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我乡持续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根据《三穗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河(湖)长制2021年度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穗河长办发〔2021〕24号)要求,结合我乡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已出台《滚马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我乡河湖长制体系已经全面建立,完成“一河一策”工作,即六洞河、苗鸟河水一河一策方案,每月开展1次清河行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按照县河长办贯彻落实《三穗县河(湖)长制2021年度工作细化方案》的工作的同时,加强组建我乡两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更换乡级河长1名;全乡共设立乡级河长2人,乡级副河长1人,村级河长6人,河道保洁员18人;在辖区内六洞河与苗鸟河设立河湖长公示牌6块;乡村两级河长名录已更新下发各村并上报县河长办公室备案。
二是强化乡村两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今年以来,乡级河长共巡河27次,村级河长共巡河216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三是按季度召开乡级河长会议。2021年召开乡级河长会议3次,乡、村两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乡人民政府连同县委办、县综合执法局、乡派出所共113人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
四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印发了《滚马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滚马乡“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滚马乡河长巡河方案》、《滚马乡深入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等4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是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村级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级河长每月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河长办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各村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二、排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跨区域河流缺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河道管理难度较大。目前,跨境中小河流虽均已实行属地河长制管理,但上下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标准和要求可能不尽相同,同时上游河段对下游河段的影响因素不易量化,造成出现问题责任认定不易,可能影响河道管理效果。比如,六洞河是三穗县和镇远县的交界河,六洞河源于镇远县金堡镇,流经我乡境内塘冲水库至白崇一带、水库上游的绞巴村、困牛村群众饮水源安全意识普片不高,向河道内乱拍乱投现象屡禁不止,河水质污染严重,很容易对六洞河滚马乡流段造成污染,具体考评中很难界定具体责任。
二是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推进缓慢,执法管理难度大。例如下德明村新建大桥河岸边的未确权土地是下德明村石毛坡群众自己家门口的田外边空地,多年来没有人去管已被石毛坡群众耕种,依法收回管理又需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否则很难有效收回,对乡村两级依法实施管理造成了很大阻力。
三是水毁工程堆积在河道内的问题。例如一处是白崇村王坝老临时施工便道被洪水冲垮造成垮塌桥块与电杆堆积在河道内,另一处是白崇村亚岸组已垮塌的桥梁堆积在河道内。
四是工程施工遗留问题。下德明村新建大桥完工以后没有及时将桥墩下面的涵管清除,存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五是违规新搭建便桥问题,德明村明俊湾合作社和当地老百姓未经审批私自在河道内搭建预制板桥。河道违法搭建不仅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影响汛期防洪,甚至会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水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近年来相关水利建设资金有限,无专门的河湖长制工作经费来源,并缺乏其它渠道融资,造成投入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到水环境治理效果,我乡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了全流域、全过程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但水质提升效果依然不达标且不稳定,水质提标难度较大。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乡人民政府积极协调镇远县金堡镇协调跨界、跨流域河湖水量调度、水污染纠纷、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并将困难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县与县联动、乡镇之间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通过部署了乡人民政府连同县委办、县综合执法局、乡派出所共113人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出动了2台清运车辆、其他小型打捞机具等装备,拆除德明村河岸违法猪牛圈3栋,共计打捞漂浮物及白色垃圾2车,拆除河道及河堤岸边沿线堆放的杂物3车,通过整治行动将河道内发现的漂浮物、白色垃圾逐一打捞,对河堤边上随意堆放的杂物逐一清除,经过清理,河道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水污染情况得到了有效治理。
三是及时将水毁工程上报县河长办,通过协调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水毁工程在河道上的堆积物已经得到了及时清理。
四是对于下德明村新建大桥的施工遗留问题和德明村明俊湾合作社和当地老百姓未经审批私自在河道内搭建预制板桥,已通过公函形式上报县河长办公室,县河长办已将问题转执法局,并答复按照督查整改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要求,明确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
一是继续协调县水务、交通、执法等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对下德明村新建大桥的施工遗留问题和德明村明俊湾合作社和当地老百姓未经审批私自在河道内搭建预制板桥拆除等问题完成整改。
二是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养护资金的乡镇年度预算倾斜,多方筹措资金,加快相关工程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大对上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是按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中的问题清单、目标任务和措施清单等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落实巡查制度,组织乡直各站办所、村级主要负责人,按照岗位职责,紧紧围绕河长制中心任务,针对河流现状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和综合执法。
五是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做好重点.养殖大户的监管。
六是强化宣传,利用广播、条幅、公示牌、微信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河流、参与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