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2014年工作打算(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2014年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倡导两种精神、落实三项任务、抓好四个重点、树立五种意识、实现六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这一中心;弘扬无私奉献、敢为人
先两种精神;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党建带队伍,抓好创新争一流,抓好重点打基础,抓好服务树形象四个重点工作;强化创新推动发展,典型带动全局,协调提升效能,服务树立形象,补弱促进跨越五种意识。使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法律宣传形式、人民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效果、队伍管理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城市创建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进步。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再掀普法新高潮,努力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广场、法治大集、法治公益广告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进程。全市13个县区市分别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基层司法所利用农村集镇古会组织了不同主题的普法大集2684场次。局机关先后印发27万本“五五”普法口袋丛书、5000本《2014年法治咸阳台历》、50000份《学法守法三字经宣传年画》。利用全市20余块电子荧屏,定期滚动播出55条法制宣传标语及部分法律条文,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走近生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推进机关、企业普法。深入到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发放法律书籍10万余册,举办法制讲座180场次,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次。三是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了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了“知心律师进校园”、“青少年维权讲座”、“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1700多场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四是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达到“七个一”要求。即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检查验收受到了中省两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健全机制,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82个。狠抓法律顾问室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大项目建设工地、重点旅游区和治安混乱复杂地区建立“法律顾问室”550个,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在全市2700多个自然村,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3100个,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0个。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双“115”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国企改革、城镇拆迁、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中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先后组织100名司法所长,深入到1000个村组、社区,送5000本法律书籍,讲1000场法制课,调解1000起矛盾纠纷,培训50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双“115”活动。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06件,调处率达98%,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参与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并及时指导和总结。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化解了百余起有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积极与市卫生部门协调,成立了咸阳市医患矛盾调解中心,为调处医患纠纷提供了平台。组建咸阳市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彩虹扩建项目、子午轮胎、彬长煤矿等22个重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法律服务,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一批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
三是狠抓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124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工作。深入省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探望了咸阳籍服刑人员及学员650余人,分别与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将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提前到服刑期间,省广播电台时代法制栏目、咸阳电视台法治聚集栏目、咸阳日报对我们的作法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了很好地社会效果。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7月,召开
了“全市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后组织400余人参加部省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水平。接管了800余名社会矫正人员,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方法即: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当面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司法所每月对矫正人员谈话一次,每月登门回访一次,每月给矫正人
员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这一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陕西司法要情》予以报道。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公开单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全方位监督。在开展“三新”主题教育中,向全市50余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条,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奠定了基础。二是聘请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邢万川等11名精通法律、敢于监督的工作人员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组织深入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100余件,评查案卷550宗,其中优秀卷宗达到2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3335件、民事案件4263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代书6400件。
一是积极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了13个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欢迎。选聘66名律师为全市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面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顾问团”。公证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办理了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矛盾,避免了诉讼。
二是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市13个县区市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为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调研,协助企业妥善解决内部的矛盾纠纷,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下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为群众无偿起草协议3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公证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组建13个涉农公证机构和2580人的涉农公证信息员队伍,做到了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都有1名公证信息员,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三是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涉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配合处理了有关信访事件,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大司法鉴定法律宣传力度,制作了300多个“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公益宣传栏”,宣传司法鉴定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
四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力度,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援助。积极争取司法部法律援助福利彩票项目,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扩大覆盖、贴近群众、快速便捷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在乡镇、街道办及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13个。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30000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简化援助程序,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代书1560份,解答咨询5589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180余件,办理未成年案件85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寻求突破点,找准切入点,激活基本点,探索新亮点,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亮点和活力。
一是寻求突破点,创新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形式。提出了“七个一”检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扎实进行。把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再掀普法新高潮的过程,既总结了经验,又推动了工作,使“五五”普法圆满收尾,“六五”普法高点起步。
二是找准切入点,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前移了帮教阵地,先后与省红石岩监狱、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与服刑人员代表座谈沟通,使帮教工作前移到服刑期间。这一做法受到了安置帮教人员的欢迎,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是探索新亮点,创新扩大法制宣传途径。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和代理案件、解答咨询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识丰富、解答权威性强的特点,及时向咨询委托群众和来访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努力做到办一件业务宣传一条法律,代理一次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实现业务开展到哪,法制宣传进行到哪,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四是激活基本点,创新管理形式。一是在深入县区巡回培训司法行政人员和调委会主任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今年又认真抓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徐老三说》为平台,积极开展了数字放映员调解技能培训,并在司法行政专场上由省厅领导为首批50人分发了聘书。较好的打造了一支熟悉法律、热爱人民、乐于奉献的基层司法调解队伍。二是为规范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我们不囿于传统做法,既举办全市司法行政警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学习警车驾驶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相关法律,同时组织百余名驾驶员警用车辆管理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警用车辆准驾证,使我市的警车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保持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艰苦奋斗勤奋创业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年对县区市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2次考核,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2次培训。组织13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参加了省厅和市委举办的培训班,并分别组织外出考查学习。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今年先后围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律师队伍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六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确定了“一县、一乡、一所”作为党组成员的联系点,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了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表率;锐意改革、勇创一流的表率。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良好,全系统没有出现违犯党纪和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年初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向党员干部推荐了15本必读书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政治、学法律、学礼仪,开展“主题读书日”、“体会交流”、优秀论文展评等活动。全年先后有30余篇稿件被市级以上刊物刊用。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情况被《咸阳论坛》做了报道。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多次组织干部参加部、省业务培训,使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市局党组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争创目标和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同时开展了“比效率,比作风,比实绩”结对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达到会写作、会办案、会办事、会讲法制课的标准。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先后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华伟、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车辉、教授肖福禄等省内外著名学者对全市律师进行了《宪法》、《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培训,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在公证队伍建设中,组织了公证员任前培训和办证质量监督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公证队伍的业务水平。认真组织法律服务队伍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35个党员先锋岗。要求党员律师、公证员在办案办证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个心”和“三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答要耐心、询问要细心、受理要精心、回访要诚心、承办要尽心”。接待群众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的回答”的标准。)将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在08、开展的巡回培训和“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基础上,今年启动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大培训”,对全市13800名调解员进行婚姻法、合同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培训。实践表明,努力培养一支既热爱人民又会做群众工作,既熟悉法律知识又懂得调解技能,既有基层经验又乐于奉献的普法和调解队伍,努力维护基层稳定,化解民间纠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有的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是软任务,存在工作主动性不高和缺乏进取的现象。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行政提出的履职要求不相适应的。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改善。虽然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是基层司法行政硬件薄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三、2014年工作打算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职能,创新举措,主动贴近,努力提供及时、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顾问室和基层司法所,做好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和土地转经营的顺利进行。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二)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继续举办全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增强矫正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双115”活动,积极参与清理上访信访积案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突出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健全,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创新思维,查漏补缺,全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谋划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注重普法工作的特色性,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法律下乡,法律“六进”,法治大集,法治广场,口袋丛书、法治年画等普法工作原有特色和品牌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载体,形成新亮点,总结具有咸阳特色的普法经验。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三个至上”,巩固和扩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做到“四个在心中”;抓好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规范完善律师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牢固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要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公证保障服务。以建设服务站,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为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征求执法执纪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投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服务。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实践者、保卫者。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党组班子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完善集体领导,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基层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等问题,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落实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律师的关爱,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作用,使每一名基层党员都能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三做起”活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执业人员的履职执业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力。
第二篇: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整合调处资源,发挥区调处办设在司法局的优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镇街联调联处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各调处成员单位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门机构,培训专业人民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困难求助等政策。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能力;继续做好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
二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模式。全力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探索日常管理和亲情帮教新路子。建立“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安置、技能培训、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辅导等教育安置服务,帮助“两类”人员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在大学招募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讲师、教授担任志愿者,充分利用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义工网络资源,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设街镇心理咨询室,探索更加科学的方法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继续开展社会帮教,发动工厂、企业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两类”人员,努力抓好各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健全三级帮教网络建设。
三要全面推进“xx”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会同市政园林部门把香雪公园等地建成“法治休闲公园”,市民在休闲的同时,主动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完善外来工普法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外来工理性、合法维权。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普法进社区”活动,巩固创文成果。继续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积极面向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丰富普法内容,做到按需提供普法服务,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细化工作考核措施,定期对受聘律师进行检查考评,奖勤罚懒。推动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在我区的发展,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人才库,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建立法律服务社会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五要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广泛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第三篇:市司法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xx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xx发展稳定和恢复重建大局,开拓创新,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促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14年度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发送制度,加强了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截止12月1日,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9条(篇),其中概况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8条,法规公文类信息27条,工作动态136条,人事信息4条,政府事项信息15条,灾后重建信息53条,提前并超额完成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市局在年初就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局对各处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制订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各处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处室的整体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协调各业务处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四是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等内容列入局政治部组织的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利用党政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集中学习会等组织干部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二)宣传到位,成效明显。2014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法制下乡”、“法制宣传月”等时机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党政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其它方式开展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展示司法行政的最新工作动态和成果。同时,通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局同志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市局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和司法行政业务。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要求行政复议的申请,未发生由此而引出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形式多样,内容全面。一是研制开发了政务公开电子查询系统,将涉及司法行政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科室的12项办事指南载入系统,对司法行政10余项业务的执法依据、申报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二是通过网络公开。我局在及时更新录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同时,还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社区矫正等多项业务工作动态,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督电话,同时利用惠民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咨询。四是组织局领导轮流到窗口值班,办理各种审批事项。
三、存在问题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积极营造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
政务公开的手段不够先进,方式方法不够多,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等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三是将继续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工作重点在人,关键在队伍建设,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要求,必须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文风好的工作队伍,从而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宗旨,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四篇: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大力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改进法律服务方式,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服务大局的法律工作水平。围绕蓝色经济区、西海岸经济新区和蓝色硅谷建设,引导律师组建形式多样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队。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高端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发挥公证的风险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招标、拍卖、产权转让、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预防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围绕服务“三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全面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推行法律援助设施便民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行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站点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标准,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简化申请程序和手续,逐步实现区市中心与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对接,完善网上受理、审查和指派。改进“12348”法律援助专线功能,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服务责任制。
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规范执业。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考核考评为重点,扎实开展执业检查、质量评查、规范化督查活动,着力规范执业纪律、质量监督、内部管理等制度机制。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
二、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能。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严格落实“调解优先”原则,着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和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率,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细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以“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为基础,调整充实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强化“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枢纽功能,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建设。拓宽人民调解的业务领域,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机制,深化所庭联动、所所联动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我市村居、镇(街道)和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意见。严格落实民间纠纷评估研判机制、“红黄绿”三级预警机制、案件风险稳定评估机制等各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充实人民调解工作力量。完善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和专家库。继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
三、强化监狱劳教机关的维稳功能,推进对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创新。牢固树立监所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改革警务运行体系,深化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领导责任“五项机制”,扎实推进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实现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继续深化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不断提高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水平,巩固创新服刑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犯罪高危人群的教育改造成果,始终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导向性作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六
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创建,为打造幸福城市、宜居青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类指导,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坚持法制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提高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农村普法多样化、社区普法规范化、学校普法社会化、企业普法阵地化、单位普法属地化,不断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
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区(市)”、“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各项具体落实措施,努力争创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区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等各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区域、行业依法治理。
五、强化基层一线阵地功能,切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合署办公、党建统一”的工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大力推进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积极研究制定整合基层司法行政相关业务进社区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建好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定期更新服务内容,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打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互动平台。
六、强化基层党建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队伍建设。坚持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的队伍建设总体思路,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下基层”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党建品牌创建,规范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立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公开制度。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思想上、道德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第五篇:市司法局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心放到基层和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部位和区域;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处,着力解决好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把人民调解组织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力争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化解的好、稳控得住这一目标。
三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
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师市矫正工作实际,抓好《**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及矫正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奖惩实施等工作,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审前调查评估制度,抓紧抓实审前调查评估措施,严把入矫关。进一步细化分类评估、管理与奖惩规定,继续推行人性化矫正方案的实施,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教育改造和帮扶力度,保证矫正质量。全面推行使用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系统,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保障该系统和矫正管理工作的科学顺畅运行。
二是创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重点人员“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落实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安置帮教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努力解决好“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切实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大力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着力提高法治师市建设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和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大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落实有效载体,分类组织开展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师市范围内全面实行部门、行业普法教育的板块化,进一步明确各类普法活动的牵头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优势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部门、单位、行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师市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是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法治创建为着力点、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团场”、“民主法治连队”等创建活动。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为契机,通过有效载体办好一批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综合运用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师市、团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帮助重点项目和企业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保障和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师市法律顾问团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政府机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和自律,不断强化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三是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管理,规范简化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继续落实各项公证便民措施,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公证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优势功能,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办案数量上有新的突破。依托基层
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提高援助工作质量。继续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五是精心部署,严格组织实施好**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五好司法所”(队伍建设好、业务建设好、制度建设好、基层设施好、工作创新好)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管理,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全方位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使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机构巩固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着改善,制度体系规范完备,管理体制科学合理,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积极向自治区、兵团争取人、财、物、政策等方面倾斜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投入。继续把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调研落到实处,切实把基层工作遇到的问题反映上来,把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起来,把基层工作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下来。
(六)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自治区、兵团、师市的统一部署,着力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推向深入,贯穿于工作实践。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活动要求,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是加大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近年来,一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法制规范。为此,要进一步强化基层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基层司法所长、新进编干警以及专题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继续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工作的重点是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窗口单位,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着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环节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全系统风清气正。
五是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重视、支持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的舆论氛围,加大工作投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宣传方式方法,通过精心策划组织重大事件、重大任务和重大典型的宣传,以点带面,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