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巡察干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工作方针,紧扣“三个聚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共开展常规巡察2轮,扶贫领域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1轮,目前,已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对14个党组织常规巡察、2020年对4个专项资金专项巡察工作,正在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进驻工作。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常规巡察稳步进行,巡察全覆盖有序推进
根据2020年度巡察工作方案,2020年全年开展常规巡察2轮(第十轮、第十一轮),共计巡察XX镇等32个党组织,截至目前,第十轮常规巡察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第十一轮第二批对县法院、县委政研室、县公安局、县财政局5个等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进驻工作。今年以来,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64个,延伸巡察村(社区)86个,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7条,立案12件12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巡察全覆盖率81%。
(二)探索开展联动巡察,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市县联动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专委会开展交叉巡察;11月,市公安局党委同县委组成联动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开展联动巡察。联动巡察组紧紧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成果运用”的工作方法开展巡察监督工作。通过联动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优势互补、协作联动,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进一步传导监督压力,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市县联动监督格局,推动全县巡察工作深化发展。
(三)紧盯专项资金,围绕重点开展专项巡察
紧跟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突出专项巡察优势,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判,在2020年扶贫领域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中,选取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人社局作为专项巡察单位,分别选取4个单位的4个专项资金(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物业维修基金、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就业创业补助)作为巡察重点进行定向突破。2020年7月-8月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延伸走访企业、村(社区)26个,发现问题37个,移送问题线索2条,推动开展全县镇(街道)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物业维修基金等3个专项整治。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实现巡审优势互补
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持续推深做实政治巡察。形成巡审联动“三个三”的工作方法。坚持“巡审联动、先审后巡、优势互补”的三个原则,实行“计划、过程、整改”三项联动,抓实“对象选取、数据比对、系统排查”三个环节,将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业务体检”有机结合,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激发了巡审叠加效应,有效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效。4月28日,省委巡视办主任率调研组赴我县调研村级巡察工作,对我县巡察相关作法给予充分肯定,巡察办在省委巡视办调研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五)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组织开展第三轮巡察回访工作。4月初,利用巡察前期的时间,县委三个巡察组对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7个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情况回访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问题15个。8月26日,按照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召开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议,对回访发现巡察整改不到位的5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县委出台《巡察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等,统筹各方力量,强化贯通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高质量完成县委巡察全覆盖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三个聚焦”,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政治巡察和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紧盯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继续开展好第十一轮18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确保本届县委任期实现巡察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对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提前思考谋划,推进巡察工作有效衔接。
(二)做实做细村级延伸巡察
采取巡镇带村、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对剩余2个镇共计36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通过“1+1”模式(即1个巡察组巡察镇的同时,抽调精干人员专门组成1个村(社区)巡察小组,由1名副组长担任组长开展工作),选取党组织软弱涣散、信访反映多、历史遗留问题多、项目资金多等风险隐患类的村(社区)重点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督促改进基层干部作风,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三)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更加注重对巡察工作的总结、提炼、宣传,努力推动形成符合合江实际的巡察工作机制。一是推进各类监督融合贯通,持续深化巡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积极探索巡察与信访、统计等监督融会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提升巡察规范性。制定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巡察成果运用等制度机制,修订巡察工作流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三是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运用《巡察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震慑。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回访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不断提高巡察能力水平
一是选优配强巡察干部。进一步扩充巡察人才库,注重从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察岗位锻炼。探索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加强学习,强化巡察业务培训。开设“巡察讲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工作能力。同时坚持“走出去”学习,推荐巡察干部到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机构锻炼,交流学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