是县域内执行严格的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努力为弱势群体创造更多更稳定的就业岗位:一是切实提高重点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务工的比例。实施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时,吸纳门源籍劳动力不得少于用工总人数的50%,每100万元投资的项目必须吸纳一名门源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且务工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个月,具体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和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负责落实。二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除从业技能要求较高的行业外,一般性岗位吸纳门源籍劳动力不得少于从业人员总量的60%,具体工作由实施项目招商的部门负责落实。三是旅游景区运营过程中,在符合规划要求和企业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为景区所在村农牧民提供经营摊位,支持所在地农牧民发展名宿、餐饮、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实惠。四是行政事业单位新招录临聘工作人员时,实行公开招录,优先安置未稳定就业的大学生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人员招录单位和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四是积极推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加快发展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派遣组织,培育适合市场运营机制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经纪人,认真开展劳务经纪带头人培训工作,规范经纪人行为,培育和发展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支持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出,完善输出程序,确保全县每个村至少培育2名以上有资质的劳务经纪人。每年年终开展绩效评估,对带动就业规模大、社会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经纪人给予奖励。五是认真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金秋采棉”、“海西采摘枸杞”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宽农牧民转移就业渠道,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劳务市场考察对接、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等支出。

(五)大力推动拉面经济,开辟就业创业新渠道。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鼓励、支持更多的劳动者开办拉面经营店铺,推广连锁经营模式,培育融合一批竞争力强的优质品牌,坚持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牧民增收致富为目标,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青海拉面”提档、扩面、升级,努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拉面品牌和龙头企业,引领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积极投身拉面经济,开创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

(六)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大众创业。全面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等各方面的贷款担保、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处,大力支持鼓励更多创业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并落实各类扶持政策。在用地、税收、项目规划、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可能为农牧区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更多优惠。要切实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农民工群体,对优秀务工人员和返乡创业人员可提名推荐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有突出贡献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推荐为各级劳动模范。要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企业家,扩大示范作用。同时,聘请具有创业培训资质和企业管理经验的专家团队,长期跟踪孵化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更好发展。金融机构要开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缩短贷款审核放贷时间,进一步降低担保和反担保门槛。

(七)开展维权服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主意识,切实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帮助每个乡镇落实1名法律顾问,主动为农民工开展维权服务。人社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积极协调法、检两院,建立我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使用童工、不依法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受理,按规定进行调解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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