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10篇)范文
好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10篇《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但愿能对你的工作学习会带来帮助。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1篇)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立法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清理
实效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我局2018年5月8日制定的《xx县药品零售行业设置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制定的,新修订于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已取消了药品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的制定依据,我局及时废止了《xx县药品零售行业设置规划》,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
二、守法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及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落实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队所的责任。把依法行政工作层层落实,分解到人。平时抓好督促,年底做好考核。
二是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年度不少于2次,职工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考试活动,9月,组织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规定纳入集体讨论事项,做好讨论前合法性事项审查。为强化重大决策讨论制度,根据班子成员和股室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重大决策领导小组,2019年,开展重大案卷集体讨论17件。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推动全民守法。切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推行说理式执法,加强执法监管服务中的释法明理工作,把普法责任落实在市场主体登记、案件查办、纠纷化解、信访处理等方方面面,做到事办完、案办结,同时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每年组织法制集中宣传宣传2次,业务股室至少组织监管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一次,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保障药品、食品、餐饮健康安全。每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促进广大经营、消费者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经营秩序。在我局的办公楼内部的走廊、办事大厅设置法律宣传栏,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组织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按照我局“三定”方案,合理、清晰地界定各股室队所的职能和权限,规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办事纪律等内容,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三是党组成员开展法制建设工作调研,完善调研报告。四是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制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制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五是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我局的科级干部开展了述法活动。
四、执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做好“放管服”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利用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构建全局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充分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失当。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局每年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开展评查,由案件承办人、许可经办人先进行自查,再组织相关股队负责人进行评查。通过评查,查找案卷中的不足,达到不断提高执政执法质量的目的。组织参加县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查找案卷不足,学习经验,提高我局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文字记录、音响记录、电子数据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完善证据材料。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示,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内容报县司法局统一公示。同时,按照县政务服务局管理要求,今年10月,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清理,由县政务服务局审核后统一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执法中,佩带并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事后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录入信息,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食品药品等抽检结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公示。把好行政执法案件核审关,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法制机构出具书面的审查意见,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失当;2019年,经法制机构审核一般程序案件124件。五是对自由裁量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要求对应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及减轻或重大、复杂行政处罚的裁量,严格按照《规则》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粮食局和农业局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2篇)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我局对近年来所有涉及到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证明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并严格按负面准入清单要求,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如对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等。
二、以“马上办”改革为契机,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便民窗口为平台,缩短办照期限、简政便民的服务模式通过缩短办照时间、简化办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有效促进了企业登记便利程度,优化了我县的营商环境,使我县的经济主体保持较快增长。积极服务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户登记和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企业开办一审一核制,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减到0.5个工作日内,实现即来即办。在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全覆盖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一揽子时限压缩改革”。优化“一站式”功能,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成”,提升注册许可便利化水平,着力推进银政合作,争取我县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前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和省、市、县的有关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部署,实行就近办理、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基本原则,减少办事环节,提高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涉及个体户的业务(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个体工商户涉及后置需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核发、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统一由各市场监管所受理人员受理并审查后提交所长核准后核发证照。今年8月1日将在全省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现登记注册“零纸张”“零跑路”,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营业执照将成为现实,我省工商登记从此走进“互联网+”新时代。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54项,均已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人可在线咨询并在线申办。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开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行“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在各领域形成了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积极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法律法规宣传,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落实奖励政策。一、获首次国(境)外注册商标企业4家,共奖励 8万元(广东晏弘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晖祥陶瓷有限公司、梅州市林海陶瓷有限公司、大埔县通美食品有限公司);二、获发明专利奖励企业(大埔县通美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昌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润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溪山陶瓷有限公司、广东恒润达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亮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怡泰龙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7家企业奖励14万元;总计奖励22万元。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协助广东宝丰陶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富大陶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昌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吉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峰联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做好梅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材料的申报工作。协助梅州峰联陶瓷有限公司、大埔县通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富大陶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做好梅州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联合认定的承诺销售“正版正货”的申报工作,接受商标注册咨询150人/次,目前我县有著名商标1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大埔青花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个(大埔青花瓷、西岩乌龙茶),正在申报(银江针金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还提请县政府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申请成立“大埔茶油”和“西河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的请示。组织宏宝水泥公司、富华木业公司等34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卓越绩效管理等知识培训班,让参会者了解质量管理的相关定义、概念和指导原则,加深对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掌握,系统学习卓越经营绩效管理模式,更好地推动大埔企业全面准确理解掌握卓越绩效标准,有效地导入,提高管理能力,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市场安全与公平正义。特别是加大对制假售假、销售不合格食品、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案件总计54宗,结案43宗,其中食品案件15宗,药品案件14宗,化妆品案件1宗,医疗器械案件1宗,广告类案件2宗,质量认证类案件3宗,产品不合格案件4宗,销售不合格汽油案件1宗,逾期年报案件8宗,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5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宗,合计罚没20.7527万元。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六、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确保“十一证合一”向“二十四证合一的平稳跨越,不断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二是践行政务服务“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缩减企业开办时间,大力实施证照分离、巩固拓展“多证合一”改革成果、持续强化登记窗口建设、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只跑一次”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一要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严厉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二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打击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切实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市场交易信用环境。三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加强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市场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宏宝水泥有限公司、泉之乡、世纪矿泉和三河坝酒业等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二是坚持对获证企业、重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县内较大规模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以上),并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3篇)
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重新组建为契机,扎实推进“职能集合、资源整合、文化融合”,全面实施“党建强局、专业立局、制度管局”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营造“以融合为主题,比执行力、比创新力、比凝聚力”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整合执法资源,倾力打造法治市监
2019年是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市场监管局重新整合组建,其职能范围进一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到位,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市监建设工作在各项改革中稳步推进。
(一)狠抓落实“三项制度”
1. 明确工作重点。对照市司法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梳理工作要点,作专项汇报,落实工作职责,合理分工,强化部门协作,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2. 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化履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能。
3. 真正全面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执法工作内容,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部门门户网站功能,及时更新公开各类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尝试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把关一个不差。
(二)深入推进制度管局
机构改革之后,为适应执法形势变化,落实“制度管局”方案,防范执法风险,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
1. 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理清权力清单,配套完善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修订完善执法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议事规则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行政复议答复)规则,统一执法文书。
2. 化解行政纠纷,减少复议诉讼。坚持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诉讼,充分发挥法制参与在化解行政纠纷、减少行政争议方面的专业特长,实现全年无败诉。
3. 深化容错机制,鼓励干事成事。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问责免责办法》,明确十种问责情形,二十一种不予或者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以及三种从轻或者减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要求,深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以制度建设保障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4. 明确裁量基准,促进合理量罚。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意见》及相关裁量细则,对包括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商标侵权、医疗器械在内的常见违法案件类型明确了裁量幅度,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压缩裁量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提升履职能力
1. 法律专家带业务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工商、食品、药品、价格、质量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掌握通用法律知识及岗位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组建法律智囊团,抽调在八大执法领域具有突出能力的八位干部,按照一个成员专研一个领域一部法律的思路,从多方面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法律智囊团实行动态管理和聘任制,从严管理,优胜劣汰。
2. 案卷检查促规范办案。为规范执法行为,法规处组织开展对全市系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质量抽查。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971件,其中工商类行政处罚案件数1143件,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数1592件,质检类行政处罚案件87件,药械类案件149件。通过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在省局组织的案件评查中获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并有两个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四)有效强化权力制约
1. 分工落实法治要点。根据市委下发的《法治绍兴工作要点》,就其中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内容的相关工作,制定下发《法治绍兴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处室,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 梳理、衔接执法证件。积极与省局、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执法主体,摸清底数,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衔接过度、变更及换证工作。经梳理,全局共有176名公务员(含参公)持有执法证件,其中领导持证16人,正科以下公务员持证人数为128人,参公事业编制持证人数32人。
3. 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按照工作要求对已有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工作,并对各制定处室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法定步骤进行修订,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1件。
(五)稳步开展地方立法
1. 电梯立法有序推进。《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纳入绍兴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计划。我局紧扣立法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确定立法重点,做好统筹谋划。开展立法调研3次,其中省外调研1次,调整立法思路2处,修改原有条文4条,立法工作按计划、按步骤展开。
2. 守好立法防线。立法是划分部门职责的利器,作为执法大局,职能相关的立法工作相当庞杂。本年度牵头完成各类立法相关事项征求意见30余件,为市场监管守好制度边界,防止因立法不当而引起的执法风险。协助市人大完成对绍兴黄酒重启立法工作的调研以及《<浙江省鉴湖水保护条例>取消的影响》报告。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规范多措并举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创佳绩
我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涉企证照实现一窗通办。
1. 积极实施“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把分散在近20个部门、近300种各种类型的许可证和备案,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与“无差别全科受理”有机结合,做到“市场监管一个窗口受理、相关审批部门后台分类审核、一次办结出件”,从而实现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
2.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24个部门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之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举措,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1. 确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出台《2019年绍兴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 推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对2601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修改24份、废除165份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文件;其中,审查存量文件1011份,修改14份,废止4份;审查增量文件1590份,修改10份,废止161份;并组织开展市政府“1+9”政策体系所涉文件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强调全面落实对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3.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调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协调处理,弥补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避免自我评估存在盲区,自我评估机制结合第三方评估,构建双评估机制对我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三)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加强
1. 组建绍兴市知识产权援助服务中心。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两个创建”为抓手,组建绍兴市知识产权援助服务中心,启动绍兴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可行性研究,参与举办中国(绍兴)集成电路产业高峰论坛—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分论坛,积极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2. 构建“四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行政调处、仲裁和司法诉讼等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与绍兴仲裁委、绍兴市中级法院和宁波市中级法院对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调对接、纷诉调对接机制。
3. 开展“百家代理机构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按照《2019年浙江省“百家代理机构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和收集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对拟在绍兴开展业务的服务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工作对接,搭建好服务平台,以提高服务企业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格局。对17家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帮扶指导,其中已成功创建9家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组织浙江福瑞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拟创建企业参加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培训会,帮助企业建立以商业秘密为核心的创新保护体系,从中确定4家企业为省级商业秘密示范站(点)申报单位。
三、深谋顶层设计,监管手段全面革新
(一) “双随机、一公开” 深入推进
根据省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1. 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本部门职能配置和执法应用工作实际,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已有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表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全市系统共梳理认领25大类72个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并实施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监管”,有效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的发生。
2. 统一制订年度计划,规范有序开展执法检查。根据省局年度计划确定的抽查事项及任务制定要求,市局,各区、县(市)局分别制订计划。今年共计设置计划任务187个,涵盖所有的双随机监管事项。检查对象抽取后下达至对应的基层任务执行部门,执行部门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整合检查任务,现场执法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合并实施检查,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3. 严格控制抽查比例,防止任性执法执法扰民。根据省局确定的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控制在5%-10%之间,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控制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一般检查事项抽查企业13148家,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为7.5%。执法扰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成效显著
按照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的有关要求和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主动扛起牵头、带头双重责任,以“全面应用、全员覆盖、全域同步”为原则,以“各项指标实现全省领跑”为目标,市县同步、攻坚克难,第一时间全面、全员、全域部署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工作,成效显著。
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工作的各项主要指标一直保持全省前列,其中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激活率、掌上执法实施应用率、双告知认领率以及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等多项主要指标实现全省领跑,根据2019年12月19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第九次专题会议正式发布的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绍兴取得了全省第二的好成绩。争取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在绍兴试点,相关做法、建议获省长袁家军和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肯定。
(三)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1. 党政同责推进食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食品安全纳入“大安全”工作体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压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不断强化,确保创建工作全市覆盖。7月上旬,市食安办委托市电信公司对全市6个区(县、市)的食品满意度作了调查,国创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中。越城区、上虞区、嵊州市和新昌县均已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的所有评价环节,目前已进入最后公示阶段。
2. 科技引领推进智慧监管。积极探索食品生产经营领域“1+3+N”智慧监管模式,通过构建1个以“智慧调度”为核心的智慧监管平台;成立大数据管理办公室、网络监管分局和电子取证中心3大专门机构;集成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信息化平台等项目,不断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3. 高压震慑推进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促民生”与“保安全”两个重点,坚持以打击强震摄,全力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稳固提升。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流通领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冷藏冷冻食品的经营监督管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专项整治;及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隐患排查。
四、内外协同发力,普法宣传扩面增效
(一)强练内功,提升内部学习力
1. 做好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培训组织。全面核对机构合并后参加培训的人员情况,将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分七批次全部完成该项轮训工作。做好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加工作,全体人员全部完成该项考试工作,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
2. 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开展基层站所负责人“大比武”。面向基层站所负责人共计100余名,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以及典型败诉案件剖析进行培训,共分4天进行专题培训,并开展知识竞赛,对市场监管现有常用法律法规、日常监管内容进行测试,以赛促学、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执法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开展《疫苗法》等新颁布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二)对外发布,提升执法影响力
1. 发布典型案例。打击消费者个人信息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该案是我省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件。绍兴市撤销华旺公司、怡发公司变更登记案和诸暨市撤销银宏商贸公司设立登记案等2个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2. 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价格执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公布各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有效提升执法影响力。
3. 寓普法于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开展普法宣教活动,2019年度面向各类监管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共计40余次,覆盖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各类别的具体监管对象,有效提升监管主体的责任意识。
(三)媒体融合,提升宣传覆盖力
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利用新媒体方式扩大普法受众面,并取得良好效果,两次专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共计有5万多人次的点击量。依托传统方式,结合315、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节点,开展现场咨询及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决各类咨询100余件。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4篇)
2019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蕉岭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以宪法为重点的普法工作等,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53宗,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
1、进一步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办事体验和获得感为导向,坚持激发市场活力,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创新实现全省二十四证“一口办理”。共受理各类经营许可类申请858笔。共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6起,出质股权数额1500万元,被担保债权数额2200万元(成功融资)。二是全力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到1个工作日完成,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是对申请设立登记的企业,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办理,并在0.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切实改善我县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登记程序。共有452户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其中有31户企业冠省名。四是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方式,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我局分别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携手合作开通商事登记银行代办网点,自合作以来,已为企业免费代办市场主体营业执照382份。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实现政银企多方共赢。
2、进一步落实依法履职工作。一是我局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根据县府办《关于集中调整县有关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涉及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工作,其中梳理权责清单1427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814条,共梳理3241条,并按要求如期完成本单位的梳理工作。二是做好政府平台建设的开展工作。我局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平台的开展工作,规范行政管理职能,较好做到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3、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监测,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按照省市县局制定的食品药品抽检计划,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店等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至目前,开展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86批次,抽检药品55批次。二是抓好专项整治,我局依照有关文件精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网剑行动”、疫苗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健”市场、价格检查等与民生相关的热点问题的检查,同时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含可待因药品制剂违法犯罪、打击冻品走私等专项行动,依法履行职责,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事前法制统一审核和对外征求意见,作出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事后及时外网公布的原则。2019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19年,我局继续聘请范伟基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重要事项和遇有重大问题上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如在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公司股权问题上,法律顾问较好地提出了参考意见,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能力
1、规范执法,落实职能。一是整合执法队伍。我局机构改革以来,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一支队伍办案,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是强化制度,加强协作。一是我局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蕉岭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蕉岭县公安局关于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意见》文件,建立了联席会议、执法协作、行刑衔接、信息互通、联动保障等各项制度。今年移送公安涉刑案件共1宗。二是我局及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准确录入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督执法信息。3、强化职能,开展重点行业监管。一是加强监测,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按照省市县局制定的食品药品抽检计划,执法大队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店等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至目前,开展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86批次,抽检药品55批次。二是抓好专项整治,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基层所,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含可待因药品制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等,对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我局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42宗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我局通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201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29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1750家次、学校食堂18家次、单位食堂45家次、托幼机构食堂8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数85个,责令整改85家,整改完成85家。净化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2、制度落实,行为规范。一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清单,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单,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截止11月底我局共查处了行政执法案件53宗,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3、注重信用,加强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据统计:2019年我局通过“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各类主场主体信息3356条。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在上级局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我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梳理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正逐步成为我局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2019年以来,共抽查企业150户次,约占全县企业总数8.25%。同时,我局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推动政府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直各部门大部分已制定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四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我局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努力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守法经营氛围。2019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84户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8户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02户次。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1、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蕉岭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执法机构进行了案件自查和评查,同时要求各业务职能股室一同自查。将已经结案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提出了相关整改的意见,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较好地推进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我局根据2019年上级有关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上级列入重点督查的工作,制定了《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对股室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文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督查,加强了对各职能股室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业务有待加强。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的合并,我局执法人员对综合业务不够熟悉,特别是刚颁布不久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执法人员操作起来不够熟悉,造成工作有时滞后。建议应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开仅停留在本县的门户网,应加强对微博、微信的开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未实现全覆盖。建议在政府的领导下,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全覆盖。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使命担当,创建企业准入、准营、退出的便利机制的商事制度改革新模式,优化蕉岭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业务学习及法治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了解度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和推进蕉岭市场监督管理更好依法行政,为法治蕉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的指导。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加强对各单位的精准指导,提高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的教育。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建议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的建设,实现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并将这一过程扩展至干部选拔、初任培训、升职转任等各环节,促进基层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本(第5篇)
2019年度,县市场监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揭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法治揭西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及时调整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市场监管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了市场监管的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执法水平,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认真履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牵头职责,积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为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水平,减少企业名称登记环节,有效缩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三是压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时限,优化许可事项,简化申办材料。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并在进行公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各方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力度,全面清理影响环境和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不允许出现影响营商环境限制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现。
二、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列席人员发表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聘请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各单位遇到需要解决的法律事项时,随时可以联系咨询法律顾问,获得法律帮助。充分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突发事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保证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管理体制调整,合理划分行政执法任务和重点,进一步优化基层所的布局,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合理划分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责,加强系统内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业务线条的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公示系统上,对执法案件信息进行公示。
(四)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不同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的具体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规范权力运行。对不执法、慢执法、乱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法执法案件,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12315投诉举报制度,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委会等社会组织和团体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反馈对行政复议决定及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信访工作。收到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违法违纪事实或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者赔偿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五、全面提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各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积极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6篇)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号)和《清远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19〕1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市监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纵深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有新突破
1.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5个工作日,比全省要求的5个工作日再压缩了1.5个工作日,其中,新设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2019年1-11月,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8931户,其中企业8280户,同比分别增长7.2%和3.2%。截至11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25664户,其中企业47386户,同比分别增长8.5%和9.8%。持续做好窗口审批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1-11月,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业务7487宗,其中企业登记类1312宗,食药许可类413宗,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类5762宗。
2.推广应用“多证合一”和“一窗受理”。及时转发总局、省局关于“多证合一”和“一窗受理”的有关文件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并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在日常企业登记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多证合一”10类备案事项的的企业,一律规范登记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在颁发营业执照时一律对企业进行照后备案告知,并及时对企业“多证合一”信息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时精准推送至各后续备案部门,实现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同时,我市自2018年11月1日起已与省局同步全面启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我局组织全市商事登记业务部门举办“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应用视频培训,并通过政务网、微信公证号向广大群众推广宣传“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应用。
3.知识产权注册申请便利化改革有效推进。截止11月底,我市专利申请总数3901件,专利授权总数2504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47件,商标申请量5849件,注册量4654件,有效注册量20630件,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持16件,提出申报1件(连南瑶山茶),7家企业提出使用地理标志核准申请。
(二)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严格依法行政
1.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现有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1998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系统。
2.全面认领梳理监管事项。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梳理监管事项母项162项,完善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147项,并按规定录入监管信息;在“新十统一”标准化系统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74项,补全实施信息175项。
3.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依据“新十统一”标准化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编制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共788项,并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有新成效
1.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940人次(含小作坊检查),检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618家次,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分别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提高监管有效性;全市食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销售环节经营主体1568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数220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数173个,完成整改经营主体206家次,食品销售环节立案查处199宗,查处无证经营1户。
2.药品化妆品监管不断加强。截止11月底,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37家,立案查处25宗,涉案货值13.99万元罚没款2.85万元,有效震慑和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医疗机构颁发了“清远市药房规范化建设单位”牌匾。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完成国抽、省抽监督抽检共95批次,已完成监督抽验任务100%。全市业务监管部门移交查处化妆品违法经营案件立案41宗,结案24宗,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进一步净化,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针对重要时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电梯起重机叉车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多个专项整治;全力推进淘汰10蒸吨燃煤锅炉工作,截至11月底,对清城、清新两区已完成锅炉淘汰61台,特种设备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4.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对467户经营户经营的电气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监督检查,与经营户签订《清远市守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承诺书》84份,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无证生产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3宗。
5.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持续加强。截止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约谈企业53个次,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6条,立案4宗,罚没0.55万元;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6宗,罚没33.05万元,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条,有效维护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启动了“云集品”、“保健品”“保健食品”、“网络扫黄打非”、“物联网 、爱心慈善、 养老扶贫、 共享经济”、“团贷网”、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普通高校考试无线设备等内容检索任务20次,检查网站64932个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55宗,罚没金额43.17万元,其中,医疗器械广告案件6宗,查处房地产案件7宗。
(四)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新进展
1.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扎实开展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截至11月底,共强制检定计量器具9797台件,其中实施对122个集贸市场的6223台件,102个基层卫生单位的3574台件进行强制检定,共免收检定费用100.5万元;共完成了13家三级和8家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申报的审核发证工作。
2.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公开征集,全市16个单位的45个项目申报2019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经过专家评审,其中的44个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量为该专项资金设立4年来最高。积极拓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2019年我市2个项目申报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组织发动了8个农业类、1个旅游服务类、1个基本公共服务类合共10个项目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了7个农业、旅游服务标准项目申报2019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九龙小镇参与的《乡村旅游 民宿服务规范》标准项目已获批立项。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有新作为
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自2016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建立政府部门的随机联查制度,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双随机”要求,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部完成了省局下发的抽查任务,同时结合实际自行开展了不少于登记企业数5%的抽查工作,完成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抽查企业41批次,合计3881户,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2次,联合抽查企业127户,抽查过程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293户。全市抽查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8.16%,超额完成了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目标,抽查企业总数、抽查比例均创历史新高。
2.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落实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及时公示违法处罚信息,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识优辨劣能力。同时,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长期缺乏有效联系方式、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市场制度。截至11月底,全市今年共有1626家企业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申请办理并完成注销登记,占同期企业注销总数的35.8%。
(六)加强“两反”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两反”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我局进一步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信息共享,探索开展联合办案,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截止11月,全市系统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案件118宗,罚没74万余元。各项指标均居全省较前列。
2.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贯彻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一是市直和8个县(市、区)23个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建立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同时试点本地本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市共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66件,内容均无涉及限制、排除竞争的相关条款规定。二是增加市人大法工委作为市联席会议成员,成立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完善了各级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扩大到地方性法规,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评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先后成立了或及时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并完善和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立法
为《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的立法起草部门立法建议。通过参加座谈会、书面回复意见、面对面沟通、风险评估评审会等方式,前后多次对《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我局管理职责的条文进行核对,严格依据市场监管法定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修改意见,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认可。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起草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等6份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目前已印发两份,待印发两份,其余2份按制定程序办理当中。
2.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新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送法制部门审核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历年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复查。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按照《清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督导工作的通知》(清府法治办﹝2018﹞26号)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制定的或以市政府名义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95件,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5件。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该制度明确了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实行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机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行政监察。此外,我局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制订了《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正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使我局获得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常态化,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投诉线索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多次参与行政执法和监管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协助我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有效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控。
2.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做好公职律师申请工作,机构整合前我局原有2名公职律师,另有3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现将该3名同志新增为公职律师,共有5名公职律师,全力打造市场监管“法制”铁军。
(三)建立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机构整合后立即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我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议事流程,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部门职责,强化两法衔接
1.依法界定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梳理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同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不同层级对同一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权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2.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立足“三个进一步”: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应用,推动执法协助,加大对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打击合力。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我局制订《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据此编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4项清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组织至少1次对市(县、区)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时派出法制审核人员,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对市直机关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推进举报投诉处置工作。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和渠道,基本形成12315中心运作新模式,并与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对接。截止到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6375件,已处理6215件,处理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6.8万元;共受理举报案件2078件,已处理2005件,处理率96.5%,罚款金额合计84.98万元。
(四)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和加强执法保障
1.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由于机构整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原单位取得的执法证均需更换单位名称。目前,我局正分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执法证换证考试,已有40名行政执法人员换领了执法单位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证,另有2名人员证件正在申领中。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并取得工作支持,组织好其余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考试工作,争取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
2.以机构融合、业务整合为契机,强化学法用法。按时按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培训和考试,先后开展全市系统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培训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等单行法律法规的电视电话培训班;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国家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12315”技能大比武。
3.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推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人员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合理保障基层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检验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应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予以合理保障。
五、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制约监督
(一)完善党内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班子建设。实行定期汇报、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今年先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风行动”“公述民评”等工作听取汇报、专题研究4次,部署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率达100%。
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关人员岗位调整到位,及时组织机关科室、各事业单位开展逐人逐岗廉政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
3.强化监督管理。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以《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报告(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要事项报告(正面)清单》等两个清单为载体,组织市局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46人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4.开展廉政谈话。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廉政谈话计划》,通过谈话谈心,掌握和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党组书记分别与各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任前廉政集体谈话26人次,市局其他领导干部与科室负责人谈话26人次,开展提醒谈话4次。
5.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群体。市局党组在各类集体讨论事项上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相互分权监督制约。
(二)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两案”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70多宗,其中主办11宗,不仅数量创历史新高,而且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明显增强。我科室作为议案和提案的主办部门,切实抓变工作作风,对每一“案”都定人定责定时限,明确具体地提出办理措施。特别是对于主办件,向会办单位发出《关于报送会办意见的函》,并通过电话联系、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交流,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准确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图和要求,深入了解“两案”所涉工作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在9月底前均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三)依法积极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的一次实战历练和实战检验,是检视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试金石”,同时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推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起了关键性作用。2019年以来,我局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宗,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切实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通过执法人员参加诉讼庭审旁听活动,让执法人员直观感受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流程和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对庭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把握和深刻反思,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应诉能力。
(四)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调研
2019年,市检察院调研组来我局调研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情况,我局向调研组介绍了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融合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关情况,以及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并围绕调研重点要求,就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情况和协同检察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情况作了具体说明。此外,我局还就“两法衔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调研组成员展开探讨,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嫌移送标准、酒类商品造假行为查处难点、《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对相关罪行认定的影响等方面交换了意见。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应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我局根据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截止11月底,我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为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开办《以案释法之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专栏节目,成立清远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从无到有,实现新突破。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参与对涉及群体性消费维权信访事件的处理、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重点针对汽车销售、房地产等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消费投诉处理和舆情办理,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发布消费预警提示。今年以来,在各大节日、重要节点通过消委会、我局自有平台和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共18篇。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同时,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查漏补缺,及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法治思维,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92宗,其中合并审理35宗,受理85宗,不予受理6宗,未补正1宗,另外被复议的案件有3宗。目前,已审结复议案件57宗,其中,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3宗,撤销被申请人行政行为19宗,同意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后终止审理5宗。按照行政复议事项来看,其中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73宗,对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理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1宗,对举报奖励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5宗,对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结果不服的复议申请18宗。为提高法制审核人员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以国家、省、市已办结案件作案例,组织全体法制审核人员学习讨论,探讨审理思路,明确审理规则。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宏扬法治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并结合实际,开展了多项形式丰富、效果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包括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知识产权”专题讲座、“5.20”计量日、“药品安全”进校园、“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电梯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进社区、“扫黑除恶”进社区、“文明餐桌”宣传、“扫黄打非”宣传、“禁毒宣传”进企业、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等。我局组织开展上述法治宣传教育时主要利用重大时间节点,以口头宣讲、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条幅、赠送法制读本等方式开展,并结合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法治意识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能够入于脑、植于心,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在全市广大群众中掀起“学法用法”热潮烘托了良好氛围。
七、强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一普法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法治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回顾了我国四部宪法的修订历史,重温了改革开放前30年四次宪法修正案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腾飞,并重点学习了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十二方面21条的修正内容,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二)多渠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氛围浓厚
通过我局官网、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其中,在我局的官网和公众号专题开设了系列“宪法活动宣传周之图片集”栏目,对于宪法的主要精神、主要原则、重点条款等进行了图片式解读,促进了宪法的宣传。
(三)积极参加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积极组织法律业务骨干、技术检验人员参加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在中山公园举办的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暨清远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在宣传活动现场,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向公众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派发了食品、保健食品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我局宣传人员还结合广东地方特色和民众生活习惯,将真假药材实物带入宣传活动现场,以可见、可触、可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中药材选购时应注意的事项。此外,我局还组织8名工作人员参加在国际会展中心大礼堂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活动,以唱《宪法之歌》、诵读《宪法》部分条文、听宪法知识讲座的方式学习宪法。
(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结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学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等新修订修正的业务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领导干部必须重点加强学习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机构整合前,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均能够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今年11月,对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形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7-2019)的自查报告》报送市司法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号文)要求,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该述职报告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九、存在问题和2020年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的队伍整合、职责界定、力量集聚亟需融合,部分科室设置和职能仍有不清晰的地方,造成扯皮推诿现象;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等。
(二)2020年工作措施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更加便利的准入环境。落实《清远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项具体任务;启动《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域登记与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2.继续筑牢市场安全底线,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加大药品和疫苗监管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深化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工作,持续整顿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
3.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环境。落实《清远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建立质量激励机制,力争设立政府质量奖;围绕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与清远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管理工作,提升清远商标品牌注册量,推动清远商标品牌化建设。
4.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公用事业、医药行业等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7篇)
根据《高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高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完善工作流程。2019年,是我局机构改革过渡时期。我局围绕机构整合、业务融合、人员磨合,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依据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执法专业依据和行政执法共同依据进行逐一梳理,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以及执法责任,加快机构整合步伐。
(二)健全责任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我局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考核评议科学化”,使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确保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由法制部门首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公文发布制度。二实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对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我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依法向社会公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等企业信息。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对负责市场巡查监管、执法的十九个监管所及大队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对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由法制机构负责核审,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提交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强化执法监督 确保依法行政。
(一)加强外部执法监督。我局与市检察院联网,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我局将办结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网上办理、录入,方便检察机关有效实施实时、全程监控。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协办6件,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一)领导示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制度,定期举办法制知识讲座;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三是对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咨询审查制度;四是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时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培训,系统学法用法。为了进一步加快促进业务融合,我局先后举办了6期基层全员培训班,使一线人员全面掌握企业登记、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管等业务,确保各项监管工作顺利过渡。今年我局共314人参加了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统一考试,成绩良好。
五、创新执法方式,推进依法行政。
(一)以完善维权网络为重点,积极为消费者服务。一是加强维权网络建设。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写字楼等“五进”网络建设和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加大农村“一会两站”建设。二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5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52万元。
(二)推进监管创新,提升监管水平。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实效。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企业的监管,确保全市安全稳定。继续加大商标和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重点查处制假源头,以及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六、重视综治维稳,维护社会稳定。
(一)完善机制,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制定了完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分步实施,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抓好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市消委会与市人民法院建立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设立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室,推进了社会调解资源整合,节约了诉讼成本。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办事指南、收费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
(二)落实措施,突出抓好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我局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重要时期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一是精心组织。全系统各单位成立了以局长和基层所长为组长的强有力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全系统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备勤制度、紧急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消费纠纷、传销、虚假违法广告、安全生产监管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重点领域、重点事件、重点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大排查,及时主动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关注网络问政,及时处理相关办件,依法依规做好登记,热情接待,按规定时限受理、答复。2019年通过各个途径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等663件,均规定时限受理、答复,得到妥善处理。
七、强化法治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城通办、审核合一”、“证照分离”等系列改革措施,促进了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截至10月底止,我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423户,其中新增企业法人863户,与去年同比增长11.64%;办理食品、药械相关经营许可证2057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314份。加强企业年报工作,我市企业年报率94.86%,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主动履职,牵头抓好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和荔枝文化节期间的特色美食周活动,打造了我市特色美食品牌。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是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在第一责任人的带领下,局党组中心组加强了法治建设的学习,并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和案件等相关工作。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专职负责、政策法规股主抓此项工作,并在各基层所设有专职法制员,在全系统构建起一张完善的“法治网”。拨出专项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全系统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置等工作,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仍然有待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仍有待改善,执法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执法人员的水平有待提升等。
十、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茂名市局的决策部署,突出“优化环境、保住底线、规范竞争、促进消费、提升质量、高效监管”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为高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重点工作。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升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依法执法。
一是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以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程序和文书范本。
(三)深入推进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大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网络化审批。
(四)强化市场监管,提升安全指数。
深入推进“网格化”和“双随机”监管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高质量完成省市确定的食品抽检和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任务。强化安全监管,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全面落实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推进电梯、气瓶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现场安全监察。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2019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进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一、工作情况: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我局通过“冬训、春训”全员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固定活动日分组学习、“主题教育”、“两新组织”共同学习等一系列形式,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同时,在全系统内创新制定实施《党支部委员会重要行政执法事项讨论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守法环境。
2.突出宪法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是积极参与“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加强宪法文化阵地建设。2019年6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完整参观了“五四”宪法纪念馆,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二是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开展宪法与行政法培训,结合专业领域普法“五进”做好宪法宣传,组织民营个体协会开展宪法学习,全面提升“宪法意识”。
3.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全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一是完善普法清单。结合机构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增补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清单,完善普法责任制方案。二是促进业务衔接。以机构改革为动力,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融入的价格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等新程序规范培训,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程序统一。三是用好普法阵地。利用“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爱鸟日”、“5.20”世界计量日、“用药安全宣传日”等纪念日载体,先后多次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执法发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计量、标准化、广告、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消费安全知识。四是以普法改善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常态化企业开办”普法宣传,发挥“0号窗口”及全流程导办的作用,实现“企业综合事项开办时间”缩短至25分钟,市场监管总局现场会,作为区县局唯一典型样板展示。五是紧扣“扫黑除恶”开展专题普法治理。强化宣传氛围,开展内部考试,全面宣传走访。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辖区36家市场实地踏勘,走访经营户630余家。先后排查出3条“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黑恶线索移送公安。
4.开展重点普法,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行业治理
紧扣互联网及餐饮行业热点,推出“电商领域普法”项目。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培训调研,提升用法能力;行政审批中心现场宣贯互联网思维,引导网络个体户使用网店地址办理工商登记56家。面向网店、使用电商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主体开展依普治理,会同区检察院宣传网络订餐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网络合规意识,促成25家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店主动整改;同时,推出餐饮行业控烟治理,集中开展现场宣教,法规的深入实施营造氛围。在行业治理中落实“科普+普法”,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针对“保健品消费陷阱”,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普法活动。提升全社会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按照“社区全覆盖”的要求,深入社区讲座、广场宣传、现场演示、执法督促,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介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在性质及功效上的区别,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常识,并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举办专题科普宣传活动28场,累计培训1300余人次。
5.开展普法创新实践,提升品牌效应
推进杭州商事登记“一网通”普法平台建设,实现“一网互通、一网普法、一库共享”。继续开展“交互式普法”、“体验式执法”,“DO都城迷你工商所”项目荣获Do都城十周年优秀合作单位称号。推进“你点我检”普法品牌建设,开展群众参与式抽检执法132批次,扩大了普法成效。打造“放心消费”工程,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2家、“放心消费单位”272家,并将湖滨步行街区重点打造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促进商圈消费环境的优化升级。
6.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不断提升治理成效
2019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0件,罚没款共计624.74万元。在重点治理方面,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护校安园”计划,联合各部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医疗器械流通、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开展大型医院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执法,推进社会治理。同时,围绕“平安杭州”考评要求,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41件,没收侵权商品逾千件,罚没款98.6万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先后查处“利用虚假宣传手段推销‘老年保健品’”等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1件,罚没款141.9万元。此外,我局将普法矫正寓于执法查处当中,探索实践“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于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以要求当事人出具《告知承诺单》代替直接行政处罚。突出教育在处罚之前的普法治理新理念。
7.继续推进“两高一低”整治,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
2019年以来,我局共新收各类行政复议22件,已审结19件,撤改数为0。共新收各类行政诉讼16件,已审结15件,撤改数为0。我局新发生行政案件继续保持零撤改的成绩,“两高一低”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我局注重发挥行政负责人作用,诉讼案件共开庭10件,我局全部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庭率为100%。我局行政负责人均能作当庭答辩,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作全面答辩,实现“出庭又出声”的良好效果。
同时,我局注重提前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共有5件行政案件促成原告主动撤诉,避免诉累。值得一提的是,我局在行政争议高发的商事登记领域,注重做好“应诉转办案”的工作,提前化解行政争议。为避免进入复议诉讼环节,2019年以来,我局已对14件涉及虚假登记的事项主动受理、主动处理,避免了不必要的复议诉讼风险。2019年,我局商事登记领域的复议诉讼仍然保持为0。
二、存在问题:
1.依法行政工作面临权利滥用压力
泛滥的职业索赔和权利滥用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应对处理压力,也增加了后续复议诉讼的风险。2019年,我局先后应对近40起复议诉讼,主要仍为职业索赔人针对非质量问题、对法条强行作有利于自身的、扩大化的理解,意图向经营者追索额外利益而引发。向公权力施压,极个别人员缠诉缠讼、反复向行政机关施压,导致市场监管法制工作精力被过度牵制,影响了正常普法工作的开展;导致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资源错配,影响营商法治环境,损害社会治理秩序。
2.普法工作系统性仍显不足
近年来,普法的载体和形式有所创新,广度和深度有所提升。但普法工作仍存在从属性、片段性,缺乏专门化的普法基地,尚未真正形成体系化的普法工作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改进普法工作效能,迎接“七五”普法验收
(1)围绕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普法治理。(2)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应用工作。(3)继续优化“童心圆”、“放心消费”、“你点我检”等普法平台,提升普法品牌价值。(4)按照“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要求,针对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普法工作不平衡等问题,继续做好整改。
2.继续提升执法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的落实
(1)继续做好复议诉讼风险防范,甄别恶意投诉举报。积极争取司法机关理解支持;依照总局新的投诉举报规章精神,建立职业索赔及滥用诉权行为的甄别、遏制机制。(2)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锻造基层法制保障力量。大力发挥办案机构法制员在执法审查、案件把关、上传下达等方面的作用,与法制机构形成资源互补,提高法制工作整体效率。(3)强化案卷评查工作力度。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对办案机构自行审核案件、自办案件及时做好抽查及督促整改,并对职业打假领域的投诉举报处理及回复情况开展评估;同时,定期组织办案单位参加案卷互评,提升全局整体案件办理质量及文书制作水平。(4)健全“三项制度”实施推进,提升执法规范度。对执法人员开展实践指导,形成“视频影像记录”在各环节的普及应用,增进执法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要求,利用各类平台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促进我局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第9篇)
2019年以来,德宏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部门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筑牢安全底线。现将德宏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1.建章立制,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德宏州市场监管局从成立伊始,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迅速建章立制,制定印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建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2.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把依法行政的要求体现在执法监管、保障安全、服务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19年11月,德宏州市场监管局接受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顺利完成各项检查考核任务。
3.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围绕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生产安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工作出发点,全面提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实现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等工作目标。
(二)围绕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切实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计划,确保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
(2)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法制宣传教育。2019年,我局制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德宏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等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活动,全年学法10余次。二是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主题为“市场监管中的依法行政”的专题授课。三是组织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四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传播活动,全年组织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次。五是运用“互联网+培训”模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用好“法宣在线” “学习强国” “云岭先锋”和总局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的平台,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六是以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中国宪法边疆行” “宪法进万家”等活动为着力点,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 “12·4”国家宪法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特种设备安全月,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电子商务法》实施1周年等重要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1万份,宣传物品39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550余条,展出展板280多块,接受咨询及服务人数24044余人次,播出法律法规宣传350余条,培训民营企业近200人次,向1106户企业发送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刊载发布普法案例2次。
2.完善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州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决策听证制度,把相对人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
3.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使用“说理性”表达方式,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有关规定,做到过罚相当、客观适度、合乎情理。通过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等方式加强对本机关和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定下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系统以全面贯彻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为抓手,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法制审核。
4.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复议范围的事项,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积极处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本局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建立完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设置举报箱、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12315等多种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为引导、促进我州珠宝玉石翡翠产业发展,规范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活动,维护珠宝玉石翡翠交易市场秩序,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以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突出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研究起草《德宏州珠宝玉石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起草部门,经过3次实地调研、2次公开征求意见、1次公开听证,共收到意见建议51条,采纳20条,完成了《德宏州珠宝玉石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相关工作,《德宏州珠宝玉石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德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0月22日发布,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6.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7号建议所反映“关于药监部门、农业部门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建议”;办理州政协委员提案1件,即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63号《关于加强食品外卖行业监管的提案》。
(三)紧扣职能,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放管服” “减证便民” “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围绕州委、州政府“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决策部署,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目标,坚持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实施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 “公平竞争守护行动” “企业权益保护行动” “企业发展助推行动” “企业服务增效行动” “监管执法创新行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承接调整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许可服务全整合,审批服务标准化。
2.严守底线,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1)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学校园专项检查、中高考期间专项检查等工作。二是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三是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国际泼水节暨同乡联谊会、公务员考试期间、高考保障等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四是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过桥米线经营活动、粉丝粉条和面制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等专项整治。六是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将防控工作纳入《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管理,签订《承诺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村寨小喇叭等载体发布防控知识。七是联合州直17部门组织实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2)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不断加强。一是开展节假日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等工作。二是配合省药监局完成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组织全州交叉检查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三是做好《进口药品通关单》登记备案工作。四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3)严格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调整充实州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推进德宏高质量发展。开展“质量月”宣传,发放资料15030余份,展示展板66余块,接受咨询130余次。二是围绕涉及国计民生、人身财产安全反映较多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三是做好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燃煤锅炉监管、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做好国家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4)夯实技术基础做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一是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做好烟叶标准仿制样品审定,为烟叶收购提供标准。二是对各类衡器及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进行检查;对出租车计价器全部完成检定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民用三表进行检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电能计量授权检定机构、能效标识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做好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一是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二是提升广告监管效能。三是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对互联网直播珠宝玉石监管,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姐告玉城获得省级、德龙珠宝城获得州级诚信市场称号,11家珠宝翡翠商户获得瑞丽市珠宝翡翠诚信商户称号。
(6)做好消费维权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五线整合”,于5月27日顺利完成12315、12330、12331、12365、12358热线整合。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景区景点及旅游购物场所的检查。三是认真做好信访件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处理回复工作。四是认真做好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和“一机游”旅游投诉和游客退换货工作。
(7)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刑事案件,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规范执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开展“信用监管促诚信”工作,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全年以“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部门“双告知”职责、“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减负担”、“市场主体联合惩戒”等工作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守法经营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共享推送部门监管信息,实现“一处受限、处处受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工作目标,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加强对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
2.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9号)精神,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德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全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2月26日,德宏州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2019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948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由于机构改革后,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在“立、改、废、释”中,执法人员、工作机制也在逐步融合中,2019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的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照标准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监管执法能力培训还需加强;三是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四是行政执法队伍老龄化,一些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市场监管不断面临的高要求不相符。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德宏州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后,局党组及党组书记、局长马向红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尤其注重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具体抓、具体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严格履职尽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个人自学等,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先后组织专题法律学习6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3次。二是结合部门职能,狠抓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规督办,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利用局长办公会议及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适时提醒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特别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在注册登记、食品药品安全、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等工作中通过论证会、咨询会、案审会等形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系统法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要切实以强化法治工作为抓手,明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统筹、协调和完善建设各项活动内容。以“法律六进”为突破口,强化措施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规范建设。要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明确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管,守好底线。要继续把抓好风险隐患排查作为履职尽责的工作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立足职责,广泛宣传。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的宣传形式,把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通过宣传工作,努力达到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社会对监管部门和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提振消费信心的目的。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10篇)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依法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特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过程中,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前审查把关,把握改革切入点,充分听取政府部门、企业群众意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程序监督,加强改革风险防控,坚持法律框架下破难题增活力。全面推进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取消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简化企业名称申报手续;落实江门市住所改革办法,实行住所信息申报制,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准入条件,如“同城通办”改革,破除区域行政壁垒;“多证合一”“开办企业便利度”等改革重构审批流程,推广江门市“微信+智能化审批”服务系统,免跑动、省时间、无纸化、智能化,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破除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合力。改革以来,全市已办理办理“信息申报制”385宗,“住改商”149宗,一照多址3宗。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已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1257张。
2.创新监管方式,锻造公平竞争环境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规范行政执法,对所有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一是将法治抽查贯穿创新监管全过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深度梳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事项,牵头做好我市“全国一张网”建设,组织开展对全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智慧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平台,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和联合惩戒相结合,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将因未按时年报个体户共3064户,企业4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增强企业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联合江门中院、恩平法院在恩平市电声行业协会挂牌成立“江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电声行业(恩平)服务站”,为我市企业有效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2019年,共立案查处20宗侵权案件。
(二)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三局行政职责全覆盖。2019年,我局共办理案件273宗,罚没金额合计330.35万余元,涉案类型主要有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产品质量违法、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和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案件等,基本实现了原三局行政职责的全覆盖。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案件类型,我局在过渡期间严格执行《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及《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所有案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自由裁量,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是以“三项制度”落实为抓手,严格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制度。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及印发我局相关制度及清单。
(三)普治并举,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为主要抓手,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全局全年内开展新法宣讲、旧法普及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普法活动,举办参会人次达百人以上的大型集中培训会议5次。二是办好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周、产品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强化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营造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及网络媒体等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公示,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阳光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队伍的培训。通过办案人员现场跟班培训、集中学习授课、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逐步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使办案人员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办案单位的检查督导,确保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梳理职责,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需要经过法制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制发处罚决定书。四是做好市场监管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全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求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对照案件移送一览表,监督各办案单位及时备案和移送,确保办案单位严格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防以罚代刑等随意执法行为的发生。2019年共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备案案件15宗。
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与群众期盼有差距,企业获得感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0年工作计划
继续抓好开办企业便利度工作,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工作;大力推行“直接审核”制,进一步压减开办企业时间,提高业务当场办结率;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回访,做好意见收集工作;优化窗口服务态度,提升企业获得感。根据江门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企业“二十八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改革实施细则及操作指引,健全部门时限、流程等工作规范和监督机制,确保改革实效。
推进证照一窗通办,实施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
探索实施《营业执照》一窗通办、同步受理、分步发放证照。将《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以“一窗通办、同步受理”方式开展,登记、许可机关完成相关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审批后,分别发放《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探索实施商事主体登记“微信+智能化审批”服务,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试点工作,实现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
加强政策宣传,推进知识产权质量和数量双提升;提高服务质量,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继续落实省、市商标、专利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江门市落实〈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江门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深入企业调研,采用回访、座谈等形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指引企业积极申报注册商标、专利、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严厉开展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守法经营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选择重点领域、重要活动探索维权援助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开展维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各大活动契机,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利好政策、侵权维权等宣传,促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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