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全市法院200*年的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00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认真实践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和决议的精神,全面做好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
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加大执行力度
*00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件,比上年增加*.*%,审(执)结***9件,结案率**.*%。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社会治安不仅是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全市法院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立即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严打斗争中,不间断地掀起严打整治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9件,*374人,审结1356件****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57件,审结134件。
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全市法院在严打行动开始后,均迅速成立了严打整治斗争领导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从思想认识、审判力量、物质装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为严打斗争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为切实加强对斗争的领导,两级法院均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检查和督促,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制,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直至案件审结。由于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督促到位,从而保证了我市法院严打整治斗争深入、持久、健康地向纵深发展。
保持高压态势,重挫严重刑事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是严打整治的重点。对这几类严重刑事犯罪我们坚决出以重拳、施以重典,如李付宣等8人、高仕才等5人抢劫案,这些被告人在**煤矿地区大行抢劫活动,影响极坏。我院经审理对李付宣、高仕才两案13名被告全部判处了死刑。广灵县许官春、李青二人在晋、蒙、鲁、冀四省抢劫作案多起,致6人死亡,罪大恶极,二人均被判处了死刑。去年全市法院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168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36人,占生效被告总数的8%,重刑绝对数和相对数均居全省之首。
快审快判,形成严打强大惩治力。去年中院相继受理了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如抢劫、强奸犯史秀军,十年来在本市矿区疯狂作案,针对银行取款人员杀人劫财致死8人,抢劫金额17万余元,史犯还强奸妇女6人并均致死亡。再如刘利军多起入户抢劫杀人案、二电厂爆炸案和中百超市爆炸案等,这些案件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关注深切。中院本着重点案件重点掌握、重点审理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在被告收到起诉书10天的法定期限即开庭审判,当庭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均予以当庭宣判。上述四案的4名被告都被依法判处死刑,实际审理天数均为十二、三天。中百商厦爆炸案从案发到一审宣判仅用*7天;二电厂爆炸案、史秀军抢劫、强奸案从一审宣判到执行死刑不足三个月;刘利军抢劫案从宣判到执行死刑仅用40天。犯罪分子受到及时惩处,对全市人民有了一个圆满的交待,也使严打整治斗争获得了雷厉风行的效果。去年全市法院重大刑事案件都在半个月内审结,其余刑事案件亦都在法定期限内消化。
依法办案,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全市法院严格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严打工作,牢固树立越是严打,越要办铁案的思想,始终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认真构筑“铁案”工程。去年市中院先后确认13名被告无罪,一审刑事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的各仅一件,刑事审判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发挥宣传教育优势和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一方面对所有法定公开审判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同时对重点案件主动请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审判实况,扩大社会影响。两级法院根据严打斗争总体部署,选择重大典型案例,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共召开宣判大会13场,宣判案件81件138人,旁听群众达8万人。为扩大声威,去年我们在市客运处对专门针对出租车犯罪的郭辉、董延抢劫案进行了宣判,在东关云中商城,对在这一地区横行霸道的贾树森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鼓舞了群众斗志。
全市法院坚持把惩治腐败、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严打整治斗争统一部署,统一要求,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严厉制裁违法犯罪活动。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44件54人,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31人,判处5年以上刑
第二篇: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文章标题: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0*年*月**日在自治州**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将
推动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和200*年全州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政协的支持和各位代表的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事业全面发展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心,两级法院在各方面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五年来,共审理一、二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件,依法执结了各类执行案件2360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各类审判案件上升8*.**,执结案件总数增加*.**倍,执结标的总金额多出了*亿余元。
——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组织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按照州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自治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五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70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20.85,发生法律效力的涉案被告人5981人,98.56的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230人。
200*年全州法院收一审刑事案件1272件,结案1275件(含旧存),结案率99.15。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保障社会良好秩序,维护安定团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事案件(含经济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涉及财产利益的各类民事案件的增长尤为突出。五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415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89.25,通过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关系,保障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在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优势,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大量的民事纠纷、群体诉讼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平息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在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监督并纠正违法及不当行使行政权行为,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五年共审理行政案件332件,与上个五年基本持平。
200*年全州法院收各类民事案件9927件,结案9869件。收行政案件97件,结案97件。
——积极做好企业破产工作,努力推进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调整,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安置职工、大力清收债权、规范破产行为等,完成了复杂而繁重的任务。自1998年以来,全州先后有巴州番茄制品总厂、水泥厂、焉耆糖厂、巴州拖拉机厂等30余家企业顺利破产重组,加快了自治州企业改革步伐,有力促进了自治州经济发展。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多年来,执行案件收案平均每年增长30左右,由于案件数量多,标的大等原因,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重重困难。五年来,特别是1999年中共中央十一号文件下发后,两级法院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扎实开展工作,逐步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全州执行干警由五年前的不足30人,调整到目前的70余人,占法院全体干警总数的13.5,为执行工作配备了专用装备等;按照最高法院及高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和实行了执行工作辖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四统一”新机制,全州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执行网络,统一协调和
调度执行力量,使全州法院整体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实行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听证制、时限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加强了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管理,促进了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结合执行工作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了百日执行会战、执行攻坚战、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活动,强化了执行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经过不懈努力,自2014年开始
,全州法院出现了结案大于收案、积压案件逐年减少的良好局面,200*年底,积案仅为600件,比1999年底减少了1738件,基本甩掉了多年来执行积案过多的沉重包袱,走向良性循环轨道,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挥审判工作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级法院在严打斗争过程中,先后召开公判大会110场,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进行宣判,旁听群众累计达35.5万人(次),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震慑了犯罪,鼓舞了人民群众;对待青少年犯罪,寓教于审,严格执法,裁量适当,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促进了青少年罪犯的教育和感化;对减刑假释案件,深入执行场所就地开庭、就地宣判,调动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秩序。五年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239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板报、媒体公开报道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公民知法、守法意识;根据各级党委的部署,积极参加“基层组织建设”、“三同”和“包乡住村”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力推动了农牧区的社会稳定;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有诉必理、来信必复”原则,认真办理信访和申诉事宜,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大量的非诉来信和来访,妥善予以解决,使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当地,减少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院改革稳步推进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五年来,特别是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后,两级法院按照纲要提出的改革思路和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冲破旧观念,打破旧格局,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各项改革。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1998年底全州法院全面完成了刑事庭审“纠问式”变“控辩式”的改革,使控辩双方在庭审上的诉辩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方式在公开举证、质证、当庭认证、当庭宣判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庭审真正成为了审判的中心环节;逐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行民商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强化当事人的举证义务和举证期限,规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范围,提高了诉讼效率;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了司法文明形象。
——推进审判机制创新。2014年底全州法院全面完成了立审、审执和审监“三个分立”,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实行书记员的集中管理,为书记员单独序列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单设调查机构或指定由专人负责法院调取证据工作,改变了过去审理和调查不分造成的先入为主;经济审判工作基本并入民事审判庭,初步形成大民事审判格局。中级法院于2014年在内设机构调整中合并了刑事审判一庭和二庭,增设了督查室、调查室和书记员管理处;从“即方便群众诉讼,又方便法院审判”原则出发,按照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经充分调研,全州人民法庭由原二十四个,撤并为九个。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成立执行工作局,建立了执行工作新机制。两级法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4]9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截止去年底各基层院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工作已全部完成。
——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两级法院严格选任条件和程序,从有审判资格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中选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法官,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规定除经选任取得资格外,其他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为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对选任法官,制定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权利,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实行选任后,直接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比选任前减少了二分之一。部分法院结合选任工作,进一步完善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对法院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其它非审判岗位,实行双向选择,进一步调动了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优化了法官队伍结构,为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实行审判工作中具有辅助性的程序管理活动与案件实体裁判活动相分离。全面推行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从立案到审理终结,各个环节上都制定了严格的流程要求,有效防止了超审限和办案的随意性。确定选任法官独立作出裁判意见后,在职权内签发法律文书,改变过去层层审批的行政管理模式。在执行工作内部管理中,逐步推行了执行命令权、实施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分离”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了执行权分工行使的运作形式,执行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2号文件精神,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坚持不懈地抓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是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五年来,全州法院相继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同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教育;开展了“树法院新风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一教育三整顿”和“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等专项整治。在各项教育整顿活动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手段,坚持点与面相结合,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说服力和渗透力,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联系干警思想作风,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完成好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干部培训。根据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了《全州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实施规划》,干部培训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出台了《法院干部学历教育管理规定》,从时间、学费等方面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五年间,两级法院选送干部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高级法院培训的干部189人,中级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干部162人,培训总人数占全州法院在职干部的68.9。经过五年的努力,队伍的知识结构有了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州法院干部中,研究生学历3人,大学本科133人,大专312人,以上三项共计448人(其中法律专业432人),占干警总人数的89.4,同1997年相比,提高了38.7。各类教育培训力度的加大,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支符合审判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业队伍正在逐步形成。根据最高法院200*年7月召开的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州两级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已全面启动,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的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已迈出坚实的步伐。
——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抓好队伍的关键。两级法院先后将一批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有实践经验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院领导班子当中,进一步改善了领导班子的结构。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不断增强领导责任意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狠抓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经受住了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提高队伍素质,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五年来,我们制定和完善了《选任法官目标管理办法》、《审判流程管理规则》、《书记员岗位职责》、《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36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从改判发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存在差错的案件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两级法院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110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在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的同时,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不姑息,努力纯洁法官队伍。纪律作风存在问题的少数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触犯刑律的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干警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经过不懈努力,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五年来,全州法院有一名先进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受自治区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1个,优秀法官、优秀司法警察等先进个人22名,受到州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94名。其中被记集体二等功的5个,记三等功的8个;被记个人一等功的1名,二等功的11名,三等功的80名。全州法院创建精神文明系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州十个法院中,有6个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4个获州级文明单位。
四、物质装备明显改善
物质装备是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五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及上级法院的帮助下,全州法院共同努力,积极筹措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物质建设投入,基本建设及物质装备建设不断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按照规范化要求新建了综合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和办公面积进一步增加,交通、通讯设施及办公现代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大了对档案管理的投入,完成了全州法院档案管理全部达标的目标任务,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五、过去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
回首五年的历程,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忘我工作,艰苦奋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实践证明,过去的五年是审判工作长足进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是司法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五年。五年的审判实践,也使我们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认真总结分析,必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第一、必须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地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检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了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打击刑事犯罪,及时正确处理民商、行政、执行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必须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严把案件质量关。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事实证明,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必须抓好审判质量这个根本。两级法院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将提高审判质量的指标具体量化到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定期评查,认真考核,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公正裁判,提高了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和司法权威。
第三、必须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深化人民法院改革。面对日益复杂而艰巨的审判任务,出路在改革。必须在继承优良司法传统的基础上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兴利除弊,抛弃旧义,创立新知,一些长期困扰着法院工作的难题,就能通过改革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四,必须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践证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关键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近几年两级法院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教育,强化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官法,建立、完善并严格遵守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把队伍建设全面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依法独立审判,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人民法院必须增强党性观念,主动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才能确保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依法独立审判和自觉接受监督,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过去的五年,两级法院积极改进和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通过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判等方式,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确保了依法履行职责。
在回顾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全州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由于现行司法体制中存在一些不符合司法权运行规律的问题,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工作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阻碍了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实现,“关系案”、“人情案”难以克服;还存在司法秩序混乱,司法环境较差的问题,影响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损害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个别案件审理周期长,个别民商事案件还存在裁判不公的问题;由于当事人对商业风险估计不足,许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难”的局面仍未根本扭转;少数法院在改革中不能结合实际,配套措施跟不上,特别是随着法院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许多问题的解决没有先例可循,改革任重而道远。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着“进口关”难把,“出口关”不畅的问题;部分法官在政治思想素质、法律适用水平、知识结构、审判作风等方面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有些法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
六、20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在200*年岁末之际,我们党胜利召开了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0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取一个良好的开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为自治州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实践。当前,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六大提出的任务上来。要牢牢把握十六大报告的主题,深刻理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重大问题。要把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作为重点,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现实意义。要大力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找准法院工作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要紧紧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核心,把握十六大的灵魂,坚持“三个代表”思想不动摇,认真实践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确保新时期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要把握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坚持先进性,增强创造力,指导法院工作的新实践。
(二)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始终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根据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搞好各项审判工作。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严重刑事犯罪强大的法律威慑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努力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要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透明度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平等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民商案件,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要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文明司法和依法行政;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三)按照十六大精神要求,深入推进法院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要坚持十六大提出的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把握法院各项工作的规律性,不断开拓创新,大力深化法院各项改革。要认真总结过去多年来司法改革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所积累的宝贵经验,积极开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审判工作遇到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努力理顺人民法院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执行权分权制衡制度,进一步深化审监改革。要进一步明确法院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按照十六大提出的“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四)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紧紧抓住法官职业化建设这个根本,按照“四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改革和完善法院干部人事制度,建立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法官职业准入制度,优化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认真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法官职业培训,健全完善法官职业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继续抓好法官的学历教育,确保一定期限内全州中青年法官全部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积极探索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社会已跨入一个崭新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将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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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14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吕小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市中级法院和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公正文明高效目标不断规范司法活动,围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运用司法功能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黄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697件,调整诉讼标的额55028.63万元。其中诉讼案件16530件,审结15307件,结案率为92.6%、执行案件9167件,执结6973件,执结率为76.1%。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02件,审执结1571件,结案率为92.1%。
——依法惩恶扬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3件。通过依法对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强大的刑罚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2014(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HAOWORd.COM)年11月,市中级法院在红安县经三天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对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周望清等19名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一方安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020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含死缓)19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09人,免于刑事处分15人,宣告无罪2人。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58人,并进一步加强少年刑事审判,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155名罪犯予以减刑,并试行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依法定纷止争,努力营造诚信协调的发展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911件,诉讼标的额30321.4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390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以及所有权与相关权利纠纷案件4277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941件,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审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44件10596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806万元,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制裁;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专题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着重强调把依法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之中,2014年度全市法院有3347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黄冈招商引资提供新的平台。全市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60件,标的额402848.46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抽调审判骨干,已审结市直企业破产案件8件,通过审理,使9773名职工依政策退出国有身份,领取安置费9438.74万元;切实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协助政府妥善安置职工、招商引资、帮助成立社区管理机构。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4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教育、交通等27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城镇规划、治安、劳动保险、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的统一。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14年,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6973件,执结标的额24494.66万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2105件,达成执行和解的1226件,强制执行的2622件。通过抽调执行骨干组成专班交叉执行、疑难有阻力案件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采取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推行执行和解、执行听证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
——依法化解上访难题,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2014年,市中级法院坚持把集中处理涉讼上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市191件进京赴省涉讼上访案件有108件息访息诉。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实行申诉上访信访接待由原审判庭和合议庭负责的决定》、《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分工,庭室负责人与审判人员共同审查,开展听证接待等办法进行处理。2014年,市中级法院共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6225件次,其中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共接待3374人次。
第四篇: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文章标题: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0*年*月**日在自治州**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将推动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和200*年全州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政协的支持和各位代表的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事业全面发展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心,两级法院在各方面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五年来,共审理一、二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件,依法执结了各类执行案件2360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各类审判案件上升8*.**,执结案件总数增加*.**倍,执结标的总金额多出了*亿余元。
——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组织和利用“flg”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按照州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自治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五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70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20.85,发生法律效力的涉案被告人5981人,98.56的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230人。
200*年全州法院收一审刑事案件1272件,结案1275件(含旧存),结案率99.15。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保障社会良好秩序,维护安定团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事案件(含经济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涉及财产利益的各类民事案件的增长尤为突出。五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415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89.25,通过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关系,保障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在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优势,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大量的民事纠纷、群体诉讼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平息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在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监督并纠正违法及不当行使行政权行为,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五年共审理行政案件332件,与上个五年基本持平。
200*年全州法院收各类民事案件9927件,结案9869件。收行政案件97件,结案97件。
——积极做好企业破产工作,努力推进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调整,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安置职工、大力清收债权、规范破产行为等,完成了复杂而繁重的任务。自1998年以来,全州先后有巴州番茄制品总厂、水泥厂、焉耆糖厂、巴州拖拉机厂等30余家企业顺利破产重组,加快了自治州企业改革步伐,有力促进了自治州经济发展。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多年来,执行案件收案平均每年增长30左右,由于案件数量多,标的大等原因,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重重困难。五年来,特别是1999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十一号文件下发后,两级法院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扎实开展工作,逐步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全州执行干警由五年前的不足30人,调整到目前的70余人,占法院全体干警总数的13.5,为执行工作配备了专用装备等;按照最高法院及高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和实行了执行工作辖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四统一”新机制,全州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执行网络,统一协调
第五篇: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2014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14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