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简政放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县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
一、完成衔接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年初以来,顺利完成了国务院、省、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我办会同县政府办、法制办、纪委(监察)和县政务中心等部门认真梳理本县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后的县级行政权力涉及25个单位,共5630项(包括暂停24项),其中:行政许可182项、行政处罚4648项、行政征收50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奖励107项、其他行政权力158项。县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已于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完成“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县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已有33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为保障进驻“中心”的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业务办理不出“中心”,进驻部门窗口正式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与部门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效解决了过去一些部门窗口“只挂号不看病”、“体外循环”、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
三、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常态化建设结合“放管服”工作的推进情况,组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及时调整修订,及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报审报备,及时公示公开,既有效避免了取消事项以各类名义变相审批问题,又使社会和群众全程掌握政府部门权责变化动态,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2017年3月6日,完成全县20个单位共255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本)的通知,并已按程序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县按照《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和“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事项梳理汇总工作要求,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积极开展梳理汇总工作, 截止目前,一是梳理完成涉及此项工作的25个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1040项,其中“全程网办”492项,待审核完成后近期将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及时公布。二是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参照省、州相关部门已规范的办事指南、审核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办事指南、审核工作细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标准化、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度等保障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
四、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州编办要求,我县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一是将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调整设置为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规格调整为县住建局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整合了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二是结合州县政府机构改革,落实中央明确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推动整合统一领域和相邻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与县级机构改革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