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血肉联系范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具体途径,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为今后我们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新的前进方向。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指导意义
1.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总体目标,既阐明了“两个一百年”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实施过程中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推动新时代改革发展向前的根本要求。《决定》提出12个字,“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我们的根基是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集中性、连续性、协调性、高效性显著优势的特征。我们的短板和弱项,主要集中在在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环境治理、权力监督等领域,如集中式治理在一些地方还时有表现,而没有形成常态化发展的态势,环境治理虽成效显著,但是仍有改进的余地等等,这些都为新时代改革发展夯实了基础。
3.掌握重大风险挑战主动权的有力保证。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它是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阶段。我们党高度重视风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要在意识形态、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快补短板,建立自主创新的制度机制优势,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中掌握主动权。
二、乡镇人大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联系
1.乡镇人大的“基础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群众性”。乡镇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工作在本选区,生活在选民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能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能够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自然有助于实现治理的人民性。同时,乡镇人大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都紧扣百姓息息相关的工作和生活,如小区治理、扶贫攻坚、环境污染、入学就业等,其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最能实现基层群众的诉求。
2.乡镇人大的“多样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融合性”。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治理者对于社会功能的整合和社会力量的融合,而乡镇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并且目前乡镇人大代表组织设计要求增加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引入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大代表的这种组织设计最能反映社会不同方面与不同阶层的多样性诉求,有助于实现不同利益相关人群的调和和融合,推进治理的现代化。
3.乡镇人大的“直接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有效性”。社会治理的目的就是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治理的现代化首先要求治理的有效性。乡镇人大代表人民直接参与各项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直接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监督,体现的是充分落实公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充分表达意愿,有效参与决策,激发公民参与热情,进而增强人民对乡镇基层政权的信任和支持,实现乡镇的有效治理。
三、乡镇人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思考
乡镇人大作为基层权力机关,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最接地气、也最为关键的一环,应当在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强化宣传研究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作用、实现职能价值。
1.提高政治站位,展现“新高度”。将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健全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真正做到“党有号召、人大就有行动”。乡镇党委是基层政权的领导核心,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乡镇党委的重视与支持是关键。乡镇人大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争取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党委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新情况,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难题,不断加强乡镇人大的思想和组织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尊重乡镇人大法律地位;凡有法律规定需交由人大决定的事项,均通过人大充分讨论并形成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维护人大的权威。
2.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一要强化组织建设。把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同步部署,强化工作机构和办事能力建设,对人大干部的任用给予高度重视,实现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专职专干,确保人大工作有人干、专人干。二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同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同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健全人大代表活动制度,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三要畅通民意渠道。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信访、听证、征询、评议、意见公开征集等相关制度,积极搭建参与平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3.狠抓监督实效,凸显“新成效”。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是监督对宪法的遵守和法律的实施、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对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等。绕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抓住关键,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规范权力运行、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注重“交、办、督、测、示”五个关键环节,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成效。探索建立群众监督制度,通过让群众参与,切实把人大作用发挥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乡镇人大监督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4.发挥代表作用,展示“新作为”。乡镇人大要有效地行使职权,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要打牢代表履职基础。履职平台定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将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划分代表小组,构建履职“网格”,建立代表家站。二要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之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要坚持代表述职制度。由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年初作出计划,安排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对选民提出的意见,帮助相关代表及时梳理,及时整改落实。
5.强化宣传研究,打造“新亮点”。一要提高研究水平。人大干部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基本功,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实务研究,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二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高位,不断总结成功做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健全完善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自身建设及机关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三要讲好人大故事。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宣传力度,多出有感染力、说服力的好作品,增强人大宣传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和公信力,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