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监察组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县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监察组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派驻组按照县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初工作计划,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做好信访接待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监督责任,促实主体责任。
一是派驻纪检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强化对“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一岗双责”以及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干部人事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促使驻在部门党委履行从严治党的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与驻在部门“一把手”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对个单位班子不团结、单位不稳定情况,与部门“一把手”共议析,寻求解决办法,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而促进了驻在部门整个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制定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重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加强理论知识学习
县纪委监委成立后,我派驻组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认真学习沈纪办【2019】1号中共沈丘县纪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锻造铁军、重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习王琳书记在2019年2月12日在中共沈丘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忠诚履职尽责,用于改革创新推动新时代沈丘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沈纪办【2019】13号中共沈丘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日常工作内容,深入研究《河南省监察工作流程图及纪检监察文书样本(试行)》,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开展工作
1、围绕纪委交办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抓早、抓小和将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的总体要求,坚持动辄则咎,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问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我派驻组共承办案件9件,其中包括县纪委移交案件、卫键委党组移交案件及派驻纪检组自查案件,所有案件均按时办结。每查一案,都要进行分析、剖析,找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总结教训、堵塞管理漏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项工作。
2、认真宣传发动,积极推进以案促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常委会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以案促改”为工作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我们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先后开展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人数207人次,专题民主生活7次,专题组织生活会6次,废止制度一个,修订制度5个,新建制度4个。制定专项整治措施64项,已落实整改49项,正在落实15项。通过以案促改活动,促进了派驻单位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派驻组6-45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人大派驻组工作对照清单逐项查摆,通过开展个人自查、全组共同查、聚焦查,我们共查出存在问题6个方面33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9项,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制定完善制度3个。
主要短板: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协助党组(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不充分,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助的方法单一;对“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刻,表现在对审查调查缺乏政治层面的认识,偏重纪法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方面:案件办理没有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三者统一,案件质量不够高;对调查对象不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以案促改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常态化。
依规依纪方面:对监督对象范围界定不准确;没有准确把握讲政治和证据的关系,降低了证据标准;案件取证难度较大时证据存在瑕疵;
在制度执行方面:案件审查调查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书书写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在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方面: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措施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谈话前,六必知掌握了解不全面;安全预案制定不全面。
提升能力素质方面:业务知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规则、业务流程有待于进一步学习。
整改措施:
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由专人负责学习事宜。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用理论武装头脑,重点学习《监察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诉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100题》,熟悉掌握监督执纪中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充分认识安全文明办案不仅是业务要求更是政治要求,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坚持“两个维护”。
探索方法,做实做细监督。一是按照《沈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办法》我组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重点和重点工作。二是开展了2016年6月以来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我组6家单位47人的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驻在单位副档内没有存放年度考核表,立即责成单位整改。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抓以案促改。我们以对老城镇中心卫生院药品过期相关责任人追究为案例,在卫健委系统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及时召开大会进行案情通报,要求各个卫生院以此为戒,对照检查,杜绝此类问题不在发生,避免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经济损失。通过开展“以案促改”,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严守执纪规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办案,严格保密,严格按程序办案,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严格遵守派驻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在廉洁自律准则的框架里生活、工作、学习,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开展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节前通过单位微信群提醒相关纪律制度,要求驻在部门节前会议部署,纪检组安排人员节日期间进行检查落实,节日期间抽检不少于三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5、积极配合沈丘县人民医院创二甲工作。在县医院创二甲工作期间,派驻纪检组成员积极配合县医院监察室,联合开展县医院全体职工工作纪律大检查,确保全院职工在创二甲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为县医院创二甲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开展信访稳定工作
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委信访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履行工作职责,对待来访群众热情、耐心,做好台账记录。结合联系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与县卫健委党组及主要领导、乡镇纪委和信访部门深入基层,主动开展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面对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突发的情况,在办理基层案件时,与县卫健委党组及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积极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现场。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虽然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
一是工作运行方面,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频次不够高、执纪效果放大还不到位以及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不平衡。
二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纪检组成员因为进入纪检组系统工作时间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缺乏独立办案、办好案的能力。
六、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 进一步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主动作为,至少每半年会同其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向驻在部门建言献策,与驻在部门党委一道夯实两个责任。
2.进一步加强驻在部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加强驻在部门作风建设,全面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找准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驻在部门整改落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层层压实责任,拿出过硬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细抓实。
3.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坚持从政治角度出发,准确把握政策和案件特点,结合被审查人的态度认识等情况,区别对待,在处理意见上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综合效果。
4.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做为纪检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按照“纪检干部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形象优于一般干部”的要求,把带头讲纪律、守规矩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县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监察组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