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整治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8月31日)
XXX市场监督局按照工作职责梳理今年以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查问题情况
(一)食品
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把关不严,经营资质审查不到位。
(二)药品
偏远药店监管频次少。监管人员业务技能欠缺。监管人员特殊药品监管方面能力薄弱,此类培训组织较少。
二、整改问题情况
(一)食品:1:加强资质审查监测。省局开发了《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我们申请了账号,能够随时监测入网餐饮单位资质情况。2:对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约谈,对美团外卖进行了警告处罚并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侧重对入网经营项目检查。二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
(二)药品:1: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开展零售环节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参与非法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行为以及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的行为;连锁门店是否存在私自采购药品的行为等。二是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要求,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执业;利用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开展审核处方服务的是否按要求开启语音视频等情况。三是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行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销售疫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超剂量等不按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药品数量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等。此外,各监管所、相关科室还应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2: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诊所)开展使用环节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外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行为。二是使用药品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药、劣药或过期药品;是否超法定要求配备、使用药品等。三是使用药品的储存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存在不按药品贮藏要求存储药品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等。
三、存在问题情况
(一)食品:1:网络订餐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参次不齐,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还存在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药品:1:药品监管对象“多、小、散”,监管的方式方法需要探索创新,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充分发挥监管所的作用,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2: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还相对薄弱。下一步加强对有不良记录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与卫健局的协作配合。
三、工作成效
(一)食品:1:今年以来针对销量较大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共随机抽查217家,监督抽检104批次,配合市局抽检4批次,全部合格。
2:全面实施“食安封签”制度。消除外卖餐饮食品出店后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药品:1: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瞄准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采取暗访暗查、“四不两直”等方式,精准出拳、打出重拳,提高检查靶向性、震慑力。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零售连锁门店未执行“七统一”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日常监管系统、“一店一码”、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相关数据,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检查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置情况。2:深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和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质量专项整治。按照《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市监字(2020]41号)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购进、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的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设立“库外库”储存中药饮片或挂靠经营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行为;检查是否为他人违反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行为。检查零售企业28家(次),使用单位42家(次)。 3:强化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对集采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及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严防套购流弊案件发生。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规范网络药品销售行为。加强医用氧、放射性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药品类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购进渠道、贮存和质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4:督导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药店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每天按时对店内进行彻底消毒,员工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方可上岗。对进店顾客要求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对退烧、止咳药品购买者信息要严格按《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进行登记,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用药人信息可追溯;同时要及时对药品销售登记信息进行汇总、留存,按规定上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食品:1:加强培训考核。重点对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培训,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准许从业。2:继续强化网络餐饮监管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定期公布“红黑榜”,加强宣传引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对“网红餐厅”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地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二)药品:1:以深化拓展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聚焦“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药品零售环节的12类问题,重点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等。加强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加强对有不良记录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中,加强与卫键局的协作配合。2:将专项检查、药品抽检、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镇街监管所的作用,针对监管相对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在媒体上曝光,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