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半年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作者:kjmfgrpo3时间:2023-06-26 1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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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半年工作总结多篇

【第1篇】2022年上半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二00七年上半年__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__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作风建设年”、“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xxxx,成功调解5xxxx,调解率10xxxx,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98.0xxxx,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73xxxx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居首位,投诉4xxxx,占投诉总量的7xxxx;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3xxxx,占投诉总量的65.xxxx。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和解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6xxxx,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和解1xxxx;家用机械类和解xxxx;百货类和解4xxxx;房屋及装饰建材类和解xxxx;服务类和解xxxx,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75.0xxxx。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一会两站”建设。__区消费者协会制定了__区“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消协分会xxxx、消费者投诉站27xxxx、消费者联络站5xxxx;所有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均挂牌并按“六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从而拓宽了维权渠道,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咨询。

6、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__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一期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7、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5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维权在线等,各消协分会向__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8、努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任务。按照市消协要求,__区消费者协会推荐表彰了第六届省级诚信单位xxxx、全省护农维权典型人物xxxx、完成诚信企业网络联盟单位1xxxx,聘请商品与服务义务调查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__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__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创新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不能对基层分会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专业的指导;

2、少数基层分会岗位目标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不能较好地完成区消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3、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

4、__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__区消费者协会加大对基层分会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协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并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市消协要求,区消协将全面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__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将自行组织开展xxxx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__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__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__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__区消费者协会

【第2篇】消费者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第3篇】消费者协会履行消协职能2022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3日—15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消协、农委、质监、药监和烟草等执法部门在秋浦电影院举办“池州市3·15打假成果展”。为期3天的展览共展出30多幅图片、200多件真假商品实物,增强了市民们的安全消费意识,提高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判别能力。

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共征集到5条潜规则,对征集到的潜规则进行了点评分析,并提出破解建议。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应急小组9个,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0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8处,各单位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第4篇】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假维权工作主线,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为重点,切实抓好了食品安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劣质奶粉、保护儿童健康、食品安全、夏秋时令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了12315规范化建设,狠抓了消保队伍自身建设,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各级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当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按照省工商局、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个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全市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和作用,结合xx实际,确定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市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局由消保科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局、分局、工商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求真务实,制定出了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市局消保科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了督查。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到位和监管关口“前移”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食品安全整治的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了各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对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我市工商部门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针对节日前后餐饮业成为消费者申诉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在x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继续认真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和健康安全,按照省局x工商办〔2022〕xx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市工商部门于4月下旬-5月中旬开展了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了查处假冒伪劣乳粉专项执法行动。

⑴为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及生命安全,4月下旬至5月底,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了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乳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⑵根据省局x工商函〔2022〕xx号及x工商函〔2022〕xx号关于查扣“xx”牌、查处“xx”牌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了查扣xx乳业有限公司4月1日、2日生产的“xx”牌全脂奶粉及清查xx食品实业公司授权的监制、xx食品厂2022年2月21日生产的“xx”牌新一代婴儿低糖奶粉的行动,确保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⑶ 根据省局x工商函〔2022〕xx号关于查处xx工商局查获的五种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本市正

【第5篇】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22年维权工作,并对2022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22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22—2022)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22]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22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6篇】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2022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22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第7篇】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22年维权工作,并对2022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22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22—2022)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22]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22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第8篇】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范文

2006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0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2006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06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第9篇】消费者委员会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10篇】消费者委员会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_____省消费者委员会xx年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xx年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xx年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xx年维权工作,并对xx年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xx年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xx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xx—xx)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xx]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

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xx年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1篇】消费者委员会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消费者委员会xx年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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