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省市纪委重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文
根据《关于落实纪委重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县教育局对照文件要求对有关问题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材教辅内容审核和征订销售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排查教材、教辅内容
2022年7月份,按照市局有关要求,教育局对各校教材教辅进行排查。我县各校使用的免费教材和教辅,是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邢台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要求进行征订的。我们以中小学校本课程教材为排查重点,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审读小组,参照《大中小学教材插图排查要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审核工作细则(试行)》中的“内容审核标准”,对本校校本课程教材的内容进行了全面审读。
经排查,我县各校没有校本课程教材。
(二)教辅征订工作
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市级有关规定进行教辅征订,2022年秋季学期教辅用书按照《邢台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进行。在教辅征订工作开始之前,县教育局召开专题会,向各学校发放教辅征订目录,并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程序和“一科一辅”的要求。
各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向家长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或协议书,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征订,并将选定的教辅材料申请学校代购,学校汇总后委托新华书店代购。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已开展2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教辅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今年教辅征订情况见附件。
二、中小学校服采购方面的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6月份,组织全县中小学对照《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自查清单》,认真自查自纠。根据学校报送的自查情况,未发现强制购买,不落实校服供应和验收“明标识”制度,以及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采购校服等问题。由于校服订购对象主要是一年级新生,订购时间安排到每年秋季学期进行。目前,各学校还处于陆续开学阶段,校服征订的具体订购情况,还未确定,待9月15日后可统计出各学校的校服订购情况。同时,结合新学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县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订购程序等落实情况。
三、学校餐厅经营和营养餐采购方面的问题
(一)学校餐厅经营方面问题
学校餐厅经营现状。一是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在2020年春季已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教育局对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列入年终工作考核。二是全县131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教育局后台监控平台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时时监控,并安排专人每周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网上巡查,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反馈到学校、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健全陪餐安排表、陪餐记录表、后厨检查表、饭菜质量评价和整改意见表,建立陪餐档案,每月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四是保障食材安全。学校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经查,未发现有领导干部把学校餐厅违规交由亲属、朋友等经营,从中谋取私利等违规情况。
(二)营养餐采购方面问题
我县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按照冀财教〔2017〕7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秋季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近3年委托市局统一招标的“营养餐”中标公司为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包括:学生奶、鸡蛋、核桃仁、蓉香包、蛋糕、核桃仁等食品,学生奶和鸡蛋在校学生每天食用,其他辅助食品交替食用。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教育局先后3次对营养餐采购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经自查,我县营养餐卫生达标,餐品质量合格,招投标规范、价格竞争机制健全,供应商资质合规,未发现有抽取提成等情况。
四、“双减”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每学期开学后,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各学校均制定了本学校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提前向家长说明课后服务内容、时间等内容,由学生及家长向学校申请课后服务,学校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责任书》。2022年6月份,县教育局面向学生家长制定了线上《双减调查问卷》。根据调查问卷情况,绝大多数家长对我县的“双减”工作表示满意。
经查,未发现学校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的现象。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