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情况总结范文
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类诊所2127个,其中五华区357个,盘龙区375个,官渡区545个,西山区488个,东川区16个,呈贡新区42个,晋宁县49个,富民县17个,宜良县42个,石林县57个,嵩明县46个,禄劝县19个,寻甸县14个,安宁市60个。卫生技术人员4611,其中执业医师2770人,注册护士1422人,其他419人。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动全市的“试点工作”,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专门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
(二)广泛开展调研,提高政策的针对性。
(三)充分征求意见,提高政策的可行性。
(四)加强部门协调,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五)强化培训落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三、试点工作成效
自2011年8月4日开展试点以来,截止2014年7月31日,全市共设置审批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85家,并有4家诊所纳入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其中医疗美容诊所7家,中医诊所23家,口腔诊所13家,内科诊所42家;诊所负责人有12人为主任医师,73人为副主任医师;核准的诊疗科目主要有医疗美容科、内科、中医科和口腔科。
四、情况分析
(一)准入门槛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规定,执业医师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可以申请开办个体诊所,而在《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个体诊所开办者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时间累计满3年等条件。
(二)全市民营医院发展迅速。早在2008年初,***市委 市政府就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城乡一体化、政策平等化、类别多元化、管理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营医院的政策措施。2008年以来,***市的民营医院得到迅速发展,2008年民营医院有95所,2009年为111所,2010年为122所,增长比例分别为16.8%和9.9%;民营医院床位数2008年为4581张,2009年6800张,2010年为7802张,增长比例分别为48.4%和14.7%;民营医院从业人员数2008年6466人,2009年为8930人,2010年为9882人,增长比例分别为27.6%和10.7%;民营医院资产总计2008年124000万元,2009年为216000万年,2010年为278000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74.2%和28.7%。由于我市民营医院的迅速发展,使得已离职或退休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大部分都被民营医院聘用。
(三)医患关系紧张。一部分离职或退休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虽然有申请办理个体诊所的主观意愿,但考虑到目前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现状,在自主创业和受聘到民营医院工作选择中,大多选择到民营医院工作。
(四)医保支付政策的制约。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参保比率均达到95%以上,农民新农合参保比率为96%。尽管在《***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了医疗服务市场向个体诊所平等开放,所有依法准入的个体诊所,均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定点医疗诊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条件的限制,目前个体诊所很难申请成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定点医疗诊所。在已审批的85家试点个体诊所中,只有4家诊所纳入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五)城中村改造的影响。自2009年以来,全市启动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致使适合开诊所的场所急剧减少,导致要么合适的场所难寻,要么租金大幅上升,增加了申办者的压力。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对符合申办条件的申请者,要切实突破规划的限制,及时办理。二是坚持严格准入标准,杜绝发关系证、人情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准入个体诊所时,要严格审核申办者的资质,依法依规审批。三是加强管理,狠抓质量,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个体诊所执业合法性、规范性的培训,在做好指导和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个体诊所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四是是对于个体诊所违法执业,损害患者利益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