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维护社会稳定半年总结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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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2022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建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四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各单位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仙峰山墓园和合罗山墓园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没出现火警,林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综合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局办公楼地处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实情,严格执行《珠海市民政综合楼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局综合楼每层拆除玻璃栏杆,改建防火墙,保持消防系统运作正常有效,确保无消防隐患,无火警误区,有力地维护综合楼的安全和稳定。
四、以检查验收确保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一是在切实推进维护稳定和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织加强检查督导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全面履行综治职责,力争达到综治目标。根据责任书规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组成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检查小组经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综治检查,并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成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够根据检查组织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综治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是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结合民政实际情况,采取自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民政系统属下单位进行半年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基层单位维稳和综治工作能有效开展,特别是在预防与控制犯罪、配合严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可以说,民政系统能按照责任书规定和要求,齐抓共管,有力推进,切实落实责任制,基本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目标。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2篇】粮食局维护社会稳定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了各项粮食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一、党政领导重视,认真落实维稳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维护稳定工作。按要求建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维稳工作人员,落实了保障经费,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粮食系统企业改制等涉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维护了粮食系统社会稳定。
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落实一把手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总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任,分管领导副局长为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督办,把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帮助联系乡镇刘家镇解决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在维稳工作中,我局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且将其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化解。上半年我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宗,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积极协调联合纠纷牵涉的部门,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由于各类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中我们已组织进行了化解,避免了因矛盾激化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局社会稳定。我们在抓矛盾的排查化解的同时,也注重对有关社会稳定的信息的收集,每逢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都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动态监控,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防止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确保大局的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维稳工作基础
坚持联系镇制度,加强对联系镇乡维稳工作的指导和本系统督促检查,今年上半年到乡指导维稳工作3次。及时掌握民情,完善信息分析制度,实现信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了排查、分析、预测、疏导和调处相连贯的排查调处制度,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阶段性排查和重要时期排查相结合,半年共排查出系统内部存在的不安定因素1件,建立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并进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值班制度,没有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及时报送维稳工作信息,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定政策、作决定、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结合我局实际,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按照“重点工程在哪里落户,维稳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切实实施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强化风险调控,把隐患消除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坚持把化解涉法涉诉积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法信访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老案,巩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以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案件为重点,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进一步完善维稳信访基金专项资金制度,切实发挥其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
六、认真完成区委维稳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认真贯彻综治委工作布署,及时向上级报告我局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虚心征询上级部门的指导。作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参与区综治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区委维稳领导小组通知的各种会议,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制,没有无故缺席现象。按时完成了区委维稳办其它交办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3篇】上半年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建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四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各单位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仙峰山墓园和合罗山墓园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没出现火警,林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综合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局办公楼地处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实情,严格执行《珠海市民政综合楼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局综合楼每层拆除玻璃栏杆,改建防火墙,保持消防系统运作正常有效,确保无消防隐患,无火警误区,有力地维护综合楼的安全和稳定。
四、以检查验收确保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一是在切实推进维护稳定和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织加强检查督导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全面履行综治职责,力争达到综治目标。根据责任书规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组成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检查小组经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综治检查,并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成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够根据检查组织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综治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是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结合民政实际情况,采取自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民政系统属下单位进行半年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基层单位维稳和综治工作能有效开展,特别是在预防与控制犯罪、配合严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可以说,民政系统能按照责任书规定和要求,齐抓共管,有力推进,切实落实责任制,基本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目标。
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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