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上级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严明政治纪律,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现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教育,督促广大民辅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厅党委、总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和要求,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不想腐、不敢腐,筑牢反腐防线。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始终坚持教育在先,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民辅警经常性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学深悟透,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组织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典型案例为重点,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行廉守廉的思想自觉。充分利用宣传栏、手机短信、钉钉群等宣传载体,加大廉政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廉政宣教格局。
四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任报告等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予以追究。
五是坚持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巩固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持续深化忠诚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和业务教育,引导全警时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持续整治纪律松弛、作风松散、工作松懈等“慵懒散浮拖”问题。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了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
六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全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了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和力度还不够,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不够创新,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是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比较单一,党支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扭转,党风廉政教育深度不够。
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力传导不到位。有“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压力有效传导、责任全面覆盖的良好局面。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规范执法权力运用,紧紧抓住大队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导检查,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做到抓小抓常抓细,不断挤压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