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2018年“蓝天行动”夏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把握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一)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出台实施方案。我队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吃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重庆市大足区2018年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应对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城管发〔2018〕11号),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三城同创”行动,扎实开展蓝天行动专项执法行动。
二、部署重点任务,打好蓝天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保卫战
(一)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工作。
1. 出台方案,明确运输要求抓预防。出台《大足区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方案》,对施工工地运输提出“四个必须”要求:一是必须确保运输车辆随车携带“三证”(工程渣土处置证、工程渣土转运证和道路通行证);二是必须确保车厢顶部按要求覆盖密闭;三是必须确保渣土装载不得高于栏板高度;四是车身(车轮)必须冲洗干净,并组织专职清洁人员进行必要的道路清扫。
2.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抓好源头管控。我区城区共有建筑工地38个,其中停、完工13家,在建工地25家,渣土车约60余辆(本地籍车辆49辆、外地籍车辆10余辆),其中标准渣土车43辆,中型运输车20余辆。向施工单位明确责任要求、管理标准及市容环卫责任,指导工地硬化出入口路面、设置绿色仿草皮施工围挡、配备冲洗设备等,签定《文明施工承诺书》25份。
3.多措并举强化管控。一是严格执法管理。利用定点蹲守、证据倒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轮胎带泥上路、路面扬尘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案件87起,批评教育68起,立案处罚10起,罚款金额15400元。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交巡警、街道、社区等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抛冒洒漏、污染路面等情况,立即联系辖区城管大队进行查处。同时,建立路面污染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快速处理路面污染、增加环卫车辆冲洗频次等方式,将扬尘污染影响降至最低。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向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城市管理手册1300余册,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二)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污染监管执法工作。
1.开展户外烟熏腊制品、烧烤、焚烧垃圾、树叶、杂草等专项整治。利用网格化勤务机制,全天候全覆盖地进行露天焚烧、烟熏腊制品巡查,确保一有露天烟熏焚烧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正,第一时间查处。
2.严查油烟污染。一是通过严查违规烧烤、推广无烟烧烤炉具等疏堵结合方式对露天烧烤开展整治,督促餐饮经营户限期安装厨房外排油烟净化装置。累计共规范查处违规露天烟熏腊制品31起、烧烤37处,推广无烟烧烤炉具50余台,疏导设置烧烤大院6处,安置经营户41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0余套。二是开展餐饮行业环境污染清查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统计城区餐饮行业1200余家,目前800余家已经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设备。
3.集中整治夜市烧烤占道经营秩序。对城区夜市摊点进行摸底登记,印发800余份《大足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倡议书》。取缔无证经营,规范店内经营,对老建行、大足印象、润金玫瑰苑等路段露天烧烤多发、易反复的重难点区域实施重点巡查。共劝导占道经营130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9份,暂扣违规经营物118件,整治未准备垃圾桶和潲水桶经营户36户,督促夜市业主对污染路面进行清洗,共清理店外经营24户。协助商务局和办事处规划临时占道经营区域,目前正在调研规划24个区域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施工企业行政约谈,强化自律。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等措施,增强施工单位防尘、控尘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抓好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对施工车辆利用时间空档违法装载运输,夜间烧烤占道,不定时的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不留空档;抓好电子监控平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查处;三是抓好协调配合,强化联合联动。加强与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公安、环保等部门沟通配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形成机制,形成合力;四是抓好专项集中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和蓝天预警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整治,强化执法效果,增强执法查处的震慑效力。
汇报完毕,如有不妥,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