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88县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切实增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益深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坚持高位推进,确保宣传教育任务“全统领”
一是部署安排从高。我县高度重视全民法治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强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县督察和考核内容,抓好专项督察和调研,督促落实好普法责任。将全民法治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机制建设从细。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普法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各项机制落细落实,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结合管理和服务职能深化普法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中小学一学校一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三是责任落实从严。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并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制度,五年来,县级普法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申报率、审核通过率均在98%以上,目标任务完成率均在95%以上。
二、坚持以点带面,力争宣传教育范围“全覆盖”
一是建强阵地平台“点”。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功能于一体的88法治文化公园在2019年开园后每年组织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干部、学生等开展法治教育“八个一”活动,受众人数达15万余人次,成为88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之一;打造“六九纾心茶聚” “半月讲坛” “翰林法治大讲堂”“车载法庭流动站”等法治宣传点通过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接待群众、讲党史、讲法律、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全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在88日报、88电视台、重庆88APP、88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开设“普法宣传”“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学好用好民法典”专题专栏,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范围全覆盖;二是延伸宣传对象“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建普法讲师团、“8小司”普法志愿者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志愿服务宣讲队、“1+7+N”特色微宣讲队等队伍,深入到党政机关、工厂车间、田间地头、中小学校、偏远地区、村社院坝、农户家中等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宣传。三是拓展宣传内容“面”。贴近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实现宣传内容全覆盖。利用“梦想课堂”平台、公益广告平台、公交车载电视平台,宣传国家安全、全民反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墨舞丹乡,一日一帖”临帖作品网络展活动,刊发临帖作品20余期;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了快板《邪教危害大》、舞蹈《和谐乐章》、小品《百善孝为先》《远离邪教》等文艺作品30余件,组建“红色文艺轻骑兵”,走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活动。
三、坚持深化巩固,实现宣传教育成效“全方位”
一是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以小的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发大的成效,改变群众法律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拉横幅、挂国徽、摆桌椅……今年10月,在88县88镇上水村的一个普通院坝里,经过热心村民的帮助,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布置完毕。88法院民一庭法官888简易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劝导双方要珍惜邻里关系,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同时通过案件现场以案释法教育群众,村民们纷纷表示上了一堂难得的法治课。)二是以“小场景”推动“大覆盖”。用小的工作场景,比如巡回法庭,志愿者等,一个两个人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等小场景,映射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将群众身边的实际案例编排成小品节目,开展巡回演出,大力推动法治宣传。(巡回演出、三级平台等);三是以“小服务”推动“大民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万所联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走访企业152家,向企业开展防疫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152次,为企业进行合同审查25份。积极开展“小司帮扶”活动,为困难人员办理减、免公证及援助公证共计29件;为农民工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64件,挽回经济损失100.6万元;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日”活动,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20次。积极发挥调解“尖刀班”作用,化解重大疑难案件142件,全县各级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8634件,调解成功率99.2%,涉及金额6400余万元,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