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几点思考范文
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几点思考
益阳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周育山
摘要: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有助于创新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模式,有助于提升安全舍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有助于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当前,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需要把握科学划分网格并厘清责任归属、最大限度协调利用既有网格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网格的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定位。通过加强安监部门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岗位监管责任、提升网格安全员业务素质、保障举报渠道畅通等工作要素来确保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的管理。
关键词: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其中提到的“人民安全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安全第一”历来是安全生产的首要思想和原则,是全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从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如何持续地保障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感是职能部门的关键职责所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就是一个具体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 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意义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201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3万起、死亡3.8万人。其中较大事故613起、死亡2332人;重特大事故25起、死亡342人,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由此可见,全国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依然严峻,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势在必行,有助于创新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模式,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有助于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一) 有助于创新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模式
随着我国科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模式不断变化,一方面,企业的生产硬件设施和技术不断更新换代,另一方面,安全监管力量难以与之相适应地扩张壮大。由此,安全监管的任务和压力愈来愈大。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的监管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过程,无疑有助于跟进由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和变革所带来的安全监管,是一种新形势下对安全监管模式的创新。
(二) 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提出的总目标需要各项具体方面共同发力,安全生产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将安全监管细化为基层的网格化管理,使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建立各级安监机构的“千里眼,顺风耳”,给安监力量“接长腿”,对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这也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手段之一。
(三) 有助于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30号(后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推动实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质上,《指导意见》中提到的这一目标是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之前未能实现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真正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全覆盖工作格局。
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功能定位
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有精细化、社会化、信息化等与传统安全监管模式截然不同的特征,使其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其特定的功能定位。
(一) 科学划分网格并厘清责任归属
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对象情况,将安全监管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此外,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为相应网格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网格安全员,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安全网格安全员,可适度调整网格安全员的分布,使网格安全员的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
(二) 最大限度协调利用既有网格资源
网格化管理已经运用在社会发展的很多方面,如社区网格化管理早已在基层社区推开。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平台可以依托既有网格,最大限度协调利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或其他既有网格资源,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网格与既有网格资源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实现网格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效率。
(三) 加强安全生产网格的信息化管理
在当今“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已经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同样,在安全生产监管中,把握信息化这一要素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准确度有重要意义。利用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中的信息资源,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安全员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积极收集和监测基层安全网格的相关数据,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行信息使用分级管理与授权准入,确保信息安全。
三、 确保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因素
基于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监管部分组织不到位、岗位监管责任不明晰、安全员业务素质层次不齐、社会监督渠道不通畅等问题,为了确保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应当在以下方面加强和提升。
(一) 加强安监部门的组织领导
科学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正确方向发展的最根本保障。《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区安委会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要立足自身实际,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具体而言,各地区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科学组织和正确领导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的开展,领导各基层单位或网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协调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和效度。
(二) 明确各岗位监管责任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要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工作任务;二是要明确各网格的网格安全员、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对网格安全员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类处置;三是要对属于牵头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属于配合部门的交由其进行处置。由此,安全生产监管从上至下涉及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安监部门、企业安全员、网格安全员等,只有各方明确自身责任,相互配合协调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于未然。
(三) 提升网格安全员业务素质
网格安全员是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网格安全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效。因此,一方面,应该根据安全监管的职责需求,按照“先培训再上岗”的原则,使网格安全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安全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网格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应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对网格安全员的职责要求,保障安全员的合理工作待遇,并将考核与网格安全员的待遇挂钩,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
(四) 保障举报渠道畅通
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一项显著特征是与基层联系紧密。由此,基层本身也就能成为监督举报的重要主体和来源。健全并保障对各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畅通,实现基层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外围监督以及基层网格安全员的内部监督,内外监督并举发力,监管部门及时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从而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在直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让人民安心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