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5篇范文
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1
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使公民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省总队法规处的统一部署,调查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我队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队领导领导汇报,并以“XXX字〔2016〕30号”行文成立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亲任组长,副队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我队将每周一下午定为全队学习日,尤其是在12月7日的会议上,学习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队干部职工加强自学,熟练掌握理论知识,认真总结,队员要具备为辅调员、调查户、群众详细宣传讲解的能力,确保宣传活动的质量。
2、开展宣传活动。12月8日上午,我队联合县统计局在东方红超市门口开展了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展台、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统计知识,宣传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法规
3、利用各住户、畜禽监测等专业年报会议学习宣传统计法。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本专业特点,在年报会议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对统计员、辅调员进行统计法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增强统计法制意识。
4、结合“七五”普法和12月份法治宣传日契机,由刘伦光副队长带队赴各镇调查点、各企业开展集中访户工作,讲解统计法有关条款,发放《统计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宣传册,宣传统计法知识,消除他们的顾虑。
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2、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水平不高,执法检查力度不大,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的发展进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把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尽力扩大影响面,提高覆盖率。
3、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规范统计行为。
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2
自2017年9月以来,南江统计宣传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目标,坚持不懈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谱写南江统计宣传工作的新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工作的领导,2018年初,及时调整了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奎荣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冯君学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计宣传工作。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统计宣传的重点,认真制定年度统计宣传计划,把宣传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个股、室、中心和每个人头,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把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工作与统计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将统计宣传融入到统计日常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提高宣传主动性,扩大统计影响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宣传服务品牌
统计宣传是统计改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部门沟通内外、媒介社会的重要桥梁,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南江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为民服务理念,以创新服务为突破口,以大力宣传统计正能量为己任,提高统计新闻宣传创新能力,提升统计传播能力、应对能力和引导能力,为南江统计改革发展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截止目前,南江统计宣传与统计服务已经融为一体,统计“四走进”活动渐入佳境。走进企业,通过业务指导和依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统计对象及时开展“订制”服务,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走进校园,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开展统计调查等社会实践,着力普及统计知识;走进村社,围绕脱贫攻坚,帮助农户制定增收计划,算好收支台账,“数说”全县人民脱贫奔康生动故事;走进媒体,讲统计事、说统计人,打造成为南江统计的文化特色和服务品牌,巴中日报、四川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对接南江统计,形成良好合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载体,打造宣传工作亮点
(一)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参与统计、支持统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积极利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微学习》广泛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让统计法治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还充分利用大型广场,采用展板宣传,并发放宣传画册,结合统计读本赠阅活动,把统计宣传工作抓细抓实。
(二)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统计法治,我局组织10人参加县政府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向现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法学习问答》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和书籍3000余份,并就群众关心的统计指标进行释疑解惑。
(三)开展“12.8”统计法治系列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主流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巴中日报》《四川新闻网》等重要主流媒体,积极宣传南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以及南江统计改革发展进程。二是有效载体宣传。通过《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等有效形式,及时将统计信息分析资料、重要统计活动和重大统计成果报送至县党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统计服务对象,促进领导决策数出有据。三是现代传媒宣传。制作公益性广告、标语,通过与报刊、杂志、电视台的紧密合作,宣传统计知识,服务民众。与县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辟电视专栏,以“统计进社区”、“统计进企业”为载体,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专题咨询,重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群众和被调查对象更加深入了解统计知识,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四是小分队宣传。由分管副局长任队长的宣传小分队,分别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等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企业领导、村居负责人、基层群众了解更多的统计法律知识和相关统计指标,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四)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南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契机,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普查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普查对象更加关注普查、了解普查、支持普查,为顺利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全县制作大型公益路牌广告100余个,制作宣传雨伞500把,利用政府、街道、学校、村(社区)电子显示屏200多个滚动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知识,开通电信、移动手机及座机彩铃,为普查工作做好铺垫。
(五)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应对。一方面,建立健全依法统计良好氛围,把统计基层基础作实;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统计工作相关责任,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的分析和研判,主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统计舆论环境,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完成报刊征订
局党组专题对2018年“一报三刊”的订阅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一报三刊”发行工作全面落实。一是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科学下发了2018年“一报三刊”任务数,将发行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人。二是制定措施,奖惩分明。年初,将“一报三刊”发行任务明确写进岗位责任制中,年终评比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来打分,提高了发行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扩大范围。利用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统计年报会等机会,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促使乡镇、学校、县级部门积极主动订阅“一报三刊”,确保南江圆满完成2018年市局下达报刊订阅任务,其中《四川省情》170份、《中国统计》25份、《中国信息报》5份、《中国国情国力调查》1份。
2018年,南江统计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全面提高领导和社会公众对南江统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3
2018年,我局法治统计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法治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函〔2018〕22号)、《2018年全省法治统计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法治统计宣传,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固化全员统计工作,为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基提供法治支撑,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管理秩序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统计宣传,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影响力
我们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台普〔2018〕1号)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18年统计普法宣传计划》内容,积极向各级宣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
(一)逐级发文落实,压实责任体系。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级责任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统计局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党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6月份印发《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施方案》《统计工作约谈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等文件,从方法制度层面压实各级责任。同时,下发各县(市、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100余册,要求如实填写,妥善保管,及时上报。
(二)面向党政领导,会议讲座宣法。协调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学法内容。9月份,陈玲萍局长赴天台县为第四期全县干部讲堂讲解统计法律法规;10月份,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市政府秘书长传达《关于开展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陈玲萍局长讲课,市政府班子成员全部出席。市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赴黄岩、路桥、天台、玉环等地,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讲解统计业务知识,年初以来共安排此类培训班9期,受训人员达190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法治统计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面向统计调查对象,执法普法融合。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第四次经济普查等活动,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延伸到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积极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仔细讲解《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共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1000余本,企业、社区受宣传人数达1000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交流,使他们明确职责要求,谨守制度规定,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并同时明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动中,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从而使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面向社会大众,宣法普法并重。围绕主要时间节点,突出统计法律法规宣教。在“9.20”统计开放日,结合今年第四次经济普查主题,积极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融入普查宣传;在“12.4”宪法宣传日,以“坚持依法统计,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联合椒江区统计局和市政府相关法制部门,在椒江区青少年宫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了精心制作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展板,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统计法律知识解答》等小册子1000余册,购物袋500份、纸巾300盒,现场解答群众提问60多个。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统计的影响力,引导了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自觉性,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法治根基。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
强化法治力量建设,是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的有力举措。
(一)配强配足统计执法人员。各级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将统计业务素质好、实际工作经验丰富、执法办案能力强并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统计人员充实到执法大队和法制科,配齐执法大队编制,用足执法大队人员,确保领取《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证》人员主体资格的合法,提高了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证》持证率。今年以来,全市共调整统计执法人员10人次,较好优化了统计执法队伍。
(二)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分别在三门、临海等地举办法治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300余人。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在金华举办的法制培训,市发改委举办的“信用台州”建设培训,切实提高了法理水平和法治素养。同时,借助今年统计执法证考试在我市组织实施的优势,选派学习能力强、上进心强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认真备考,全市8名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统计行政执法证》考试,5名顺利通过。目前每个县(市、区)至少2人持有《统计行政执法证》,可随时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加强统计执法业务“扶贫”。组织执法比较薄弱的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到执法先进的县(市、区),或者组织执法先进的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到执法比较薄弱的县(市、区),交叉执法,现场跟班,现身说法,实地学习,达到执法“扶贫”目的。先后组织执法业务“扶贫”15次,参与人数30人次,受“扶贫”人数62人次。同时,通过上挂下派的形式,加强学习交流。5月份接收路桥1名同志到我处挂职锻炼,积极参与执法检查,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四)组织集中案卷评查。10月11日,在三门召开2018年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市局抽调18名统计执法业务骨干,组成4个评查组,对各县(市、区)统计局选送的23个处罚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选出6个优秀案卷加以表彰。通过案卷评查,既查找了问题,又交流了经验,以案卷的标准化促使执法的规范化,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奠定了基础。
(五)用活全市执法力量。强化“融合、整合、联合”执法方式,整合执法资源,盘活执法力量,优化执法队伍。一年来,市局融合专业处室执法16次,参加执法人员90多人;抽调县(市、区)执法骨干参与执法25次,参加执法人员近60人次。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抽调的国内、省内执法检查,先后12次12人次赴内蒙古、四川、宁夏、温州等地执法检查,既学习了国家先进的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市参与执法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多次获得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发文表彰。
三、开展专项活动,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贯彻力
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法治统计责任、营造良好政府统计工作环境、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抓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全市统计局长办公会议、统计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指示批示,认真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号)、省统计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和抽查的通知》(浙统函〔2018〕133号)、《关于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8〕138号),深刻领会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精神,切实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县两级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兼任,法规处(科)为专项行动责任牵头部门,负责自查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三)下发通知,部署安排。及时制定下发了《台州市统计局关于要求各地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统〔2018〕20号)、《台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统〔2018〕37号),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在全市统计局长例会上,陈玲萍局长分别作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新时代台州统计新篇章》《全市统计局长会议讲话》,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专项整治提出了明确的、严格的、具体的要求。
(四)专报领导,获取支持。将《关于省统计局传达全国统计局系统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专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高度认同和有力支持。于9月4日上报《台州市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报告》、《台州市统计局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五)积极协调,认真清理。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严肃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把统计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等经济指标责任单位的情况。为此,市局专门起草《台州市统计局要求对<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重新修改行文的函》和《关于<2018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责任分解(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专人送达相关部门,要求予以重新行文,确保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清理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压力和不良影响的文件和做法。全市共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相关文件7件,建议修改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稿6件。
四、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震慑力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适应当前法治形势,贴近基层统计实际,严密开展统计执法,发挥统计执法保障与服务作用。
(一)明确任务,量化执法。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是我市政府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的一把利剑,我们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进度认真完成省统计局制订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先后印发《2018年台州市统计局法治统计工作要点》(台统办〔2018〕33号)《台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台统〔2018〕26号),突出执法重点,安排稽查任务,明确巡查对象。
(二)合力执法,形成震慑。坚持“专业处室与执法处室一体融合、市与县两级上下整合、县与县平级横向联合”模式,常态开展统计执法和统计稽查工作。全面推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统计巡查。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对2个县(区)人民政府,2个市级部门进行了统计巡查;县(市、区)统计局共统计巡查了县级部门10个、乡镇(街道)20个,全市共统计稽查企业430家,核查企业2000多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14起,建议处分1人次,通报2起,警告20起,警告并罚款91起,罚款总额人民币34.73万元。实现九个县(市、区)、集聚区和开发区统计执法全覆盖。
(三)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原则,严肃查处了省统计局交办的数据质量问题案件。根据省对市投资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涉及的6个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起到了警戒作用。一季度,市统计局数据核查发现某县沿海工业城数据波动异常,责成该县统计局认真检查,严肃处理。经调查发现该县沿海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统计人员涉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该统计局连夜对沿海工业城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周某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目前案件已处理完毕,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记过处分。通过此案,严肃了统计纪律,增强了统计威严。
(四)联合执法,形成机制。根据《台州市统计局 中共台州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关于印发<监督执纪和统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市统计局法规处与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动机制,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统计业务,参加统计执法,使统计执法稽查与党纪纪检检查形成合力,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
五、重视推进全员统计工作,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合力
法治统计的根基在于统计的基层基础,全员统计是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加强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具体措施,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升级版”。
(一)召开会议,深入探讨。于4月11日,召开全市全员统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以来的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全员统计目的为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使党委、政府各级领导“知统支统”;进一步探讨“全员统计”作为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首要明确的就是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健全网络架构,建立工作制度,使各环节人员责任清晰、任务具体,做到统计有法可依,数据源头可查,执法追责有据,使统计的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在各个层面得到落实。
(二)健全体系,厚植根基。强化构建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环节对全员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全员统计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统计网格融入乡镇全科网格管理之中,切实发挥网格员在统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网格员的统计任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制定标准,强化落实。《2018年度县(市、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明确采取平时督查,适时抽查,材料核查,年度赴实地考核的方式,强化全员统计体系建设的考核监督,促使全员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全员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真正达到“知统、会统、支统”目的。制定《台州市全员统计规范手册》,使全员统计工作有据可依、永续推进。通过全员统计工作的推进,形成大统计的格局,实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要求。
(四)落实计划,实地考核。12月上旬,由分管领导带队,法规处所有人员参加,对9个县(市、区)和集聚区、开发区进行了为期14天的全员统计实地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踏看、问题提问、意见征询、进村(社区)入企等多种方式对18个街道(社区),22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走访过程中,随机询问24名统计网格员自身职责、数据上报、存在问题等情况,具体掌握了全员统计第一手资料。
六、2019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法治统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离法律的规定还有差距,法治统计宣传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效果有待于进一步彰显,法治统计的根基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在2019年,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按照“提高认识、拓宽渠道、丰富内容、灵活手段、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党政领导促动、统计部门主动、有关部门推动、市县乡三级统计机构联动、社会群众真正触动”的工作思路,围绕“时间节点、对象重点、关键地点、办案处罚点、执法功能点”等环节,通过多种手段,深入开展统计法律业务知识普及宣传。
二是建强统计执法队伍。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是有效实行统计监督的前提条件,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将根据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现状,结合已经领取《统计执法证》人员情况,全市统筹协调,通过人员调整、业务培训、跟训跟学、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是依法统计的重要环节,是政府统计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融合、整合、联合”的执法模式,落实“三查”,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
四是固化全员统计工作。法治统计的目的是维护良好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而统计数据恰恰源于统计调查对象一线,源于乡镇(街道)的直接管理,源于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统计的监督。因此,我们将把进一步夯实全员统计工作体系作为营造法治统计合力的重中之重来抓。
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4
自2017年9月以来,南江统计宣传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目标,坚持不懈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谱写南江统计宣传工作的新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工作的领导,2018年初,及时调整了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奎荣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冯君学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计宣传工作。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统计宣传的重点,认真制定年度统计宣传计划,把宣传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个股、室、中心和每个人头,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把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工作与统计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将统计宣传融入到统计日常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提高宣传主动性,扩大统计影响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宣传服务品牌
统计宣传是统计改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部门沟通内外、媒介社会的重要桥梁,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南江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为民服务理念,以创新服务为突破口,以大力宣传统计正能量为己任,提高统计新闻宣传创新能力,提升统计传播能力、应对能力和引导能力,为南江统计改革发展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截止目前,南江统计宣传与统计服务已经融为一体,统计“四走进”活动渐入佳境。走进企业,通过业务指导和依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统计对象及时开展“订制”服务,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走进校园,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开展统计调查等社会实践,着力普及统计知识;走进村社,围绕脱贫攻坚,帮助农户制定增收计划,算好收支台账,“数说”全县人民脱贫奔康生动故事;走进媒体,讲统计事、说统计人,打造成为南江统计的文化特色和服务品牌,巴中日报、四川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对接南江统计,形成良好合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载体,打造宣传工作亮点
(一)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参与统计、支持统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积极利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微学习》广泛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让统计法治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还充分利用大型广场,采用展板宣传,并发放宣传画册,结合统计读本赠阅活动,把统计宣传工作抓细抓实。
(二)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统计法治,我局组织10人参加县政府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向现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法学习问答》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和书籍3000余份,并就群众关心的统计指标进行释疑解惑。
(三)开展“12.8”统计法治系列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主流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巴中日报》《四川新闻网》等重要主流媒体,积极宣传南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以及南江统计改革发展进程。二是有效载体宣传。通过《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等有效形式,及时将统计信息分析资料、重要统计活动和重大统计成果报送至县党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统计服务对象,促进领导决策数出有据。三是现代传媒宣传。制作公益性广告、标语,通过与报刊、杂志、电视台的紧密合作,宣传统计知识,服务民众。与县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辟电视专栏,以“统计进社区”、“统计进企业”为载体,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专题咨询,重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群众和被调查对象更加深入了解统计知识,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四是小分队宣传。由分管副局长任队长的宣传小分队,分别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等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企业领导、村居负责人、基层群众了解更多的统计法律知识和相关统计指标,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四)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南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契机,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普查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普查对象更加关注普查、了解普查、支持普查,为顺利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全县制作大型公益路牌广告100余个,制作宣传雨伞500把,利用政府、街道、学校、村(社区)电子显示屏200多个滚动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知识,开通电信、移动手机及座机彩铃,为普查工作做好铺垫。
(五)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应对。一方面,建立健全依法统计良好氛围,把统计基层基础作实;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统计工作相关责任,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的分析和研判,主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统计舆论环境,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完成报刊征订
局党组专题对2018年“一报三刊”的订阅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一报三刊”发行工作全面落实。一是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科学下发了2018年“一报三刊”任务数,将发行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人。二是制定措施,奖惩分明。年初,将“一报三刊”发行任务明确写进岗位责任制中,年终评比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来打分,提高了发行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扩大范围。利用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统计年报会等机会,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促使乡镇、学校、县级部门积极主动订阅“一报三刊”,确保南江圆满完成2018年市局下达报刊订阅任务,其中《四川省情》170份、《中国统计》25份、《中国信息报》5份、《中国国情国力调查》1份。
2018年,南江统计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全面提高领导和社会公众对南江统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法治统计宣传工作总结5
为了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我社区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意识,以“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为统计工作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我社区紧紧围绕“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宣传统计调查工作,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绍兴路社区结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社区组织居民开展普法、统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法规相关资料100余份,起到很好的基层普法宣传效果。同时进一步增强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社会环境。
同时,社区还利用小区电子屏、微信APP、知识竞赛答题等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今年又是经济普查年,社区在经济普查入户时把统计法知识送到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让他们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了解,并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统计,如实申报各项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