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2018年上半年以来,宜良县政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32号)以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昆发〔2017〕7号)《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发〔2017〕18号)等要求,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报告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出宜良县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同时上半年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 ,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做出相关决策。今年 1-9月政府法制办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 9次,共审核县政府常务会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 35 件,协助上级征求意见 8 件,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 26 件,内容涉及农业、经济、招商、畜牧、养老、教育、旅游等方面,项目资金达千万元。同时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信访涉法事件 10 件,咨询法律事务 13 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近年来,宜良县政府继续聘请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五位律师作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方便工作开展,同时聘请宜良本地的华清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九乡风景区管理局及全县各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完善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今年4月初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下发《关于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及考试系统的通知》,对全县32家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及各部门执法人员信息进行了完善及录入,信息审核录入后,提交市政府执法人员管理平台,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新系统将启用,执法人员换证、法律知识培训将在系统上完成。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持证上岗。严格按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明确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权限、职责等前提下,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逐一细化并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今年共94人参加新取证培训,对于参加执法证换证培训人员县政府法制严格审核,凡是临时工、合同工不得参加培训办证,即使参加培训也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经过审核,全部人员均符合办证要求。
四、优化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 2018 年,受理行政复议案3件,已办结2件,1件正在办理中。对于所收到的行政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先调解,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纠纷,做到每案必调,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和反复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作用。
(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严格落实行政调解信息按月报送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坚持“能调则调、当决则决、调决结合”的办案原则,实行案前调解,案中调解的办案方式。2018 年1月至今,全县共排查行政调解矛盾纠纷 150件,调处 123 件,案件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社会保障、消费者维权、产品质量安全等几大类,涉及金额 23 万元,为上级分析行政调解情况提供了有利数据。
(三)积极做好新常态下的应诉工作。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 , 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开展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2018 年1-10月,县政府参与行政应诉案件 3 件,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 1 件,撤诉一起, 1 件将于近期在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宜良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宜政通〔2016〕21号)要求,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草案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查,提高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县政府共制定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法制办通过审核,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
二是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今年1-10月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 4件,均予以备案。
六、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制氛围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工作环境。努力提高政府法制信息质量,充分利用县县政府办的信息宣传平台《宜良信息》、政务信息网等平台,积极开展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上半年累计5次向县依法治县办报送依法行政信息宣传材料,并及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我县上半年法制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乡镇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垂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较大差距;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三是法制机构设置、队伍状况难以适应法治政府的需要,各部门“兼职法制机构”、“一人法制机构”的情况仍然存在,人员素质急需提升;四是部分部门未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增多。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下半年,我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各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三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和业务指导,计划在 9 月份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将对存在问题的案卷进行通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整改,不断提高全县执法水平。 五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2018年上半年以来,宜良县政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