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复工复产法律问题建议范文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上下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有力地遏制国内疫情蔓延势头。当前,随着国内疫情形势日趋好转,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然而,一些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面临着资金周转、工资发放、减产裁员等问题。据《凤凰周刊》不完全统计,2月以来,包括携程、58同城、威马汽车、连锁酒店OYO、DaDa英语、优胜教育、优信二手车、瓜子二手车、新潮传媒等数十家知名企业,被曝出存在或即将大面积裁员的消息,涉及旅游、汽车、酒店、教育、广告等多个行业,裁员数量少则几十人,多则数千人,没有被曝出的企业裁员信息或许更多。无疑,企业复工复产后用工法律纠纷问题将日益突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企业用工法律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解决好企业复工复产后用工法律问题日益迫切。为此,建议:
一、组织开展企业用工法律问题排查。综治、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可联合社区调解人员等,深入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调查摸底企业用工法律问题,及时受理并调解涉企矛盾纠纷,并可针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人员管理、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告知疫情期间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正确方式,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避免引发群体性纠纷。
二、引导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合作。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在审理社会保险争议、人事争议等有关企业用工案件时,就调查程序衔接、执行等方面互为协助,避免资源浪费,又可提升办理实效。如法院可为仲裁机构在银行、工商等部门的证据调取方面提供协查,仲裁机构可为法院在医疗保险等票据审核方面提供协查。此外,双方还可通过举行联席会、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沟通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三、积极打造云上仲裁平台。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积极推行“不见面”网络调解仲裁服务,建立了线上开庭、远程调解模式,既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调解仲裁服务,又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在此基础上,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法人组织数据库、社会保险基本数据库等的实时对接,打造云上仲裁平台,减少当事人的录入量和查询量,切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
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坚持贴近实际生活、贴近疫情形势、贴近企业用工的原则,充分利用手机、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美篇、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在刊发防疫知识的同时,结合企业复产复工后用工法律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大力普及群众劳动关系相关法律知识,引导通过合法合理合情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