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是我们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第8年,在这一年里,我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在全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现将2017年的度执业和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我所是由骆宝龙律师个人投资设立,于2010年2月11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个人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原位于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1015、1016室,在2013年12月我所整体搬入到拱墅区登云路6号运河东苑1-2-201,我所及时办理了备案手续。我所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人员的招募和业务平台的搭建,办公条件陆续得到改善。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给律师创造更好的办公环境,我所在2015年进行了第二次办公场所的升级,搬迁至拱墅区登云路8号运河东苑2-2-1001,由原来的139.45平方米扩大至当前的255.94平方米,事务所的办公场所与律师职业的性质相称,办公条件能满足各类客户的法律服务要求,基本达到规定标准。2017年我所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硬件、软件的建设和业务拓展方面,如今我所已经设立多功能会议室,为未来的事务所发展打下基础。
二、人员情况
我所的人员数量由2010年2月初创时的1人,至考核期为止,在6年的时间里发展到现在的42人,其中专职律师28人、兼职律师1人、律师助理8人,行政人员5人(其中会计1人),在专兼职律师中有博士生2名、硕士生3名、双学位1名、副教授1名,党员律师5名(其中1名是兼职的)。虽然我所在人员规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律师人员在年龄结构及执业经验方面仍然不够合理,大部分律师为新执业律师,业务量和执业经验不足,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和引导。虽然在2016年我所新进了几位资深律师,但总体上讲,我所执业经历3年以下的律师较多,占我所律师总数21%。我所也开展了一带一扶工作,由资深的老律师带领青年律师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资源、学习的平台。
三、业务活动及业务收益情况
我所在2016年度共计办理各类案件11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商事代理案件77件、行政案件8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0家、非诉讼法律事务7件)。免费为中小企业、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0余次。全年业务收入3165131.59元比上年的3012446.66元增收152684.93元,增幅为5.1%。业务领域涉及刑事、民事、商事、海事、行政、劳动、非诉讼等多个领域。特别是我所的骆宝龙律师为《每日商报》记者詹军代理诉徐宇飞诽谤罪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一案,被《浙江工人报》在头版上以《每日商报记者诉立喜国旅员工诽谤罪一案历时3年画上句号》为标题作了报道,在《新浪网》、《腾讯新闻》、《科技金融时报》等多家知名媒体上均有所报道。诽谤他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骆宝龙律师捍卫了正义,守护了记者的荣誉,在律师界掀起一场正能量潮,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正面影响。骆宝龙主任同时还任职了杭州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和庭审技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成功组织了多次活动,广受好评。在2016年中我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件,韩凤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成功的将死刑犯改判,保住了被告人的脑袋,给被告人一个重生机会。我所的多位律师在办理商事、民事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当事人送来了多枚锦旗。由于我所属于初创时期,许多办公设备需要添购;律所管理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规章制度的设立以及律所管理工作耗费了相当的精力,总体业务量仍然较低。我所设档案管理员,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室,归档及时、有收费凭证等必要的材料。已将档案管理列入对律师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之一,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保证案卷及时归档并予以落实。我所还制定了律师收案风险告知书,承办律师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案件(法律事务)材料,如实地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四、上年度财务情况
我所按规定配有会计、出纳,按规定与聘用律师、行政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本所聘用的律师及辅助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所按规定设立了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等基金,落实年度教育培训经费。全年主营业务收入3165131.59元、纳税257344.39元、产生净利润317675.3元。并按规定进行了审计。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我所及每位律师自所成立以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加强自身执业风险的防范。
认真组织全所人员学习了全国律协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所十分重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规范我所的管理,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会议制度》、《收费、财务和分配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印章公函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和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制度》、《法律援助管理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收结案管理办法》、《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律师执业风险控制和责任赔偿实施办法》、《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制度》等制度,装订成册并公示,全体人员签名知晓。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我所大力开展全面争创阶段工作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实效。
我所认真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的内容,在工作中严格要求每位律师遵守我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使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得以落实。全体律师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同时还注重对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在加强执业能力的同时,我所注重对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骆宝龙主任专门负责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活动,其中党员律师发挥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为其他律师树立了模范。我所每位律师都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课程,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专业培训。我所内部也制定了培训教育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专项教育经费,定期组织律师业务学习。我所按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及时上报《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和其他工作统计。在年度考核中,我所认真负责开展对本所律师的年度执业考核,成立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六、履行法定义务(纳税)等情况
我所及每位律师均积极主动履行了法定纳税义务,2016年我所共计纳税257344.39元。
七、被投诉及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所及其律师没有发生被投诉事件,我们的工作获得当事人的良好评价和肯定。我所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了质量跟踪。根据反馈的情况,当事人是比较对我所及其律师的工作是满意的。
八、缴纳律师协会会费情况
我所及所有律师均及时按规定缴纳会费,履行作为律师协会会员的义务。
九、“律师进社区”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所及每位律师都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认真、及时的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16年我所律师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有:律师进社区活动、“普法日”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政府信访接待活动等。我所律师与3个社区结对,定期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尽自己的能力为更广大的群众服务,帮助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所积极响应《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走访了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和典型性的中小企业以及存在融资困难等问题的中小企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为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为配合上级部门的活动,我所律师还建立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
我所律师在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义务时,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使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法律上应有的保护,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另外,我所律师的法律意见还多次被报社等媒体报道,为社会提供法律意见,宣传法律,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在《火遍朋友圈的网红曲奇饼干,竟产自一个藏身网吧的黑作坊》报道中骆宝龙、周伟义律师的观点,上了《人民日报》。骆宝龙律师还在杭州《每日商报》上设立法律专栏,解答疑难的法律问题。
十、总结
从总体上来说,我所发展势头良好,力图将律所成为一个良好的社会服务平台与律师执业平台,为律所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但我所的不足之处依然明显,即律师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大部分律师为新执业律师,无论执业经验,还是业务拓展,均需要进一加强;业务结构不够合理,大部分业务为传统的诉讼业务,对于新领域以及高端业务的开拓需要进一步加强。另外,事务所的办公条件还有待于改善、律师的创收需要提高。为此,我所计划在2017年申报破产管理人资格。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对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改进,加强律师业务的开拓,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改善办公环境,扩大办公场地,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使社会服务与业务开拓方面获得双赢的局面。
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