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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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为核心,以解决民生实事为重点,以改进机关作风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我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上升;新建商品房供应量增加,商品房住宅销售量增加,非住宅销售量下降;商品房住宅价格稳中有升;商品房住宅库存量持续下降,去化周期较低,控制在合理区间。
2019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3150万元(该数据未包含保障性住房),同比增长8.91%;全县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59128.79平方米(包括地下层等其他面积25587.51平方米),同比增长30.80%,其中住宅170994.43平方米,非住宅62546.85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4.06%、19.25%;商品房销售面积113662.92平方米,销售额47985.5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6.65%和41.9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11096.92平方米、销售额43468.34万元、882套,同比分别增长30.56%、43.71%、2.44%,非住宅销售面积2566平方米、销售额4517.2万元、116间,同比分别下降44.87%、增长27.12%和下降24.18%;全县新建商品房住房成交均价391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0.22%,非住宅成交均价17600元/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库存为59897.51平方米,去化周期6.47个月,同比下降2.13个月,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全年完成江永县民政局危旧房改造、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造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400套,基本建成360套,完成年度投资13160万。
二是全年共向90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9万余元,惠及城镇住房困难群众146人。
三是全年向上级争取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53万元。
(三)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截止12月15日全县共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57户,完成签约面积约5700平方米,其中白牛路项目4户,瑶城市场项目3户,老农行(一中棚户区配套设施项目)9户,永华壹号1户,原城关中学40户;共拨付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约1652万元。
二是除完成上述签约任务外,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及征收工作的有,老武装部项目(涉及约50户)、原陶器厂拆迁遗留问题处理(涉及4户)、永明河项目(涉及14户,其中国有土地1户)、江永一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72户)。
(四)房产市场创新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截止目前,已办理1860件。
二是全县开展房地产市场动态巡查20余人次,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房屋中介机构6家。
三是着力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个,对伟恒财富广场、龙渤湾、凤凰花苑等13个住宅小区投入了近49万元进行了整治改造,保证了创国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归集房屋维修资金1611户539.71万元,目前累计缴存2153.36万元。
五是共回复处理各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件11件,实现办结率100%。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对申报棚改项目的推进和考核,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2020年我县申报棚改项目5个,共392套,总投资24500万元,年度投资13600万元。其中:北山塘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县政府大院棚改项目)106套,副食品公司片区棚户区29套,药材公司片区棚户区137套,城北路片区棚户区100套,财政局危旧房改造20套。计划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00户。
为落实2020年棚改工作任务,建议县委县政府:一是按所申报的项目分别成立项目指挥部,每个指挥部的指挥长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成立棚户区改造考核指挥部,对各棚改项目实施跟综考核,挂图作战,适时调整,确保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确保所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应统尽统,固定资产投入稳定增长并有序开发。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继续跟踪商品房销售情况、房地产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数据,积极对接意向落地房地产企业,确保完成经济指标。
二是建立完善好房地产网签备案系统,利用现代化技术监督和管理好房地产市场。
三是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对涉及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测绘成果利用提供数据支持。
四是在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同时,对县城区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排查,核实备案信息是否准确一致,根据现场核实情况,若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约谈房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稳步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征收拆迁政策不走样。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修改制定我县房屋征收政策。利用《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在2019年1月25日正式实施契机,结合我县实际修改完善我县现有的房屋征收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加强学习,邀请省市住建部门、县法制部门及兄弟单位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与永州市发达县区开展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三是严格落实房屋征收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房屋征收工作相关部署,做好房屋征收前期、后期工作,促进全县征收交地。
四是理顺房屋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房屋征收工作队伍。根据当前机构改革职责分工情况,进一步理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确保职责明确,渠道畅通。
(四)加大物业管理整治力度,确保小区提质改造管理到位。
一是落实前期物业准入招投标制度,引进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
二是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属地镇、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属地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督导分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聘请物业加强小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公约,实现小区自治。
四是推动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工作走向深入,逐步健全完善镇、社区两级调解工作机制。
五是利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完善好小区水、电、路、汛、燃气管道、地下管网、停车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
江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