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卫星电视秩序专项整治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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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关于境外卫星电视秩序专项整治总结
市广电局:
接到市广电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文件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对如何搞好整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将整治工作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由县上领导主持召开了文化、公安、工商、经贸、610办等五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部署安排会,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安排意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措施,开展整治
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有线电视清查、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许可证》年检等工作,我们与公安、工商、经贸、610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整治中,我们对全县经销广电器材的商店、全县安装有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逐个进行了检查,并对非法经销设备的1家经营户进行了关闭。这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清查站点90多个,其中:小区15个,个人60个,单位10个,经销点5个。
三、制定措施,防患未然
为了健全完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规,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节目管理办法》,明确了接收范围、接收方式和处罚办法,并印发各单位、个人及经销点实施执行。同时聘请了12名广电社会管理监督员,对广电管理中发生的问题随时通报,随时解决处理,做到了有效防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
第二篇:关于境外卫星电视秩序专项整治总结
市广电局:
随着国家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因此我市的卫星电视广播得到了巨大的进步,新增上百万有线电视用户,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为了加强对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我们一年以来都在不断的工作,在年终的时候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法制办在市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严厉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二、加大力度,灵活处置,坚决严厉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2009)5号文件《关于加强本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四、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五、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一直未得到根本治理,地下销售十分猖獗,给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带来巨大困难和压力。 (二)卫星电视管理工作成本较高,经费和人力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有线电视网络部门在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传送港澳台几境外非法频道,规范服务行为,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方面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相信随着时间的不断的推移,我们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会取得更多的进步,只是在不断的前进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大力解决的问题。不过这些都是难题,一时间也得不到根本的解决,需要我们长时间不断的努力,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们会把存在的潜在的问题一一解决,把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第三篇: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象山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波市文广新局有关《宁波市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检查次数15次,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强制拆除19套,自行拆除11套。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我县成立了以宣传部长洪贤兴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戴瑜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认真制定《象山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定期沟通情况,通过文化市场工作简报进行信息交流,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还及时召开文化广电科、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会议,执法大队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卫星电视管理 1
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请广电原执法人员组织大家学习具体执法实务,提高执法能力。
二、舆论先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11月13日起,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同时通过象山文化网,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12318监督举报电话,取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清查,摸清底细,限期整改
12月中下旬起,县文广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科对依法安装的单位用户进行了清查,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城区和偏远海岛乡镇为重点,对全县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我县没有存在生产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销售渠道主要以手机发送短信为主。城区发现非法安装户12家,目前绝大部分已不在使用并进行拆除。海岛乡镇的鹤浦镇,由于是造船基地外来流动人口较多小宾馆林立,检查发现其中有不少宾馆有擅自安装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现象,为了解情况摸清底细掌握确切证据,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人员四下海岛进行调
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其中7家自行拆除。
四、确立重点,严厉打击,成效明显
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通过宣传教育部分安装户进行了自行拆除,但是还有不少安装户仍在违法使用。12月26日,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由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公安、安全等职能部门共12人,出动三辆执法车,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安装单位及个人进行强制拆除。联合检查组首先对金星轮渡码头非法安装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强制折除,然后渡海到鹤浦,先后对11家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宾馆入室进行强制拆除,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经过强制拆除,进一步教育了周边的群众,也形成了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
为了防止回潮,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执法大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1月9日凌晨七点,检查人员从城区出发又一次渡海赶到专项整治工作“重灾区”海岛乡镇鹤浦镇,对原强制拆除的几家小宾馆进行复查,发现半岛宾馆又有重装现象,为此,执法人员最次冒险从此宾馆外楼梯爬上六楼楼顶,果然在原先安装的位置又重新安装了两套120公分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器,并再次予以强制拆除,给予当事人严厉警告。同时据周边群众提供的线索,检查人
员登上至高点,发现附近还有五套接收器,先后也予以强制拆除。
五、创新管理,联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卫星电视管理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通过这次专项集中整治,进一步表明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日常检查,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提高全社会依法收转卫星电视节目的意识。目前,我县已把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乡镇文化站、基层广电站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我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下步我县将积极开展“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
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第四篇:xx县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境外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卫星电视对我进行反动宣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小广告单等手段推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我县部分地区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又有所反弹,特别是与外省交界的边界地区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呈上升趋势。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是一项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渗透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浙广局发〔2014〕142号和湖文广新〔2014〕80号《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12月份开始至2014年1月份,在全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集中整治,努力使全县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确保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非法销售、安装“小耳朵”的传销网络和地下团伙受到查处,境外卫星电视信号在本辖区落地和传播行为基本杜绝。按照“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专项整治,使全县范围内的非法安装、使用“小耳朵”的情况明显好转。
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要清查境外卫星电视设施传销网络,堵住源头;打击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小广告等手段非法推销“小耳朵”的行为;认真清查和拆除城镇居民小区、农村非法安装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积极开展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杭垓、高禹、良朋、鄣吴、递铺等乡镇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旅游、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联合部署、指导并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政府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公安、工商和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重点清查重点地域内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三)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从防范邪教组织通过卫星电视途径对我国进行渗透的高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查处,负责把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构建群防群治的管理体系。
(四)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走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犯罪行为,配合广电、工商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查处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对非法经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以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等有关规定予以定性处罚。同时要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销售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电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推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安装服务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旅游部门配合广电、公安部门做好宾馆饭店接收境外卫星电视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经批准的宾馆饭店的境外卫星电视信号源统一来自国家的监管平台(鑫诺一号卫星)。
(八)广播电视台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和清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有关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和整治工作中的有关报道。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0日):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统一思想,建立组织。召开会议,结合本县实际,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小组(名单附后),确定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0日):宣传发动,限期拆除。对非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对象,采取教育与责令改正相结合的方式,限期自行拆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5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不听劝阻、拒不自行拆除者进行联合执法,予以严厉查处。
第四阶段(1月16日至20日):总结检查,迎接验收。对本次开展境外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报上级,迎接省、市相关部门验收。
附件:xx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合执法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五篇: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报告
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
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在北海市广电局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区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与执法部门联席工作制度,形成了专业部门牵头、街道基层部门和社区配合的三级工作机制。通过整治工作,我区卫星广播电视形成了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自评分:0.3分)
(一)加强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传播的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4年7月17底召开了海城区治理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海城区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0.15分)
(二)制定下发了《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治理和拆除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严肃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分工,落实了专项整治经费8000元。多方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同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0.15分)
二、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得力 (自评分:0.1分)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整治非法安装、销售卫星电视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任务艰巨、涉及方方面面。宣传工作是前提,因此我区采取印制宣传公告、悬挂横幅、发整改通知等形式搞好专项整治宣传,全区共悬挂横幅14条,印制张
贴公告70份,发出整改通知书165份,全面加大了治理行动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了全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使广电行业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三、精心组织整治活动,治理效果明显。(自评分:0.4分)
(一)、生产及市场环节治理成果(0.2分)
首先搞好摸底排查工作,抓住重点,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7月26日,我区配合市广电局组织了全市联合执法,在市区全面开展了集中拉网式整治,对我区金葵市场、贵州市场的2个非法销售点进行了排查,没收卫星接受设备三十多套。12月底我区配合市广电局组织的由公安、城管、政法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对我辖区内贵州路和中山路的举报销售点也进行了整治清理,没收卫星接受设备四十多套。
(二)、安装及使用环节治理成果(0.2分)
7月30日我区组织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人员联合执法组对高德办的三个小区和部分社区居民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对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4个安装点的12套设备全部予以了拆除。在清理过程中,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快了地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全面拆除,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自评分:0.15分)
1、我局在7个街道办事处中,每个街道办选2个社区共14个社区作为创建“无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为全面
构建无非法卫星接收区营造良好的氛围。建立健全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海城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沟通,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0.1分)
2、及时做好整治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年内及时将各种整治活动、工作成效上报市广电局,年内报送两篇信息。(0.05分)
五、破获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成效显著。(自评分:0.05分) 年内我区配合市广电局和自行组织联合执法多次,破获多起影响大的销售及安装案件,整治了贵州路、中山路、金葵市场等多个非法销售点,没收卫星接受设备六十多套。同时由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我区高德办的三个小区和部分社区居民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检查,对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4个安装点的12套设备全部予以了拆除。这些案件的处理,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称赞,社会反映良好。也得到了北海市广电部门的表扬。(0.05分)
自评分1分。
海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