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下如何执纪办案范文
新形式下如何执纪办案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逐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数量和质量也是日益上升,但是执纪办案安全的意识并没有随之提高,关于执纪办案安全的事故也是频频发生。安全事故之所以频频发生,深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单纯地注重办案,认为只要有证据或者把证据抓到手就行了,忽略执纪办案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办案人员片面的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双规”措施的案件,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从而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办案人员不能正确贯彻执纪办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不能牢牢把握“教育人、挽救人”的办案目的,容易与司法机关的办案目的混淆,不能正确对待被调查对象,做思想工作时,易形成居高临下的局面;二是办案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规章制度执行的不严格,对查办案件的受理、初核、立案、移送审理等环节的手续办理和必经步骤的程序随意性强,忽视办案的合法性,使得安全办案难于保障。三是基础设施不健全。办案场所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例如,没有标准的谈话室、基本的录音设备和办案专用的车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从而影响办案安全的防护措施。
那么当前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该如何提升安全意识,实现“零”事故。我个人有几点认识:
一要加强教育,优化办案队伍。加强对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的学习,分析事发时安全隐患、思想根源,全面剖析安全事故的成因,汲取经验教训,从思想上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安全防患意识。同时,深入学习查案相关法规文件和相关的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法规和新时期的新知识新要求,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程序,不断增强办案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严谨性,从而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办案队伍。二要夯实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办案场所,配备谈话室、电子监控等新科技设备,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最原始证据,也能保证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提高办案效率和安全指数,并能有效防止措施执行偏差发生非正常意外。另外,完善和规范办案一系列纪律要求、规章制度、责任追究等,不断完善安全办案措施,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明确办案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做到制度上墙并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从执行制度层面上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转变办案理念,实现文明办案。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强办案理念的转变,监察干部办案时,重在讲政治、做思想工作,旨在教育人、挽救人。因此,要正确对待被调查人,将被调查人看作是同志,要切实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对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卷宗整理等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只有审查调查的理念转变,才有可能实现零事故,才能不断推进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进而达到安全文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