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2014年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管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
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2014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接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接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形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二)加强了湿地管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管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根据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很多抢垦事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了规范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形式,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设。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多次深入到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罚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明年启动实施,将为各木材检查站解决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执法条件将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四)组织实施了全区林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检、换证工作。国家林业局2014年统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4年将启用
第二篇:2014年稽查大队工作总结及打算
稽查大队2014年工作总结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紧紧围绕全局工作中心,以两个安全为重点,把握“质量安全年”和“执法服务年”两条主线,认真履行稽查执法工作职能,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行动,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今年1-11月份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2起,其中立案查处22起,当场处罚100起,罚没款合计20.83万元,查处违法产品货值23.9万元,不合格产品货值4.2万元,假冒伪劣产品货值0.7万元,捣毁窝点1家,完成业务收入13.85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年初,我大队在深入学习领会全国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会议精神和市局2014年稽查执法工作要点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就“如何科学看待执法打假,如何科学组织执法打假,如何科学增强执法打假能力”开展了执法人员执法意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着力在善于学习、认真负责、敬业奉献、啃硬骨头等方面有所提升,教育执法人员树立执法服务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着眼新形势研究开拓执法新领域,拓展执法新思路,特别在技术执法专业执法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执法新局面,为全年稽查执法工作开好 1
头、起好步、上好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工作。按照局的工作分工,我大队在负责流通领域和建筑工地日常执法的同时,负责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商品定量包装专项检查、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业气瓶专项整治、加油站计量专项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检查、计生药械专项检查、人民币鉴别仪专项检查、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大桶水专项检查、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水泥管专项监督检查、眼镜制配行业无证查处等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计量欺诈、无资质充装工业气体、无资质或超范围从事检验检测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使假、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打假的针对性,一方面在一个行业或一个区域形成了极大的震撼力,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三)出动迅速,加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无论是上级交办、法制科转办,还是自己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我大队都非常注重案件查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形成了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案情分析、查处、反馈等一系列程序规范, 做到及时查处、快速办结,对署名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反
馈查处结果,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以此增强群众对质监执法的信任和举报热情。今年以来,我大队共查办举报投诉案件26起,均已圆满处结完毕。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我们及时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如今年四月份查处的珠海办某村黑窝点生产加工假冒名优洗衣粉一案,三月份查办的张家楼某村民使用涉嫌问题水泥一案,都迅速在青岛电视台、质监网站、青岛财经日报等媒体予以曝光,受到了举报当事人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展示了质监稽查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探索稽查执法新理念,增强稽查执法的有效性。今年五月初,我大队接市局通知,我市一家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在全市统一定检中抽查不合格,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我们接案后第一时间考虑的不是简单罚款,而是如何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经过分析,我们与厂家技术人员一起制定了整改措施,改进了工艺控制,使该企业顺利通过了监督复查,此举得到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高度赞扬。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大队就是这样时刻寓服务与执法中,不断探索稽查执法的新观念,探索和推行执法实践科学化、执法方式人性化和执法关系统筹化,重点把握问题的关键,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一个问题”来解决“一类”的问题,如我们在对一食品小作坊检查时,觉察可能很多食品添加剂有问题,就迅速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收到
良好效果。注意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避免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同时统筹好上下级和同级部门间的执法力量,例如我们在查办的洗衣粉案件中,行政相对人故意和我们玩“失踪”,我们第一时间迅速联系了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村委员工作人员,一举端掉了这个造假黑窝点,再如我们与市局稽查局建立了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在今年联合查办违法案件3起,共处罚没款8.896万元,实践证明这种“大稽查”的模式确实能收到较好的执法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大队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和改进,具体表现在:一是大案要案办得少;二是执法程序仍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搜集案件证据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要加强;四是学习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拓展执法新领域的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稽查大队将继续保持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克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紧贴经济发展大局和我局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执法新领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稽查执法的力度,巩固整治效果,防止违法问题反弹,并在此基础上
细查、深究,重点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一要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开展好农资打假下乡、家电下乡产品整治、建材市场整治等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一批,规范一批;二要继续开展流通领域和建筑工地日常监督检查;三要继续组织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继续抓好规范执法,不断充实完善各项稽查执法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案件质量,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抓好执法宣传工作,继续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我局的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震撼力。
2014年11月27日
第三篇: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xx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管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xx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接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接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形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二)加强了湿地管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管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根据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很多抢垦事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xx]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了规范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形式,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设。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多次深入到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罚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已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明年启动实施,将为各木材检查站解决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执法条件将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四)组织实施了全区林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检、换证工作。国家林业局xx年统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xx年12月31日到期,xx年将启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国家林业局就重新审核、换证工作作了具体按排。为了切实做好我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审定和《林业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七月份,我们专门举办了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员培训班,对50多名林政执法信息管理员进行了培训。随后,逐单位对总共87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认定,将合格的756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提交给了国家林业局,有120名经审核不合格,予以取消换发证件的资格。现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已被国家林业局全部审核通过制作完毕,正在向各市、县(区)、各单位发放,保证明年元月一日起全部启用。
(五)整理编篡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总队在去年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辑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较为全面的收录了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分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方便使用、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了归纳分类。全书分上、中、下三册,内容包括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林木种苗及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林业行政征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目前,正在争取印刷经费,如果经费落实,将尽快交付印刷。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局党组当好参谋。今年上半年,总队以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准备工作为契机,结合近年来我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对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状况及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代局里草拟了《宁夏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执法及林政案件管理工作调查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受到国家林业局的重视。下半年,我们又对全区林业发展的形势及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向局党组写出了专题报告,对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重心的转移及加强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受到了党组的重视。
(七)加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善始善终完成了试点任务。xx年10月至今年11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分三种模式进行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队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检(来自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查指导,特别是今年,多次深入试点单位,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入九月份后,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组织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全面梳理了两年来的试点情况,总结交流了试点经验,查找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别对三种试点形式进行了分析评估。从我区实际情况和试点效果看,林政稽查机构归口于资源管理部门的传统执法模式,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执法实践上,都已不能适应林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应当进行改革;林政稽查机构隶属于森林公安的执法模式,虽然增强了执法的震慑力,但由于95%以上的案件为林政案件和林政纠纷,这种模式存在矛盾混淆、执法手段混用、执法程序混乱等弊端,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而且群众比较反感。且由于我区部分县、区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机构,如勉强采用这种模式仍然会出现两种林政执法体系并存的局面,导致林政稽查体制不统一的问题。综合试点情况和我区林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状及近年来林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组建林政稽查机构是最合法有效的林政执法及强化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林政执法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队伍不稳、力量不足、监督不力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林政稽查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业务、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林政执法工作的水平。
(八)加强了总队自身建设。今年年初,根据机关党委统一调整,成立了林政稽查总队党支部。支部组建后,立即着手加强了自身建设。按照《党章》及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选举了党支部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教育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以党支部建设为阵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胡景涛同志的“七一”讲话及中央、自治区党委一系列文件,深刻理解xx大以来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纪、党风及廉政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政策素养有了新的提高。今年共开展组织生活18次,党课教育3次,“七一”、“十一”前夕,组织党员到盐池县解放纪念馆和韦州下马关红军长征遗址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通过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观念,促进了思想作风的转变,
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与林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很不相适应。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编制员额不足、职能界定不清、责任落实不明、人员素质不高、投入保障不力。目前的状况是:自治区虽然成立了稽查总队,仅配备了4名干部(其中3名为不占编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辆车,人员构成不合理,没有懂专业的业务干部,车辆也即将报废,没有专项办案经费,以行政经费维持运转;全区29个基层执法单位(市、县、区及自然保护区),单独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的只有7个单位(其中2个单位机构编制尚未落实),6个单位林政执法职能由森林公安代行,尚有16个单位没有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由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兼管;由于林政稽查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林政稽查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很不落实,部分基层林政执法工作很不规范;全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751人中,专职从事林政执法的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林政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勘查勘验设备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这种现状与依法治林及林政执法工作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要求严的特点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应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河滩湿地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1)湿地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县管理的比较好,但有的市、县(区)对河滩湿地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管理措施不够得力,管理效果不够明显。(2)湿地管理权属不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滩湿地应属国家所有,处置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从我区湿地管理来看,所有权属不明确,管理权属混乱。有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了权属,指定有关部门或有关乡镇代行管理;而有些却放任由有关部门或就近乡村管理,随意处置,造成权属不明确,管理混乱。从部门管理来看,河滩湿地管理牵涉农业、水利、国土、环保、农垦等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湿地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个别乡村和地方管理部门将国有湿地擅自发包,谋取利益,为湿地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3)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乱垦抢垦河滩湿地现象比较突出。由于过去对河滩湿地疏于管理,不少地方无序开发,形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事件有所增加,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4)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在湿地管理上无法可依,给湿地管理造成了很大难度。
(三)一些单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存在隐患。有的立案没登记,有的送达没回执,有的罚款没收据,有的扣押没凭证,有的处罚前没有发送告知书,有的无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有的虽然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但比较简单,不能反映案件全貌,处罚文书填写不规范,一案一卷不落实,没有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书,案卷整理比较混乱。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案件的承办质量,一旦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极有可能因执法程序的缺失,导致败诉的后果。
三、xx年工作打算
xx年,林政稽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林政案件稽查为中心,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好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一)进一步加大林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稽查是总队的中心任务。明年要继续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各类林政违法案件。重点加强违规征占用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私垦乱占湿地案件的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林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加强对基层林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着力解决违规行政、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法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基层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明年上半年组织执法程序专项检查,整理制订林政案件执法程序标准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消除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工作,落实已做出的处罚决定,
增强案件稽查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好林业利益。
(三)组织实施好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改善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条件。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各木材检查站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处罚文档、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责权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建立健全林政稽查机构,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制定完善林政稽查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林政稽查条件,理顺林政稽查体系,进一步打牢林政稽查工作的组织基础。
第四篇:上半年稽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省市局稽查会议精神,坚持做好稽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按照市稽查局的部署,全面开展各项工作。1-7月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单位400余家次,受理投诉举报2起,办结案件8件,完成药品监督抽样75批次,省评价抽样31批次,罚没款到账85981.50元。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新挑战
目前,某某分局药品科承担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的任务,工作千头万绪,但是药品科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药品稽查工作是药监局立局之本,监管之基,力量之源”的指导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做好药品稽查工作。一是努力学习不放松,积极参加市稽查局组织的《行政强制法》和规范性文书培训学习活动,参加省局组织的稽查人员培训班;二是努力工作不放松,总结xx年工作的经验,找出监管的薄弱环节,明确今年工作方向,制定了《“三品一械”质量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规定每周二、四为监管检查日,分管领导要走上一线共同执法,全科人员没有一丝一毫的放松懈怠。第三是遵章守纪不放松,全科人员不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更加注意在稽查执法中的纪律和作风,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改进工作思路,有效维护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二、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各项稽查工作
1、有的放矢,提高抽验准确率。为加强药品抽验管理,药品科按照稽查局的工作部署,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及早熟悉和掌握《江苏省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使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稽查动态》、国家、省、市局网站等渠道公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对药品抽样品种进行研究和分析,切实提高抽验工作质量。截止目前,某某分局共抽样省评价药品31批次,结合日常检查,完成监督抽样75批次,其中新系统使用之前的71批次手工填写的抽样记录均全部录入到《江苏省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中,保证药品抽验数据的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完善协作机制,提升打假合力。xx年,某某区调整成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制订了联席会议等制度,并召开了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以此提高了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局先后与邮政某某区局、公安局联合制订了药品打假联合工作制度的通知,并召开了由分局牵头,公安、检察院、法院参加的打击涉药犯罪四方联席会议,制定了四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打击涉药犯罪达成了初步共识。积极参与苏鲁边界稽查联防会议,听取兄弟单位经验介绍,取长补短。
3、及时落实案件查处及举报。本着“有报必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举报均到现场落实,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民举报2起,落实2起,并及时将查处落实情况反馈给给举报人,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截至目前,共发出协查函7份,立案8起,已全部办结,罚没款到账85981.50元,其中涉案物品货值6931.00元,没收款额17855.50,罚款数额68126.00。
三、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针对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问题胶囊清查、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
1、 专项检查深入细致,不流于形式。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开展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了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将检查重点放在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小诊所、小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及时将各类专项检查结果逐一汇总并结合到日常监督中随时监督,有效打击了无证经营、违法购进等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13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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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快速反应,查处“毒胶囊”事件。分局接到市稽查局的通知后,按照“分区划片,确保一个不漏”的要求,采取远程监控软件初筛、短信通知、实地检查的措施,对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22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40人次,下架相关产品30批次500余盒,将“毒胶囊”产品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按照宣传就是监管的指导思想,药品科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的宣传工作。一是采取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区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中聘请了22名医师、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组建了“某某区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采取“定单式”预约宣传服务。今年以来在某某区5个乡(街道)的43个社区和行政村都设立了稳定运行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了100%。先后与5个乡(街道)12个社区共同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培训班5期,制作药品安全版画56块,编印药品安全知识社区专刊一期;提供服务咨询5000余人次、义诊600余人次、回收过期失效药品300余盒,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二是注重媒体宣传。共在市局网站刊登信息28篇,市政府网站刊登信息5篇,某某港日报刊登1篇,稽查动态采用3篇,中国医药报刊登 篇。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合理安排药品抽检,提高抽验靶向性。根据前期抽验工作实际确定下半年抽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合理安排抽验计划,通过工具书、互联网等不断加强假劣药品知识的学习,提高药械真伪鉴别能力,充分利用快检技术,不断提高抽验靶向性,使之成为打假治劣的有力武器。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全年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涉药单位的药械质量、购进渠道、储存养护、购进验收进行全方位监督,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结合上半年的监督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重点监督。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适时开展夏季药品存储、疫苗检查、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群众用上质量可靠的放心药械。
四是多渠道拓宽案源,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到外地进行案件核查,通过发协查函、到外地核查等措施拓宽案源。增强发现案源的敏锐性,做到“办小案、挖大案”的监管策略,在办理大案要案过程中突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政法部门对案件查前、查中、查后的参与度,提高大案要案办理效率。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稽查工作纪律,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深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改革,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制”、“案件合议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采取科室互评互审案卷和法规人员审核把关相结合,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是加强与各级药品稽查部门信息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新动向、新特点与其他单位进行广泛信息交流。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不断创新稽查执法模式,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执法水平。
第五篇:稽查二队2014年工作打算
稽查二队2009年工作打算
2008年即将过去,我稽查二队在过去的近一年时间里,根据局公司打假破网的有关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各所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接下去的2009年,我队将继续以打假破网工作为核心,主要有以下工作思路:
一是抓专业执法,进一步提升队员的执法水平。重点做好创新执法机制和拓展执法领域两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抓工作协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重点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舆论氛围。
三是抓队伍建设,重点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抓线人建设,在过去的一年里,线人建设一直是我队的工作弱项,在下一年,我队将着重加强在这方面的工作。最近我队又新发展了一名线人,并获取了具有一定经营价值的线索,准备年后对该线索开始经营。
五是抓执法技巧与案件经营技巧,通过实战及与其他所队乃至与兄弟单位的所队交流经验的形式,进一步加强案件的经营意识及经营技巧,重点加强对嫌疑目标的跟踪、蹲点、暗访的技巧及其具体方法。
六是抓重点、打七寸;对辖区内的违法经烟户进行筛选,对其中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经烟户进行打击;以期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