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总结个人多篇范文

(作者:Roscoe时间:2023-06-24 09: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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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总结个人多篇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1

20xx年春运,在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下,我大队经过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春运服务保障工作任务。经统计,今年春运xx全县共投入春运服务各类客运车辆204辆,其中班线客车79辆,出租车88辆,城市公交33辆;

共出动执法人员540余人次,执法车辆175辆次,道路巡查1493公里,检查各类型车辆1924辆。春运期间未发生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运输服务质量事故,实现了春运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机构健全,春运组织领导到位

为切实抓好今年春运工作,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机构、人员,明确了分工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春运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县交通春运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1月22日召开了20xx年春运交通执法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总队、支队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大队长在会议上提出了春运交通执法7大方面工作要求,对今年的交通春运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安排布置。

二、措施落实,春运服务保障得力

(一)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大队在市支队的统一部署下,于1月22日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进行调配执法资源,制定值班备勤表,开始有序组织开展春运保障工作,保证了节前旅客及时、有序、安全运输。

(二)积极响应省厅、省总队“情满旅途,福运到家”的春运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大队办公楼设置志愿服务阵地标志,联合主管局、公安交管、汽车站等部门,在汽车站、册下公安检查站等固定点为旅客免费提供方便面、热开水及一些急救药品等;

二是组织汽车站安排服务人员专门负责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旅客服务,帮助他们购票上车并加强站内客流组织和秩序维护,保证旅客进出站安全有序;

三是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通过宣传单、宣传横幅等方式公布大队春运服务质量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

一是贯彻省总队、市支队春运视频工作会议提出的对“三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监督,要求农村客运班车及时配备车载灭火器、安全锤,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加大对“非法运营”行为的打击治理,注重提醒广大旅客系好安全带;

二是加强值班备勤,大队领导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根据县道安办要求,每天安排两名执法人员入驻册下公安春运服务检查站,重点监督农村客运班线以及七座以上客车超员超载情况,另外保证5名工作人员做好道路安全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旅游公路、冰冻灾害路段的巡查治理,严防占道经营、侵害路产路权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夜班备勤值班人员每天18:00到21:00期间加强对城区火车站、汽车站、农工商、新华都等路面巡查,对非法网约车、私家车喊客拉客、外地出租车巡游拉客等行为的震慑和治理。

三是联合运管等部门,结合大走访活动的开展,积极进企检查,要求汽车站、出租车企业加强运力调配,保障我县春运期间,旅客出行安全有序稳定,加大对机动车维修、货运企业的检查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机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停业整顿;

四是通过不定期不定时检查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岭崇渡口的现场监管,及时排除渡口安全隐患。今年春运期间,大队共走访、检查各类企业10余家,发放春运宣传材料1400余份,立案12起,结案12起(其中道路运政10起,公路路政2起),合计处罚6600元。

(四)强化宣传,营造春运和谐良好氛围。

一是在单位办公区、车站、乡镇等地悬挂了宣传标语、横幅。

二是利用大队办公楼led屏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向社会公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三是每天制发了交通春运工作信息、简报等,并积极向支队、总队微讯号投稿宣传。春运期间,全系统共悬挂宣传标语3幅,编制各类信息、简报40余篇。

今年,大队严格依照春运方案,较好地完成了春运期间交通执法保畅通保安全工作。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

一是乡镇、农村非法客运行为仍然存在,单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打击治理,取证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少数驾驶员安全意识较差,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出租车与网约车竞争较激烈,矛盾较突出,存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安全巡查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本县道路运输市场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2

20xx年三季度,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偷倒垃圾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非法码头整治、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为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夜排档)、偷倒垃圾、违法建设、违规广告、违法停车等显见性市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对京杭运河大桥、望虞河大桥2处桥下空间违法占用问题进行了整治,并在市、区两级整治办的见证下,按照管理权限移交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至此,区城管部门承担的铁路(已验收)和高速公路(待验收)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配交通部门强力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对码头内的.违规乱堆放、乱占用问题进行整治,共计清理27000平米,对已整治拆除的非法码头进行复绿,目前已完成复绿面积达19100平米。

二、市容秩序百日攻坚。按照XX市政府《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锡创文办发〔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相关工作要求,执法大队制定了《XX高新区(新吴区)“百日攻坚”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牵头各街道城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分昼夜,全力奋战,截至目前共实施开展各类整治活动480余次,管理无证摊贩、占道经营3200余次,暂扣各类经营车辆927辆,沿街店面乱堆放整改1450余起、店外经营1510家,辖区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三、违法建设整治。主要对龙湖滟澜山、凤鸣山庄、清华紫光园、美新玫瑰小区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拆除,对其他违建业主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对全区1304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入全面排查,建立底册,同时对存在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目前已拆除违建320处,面积共计11.73万平米。同时,配合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对泊渎河及43条支流强力开展违建拆除。

四、渣土车、建筑垃圾偷倒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整治人员4100人次,联合交警每周设卡2次,每次7处,共计查处车辆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违法运输行为136起。通过在现场偷倒垃圾中查找线索及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等方法,累计追踪破案16起,有效震慑了偷倒者的嚣张气焰。

五、物博会保障。牵头制定了《20xx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高新区(新吴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物博会会场、酒店及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秩序进行了保障。保障期间,共出动人员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550余车次,拆除违法广告(店招)68处;查处占道经营(夜排档)63起;查处道板违停538起,强制拖车5辆;查处建筑垃圾偷倒(违规运输)4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800余辆,拖移共享单车(电单车)1000余辆;拆除违法建设13618.7平方米;清理绿化带乱堆放50余起,整治清理“三乱”120余处。确保了本次物博会圆满成功。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总要求,加大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2月31日开展为期二个多月的治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严格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大队高度重视、严密工作部署,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期间,超限检测点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2条,并在超限检测(站)点对过往货车进行发放宣传单1100余份,使广大运输者对治超政策和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及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进一步加强了治超的关键环节,保证了治超专项行动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治理超限超载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

三、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治理到位

自专项行动以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科学研判,制定符合我县实际具体整治措施。

(一)货运源头治理情况

对货源单位严格监管,强化货源单位的主体责任没要求货源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要求货源企业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实行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单位及企业,开展责任倒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路面整治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与公安交巡警部门密切配合依托县辖区内坦途超限检测站和五个省级超限检测点,实行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配合的方式配备4个城镇执法中队,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开展了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0余台次,共检测涉嫌超载车辆2200余台次;卸载处罚车辆107台,其中治理百吨王7台。共卸载转运超载货物2759.60吨;公安交管部门处罚14.65万元;扣分551分。针对行动中出现的绕行超限检测点的情况,与交管部门多次召开了联合会议确定延伸及突击检查方案,在莫莫格、坦途、后青龙检测(站)点进行突击检查。截止目前超限运输乱象整治效果明显。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落实上级单位领导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上下齐心、凝神聚力”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种超限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安全隐患,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运行,为全市形成一张治超的“天网”做出应有的贡献。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4

(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平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作为常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我来说,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我来说,既不懂法律又不懂执法,急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局领导十分重视,给我学习的机会,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年来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1次,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参农业执法培训次,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根据我县农资经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农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了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以及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会后,农资经营人员农牧局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销售合格农资,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接待投诉、来访起。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居中协调,都得到圆满解决农药许可证办理颁发方面,为了实现局领导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性”行政服务新形象。在农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中,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三来了,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公布申请条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和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有领导小组再审,然后颁发许可证。初审材料不合格,通过书面告知不合格的理由,让其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30人,186人通过农药经营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农药经营资格证;扎实推进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初审,举办了青海省首张农药许可证颁发仪式。政务事项服务方面,首先是接受政务事项清单,然后是审核,最好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共186项,数量大,任务重、编制上报工作时间紧,我们经过分类整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实施清单编制、审核、上报、公布170项。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并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5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6

20xx年上半年,xx执法大队以创建省级农产品放心县为中心,以“绿剑护农、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工作宗旨,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今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xx家次,检查种养殖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x家次,执法抽检各类农资x批次,农业违法案件7起,罚没款共计x万元,调处农业生产事故x起,具体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农资队伍整体素质。

一方面,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高举“绿剑”护农保安全、执法为民保权益这面大旗,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曝光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假劣农资,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农资打假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召开了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通报了20xx年农资抽检情况,讲解我县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并对新种子法、禁限用农药知识、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农资信息化等业务进行了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以及农资消费者守法和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绿剑”行动,处罚是与教育相结合。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各专项执法活动,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着重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在检查同时加强了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进货渠道不可靠、流动商返推销上门、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以及网上购买的农资质量抽检。我们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提出规范经营意见,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的。

三、强化限用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队自3月14日至3月1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xxxx”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共举办4场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出动执法和技术人员x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50份,接待咨询群众850人次,展销农资产品900公斤。

四、强化应用,全面推进“两化”建设

目前我县共有x家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普及到全县各个乡镇街道,全县复盖率达100%。在建设初期,农资信息化软件使用率比较高,后来由于经常出现系统故障、维护工作量大、执法人员疏于监管等问题,农资店负责人应用主动性欠缺,造成信息化购销平台上网率和使用率不高,针对这一情况,计划邀请技术人员,通过上门检修维护信息化设备、面对面业务培训、手把手解决问题等方式,帮助农资企业解决信息化应用过程中遇到的设备、软件以及技术问题,扫清信息化推进中的思相和技术障碍,提高系统使用率,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生产事故调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今年共受理生产事故投诉3起,基本由执法人员督促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有效减轻了农户的经济损失,也树立了农业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7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工作总结个人篇8

根据蒲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蒲交发[20xx]43号)的文件精神,我大队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结合我县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和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何忠钰为组长,副大队长杜龙义、黄勇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

作领导小组。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8522236。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安全工作意识。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强化交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大队先后召开3次安全培训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学习。另外,执法大队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工作衔接,组织运输企业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了群众及其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积极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强化路面执法监督,确保道

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和公路水路顺畅。

六月一日起,大队积极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各执法中队针对县城公交车、出租车、乡村客运进行巡逻宣传,向广大群众散发了宣传资料20x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一幅。二是加强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共同打击“火三轮”、“黑校车”非法营运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各类客货运输车辆4600余辆次,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台,极大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的车主和驾驶员,有力维护我县客运市场健康、稳定、有序;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2台;查处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客运车辆7台;宣传教育出租汽车15台;查处扬撒的货运车辆5台;取缔无证机动车维修摊点2个;查处各类货运违章车辆160台;确保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的运行。三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在专项行动期间,大队清理公路堆占21处、计45立方米;清理公路沿线摆摊设点40处;清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32个;规范公路沿线施工场地24处;规范沿线施工场地24处;共查处占道洗车16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张,规范洗车场店招店牌11处。四是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监管,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

四、加强双超治理,确保道路及行车安全。

为强化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法,继续保持治超的高压态势,通过实施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了超限

超载的查处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大队共检测货运车辆1600台,其中查处超限车辆65台,卸载350余吨。超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基本上杜绝恶性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切实保障了把我县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内目标的实现,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得到了有效遏制,有效缓解了我县超限车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损坏。

五、加强汛期安全监管。

6月是多雨季节,大队汛前落实了防汛抢险物资、车辆、人员,安排了防汛值班表,按照“有警必出,有险必出”的工作责任要求,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加强对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了公路畅通。

总之,由于大队十分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早安排早部署,在活动中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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