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物价检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全省物价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围绕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江西经济发展这一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在“非典”时期,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举全力以维护全省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秩序,起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666件,实行经济制裁金额2310.5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3.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6.99万元,罚款190.05万元。上交财政1007.04万元。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力以赴,稳定了非常时期的市场价格秩序
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致使国内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我省物价部门迅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以超前的工作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防治“非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中去,坚决制止、打击各种借防“非典”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做到了反应快速、措施有力、行动果断、成效明显。
(一)反应快速。今年2月份,受广东省“非典”的影响,我省市场中出现了抢购食用醋、板兰根颗粒(冲剂)、食盐等情况,致使价格快速上涨,针对此情况,我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一是省所组织检查力量分赴各医药公司及各大药店调查了解情况,开展销售价格情况检查,告知各销售单位价格政策,同时敦促各方全力备货以稳定市场;二是立即给全省各设区市物价检查所紧急电传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严格监督相关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销售行为,对乘势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告诫经营者不得乱涨价,市民不必过分恐慌。在各方努力下,抢购风波平息了下来,价格迅速回落到正常水平。4月下旬,我省上下全力开展防治“非典”疫情之际,各级物价部门领导亲上市场,检查和督导各项工作,全体物价检查干部以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为榜样,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到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
(二)措施有力。“非典”时期,我省根据市场价格动态,一是果断地在全省启动了价格行政干预措施,对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进行限价销售。各设区市随之制订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做到早认识、早预防、早部署、早检查。如南昌市物价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非典”指挥系统网络图和应急预案网络图,新余市防“非典”领导小组下设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小组和检查应急分队,启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二是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许多地方成立了市场联合执法队,以加大执法力度,如吉安市成立了由物价、工商、药监部门组成的市场价格监管小组,联合公布了6条提醒制度。各级物价部门在当地政府防“非典”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了多项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力度大为加强;三是召集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主要经营者,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书,承诺在其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对其他中小经营者起到示范作用,来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四是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作用,公开了“12358”电话的服务承诺和价格举报奖励制度,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为市场价格检查提供了大量线索;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为顺利开展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起了重要作用,各地按照“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的方针,及时发布与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积极宣传遵纪守法的榜样,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三)行动果断。在防治“非典”这一特殊时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我省一是按通知指示简化了价格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克服办案经费、设备的不足,想方设法提高办案效率;二是由省计委抽调机关各处及检查所人员组成11个市场价格检查督导组,分赴全省各设区市进行检查、督导、调查。并将全省11个设区市检查督导工作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只要市场价格还未恢复到正常秩序,检查督导工作就不能停;三是快速高效地做好价格举报的查处工作,做到了市内举报投诉半小时到场,一般举报案件两小时办结,从重从快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体现出了全省物价检查干部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成效明显。全省物价检查干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不怕苦黑,连续作战,对少数经营者借防“非典”发“黑心财”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对违法行为采取了从重罚款、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8680人次,检查单位19430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7件,实行经济制裁268.4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8万元,罚款110.03万元),曝光价格违法案件38起,责令暂停相关营业1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1家。物价检查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为安定人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围绕当前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一)为调查农民减负的落实情况,今年2月省所有重点地开展了部分县(市)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检查的范围涉及土地、建设、计生、教育、农机、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共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数百万元,检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了检查情况,责令有关部门自行整改纠正。省所同时要求各地物价检查部门高度重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工作,要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价格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我省农网改造和农业体制改革的情况,今年2月,省计委和省电力公司联合下文,在全省开展了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对省委、省政府第二封公开信的贯彻执行情况、城乡同网同价情况、城网改造收费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各类电价如商业电价、排灌电价、农改后农村直供到户电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准收取;二是农网改造方面存在收取校表费、农改材料加价,将国家投资的材料费计入一户一表的材料费中等问题;三是收购小水电方面存在压低收购小水电价、收取小水电、吸收无功电量电费等问题;四是扩大范围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目前,全省电力价格检查还在进行当中。
(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14年3月起,对全省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总的情况好于往年,特别是去年省委、省政府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后,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效果良好。但仍然有少数乡(镇)费税比较混乱,主要问题是继续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个别地方政府越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四)根据我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是举报投诉第一热点情况,我省决定在下半年开展一次全省教育行业价格检查,目前,省所正在开展检查的试点工作,对省城南昌几个大中专院校进行摸底调查,发现不少问题,乱收费的情况比较普遍,检查组目前正在整理试点阶段的调查情况。
(五)全省各地在全力做好国家和省专项检查外,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行业,研究开展了一些针对性的价格检查。如南昌市采取“分阶段检查与联合监察部门协同办案”的办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宜春市开展了城市环卫、市政、园林等收费检查;萍乡市开展了液化气价格专项检查和房管收费检查。通过这些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乱收费行为,净化了市场价格环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塑造12358品牌工程
在今年5月1日《价格法》实施五周年和5月8日“12358”电话开通二周年之际,全省物价检查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结合全国防治“非典”战役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12358”电话服务承诺和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群众拨打12358电话反映情况,维护自身的价格权益,省所还对各地12358电话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了12358电话的畅通无限。同时,各地价格举报工作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专人接听制度,大力加强了硬件建设,使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再上了一个台阶。据统计,上半年我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12358价格举报和咨询3352件,查处1508件,实行经济制裁855.90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622.2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2.883万元,罚款120.731万元。尤其是在全省防治“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富有成效的价格举报工作为查处“非典”时期的价格违法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省所举报中心主任龚强因表现突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四、以开展“双信”活动为重点,大力促进社会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元月,我省“双信”评委会和各设区市“双信”评委会隆重召开了“双信”工作表彰会,评选出一批“信誉优良、管理科学、明码标价、计量准确”的示范单位,倡诚信之风,树诚信标兵,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成效明显。同时,继续在全省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目前正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价格公示。
五、加强队伍建议,创新工作方式
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在于提高队伍的素质。上半年,我省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促进自律,在系统内部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树立团结、务实、廉结、高效的工作作风;二是着重抓好业务技能学习,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来提高全省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重点在全省开展好教育行业价格检查,认真研究教育乱收费的有效对策,缓解社会矛盾。
二、组织开展部分地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围绕经济发展的大局,适时组织开展经济适用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劳动就业收费等价格检查。
四、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
五、在全省布置开展成品油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第二篇:市物价检查所2014年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我所物价检查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主动寻找切入点,充分发挥价检工作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功能,坚持依法行政,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竞争、执法为民、服务在先、稳定为重的价检工作新特色,积极构筑和谐社会;坚持与时俱进,宣传、监督与检查并重,运用科技手段,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价格执法和社会监督的效果;同时能认真抓好
作风建设和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价格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围绕中心、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1、持不懈地做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4]111号)精神,三月至五月份对全市11个乡镇72家化肥经营户开展拉网式的化肥价格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国家发改委2014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紧急通知》贯彻以后的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化肥不明码标价、虚开发票、虚报成本、不设立台帐、短斤少两、变相扩大差率、提高价格或有价格欺诈行为。检查中除少数化肥经营户不明码标价和未设立台帐外,绝大部份化肥经营户能自觉遵守化肥价格政策规定,我市化肥市场价格相对稳定。
2、开展“三夏”期间农用柴油销售和小麦收购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有无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有无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价外加价行为;检查小麦经营单位(户)有无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收购价格政策,有无挂牌标价收购、严禁压级压价、打白条现象。
3、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通讯资费问题,开展通讯行业价格欺诈专项检查。主要查出问题有:一是向固定电话用户补收来电显示费、彩铃租费、市话基本月租费;二是未经用户申请,对部分客户开通“随e邮”“如意邮”“小秘书”“梦网”等功能并收取费用;三是宣传单上宣传新入网用户首存50元,二个月电话免费打,打多少免多少,实际使用时却有限制;三是不是国家指导价项目谎称是国家指导价等。现已对其行为进入依法处罚阶段。
4、严肃查处一批教育收费违规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教育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从检查中看,我市教育收费越来越规范、群众举报件越来越少、查出的违规行为、案件数、违规金额比往年大幅下降,但也有在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超“三限”、有些学校代办费乱支、结余未退和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行为,都已作了退还和处罚。
5、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主要存在问题有:在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中有不合理开支,如:发放供电公司农村工作部的人员工资及奖金,支出供电公司农电管理所汽车租赁费等,现已到了处罚程序。
二、扩大监督、民主执法,坚持服务在先
一是抓实抓好价格举报工作,上半年首先加强举报工作力量,在原基础上,又充实一名年轻的、具有较高学历和资质的人到举报中心工作,细化了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举报工作流程,宣传和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运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维护自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价格合法权益,对群众举报、社会及反响大的价格举报案件有选择地给予曝光,还利用举报信息拓展了检查案源。上半年共受理举报件50件,办结数48件,办结率96,回复率100,退还金额7025.10。
二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继召开争创价格诚信商家、通信行业价格诚信活动后,上半年又对药品行业开展诚信活动,活动坚持部门搭台、行业响应、以社会评判为准,得到了三十九家药店(房)积极响应,经过三轮社会测评,对获得前五名优胜药店(房)授予“价格诚信药店(房)”称号,促进了行业价格自律,受到政府、社会、舆论界和广大消费者广泛支持和赞誉。
三是开展人性化管理,变事后检查为事先提醒。年初对春运票价格、新学期教育收费、节日期间反价格欺诈、化肥价格、三夏农用柴油和夏粮收购、餐饮业明码标价禁止通信行业价格欺诈等通过发价格政策提醒函,对其价格行为给予提醒、警示,禁止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检查人员还多次到农村、商场、饭店和农资经营户上门帮助规范、整改和完善。
四是价格监督检查提倡服务优先,做到服务市民、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市民:将我市编印的《市民缴费手册》按社区分发到每户市民家里,同时还集中在鼓楼设台边宣传、边咨询、边受理举报,边发放,既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又扩大了社会监督和市民自我意识,效果显著。服务企业:定期到企业了解《涉企缴费登记卡》登记情况,检查是否有向企业收费不登记或乱收费现象,保护投资环境,广泛征求企业对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农服务:经常深入乡镇、农村了解农民负担情况,检查有关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现象,及时对农资经营户给予价格政策指导,帮助搜集调查分析农资价
格行情,既保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又促使全市农资经营户正常经营。
五是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在前二年基础上又对十五所中小学进行验收,其中有十所学校通过了验收,获得了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称号。
六是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元旦、春节、五一节期间,我所开展了“讲诚信禁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的反价格欺诈检查
,对检查出的价格欺诈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了处罚。
七是强化舆论宣传,上半年电视新闻报道16次,报纸报道9次,电台13次。获得了扬州宣传报道优胜单位。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将年初与局长室签定的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到每个人,做好内部分工,责任到人;第二对去年通过省四星规范化检查所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对不足的方面,制定措施,进一步完善加工;第三强化并提高检查人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检查人员专项研讨、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第四强化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案卷制作水平,统计、举报登记、档案管理、信息搜集发送都作具体要求;第五重视廉政建设,杜绝利用执法权利吃拿卡要;第六坚持自学和周五下午集中学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同时许多同志还参加文化和资质学习考试,全所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形成能拉得出,打得响的队伍。
第三篇:2014年市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2014年市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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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检查所成立于——年——月,与市价格举报中心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价检查所现有
职工8人。人员分工为:副所长1人,大专文化,主持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干部5人,其中,4人为大专文化,1人为大学本科文化;工勤人员1人,大专文化;职工监督检查人员1人,高中文化。检查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财务独立单设,检查交通工具是一辆2014型桑塔纳轿车,现有电脑4台,办公基本上实行了电脑化操作。
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作风严谨,单位制度健全。制定的工作制度有:上下班签到制度;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物价检查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价格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等。
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局领导的带头下,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省的价格检查重心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14年,——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先后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成品油价格检查、节假日市场检查、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检查、电力价格检查、民用爆破器材价格检查、化肥价格检查、出租汽车收费价格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工作以及积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宣传、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和生产经营环境、投资环境、消费环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4年上缴财政罚没款37.2万元,为——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一、做好教育收费价格检查,遏制教育乱收费势头
2014年1月,我所对2014年春秋两季违规收取外来务工子女借读费的九所学校作出了收缴违法所得9022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违法所得款90220元已上缴国库,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市的教育乱收费的势头。
二、认真开展成品油价格收费检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根据西发改委价检[2014]111号《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对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3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春节、五一黄金周再加上版纳的泼水节、国庆中秋共有四个黄金周节假日,为了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由所领导带队,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0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1家,宾馆酒店11家,药店6家,旅游景点4个,加油站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和规范。对违法经营者保持高压态势。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电力价格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相关收费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省发改委关于治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我所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对——市电力公司下属的八个供电所、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及下属各供电所、电厂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均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5.1万元已上缴国库。
五、加强价格
举报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窗口。2014年,我们把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受理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服务群众、维护部门形象的大事来抓。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落实,绝不推萎、不拖拉、不转移矛盾,一般7日内办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举报者
。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如今年7月,群众举报——市国土资源局对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取征地管理费,未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我所对这一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75924.48元。
对——市建设物证收取建筑卫生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1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1件,来电15件,来访5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广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监督进社价格服务进万家
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是今年价格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价格部门坚持执政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解民忧,办实事,促监督,打造价格诚信建设工程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宣传国家价格政策,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价格咨询服务,及时有效地解除社区居民对价格、收费问题的疑虑,预防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共建和谐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确定将市区内的白象湖社区做为我市此项工作的试点社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了价格监督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设立了宣传专栏、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动员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物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停车场收费公示、电信收费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等系列工作,将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与社区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费政策,在社区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清单、收费手册、社区网络等方式和渠道予以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3、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将社区列入日常价格巡查的范围,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社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4、聘请社区物价义务监督员,建立和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所一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100,力争在明年使乡镇普及率也达到100。今年我市共查处明码标价违法案件8件,罚款金额1050元。
——市物价检查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从未发生过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的现象,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办的案件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二十四字方针,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案卷材料都能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历年来所办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4年度,在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县市检查所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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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市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的部署,以“保改革、促发展、稳市场、安民生、树形象、求和谐”为目标,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牢固树立“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发展服务”的服务理念,破除就物价论物价的思维定势,破除重定价批费、轻市场价格监管,重价格管理、轻价格服务的传统观念,将价格工作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使部门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共振。围绕“发展促和谐”,把服务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物价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围绕“公正求和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围绕“环境建和谐”,建立优化环境新机制;围绕“稳定保和谐”,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管理谋和谐”,把加强自身建设,构建和谐机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做到既调控价格水平又规范价格行为;既管好政府定价又监管市场价格;既监管有力又服务到位,努力使价格工作提升到预警及时、调控适度、定价科学、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新水平,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重点,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
㈠领导重视,统一认识
随着全国cpi指数节节攀升,物价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一个“米袋子”、一个“菜篮子”,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头城市,时时刻刻牵动党心民心。价格无小事,从影响面看,价格涨跌起落牵着千家万户,常常是“一价触动万民心”;就关联度言,价格信号既是其他调控的决策基础,又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调控成果的体现。价格调控事关重大。面对当前经济增长偏快和cpi涨幅较大的双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两防”,即防止经济增长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通货膨胀,要求进一步增强调控的预见性、前瞻性和长效性。xx年1月9日,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保持物价稳定工作,做出了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随后,全国全省召开了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并出台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国务院总理xx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采取九大措施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在随后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会议上又强调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关键是千方百计增加市场供应,抓好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市场调度。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实施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临时价格干预。局党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层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清醒认识物价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物价是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温度计”,是反映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反映资源配置的“导向仪”,是反映宏观决策的“信号灯”,是反映调控结果的“显示器”。市委书记在春节前夕亲自带队视察粮油市场,要求物价等相关部门必须把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防止市场和物价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4月22日,市政协常委会专门听取了物价工作的情况通报,并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四点建议和意见。
㈡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抓落实的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全局上下形成“没有挑战,就没有机遇;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的共识。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硬责,各职能科室负细责,机关干职工人人有责的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分解到岗,具体到人,使每项工作都有专管的人,每个人都有专管的工作,促使人人想办法,个个有压力,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二是细化责任内容,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突出稳定市场物价的重点和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难点,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使各项工作一步一步地展开、一项一项的分解、一件一件地落实,一段一段地见成效。三是强化整体联动,抓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针对目前局内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要求全局上下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科室联动一盘棋,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增强“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有为,无为就是失职,无为就是失责”的责任意识,强化督办检查,健全督查、反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认真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㈢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实施了以下八项具体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了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着眼于“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以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基础的价格监测网络,采取定点监测、抽样监测、市场采价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准确把握价格调控的政策取向,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能够为宏观调控和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能够在第一时间以第一手资料进行价格的预测预警。针对目前粮食、猪肉、食用油等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的上涨形势,认真做好主要民生商品价格及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动态监控。在原有22种监测品种的基础上,扩大了价格监测范围,将我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5家企业,6大类重要商品的12个品种纳入了监测范围,建立了监测台帐,增加了化肥、农药、种子等12个农资价格及抗震救灾物质价格的监测品种,坚持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对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市局日报告,重要信息当日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每旬分析报告制度,在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动态基础上,加强市场预警,对倾向性、苗头性和趋势性的市场价格异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
2、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价费政策,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坚决贯彻执行关于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等城市公用性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学校食堂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密切关注全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尿素、碳氨、磷肥等化肥价格稳定,对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从严控制涨价提价项目出台。
3、加强了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立了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对价格异常波动能够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具有一套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省物价局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我局按程序及时申报确定了5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并组织工作专班主动到本市5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进行了接洽,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干预措施实施细则,并现场确定了6大类监测和调价备案品种及基础价格数据。1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物价、农业、工商、质监、交通、教育、经商、卫生 8个部门和8家企业服务单位参加的保障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推进价格诚信座谈会。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会上,8家企业服务单位联合发出了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物价稳定的倡议书,5家本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企业也向社会公开承诺,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价格诚信,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宣传引导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市场监测与市场检查相结合,事前提醒告诫与价格行政处罚相结合。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以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其它团体和个人为辅的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特别是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确保价格干预措施在我市落实到位。
4、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三个到位”,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市场价格监测到位,市场价格巡查到位,价格举报查处清退到位。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会同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和市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市农资产品价格质量专项检查。组建了四个执法检查专班,检查面覆盖全市各乡(镇)处,村及50%的农资经营户。检查的重点是“四严”,即严审经营资质,严查产品质量,严处价格违法,严惩虚假宣传。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重点落实“四个一”的要求:即农资投诉“一个号”,全市统一设立农资案件投诉、举报电话:12316,便于广大农民对经营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及人员进行举报;农资经营“一张牌”,在经营门店的显著位置设置农资监督牌,提醒农资经营户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农资经营“一本帐”,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督导经营户建立“农资经营台帐”,详细记载农资购销信息,实行可追溯管理;农资信息“一个源”,发挥《农业》的主渠道作用,定期发布全市范围内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质量信息。四部门还联合起草了《市农资市场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我市农资监管的长效机制。结合全市农资价格质量检查,我局开展了延伸检查,以提醒、告诫方式,重点宣传了国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修订的处罚规定和现行化肥经营差率规定,集中对大的特约批发经销商、联创公司、惠农公司、富民公司等公司进行了检查。
会同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对春运期间的客运票价进行了严格监管。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会同质监部门开展了一次全市范围内液化气价格质量的专项检查,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措施,保持价格稳定,打击短斤少两行为。
5、加强了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在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认真落实《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觉遵守价格和收费法律规定,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社区义务物价监督站作用,丰富活动形式,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畅通12358价格举报渠道,实行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日常值班制度,加强了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及时受理人民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5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1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1件,清退0.02万元。
6、加强了价格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工作进展和市场价格动态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实行办公室综合负责,各科室通力协作,重要信息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上报。在实际宣传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握“三个到位”:即对领导宣传到位。在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后,我们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市级领导作了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并积极建议政府适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对本局干部职工宣传到位。我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全面学习领会各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到心中有数;对社会宣传到位。我们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向社会正确宣传国家关于稳定物价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同时,我们加强了与三峡日报版、三峡商报新闻、电视台的联系与沟通,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价格信息,大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引导合理消费。同时,安排专人及时调查回复《论坛》、《价格信息网》上反映的有关价格热点问题,做到有贴必复。
7、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协调本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并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8、适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价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市政府适时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增加政府对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手段,更好地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我局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
据统计,今年元至5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分别为110.57%、110.40%、109.89%、109.20%、108.8%。
二、以“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执法水平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教育活动的要求,围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主题,我局全面开展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自查、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㈠端正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
通过组织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树立“六种意识”,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树立人本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思想认识问题,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着力点。在执法过程中,既把握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又显示执法“温度”,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同时注意执法适度,坚持公正执法、合理执法,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
2、树立公正意识。做到不为情所惑,不为物所困,不为利所动,坚持亲疏、内外、好恶一视同仁,一样对待,塑造执法人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正形象。
3、树立民主意识。在管理和执法活动中,避免强权意识、霸道作风,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特别注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政务性内容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管理职权的正确行使。
4、树立合法意识。在执行公务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缺位、不越位、不乱为。
5、树立管理意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受权力、利益、人情、偏见等因素的干扰,平等待人,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权益。
6、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做到严格遵守程序不随意变通,全面执行不任意取舍,持之以恒不有始无终,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和结果公正。
㈡开展自查自纠,改进执法作风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查执法观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实施“六查六看”,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为是否规范,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公正高效,是否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人民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重点解决解放思想不够、进取精神不足、宗旨观念不牢、中心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廉洁自律不严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思想观念上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坚决纠正服务宗旨上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中心意识上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作风上拖拉涣散,效率低下的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坚决纠正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纪律松驰的问题。突出“五要”,即:制度要硬,责任要明,工作要细,作风要实,纪律要严。严把“五关”,即:贴近实际把好问题排查关;听取民意,把好群众监督关;严格管理,把好依法规范关;理清思路,把好整改落实关;健全制度,把好机制运行关。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执法反馈意见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材料,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㈢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
通过开展自查,对照查找问题,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突出“四个坚持”,认真加以整改。
1、坚持三个“至上”。即:坚持授权至上,自觉地在授权范围内行事;坚持服务至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平等、公正、规范和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坚持廉洁至上,严防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等问题。
2、坚持三个“关注”。即:关注民权,在管理执法中,尊重公民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关注民主,在执法办案中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清正廉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三个“依法”。即:既依法律行政,又依法理行政;既依行政法行政,又依组织法行政;既依法实施管理,又依法接受监督。
4、坚持三条“标准”。即:以办案质量为前提的办案数量标准;以执法公正为前提的办案效率标准;以办案数量、质量和执法效果同步提升的执法效能标准。
为使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收到实效。我们注重了“六个结合”,一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结合起来,以促进发展塑造文明;二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四创一保”活动结合起来,以优质服务传递文明;三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以勤政廉政彰显文明;四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五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以依法行政诠释文明;五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结合起来,以规范管理体现文明;六是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巩固“规范执法年”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以文明执法展示文明。
三、以效能创优为目标,建立高效务实的机关效能建设机制
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构建和谐文明机关,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坚持用班子团结统领和谐机关建设;用人本观念打造和谐机关基础;用事业平台构建和谐工作群体;用创建活动营造和谐文明环境;用长效机制筑起和谐建设保障。
㈠抓学习教育,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眼发展抓学习,结合实际抓教育,围绕规范抓落实。在学习教育的重点上,增强针对性;在手段上,把握灵活性;在内容上,赋予时代性;在目标上,提高实效性;在机制上,注重创新性。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用制度规范学习教育。不断建立和完善学习的组织领导制度、集体学习制度、考勤通报制度,笔记调阅制度、考学评学述学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总结表彰奖励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学习,以制度促进学习。
2、坚持用规划引导学习教育。制定操作性强的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教育专题,有针对性地对干职工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结合“五五”普法,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政策法规宣传。
3、坚持用机制保证学习教育。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和方法,力求形式新颖,方法灵活,激发学习热情,促进学习教育的落实。紧紧围绕全市物价工作形势,结合工作实情,行业特点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法规与专题研究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体会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研考察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形成科学、有效的学习教育机制。
4、坚持用载体丰富学习教育。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节俭意识和法律意识。抓好“五个作风”,即思想作风上要“固本”,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学风上要“持恒”,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领导作风上要“慎权”,做到廉洁从政;工作作风上要“务实”,做到脚踏实地;生活作风上要“修德”,做到情趣健康。达到“五项要求”,即学习创新、务实高效、文明服务、依法行政、廉洁和谐。采用各种载体,把学习引入机关、家庭及干职工中间,使之积极投身到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家庭、争当学习型干职工的活动中来。以全面提高机关干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增强专业技能,提高干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争当学习型干职工;以提高家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家庭。实施“素质工程”。制定了xx年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次数和时间达到了规定要求,今年局主要负责人已为党员上党课1次。组织全局22名党员参加了理论测试,同时组队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主办的全市学习党的xx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荣获第一名。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突出学习创新,推动效能创优,开展了“四个一”、“两争创”主题活动。“四个一”:即学习一个专题、研究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难题、创新一项工作。“两争创”:即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
5、坚持用调研促进学习教育。结合物价工作实际,针对新时期物价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焦点,拟定调研专题,按照各科室职能分工确定课题。通过调研,提高学习能力;通过调研,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调研,推动工作创新。从而,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知识能力的过程;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工作创新的过程;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升精神境界的过程。
㈡抓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十项制度”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十个转变”。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为规范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跟踪服务制、绩效考核制等10项制度,努力实现机关作风的“十个转变”:一是克“懒”树“勤”,勤政为民;二是变“软”为“硬”,知难而进;三是避“浮”就“实”,作风扎实;四是去“假”存“真”,求真务实;五是由“慢”变“快”,雷厉风行;六是治“奢”尚“俭”,艰苦奋斗;七是疏“阻”畅“通”,顾全大局;八是戒“骄”兴“谦”,和谐共事;九是破“俗”立“雅”,情趣高尚;十是反“腐”倡“廉”,廉洁从政。
㈢抓科学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管理促规范,不断丰富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管理效果。要求思想观念上“求先”,做到学习理论和指导工作并重;工作标准上“求高”,做到从严要求和大胆创新并重;工作作风上“求实”,做到坚持原则和解决实际问题并重;廉政建设上“求严”,做到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并重。推出“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和“八不准”窗口服务工作制度,实行“三心”服务承诺。“十要十不准”,即一要勤奋学习,不准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二要尽职尽责,不准工作推诿、办事拖拉、敷衍塞责;三要热情服务,不准傲慢自大、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四要依法行政,不准徇私舞弊、变通走样、违背原则;五要求真务实,不准主观臆断、弄虚作假、搞花架子;六要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串岗空岗、擅离职守;七要和谐共事,不准拉帮结派、相互拆台、惹事生非;八要顾全大局,不准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九要勤俭节约,不准铺张浪费、大手大脚、摆奢比阔;十要廉洁自律,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违纪。“八不准”,即说话和气,不准语言生硬;礼貌待人,不准态度粗暴;廉洁自律,不准接受吃请;受理承诺,不准敷衍塞责;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勤奋工作,不准推诿拖拉;严守纪律,不准泄露秘密;提高效率,不准超期办理。“三心”,即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做到热心、诚心、耐心。坚持以过硬的素质服民心,以排忧解难连民心,以温情管理暖民心,以清廉形象赢民心。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物价专业工作总结
1—10月份物价专业工作情况
我县物价统计工作在局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到目前较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就工作和正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按时完成了定期报表及上报市场行情工作
1、今年按时完成了各月的定期报表,保证了时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每月报表打印后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将误差降低到最底处,使目前的统计报表质量有了新的突破。
2、县内共有2个市场、1个农贸市场,对市场物价变动大的情况,我们每次采价都对市场价格进行了解,使每项的上报价格都基本符合实际,做到多走、多看、多听。
(二)抓好年报的数据质量,搞好社会调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目前,我们搞了多次抽查,有农贸市场调查和消费市场调查。每次调查,我们都有分析、说明,然后发至县有关部门,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数据,使社会调查工作成为党和群众相联系的纽带。
(三)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
我们在完成正常的统计报表和业务外,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法制学习,增强法制意识,从自身做起,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做到执法,才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去改变统计法制建设薄弱的弊端。
(四)整理统计年鉴,建立统计台帐,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和
归档工作
根据要求,我们将2014年的年报、月报系统的整理,并交局档案室归档,做到了不重、不漏、不丢失,随用随查。城调工作目前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每次报表都有业务局长层层把关,使目前的统计报表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五月份,全国副食品物价大幅上涨现象波及我县,致使我县肉蛋等副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扬,了解到此情况后,我局及时组织调查,将该情况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为县里平抑物价提供了详实的数据。
二、对今后市场物价管理工作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规划,不要怕一时的一部分的产品价格上涨,要用市场经济的观点看待物价上涨,不要强压强控,要因势利导,更不要把市场物价炒的沸沸扬扬,这无疑对市场物价的上涨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2、加强垄断行业和政府直管的公共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是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内容。
目前城调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今后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弥补存在的不足,继续提高城调队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的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