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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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妇联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22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22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第2篇】妇联2022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22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3篇】妇联2022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22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22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22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第4篇】经管局2022年上半年护农维权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意见和工作流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我区作了“引导土地流转 强化审计监督 全力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典型发言,3月份区政协对土地流转现场进行了视察,并得到了充分肯定。辽宁、山西、安徽等地区先后来我区学习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经验。
一、2022年上半年经管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深入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今年3、4月份,在全区村书记、主任、会计培训班上, 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讲解,区及各镇街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制作过路标、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真正将有关法律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切实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
2、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实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上半年我们集中了人力、物力,加大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数据审核力度,先由村级审核后签字盖章,报到镇经管站,镇经管站再进行复核,审核后盖政府章上报到经管局,经管局再安排专人进行再审核,同时按上报的表格到村到户进行抽查核实,每个村抽查不低于10户,发现有问题再返回各镇街进行纠正,如此反复进行,直至上报数据准确无误。现在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正紧张进行,争取下半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打印工作,发放到农户手中。
3、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执法和纠纷仲裁工作。区、镇街分别充实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完善仲裁程序,探索简便、实用、高效的仲裁工作办法,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案件依法仲裁,上半年共接待农村土地纠纷信访案件6起,我区仲裁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5、继续纠正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遗留问题。重点对“两田制”不纠正、机动地超标和不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占用农民土地违法搞非农建设,随意收回或调整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或侵占农民流转收益,违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以及农村土地征占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收益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二)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财务行为。
1、认真做好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农村会计培训班,提高村会计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培训班上,对村会计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等知识的培训,并对村会计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取得良好效果,对于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保持农村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抓好村民主理财成员培训。在陶庄镇举办的农村民主理财成员培训班上,重点讲解了农村会计业务、民主理财等方面的知识和政策规定,对做好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提高了陶庄镇民主理财成员业务水平。三是举办全区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培训班,为村级财务结束旧帐建新帐,切实搞好会计核算打下坚实基础。
2、抓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年初,各镇街经管站按照经管工作流程,对所辖行政村财务公开栏建设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月14日至16日,区经管局和区纪委纠风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区7个镇(街)的60个行政村第一季度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在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指出了第一季度村级财务公开还存在公开栏建设不规范、存在混公开和公开内容不明细、违反政策规定支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3、抓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一是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编制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年初,根据村级存在的问题,确定2022年调帐审计重点、制订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二是认真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计划,2022年对村级财务实行调帐审计的同时,开展了村集体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按照工作计划已经对沙沟镇、常庄镇、邹坞镇15个村及经管站进行了调帐审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工作流程正常有序进行,特别是通过开展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专项审计,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对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进一步做好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区经管局与陶庄镇经管站联合对小武穴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4、开展村干部工资等调查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区经管局对全区2022年各镇(街)发放村干部工资情况进行了统计,掌握了全区7个镇(街)的村干部工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按照市经管办要求进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调查。
(三)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1、拟制定减负工作意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强化减负工作职责,实行减负“一票否决” 制。
2、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2022年向农民发放种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370.8万元,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落实各项制度,建立新时期农民负担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农民负担查处机制。二是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三是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四是建立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五是建立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六是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七是建立农民负担动态监测机制。 (四)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促进农民增收。
1、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区、镇两级举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1万余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分别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对成员进行技术培训。通过各种类型的培训,使广大成员学到了各种相关知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3、深入调查,实地解决问题。为了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区经管局把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金融机构推荐。截止目前,通过区经管局的引荐,区农业银行累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200余万元,起到了金融部门与合作社桥梁纽带作用,缓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困难。
4、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合作社权益。对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品牌认证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每个镇街经管站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为合作社负担监督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品牌认证等环节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有效地避免各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发生,维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
(五)做好涉农信访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立足农村社会稳定,切实抓好涉农信访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涉农信访工作。针对近年来,农民土地问题上访抬头趋势,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来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交谈,并做好文字记录工作,一方面掌握上访人反映问题的详细内容,另一方面稳定群众情绪,消除信访苗头,减少越级上访。2022年上半年,信访室共接到来人来电上访百余起。对于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及时答复的现场解答,不能解答的,我们深入到镇街、村和农户家中,采取与村干部座谈和实地走访察看等多种形式,及时调查,并做好调查笔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二、2022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遗留问题的专项治理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各镇(街)对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遗留问题中疑难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据的核实进度,力争今年底将61513户经营权证补换发落实到户,把农民承包地块权属明确,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执法和仲裁工作。完善仲裁程序,探索简便、实用、高效的仲裁工作方法,对难以解决或复杂土地信访案件采用仲裁的方法加以解决,保持农村稳定。抓住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来我区调研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和仲裁试点的双重机遇,积极争取建立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实质性仲裁机构,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开辟新的途径。
3、搞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一是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制度。镇街经管站建立土地流转备案、土
地流转登记管理和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统一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土地流转双方在要平等互利协商一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期限、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等,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深入镇、村开展土地流转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三是建立完完善镇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适时召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议,对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督导,完善功能,指导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作用,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3、积极推进以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三位一体”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途径。各镇街都要固定一名三农信息员,与市、区形成三农信息互动服务机制,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各镇(街)都要确定3-5个土地流转试点村。积极推动组建土地流转合作社,引导农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和现代农业。
4、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调整土地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服务、监督。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分别于上半年、年终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检查考核工作,切实抓好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落实。
(二)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财务行为。
1、继续规范完善财务委托代理工作。落实资金“双印鉴”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发生,推广陶庄镇、张范镇村民委员会公章监督管理和财务专章代管的经验做法。
2、继续搞好民主理财和农村审计工作。对民主理财工作检查、指导,确保民主理财工作达到经常化、规范化,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帐前审计工作, 严把入帐关,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开支。继续搞好调帐审计,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继续抓好财务公开工作。抓镇(街)财务公开工作机制的完善,抓每季度的抽查,严格进行通报;抓财务公开率和公开质量的提高及公开内容的扩展。
4、搞好半年、年终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整改存在的问题。
5、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1、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防止和纠正“有事不议”或“无事乱议”两种倾向,用足用活政策,保证村内公益事业的正常开展。认真纠正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年终一次向村级集中拨付,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2、确保各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种补贴政策落实到户,严禁截留、挪用或抵顶各种税费和欠款。
3、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分别于7月和12月集中开展农村“三乱”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土地承包、殡葬、计生服务、农村土地征占用、以及基层热潮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集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4、严格实行减负“一票否决”制。分别于上半年、年终对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涉农收费监管力度。对各种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土地征占用补偿费的使用情况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要坚决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1、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在社会上形成一个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继续加强指导和服务的力度。逐镇街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努力培养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专业辅导员队伍。同时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办社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依法促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2、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针对我区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的现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积极培养一批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农民得到实惠的专业合作社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合作社发展经验和做法。
3、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制定规范化章程,完善合作社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独立建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机制,协调好利润分配中分红与积累的关系,不但要增加成员收入,让成员真正享受到经济实惠,又要保证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五)切实抓好涉农信访的查处,确保农村稳定。
1、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镇(街)经管工作目标考核,凡出现重复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不得评先树优。严格实行涉农信访案件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访调研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运用行政执法、调解、仲裁等各种有效形式及时查处化解信
访案件,并搞好回访,确保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努力使涉农信访案(事)件明显下降,努力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2、充分发挥维权110电话的作用,继续加大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10”的宣传力度,真正把“110”打造成农民的“保护神”和“贴心人”,把涉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
3、针对土地问题上访增多这一事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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