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多篇)范文

(作者:朝华系死时间:2023-06-26 09: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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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多篇)

【第1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2022年以来,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在开展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来抓,以全区开展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联动联调、应急处理等十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件(其中司法所办理***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到***%,形成调解协议***起,建卷宗***件,口头协议***起,建档率达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把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来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了“法制乡镇”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创建力度。按照“五+1”的工作模式,在全乡11个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次,为全乡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名,全乡确定普法骨干***名、普法对象***名(其中领导干部27名,公务员***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名、城镇居民***名、青少年***名、农民***名)。在乡机关、***村、***组、***村建成大型普法长廊***处,在村建成普法文化大院,制成法制宣传展板***面。利用重大节假日及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张贴宣传标语***张,悬挂横幅***条,印发宣传资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乡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普法活动氛围浓厚。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机构,充实了***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分工负责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庆阳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确定专人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模式和使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手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管控档案,落实了管控措施。注重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矫正人员的处理力度,建议撤销缓刑***名,建议收监***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次,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全乡截至目前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名,在册***名(其中缓刑***名,管制***名,暂于监外执行***名,假释***名),解除***名,当年新增***名,未出现漏管脱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落实衔接、接送、建档、安臵、帮教、回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必接必送,实现了“无缝衔接”,杜绝托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五帮一”帮教小组***个,落实帮教谈话***余人次,帮教率达到了***%。我乡登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名,其中今年回归***名。在安臵帮教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安臵实体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原有***处帮教基地建设的同时,今年新建成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处(***),累计安臵刑释解教人员***名,本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率达到***%,没有出现重新犯罪人员,为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奠定了基础。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乡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来抓,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今年在“乡为民服务政务中心”、米堡村部便民大厅、黄官寨村沟畎组便民服务室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起;代书***份;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张,并全部录入了法律援助一卡通系统;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2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社区、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创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社区司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运行情况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明确了今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2、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配备各种普法教材,组织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认识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也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法制观念。

3、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画等多种方法,大力开展宪法以及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指导意义和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之际,在主要街道以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宣传,在居民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开展法律服务下社区活动。社区一直和均鑫律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事务所的律师帮助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使居民对社区更加信任和支持。

(二)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做好申诉、信访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贡献。社区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信息员11人。社区在今年共接受居民纠纷20多起,其中邻里纠纷6起,家庭纠纷1起,其他纠纷13起。成功调解21起,调解排查率100%,调成率100%。如:今年五月下旬的一天,家住我社区xxxx居民xxx,因家庭琐事,酒后对其妻施暴,邻居及时来社区反映并拨打110报警。我们得知情况,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发展,对xxx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服他夫妻之间应互敬互爱互谅,特别是作为丈夫绝不能动武伤人,并给他讲解了“妇女儿童保护法”。经过派出所民警和我们的耐心工作,xxx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决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看到他们夫妻和好,我们从心底感到欣慰。又如:前些天,居住在我社区x号楼院的一位居民反映,曾维修x号楼顶的民工因讨要工钱无果将要锁x号楼院的大门…… 得知情况后,我社区干部以xxx为代表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到:在今夏雨季来临之前,x号楼顶层居民从大家的利益出发,请来民工对楼顶进行了修缮。维修后虽楼顶的使用直接关系顶层居民的利益,但从大局着想,楼顶的使用也关系整栋楼所有住户的利益,顶层住户希大家集资筹款支付修缮材料费及民工的劳务费,部分居民不理解不愿出资而导致一直对民工的劳务费拖欠无法支付的情况便发生本文开始的一幕……经社区干部走访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该楼居民、民工的沟通协商,最终大家统一了意见达成协议:先由居住在顶层的住户筹款支付民工的劳务费、材料费共计14000多元,待与该楼的产权单位协商核算完毕后出资一部份,剩余部分由低层住户适当的再予顶层住户一定的费用补偿。经社区干部的出面调解,避免了一场矛盾事态的激化和发展,得到居民的好评,大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

1、做好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吸毒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对排查,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安置帮教情况,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档案,全面掌握了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实行“三定”制度,即定帮教对象、定帮教小组、定帮教措施。帮教小组对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定期回访和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了社区这一组织的温暖,并没有因为自己曾犯过错误而被抛弃。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多数人在思想上有了大的转变,能逐渐的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社区工作人员一年的努力,我辖区内没有出现残疾人闹事,“flg”习练者进京、进京闹事的现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奥运会及煤博会期间提前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辖区在“三节两会”期间无重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社区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手段单一,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一些工作措施还没有真正到位,一些工作与形势发展还很不适应,如法援的机构、经费等问题都急待解决。

【第3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liuxue86.com);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4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xx大”,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xx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20xx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第5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年以来,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以下积极贡献。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镇在中心镇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一年来司法所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第6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22年和2022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22﹞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

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22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 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22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构建“法治**”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六合彩”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22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切实遵守《办证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和队伍管理,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基层司法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根本好转;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明显创新。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第7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22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xx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xx届xx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8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我县民主法制进程,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xx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5月份配合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

其次,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派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司法局派人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四,12月份配合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农村信教人员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共有71人参加了学习。

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县上组织的学习考试并对本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

5、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

xx年7月5日至6日,在县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培训中,注重结合有关实例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考试工作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了处级领导干部33人、正科级干部83人进行了普法学习考试;二是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三是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单位组织了全县3512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普法学习考试。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地区司法局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我县制定下发了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司法所目标考核标准。一年来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助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制止群体性上访3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我县现有“两劳”帮教对象153名,年内对回归的2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安置帮教。2、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契机,针对新换届的村委会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85个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7期,有295名调解主任及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汇同县人民法院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宣传员33人次,发放宣传

材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宣传主要内容为中办发[xx]23号《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第75号令《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等内容。一年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477件,调解成功443件,其中:婚姻88件,成功83件;继承19件,成功18 件;赡扶抚养16件,成功16件;邻里41件,成功36件;房屋宅基地22件,成功20件;债务24件,成功22件;生产经营117件,成功109件;赔偿11件,成功10件;其他139件,成功129件。

3、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家,代理诉讼事务3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17件,协办公证4件,见证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8份,解答法律咨询4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业务收费2.7万元。

4、是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6件。

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县司法局组织干部个人向市援助中心捐助援助资金2700元,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两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援助案件45件。

三、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公证处积极拓展各项公证业务,特别是在我县小区工程建设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418件,办结356件。办结案件中:民事类15件,其中:遗嘱3件;委托书2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2件;证据保全1件;夫妻财产协议1件;其他民事协议5件。经济类340件,其中:拍卖4件;招标、投标10件;建筑工程承包2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320件;还款协议1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法人委托书1件。涉台类1件,为亲属关系公证。业务收费为34710元。

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对律师行业的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47件,刑事诉讼辩护5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业务收费为105000元。

四、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000余元资金和大量人力,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规范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归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县档案局组织考评组于xx年6月30日对我局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各项指标均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一级标准,经县档案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发证达标。

五、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文组字[xx]1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云岭先锋”工程。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知识,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机关工作性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严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约束班子及其成员乃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廉政责任书来要求自己。学习期间,许多党员干部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工作论文,县司法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并多方筹集3000余元资金资助扶贫点的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局没有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七、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对全体司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担负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体司法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圆满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xx年是我县“四五”普法最为关键性的一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抓好规划最后一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任务;二是要抓好全县“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圆满结束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

3、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抓住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第9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司法行政个人年终考核总结格式

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

共3页,当前第2页2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第10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22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22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zd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第11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年,拜城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坚持以xx大精神和xx届xx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地区安排制定并下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依法治乡镇工作要点》、《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周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县普法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于4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系统抓、抓系统”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会,通过汇报会,对各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今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讲师团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厂矿企、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县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370余人;在宪法修正案实施之际,县委宣传部成立宪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使2589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由普法办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队组织各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和司机210余人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班;与人事局联合组织了维汉各一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对参加培训190名学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新苑社区联合举办了一期低保人员法制培训班,共有46人参加了培训;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老干部对一校和二校的2000余生开展了爱国法制教育培训;,与县团委联合组织对县一中的600余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县各阶层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第十三个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税费改革等法律法规,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单位50余个,出动宣传车24辆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县公安局组织了由6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组成的宣传车队,通过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各乡、镇(场)普法办公室也利用巴扎集市的时机广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局和各镇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1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二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普法办与人事局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学法考试,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与档案局联合组织保密法考试一次,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参加了此次考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及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地区2022年度普法考试;三是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我局积极与文体广电局、老龄委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举办演讲比赛,加强《宪法》知识宣传。举办《宪法》知识演讲比赛,由来自九个“系统抓”单位选派的9名选手参加了此次竞赛活动。

6、根据自治区、地区的统一部署,落实征订《行政许可法》教材任务,今年共征订教材900份,达到了每个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7、认真抓好试点单位和各系统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九个系统抓普法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及试点单位督导检查上半年的普法工作,同时安排各“系统抓”单位和试点单位写出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文章。并于9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单位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指出其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整改;

8、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编辑工作,共完成各类普法信息2,其中:县委办公室采用,政法委采用;同时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向地区普法办上报调研文章;

9、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

根据地区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周密规划,狠抓落实,召集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开展创建工作研讨活动,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全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在参加了库车召开的地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之后,我局积极组织基层司法助理员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在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开展好对各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一年来,调解人员参加学习率达100%,广大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2、不断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我局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区规范化调委会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式,在米吉克乡、察尔其镇、赛里木镇、拜城镇确定了试点单位并认真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工作,目前确定为试点的村已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确实能在全县起到标杆示范作用。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履行管理、指导职能,与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上下齐心、协同作战,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今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顺利,我县已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1个,调解员人数达911人,截止目前共调处纠纷228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二)、广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

1、在基层司法所管理上,我局按照地区司法局“两上、两出、两突破”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年初将部分司法助理员进行了调整,使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有了全面的发展和突破,服务领域不断开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各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第12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枣阳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4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1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襄阳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xx年3月,制定下发了《襄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襄阳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襄阳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襄阳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

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xx”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

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 消费者维权、“3.12 ”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对“襄阳普法网”进行扩容,改版升级为“襄阳法治网”。创办《法治襄阳》期刊,开办《说法论理》法治电视节目,展示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解答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樊城等地户外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襄阳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推荐敖大焕同志当选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

二、强化管理抓创新,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矫治,推进刑罚执行。深化劳教场所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落实各项教育矫治措施,戒除犯罪心理和行为。市劳教所连续8年实现了“四无”目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活动,举行培训18次,参训人数达500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技能培训,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与人社、民政等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搭建就业平台,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创业无力、就业无门的突出问题。截止今年9月,我市共开设此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93达人次。各地积极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走访看望矫正人员,对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开展送温暖、促改造活动。创新管理手段,实施政策帮扶。市社矫办及时总结了樊城区的经验,并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把樊城区的做法向全市进行了推广。今年7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襄阳民办[xx]57号)。截止9月,我市共落实困难救助32人。目前,全市现正在矫正的矫正对象2041人,其中xx年新接收社区矫正矫人员1130名,解除矫正647名,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901件。(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座谈,对流动在外的进行电话沟通,对重点对象做到必接必送,动态了解信息,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适宜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防止回归人员脱管漏管,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主动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以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截止xx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750人,帮助教育7538人,帮教率97%,安置7043人,安置率90%。其中,落实责任田的4205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的280人,过渡性安置就业2398人,其他方式安置2760人,全市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2家,依托人力资源部门的职校或技校建立的培训基地3家,共对3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近四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都控制在3%以内,为襄阳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着眼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高规格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品牌。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范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征地补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

二是高起点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培植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亮点。抓好阵地文化建设,让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以墙体漫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解文化融入其中,并积极主动调处社会文化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保康在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是高标准推出金牌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样板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创新调解模式,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样板。南漳县率先建立12家以“金牌”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以及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基层干部满意、纠纷当事人满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我省尚属首例,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样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

四是高质量建设“法务前沿工程”,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触角。“法务前沿工程”是省司法厅树立和推广的创新基层司法行政行政工作新模式。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务前沿工程”建设的意见》(襄司字[xx]5号),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辐射功能,积极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和触角,将基层司法所服务职能下移至村(居)、社区,彰显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功能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的有效互动,创造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按照要求,以建立法务工作站为龙头,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务工作站,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带面,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围绕中心抓服务,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一)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律师事业发展。

一是深化律师党建。完成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总结推广市律师协会和湖北春园所的党建工作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开创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合法权益。举办了襄阳市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全市27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湖北亘恒律师事务所队荣获一等奖,展示襄阳律师形象。积极开展律师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张用江副会长、张粒副会长分别讲解了刑诉法修正案和民诉法修正案及资本市场的律师业务。组织律师参加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和襄阳律师论坛,提升了律师业务能力,解决律师所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律师界的好评。发挥律协职能作用,与市中院召开座谈会,以襄中法[xx]111号通知规范了立案工作,缓解了律师立案难问题。另外,还帮助湖北亘恒律师所郑鹏律师取回了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基本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障碍。

三是加强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完善律师所和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市32个律师所和516名律师进行了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办。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共接到律师投诉10起,都进行了调查处理,给投诉人满意的答复,对被投诉的律师依法进行了处理。加强了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考查,使实习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更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四是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遴选116名优秀律师,组成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团,编印发送名册为企业选择提供参考。组织律师免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规范经营行为,规避市场风险。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帮扶”,减免或缓收部分费用。为骆驼电池等7家大型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围或团队,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成立了信访律师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依法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办理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成立指导小组,建立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报告备案制度。今年,全市共报告重大有影响案件5起,指导小组同意代理并提出具体代理意见4起,不同意代理1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xx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案件7944件。xx受理投诉案件10起,比xx年26起下降57%。

(三)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 充分发挥“12348”信息咨询平台的作用,认真落实律师值班制度, 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对于一些信访案件,优化审批程序,只要符合援助范围和条件,当场指派律师代理,尽量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5件,已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今年下达给我市2660件目标任务的17%,比上年同期增长184件,办案总数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强,继续保持在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前列。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22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1011人次;电话咨询21189人次。受援群众达3130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xx万元。从办理情况分析,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15件占办案总数的16%;,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759件占办案总数的24%;交通事故案件659件占办案总数的21%;残疾人案件367件占办案总数的12%;婚姻纠纷案件496件占办案总数的16%;未成年人案件83件占办案总数的2.7%;信访案件236件占办案总数的7.5%。今年4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枣阳市吴店司法所视察时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发展。认真学习《主要公证事项告知内容和询问笔录参考格式》,逐步熟练掌握操作要领。配齐基本设备,特别是电脑,为提高公证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0个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质量检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完成了公证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全市公证人员基本上掌握了“主要公证事项知识内容及询问笔录参考格式”的操作要领,对于提高公证质量,防范风险起到积极作用。严格的依法行政,完成了17家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前4件投诉案件都已正确处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司法鉴定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错误鉴定及违规违法鉴定的发生,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

(四)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范化。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年”,印发了《襄阳市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进行集中培训,未参加年度培训的一律不予年检注册;对内部管理混乱、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问题严重或执业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清理整顿;对违规违法执业或挂名不执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注销执业资格,切实净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二是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依靠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身的财富积累或事业发展基金、风险责任赔偿基金,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多种风险问题。三是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主动关注社会焦点问题,着重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枣阳市一村(社区)一个法律顾问的做法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深化主题抓教育,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今年来,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讲评”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五查五看”,深刻检查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工作效率。以“争创新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核心,建“五个好”基层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围绕“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局机关在政法系统十八大知识竞赛中取得第2名。组织开展“学讲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现代化区城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开办局机关夜校,每周举办一次,每次由1至2名机关干部或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学习。局机关选定成都、南京、武汉市三个司法局为学习标杆,采取上门取经、建立联系、交换资讯、邀请来访等多种方式,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方法和创新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深入开展“效能好”领导班子、争做“实干型”干警活动,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组织力量对局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二十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着力解决科(部)室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前置许可,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手续,方便群众,节约资源,提高效率,规范工作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落实。实行服务承诺制,从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治城市创建等5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端正学风、团结协助、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向局机关干部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机关干部的监督和考评。

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市局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人次,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2人次,有效地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健全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本色,规范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培养勤政廉政的自觉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选聘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深入推进惩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治理,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认真开展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案件。三是深入推进治庸问责,整治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不依法办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25个方面的问题,强化干警能力席位意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突出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用房建设、文书档案保密、信息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以及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但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襄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实际办案能力不足;基层司法所人员少,经费缺,工作难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3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第14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22年和2022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22﹞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

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22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 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22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构建“法治**”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22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过程中切实遵守《*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第15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五年来,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顺利完成计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十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xxxx参加法律专业专科学习取得毕业证书,xxxx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xxxx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xxxx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xxxx,占88,其中专科1xxxx,本科xxxx.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干部职工的普法和农村普法两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1、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制度,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明确了干部职工法律考试分层次进行。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年一次的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试制度和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xxxx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xxxx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xxxx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xxxx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xxxx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xx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 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共开展法制宣传12xxxx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3210xxxx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29幅,印发宣传材料176815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40xxxx,出动宣传车171辆次,张贴标语18568条,放映普法录象19xxxx,农村电影宣传4736场次,出专栏、墙报1081期,广播宣传127xxxx,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xxxx,参加人数433xxxx.五年来,共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会议16xxxx,编发简报58期,信息106篇,由于采取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xx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7xxxx单位和xxxx乡(镇)的“四五”普法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份,我县“四五”普法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市验收组对我县在“四五”普法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抓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以前,司法局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都非常破烂、落后。办公室属于砖木结构的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雨现象非常严重,雨季时节,办公室内经常是一地的雨水,影响正常的上班;另一方面,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等陈旧,车辆破烂不堪,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个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正常经费的情况下,我局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1xxxx余元,修缮了办公房屋及庭院,更换了局机关办公桌掎,使司法局面貌涣然一新,在上级的支持下,还购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及数码设备,更换了业务用车,为司法所购置摩托车3辆,使我局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得到了改善。

四、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积极请示、汇报,落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待遇,经费等问题。“十五”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字〔xx〕48号),地委办、行署办也于今年初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临办发〔xx〕5号)。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政府作请示汇报,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文件内容贯穿在司法局的“三定”方案之中,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委政府研究,以双政办发〔xx〕58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为此,我县较好地落实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县xxxx乡镇司法所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了司法所的称谓,明确了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以及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十五”期间,我局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小波河司法所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以及其余司法所的项目申报工作。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我县坪谷司法所建设,我局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投资17.xxxx元的坪谷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坪谷司法所建设的顺利竣工为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好了头。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了小波河司法所的建设,现工程处于筹备阶段。

【第16篇】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2023

xx司法行政年终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

去年来,我和局长带领全局人员齐心协力,克服工作基础差、人员精神不振、文化素质偏低、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诸多困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四个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突出改革、保障、拓展、规范这个主题,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民调、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效地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具体的主要工作内容分述于下。

(一)队伍建设工作抓制度、重落实。

搞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思想上纯的干警队伍,为此我协助局长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班子建设上,为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我总是在执行制度时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同时严格要求一般人员,此举调动了全体干警的积极性。过去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上不积极、学习上不主动、服务上不严谨等现象已经逐渐消除。二是在思想建设上,我和全局人员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一道互相交流、分组讨论,找出思想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写心得体会、写自查报告,使全局人员都能够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勤政为民地行使权力。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全局人员几经讨论,由我定稿完善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并重新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普法宣传制度》、《法律服务考核办法》、《行政执法检查办法》等,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四是针对乡镇司法助理员收编后,乡里管不着局里管不上,在管理上出现空挡的现状,全局人员在今年初通过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乡镇司法助理员百分制考核办法,并由我审核出台了细则,实行月报、季评、半年小考、年终总评,对司法助理员有了一定的制约,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也有了一些变化。

(二)普法基层工作抓重点、求实效。

为了努力实现党中央提出的“xx”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协助局长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些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行之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根据领导调整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县直有关机关单位和有关乡镇依法治理领导组成员。二是根据规划开展了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化建设。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我们坚持了“四抓”:一抓媒体宣传阵地,如新闻报道、创办专栏、法制讲座等。二抓专业宣传阵地,如公、检、法、司、监察、土地等机关单位的专题图片展览等。三抓社会宣传阵地,如学校、机关单位张贴宣传资料、板报、橱窗等。四抓街头宣传阵地,如利用传统古会、集会、节假日在城乡街头散发传单、定点咨询等。两年来,全县共组织较大规模的宣传30余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余万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特别是今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前,我们组织了24个单位150余人的宣传队伍,沿街散发传单2万余份。三是对领导干部坚持一年一考、以考促学,形成制度,并为行政机关领导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四是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增长的现象,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学校。为全县45所中心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的同时,大部分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基本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五是为了构筑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全县乡、村两级建立健全了353个民事调解委员会。基本做到了民事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六是在全县各乡镇和有关村建立了释解人员帮教组织,把近三年115名刑释人员都纳入帮教范围,并且落实了帮教人员,制定了帮教制度。强化了帮教措施。七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坚持树立典型,辐射带动全面。在农村,我们把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相结合,坚持重点培养分步实施,今年已有50个村基本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占全县农村总数的15%左右。

(三)政府法制工作抓基础,稳开局。

随着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今年我们本着抓基础,稳开局的工作思路,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由我主讲,参训人员达230人。我还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组织编印了学习辅导材料,制作了光盘。同时还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4300余人。两年来,由我带队对有关单位的执法站点进行了四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二、依法律援助工作是当前社会转型新形势下的一项带有稳定职能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此,我回局里以后,局里就把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工作交由给我去管理。两年来,我本着重服务、求质量、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狠抓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具体抓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主要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和政治信念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二是大力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主要是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迎难而上设点铺面。几经努力,已经布设开了四个法律援助站点,分别是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妇女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站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两年多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完成代理案件23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3件;非诉讼法律服务204件,其中提供咨询10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5份,调解纠纷11起,服务回访12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万元。

两年多来,我协助局长带领全局干警一道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离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对我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我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工作比较散漫,学习不够主动,法律援助覆盖面狭小等。由此,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思想精神状态问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使我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搞好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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