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十条硬措施”范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精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切实让广大干部职工卸下思想包袱,减轻工作负担,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具体实在的工作中,做到轻装上阵促改革,一心一意抓实干,制定措施如下:
1.狠抓工作作风。深化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树立“马上办、立刻办、主动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理念,建设服务型总部,提升管理效能。立足实际优化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问题,坚决整治执行简单化、“一刀切”、拖沓应付、诿过推责现象。对各单位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提出具体方案、明确意见和针对性措施,一般应在3天内予以批复或答复,3天内无法办结和需要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在3天内说明情况并告知批复或答复的具体时间。集团公司本级的数据分析、材料起草工作不得派给所属单位完成。坚定落实“四能”机制,加大总部员工的交流任职力度和不适宜调整力度,着力整治“躺平”“侧卧”和官僚习气等问题。
2.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内容相近、时间接近、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接续召开;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开会布置,不得层层套开同一主题会议;坚持以事定人的原则确定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减少陪会,除年度工作会外,常规性业务会议一般不要求各单位主管领导参会;除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的会议外,各单位每周最多只集中安排一天时间开会,提倡多用线上会议代替现场会议。
3.严把会议质量。贯彻“325”会议理念,即把30%的精力用在会前准备、20%的精力用在会中管理、50%的精力用在会后落实。会前,主责部门应认真研究提出会议召开的方案,包括会议召开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和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如现场或视频)、主持人、参会人员、议程安排,并明确会议发言人、发言主题、发言顺序、发言时间,确保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流程顺畅。会中,要严格会议时间管理,发言、讲话须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讲问题、讲原因、讲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小时;领导讲话或工作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50分钟,交流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表态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不搞照本宣科、泛泛表态。切实做好会前沟通酝酿,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会后,按照“有布置、有清单、有措施、有考核”流程,主责部门应牵头拟定会议落实的责任清单,明确工作内容、落实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会议安排的每一项工作、提出的每一项要求均落到实处。主责部门应做好会议活动策划,不得随意向各单位摊派活动承办任务,秉承节俭办会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会议预算,不得超支,不得将费用转嫁至各单位。会场布置不得铺张浪费、展陈过滥,不得制作过度包装、华而不实的本册彩页。
4.严格发文管理。严控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除上级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外,不得层层制发配套文件;已发会议文件或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平台等形式解决的,不再印发文件。
5.严控资料报送。集团公司对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实施月报制度,即每月5日报上月情况,且做到原则上每月只报一次。如为季报或半年报、年报的则以统计时间结束后的次月5日一并报。各部门须严格按常规性业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收集,并加强不同业务之间的衔接和信息共享以及对数据分析、资料整理的能力,形成本级数据、资料库,掌握企业各项工作的总体情况,不得随意加派、加码或加密频次为旬报、周报、日报;不得随意将上级要求填报的数据、整理的资料直接下派给各单位填报后汇总。各部门一般不得越过子公司直接要求基层项目报送表格、材料,不得随意要求各单位主管签字背书报送各类报表。
6.强化数字管理。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各单位要抓好线上平台管理使用,加大力度推动业务部门传统工作方式更新。除档案管理规定要求需留存的纸质资料外,在线上随时可以调取的资料,线下不再同步制单存档;在线上已经完成的审批流程,线下不再重复进行;能通过平台查询的数据、数字化手段汇总生成的报表,不得随意要求各基层项目填报,努力做到基础数据产生单位“只填一次”。健全各种工作群统筹管理、清理退出等机制,同类工作仅限设置1个工作群,不得随意要求联络人员每日“打卡”、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晒工作痕迹。不得随意摊派任务、要求点赞投票数量,减轻基层项目指尖上的负担。
7.严控考核督导。严格落实集团范围内常规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形成集团公司、区域指挥部、工程公司联动督查机制,避免多头考核和重复督导;统筹优化考核工作,业务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一起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同类考核事项进行合并;集团公司范围内业务资料检查及考核评比,能不去现场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业务部门调研指导性业务、日常性工作,不得冠以公司督查、检查、巡察等名义;原则上50%以上的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尽量避免干预基层的正常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改闭环管理,不以问责代替整改,坚持督调结合、督帮一体。
8.严管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要严格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接待规格,不得让基层单位支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个人开支。总部人员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接站原则上一人(非本单位领导人员)前往,接3人以内一辆车、7人以内两辆车,以此类推,奉行“够坐”原则;不得安排层层陪同,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出席的活动,一般只安排相关联单位的一名主管领导陪同(以接到通知为准),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出席的活动,一般只安排相关单位的一名分管领导陪同;其他工作,一般只安排相关联单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各单位不得到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印制接待手册。
9.明晰基层权责。要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间的权责边界,不得将超出基层权责范围的工作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方式变相向基层单位下放、转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精准定性量纪执纪,对影响期满实绩突出的干部重新安排任用。正确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受到错告、诬告或不实举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程序及时为干部职工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实行预算管理、量入而出,不得向子公司、项目部摊派相关费用,不得组织没有实际意义的演出、节会和需要户外“搭台”的活动,不得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组织“形象工程”“面子活动”。
10.不借基层人员和车辆。集团公司及工程公司总部一般不得随意从所属单位、项目部借调工作人员和车辆,因巡察、审计等工作任务借调人员不得超过任务时间,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由基层项目部承担总部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