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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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政协办公室: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针对委员的各项提案,我局都积极的进行了办理。
一、黄丽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病边缘户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一手抓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一手抓医保待遇政策完善,提升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一是普通门诊年度报销封顶额由100元左右(原各统筹区不一致)提高到200元;二是将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由30%降到10%;三是实行了“两病”政策,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分别可报300元、400元;四是“17+13+X”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减轻肿瘤癌症患者就医负担;五是肾病透析费用按95%报销;六是重症精神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5%;七是慢性病就诊实现即时结报;八是大病保险实现一单式结算。
同时,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困难群众等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项社会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医保政策一系列的调整优化为慢病患者、大病患者提供了更优惠的医疗保障,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市尚无针对贫困边缘户的特殊医保政策。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医保基金结存情况,不断优化政策设置,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落实好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一户都不落”的医保职责。
二、朱小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合扶贫户患者医保监管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加强医保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2019年市医保局对全市1868家协议医药机构开展集中专项检查;追回医疗总费用4016.84万元,其中行政处罚42.24万元,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力度,一是通过户外广告牌等方式营造打击欺诈骗保浓厚环境氛围;二是组建了“淮南市医保政策宣讲团”,深入医院宣讲医保政策;三是加大了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的督查,聘请医学专家进行会审;四是通过“医保扶贫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了解贫困人口就医、报销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医院对医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五是将医保经办机构纳入了监管范围,提升医保队伍的纪律性,公正性。
为引导贫困患者合理择医,医保政策规定:同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异地至少高一倍,同时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异地就医还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3507人次,其中省内异地住院2896人次,仅占12.3%。
贫困人口在省内异地就医主要流向是省属三级医院。全省医保协议医院与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均联网,在院费用情况都能得到在线监控。无论是在院即时结报和自费后到医保经办部门报销均能审核住院费用明细,相关医保报销均按现行医保政策核定。
三、管迎悦同志“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快我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办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符合我局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营业务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优先评估,纳入医保定点,开通医保结算系统。
回顾今年提案的办理过程,委员们的各类提案,积极推动了我局的工作,也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和思路。对一些合理的建议,积极整改,融入我们的工作之中。对一些难以即刻实现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加之完善。为推动我市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不懈地努力,积极地工作,以回报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