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换发新证、飞行检查、标准化创建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下达了《2018年xx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与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和工作程序。二是,为规范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台账管理,根据省农业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2018年一月开始,全面启用农业部门制定的14项新的管理台账,督促屠宰企业安排专职人员如实记录各项台账,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报及时。三是,为提高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的质量,将全市1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录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各县(市、区)屠宰监管统计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共计100余人,切实增强了我市屠宰行业管理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2.部门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一是,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局印发了《xx市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市农业、食药监、公安局联合下发了《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方案》。各地畜牧、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开展了屠宰领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全市已累计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执法检查13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人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27次,查获涉案物品4340余公斤,货值11万余元,罚没金额6.254万元。二是,为加强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市农业局印发了《xx市2018年生猪屠宰厂(场、点)飞行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畜禽定点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屠宰资质、肉品品质检验、出场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飞行检查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要求各地屠宰主管部门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整改内容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为维护全市生猪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市场秩序,确保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转发了《XX省农业厅 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农业(畜牧)、公安、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地畜牧主管部门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政府驻地以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肉品消费场所,张贴了《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共计2670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彰显了对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决心。
3.制定方案,做好示范创建。为重点推进屠宰行业管理规范化、企业建设标准化、产品信息清晰化、待宰经营协议化等“四化”建设,促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xx市《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并从已换发新证的屠宰企业中,挑选出基础条件较好、符合标准化示范创建要求的企业,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4.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核换证。一是,根据省厅有关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资格审查,通过企业自查、县级审查、市级审核的方式,对符合换证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换发了农业部门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和标志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章管理。截止12月底,我市XX家A类屠宰企业中,XX家已全部完成换发新证工作。二是,为创新监管模式,保障肉牛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联合市环保等部门,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对高安市XX瑞锦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的肉牛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审核验收合格,报请市政府同意,对该企业颁发了全省第一家标准化、规模化的牛(羊)定点屠宰证书,并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了肉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于利益驱使,加上私屠滥宰活动隐蔽性强,经常变换私屠滥宰的场点,增加了打击的难度,使得生猪私屠滥宰现象还有少量存在。
2.乡镇屠宰监管工作队伍素质和水平与面临的监管任务和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难以满足监管的需求,普遍存在缺人员、少手段、无经费等现象,困难多、压力大。
3.屠宰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代宰现象仍然普遍,特别是小型屠宰场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较为落后,达不到环评条件和动物防疫条件要求,满足不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要求,企业主体责任很难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