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8年,公积金中心党组按照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优化优良发展环境,全力推进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追究,压实落靠责任。
一是根据市纪委工作安排,制定《2018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责任到岗,明确到人。二是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中心要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提高服务水平,健全问责机制,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认真执行“三转”工作要求,由中心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共计32份,确保中心建立主体明确、任务明晰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四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定时向同级党委及上级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严格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及时报送,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五是召开党组会17次、主任办公会27次、审贷工作会12次、主任专题会1次、管委会2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项目签约等事宜,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
一是充分把握重要节日时点,印发《关于廉洁过好春节的通知》、《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等文件,运用纪检监察室微信群及时提醒各部门杜绝利用公款送礼、发福利,严禁收取各类礼金、礼品,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未发现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时履行报告制度,2018年共上报操办婚礼事宜承诺书4份、事前事后报告表4份、操办丧礼事宜情况报告表4份。三是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88312923和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在各服务大厅明显处安置意见箱、利用市纪委《纠风直通车》网站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受理群众诉求,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群众诉求77件,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无一例二次投诉情况发生。四是中心通过对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明查暗访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精神面貌,中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21次、聘请“神秘人”随时对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进行检查和督导46余次。从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工作井然有序,纪律作风表现较好,绝大多数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态度认真,无迟到早退、脱岗窜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等行为,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五是监督招投标抽取专家工作,包括CA数字证书采购、计算机维修及购买配件、中心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等项目12次,通过纪检监察室人员的参与,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公正,为招标和投标双方建立一条诚实守信的通道,有利于规范招投标程序,执行好招投标法规,维护招投标人双方的利益。六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逢进必考”要求,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拟招考3名工作人员,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任前岗位谈话、培训。七是对调整交流干部过程进行监督,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昶同志对新调整交流23名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新调整干部做到加强学习,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三)狠抓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一是不断创新手段和措施,活化载体,坚持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共计13个部门40人观看了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意在进一步提醒大家在工作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让片中的案例敲响“警钟”,把强化廉政教育和严肃查处紧密结合起来,固本清源,通过廉政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不断创新手段和措施,活化载体,坚持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监察法》,中心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对《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加强党员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意识。三是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9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3册、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3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3册,从根本上夯实廉洁从政道德基础。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黑龙江省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五是组织召开典型案件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心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引以为鉴、警钟长鸣,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六是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干部职工思想理论和业务知识基础,不断提升对外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三种能力”,促进“两个提升”,实现“一个目标”,下发《公积金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各部门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知识题库》和《知识大赛补充题库》,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学习、及时运用、及时推广、及时反馈。七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反腐倡廉业务知识,阅读《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书刊杂志,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八是在服务大厅电子屏幕上播放《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形成环境示廉、载体宣廉、制度保廉的良好工作环境。五是按照市委党廉办要求,开展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按期完成5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工作人员充分认识采集工作的保密性和重要性,并签署了《保密承诺书》,郑重承诺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形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
(四)强化专项整治,树立正风正气。
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昶同志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金凤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深入各办事处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发放《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单》,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对《方案》内容应知应会;从工作实际出发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台账,针对问题找对策,制定相应的措施制度;通过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审批、暗箱操作等手段谋取私利等违规违法问题进行督查;在中心6个办事处发放《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调查问卷》78份,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将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上报;向各区、县(市)纪委邮寄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征求意见函,市区纪委邮寄8份、县(市)纪委邮寄7份,共计15份,收到回复函中均表示未发现中心存在工作人员与“黑中介”勾结的问题和线索;对2017年度办理的提取和贷款业务进行检查,未发现工作人员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行为。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中心在开展整治“黑中介”工作基础上制定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与“黑中介”勾结的现象,认真分析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存在的成因及表现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收到各部门上报专题报告21份、专项整治开展情况145份、每月开展情况及月报表各58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季度开展情况29份,截止目前共收到各部门上报问题线索21条,其中19件已查实,2件正在核实当中;进一步优化政策流程,下发《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有关操作细则的通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严厉惩戒利用虚假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逐步完善操作细则,规范业务流程;完善与房产、民政、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部相互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和人员风险,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业务工作进行专业稽核,通过完善权责配置、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约束监控等规定,构建了符合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时梳理各部门开展情况并于每周五及时上报市第六执纪监督组,并于每月、每季度将开展情况及月报表上报省公积金监管处。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心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治理重点.中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突出的表现形式,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29份,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实效性调研,坚决杜绝形式调研,中心主要领导多次以办事人身份深入办事大厅,对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主营业务流程全程体验,以业务例会形式定期主持业务流程研讨会,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再造,优化20项业务所涉及的办事要件、时限和环节,取消26个办事要件,减少15个办事环节,共缩短50个办事时限;利用12329服务热线和网站“百姓谈”等方式汇集问题,全力解决群众期盼的突出问题,研发线上预约排队系统,全面实行贷款“网上预约排号” 和“收件受理,约请审批”全新贷款申请方式,使职工在家中利用手机或电脑即可自主选择办理时间、办理网点和办理银行;打造了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等新型服务载体全面上线应用,十二类业务全程实现网上办理,截止目前网厅注册12.8万人,APP注册1.5万人,自助终端机查询6万次,12329热线累计接听11万人次,12329短信发送350万次;做好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组织专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归纳整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按规定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排查问题线索、开展明察暗访、公开通报曝光、调查研究等情况报送。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全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含2015年5月1日以后离职、退休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自身情况,认真填写《公职人员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报告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中心共有县处级及以上干部55人(含2015年5月1日后退休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79人(其中科级144人,雇员135人),应自查报告人数334人,实际自查报告人数334人。通过自查,中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8人(其中1人企业已注销);之后中心对报送情况认真整改,责成专人去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单位职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出中心共有8人(其中7人为雇员并且1人企业已吊销)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接到市纪委核查结果数据后,中心将前期上报和核查结果与市纪委数据进行比对,中心经商办企业28人,其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2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6人(其中2人上次上报情况与市纪委核查结果相同、3人属于国企、银行单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7人(其中1人企业已注销)、雇员13人(其中1人企业已吊销),目前,已就比对结果中涉及的28人进行进一步了解,要求其写出情况说明,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已对其中一名正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清理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工作。转发《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清理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工作,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问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中心共上报自检自查报告31份,对自查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并制作统计表,每月按时上报至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六组;主动联系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该单位的信息中心对中心各部门每一名员工是否有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信息中心的数据核查结果显示,中心326名全体员工未发现有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工作的情况存在。
(五)坚定旗帜立场,保持高压态势。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中心纪检组坚持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针对对反映2名同志干预招标问题,经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及2名同志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经与2名同志本人谈话,经向相关招标单位电话谈话了解,未发现所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了结处理。针对反映1名同志在市政府采购网上项目中存在问题的匿名举报信,中心纪检组对该同志进行了函询,经函询,反映问题比较具体,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没有发现举报信中所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了结处理。针对市纪委暗访中发现中心1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多次看手机问题,经与该同志本人谈话, 经中心党组决定,对该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针对办事处违规办理人民银行信用查询,被人民银行给以行政处罚问题,纪检组根据人民银行对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要求和稽核处前期调查情况,通过向计算机处、稽核处和人事处了解核实、与办事处涉事同志个别谈话、由相关同志出具情况说明、调阅相关制度规定等方式进行核查,经中心党组决定,对办事处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及中心相关人员予以罚款处理、对10名相关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上述人员及部门2018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针对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有关问题进行函询,经函询,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没有发现举报信中所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了结处理。针对“多证合一”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中心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该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针对反映中心存在工作人员与一名叫其他人员合作,收取高额手续费,违规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有关问题,与举报信中提供的电话取得联系,未发现反映问题。协助市纪委监委办理案件1起,确定专人与市纪委监委对口衔接,实现内部运转顺畅,外部衔接通畅,为确保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展,中心各部门通力合作,“5+2”、“白加黑”,加班加点整理材料,截至目前,已上报八大类材料、百余个文件、几万条数据。配合道里区纪委监委办理案件1起,配合道外区纪委监委办理案件1起,陪同3人进行谈话,提供文件9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纪监督力度不够。聚焦主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精力还不够集中,日常性主动监督检查比较少,忙于事务性工作时间比较多。对案件查办等主业知识掌握不深,在工作创新方面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群众诉求工作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群众诉求工作重视不够,由于在执行公积金政策和制度时,理解程度和掌握尺度不一致,又缺乏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和配合,在处理群众诉求时存在敷衍、推诿和应付的现象。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力度。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展、征文、警示教育、聘请专家讲课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制度约束,改进工作方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实现工作体制创新。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于,大胆构思,献计献策,敢于提出自己的独到想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体制创新。
(四)进一步加大监察和督促力度。加强对中心公积金提取、贷款和使用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019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在拓展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和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