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2020年,**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优化不动产登记指标。我中心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核心位置,开通建设了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微信服务公众号和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网上办事大厅,配备自主服务终端查询设备,通过整合资源、延伸服务,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启动“容缺办理”机制,在确保申请材料和登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实现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换证、查询登记1小时办结;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实现了同一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对按揭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实现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按揭转现房抵押的合并办理,实现了跑一趟办两件事。
(二)房地产市场运营情况良好。全市1-11月份商品房累计批准预售面积213.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318套,面积1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18%;商品房累计销售9395套,同比增长22.65%,销售金额623812.69万元 ,同比增长23.38%;成交均价528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61%,全市二手房累计交易 793套,10.3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9449.15万元,均价2834元/平方米。
(三)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7061本、《不动产产权证明》10963份,整理、装订各类档案34847卷,开具房屋查询证明9235份,提供查询服务34864人次,提取复制档案资料47678次份;各所及业务口对全市企业实行7×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利用周末或下班延时加班办理各类登记业务37次;针对老弱病残提供上门服务16次;及时向办事群众发送办件领证信息,全年共发送温馨短信提示1.3万多条,不动产权证书邮寄上门8份。
(四)商品房备案、资金监管程序逐步加强。共完成网上登记备案住宅用房9100套,面积117.22万㎡;备案商业用房693间,面积5.64万㎡;审核上报了31家开发企业40个项目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共办理存量房网上挂牌1242件,网上合同备案1299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5426件,监管金额42.5亿余元;共为41家企业办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1296次,拨付资金58.5亿余元,并为支持企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证金由20%下调至10%。
(五)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逐步规范。执法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审验把关7000余套,对无预售证售房、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共立案、结案18起,处理中介纠纷8起;装饰办对全市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共巡查工地106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2份,并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装修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标准,对2个省控监测点周边2公里内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租赁办、执法队、市场办对我市全部中介机构进项专项治理,对全市7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违规行为的9家中介机构进行限期整改,其中5家已整改完毕,另外4家违法线索已移交我市场监管部门。
(六)评估、测绘等顺利开展。评估公司共完成评估业务968宗,评估房屋面积62.83万平方米,测绘公司完成了17个商业住宅小区的房产预测绘工作,完成预测绘房屋面积50万平方米。完成了13个小区的房屋竣工实测,实测房屋面积47万平方米,共出具房屋分户图3万余份。
(七)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化解对策和稳控措施,采取上门调解、会商协调等手段,及时稳妥化解,最大限度地杜绝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情况发生。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400余人次,共收到各类信访件64件,已结案64起,答复率为100%,正在稳控处理2件,自立案件8件,全部处理完毕;信访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率100%。
(八)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助力脱贫攻坚。我中心共抽调干部职工61人,派驻磨街镇黄沟村,鸠山镇天垌村等7个村,分包贫困户165户,先后筹集物资13万余元支持分包村集体经济发展,为贫困户送去家具、棉被、饮水机等物品改善贫困户家居环境,目前我中心所分包的贫困户已全部实现脱贫;二是积极响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全中心志愿者人数达246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6次,参与“文明天使”志愿服务活动人员1300余人次;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爆发初期,我中心响应上级精神,迅速做出行动,成立不动产中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每天出动20余名志愿者在古钧台社区、北街社区等7个社区门口设置卡点,实施白天12小时不间断值班,对社区出入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不动产中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在疫情期间共参与400多人次,服务时长达4694小时,至今为止,仍坚持每天做好境外返禹人员排查登记和国内重点地区返禹人员情况登记。
二、2021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部署,做好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统一受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设置绿色通道,对紧急性的重大项目、关系民生的紧急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实行特事特办、直通快办,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全面启动“容缺办理”机制,因企施策、先期介入,对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7x24小时服务制度,凡是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分节假日,根据企业需求预约办理随来随办或根据企业需求上门办理,将规定的办结时间压缩至当天申请,当天办理,解决其“办证难、融资难”问题。
二是维护好**不动产登记交易微信服务公众号、**不动产登记交易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并陆续接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上,办事群众可以在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及打印自己的不动产登记办理进度、权利记载、预告证明、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个人住房信息等功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是做好不动产登记平台利用其它12部门共享数据工作,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自然资源部内网共享数据服务,获取公安、民政、工商、卫计委、编办、司法、银保监会等横向部门共享数据,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材料能通过共享获取的不再让申请人提供获取公安、民政等部门共享数据,让企业和群众只要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减少群众办理业务所提供的要件,解决“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等麻烦,实现“一网通办”、
四是完成“好差评”系统线下对接工作。根据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好差评”系统线下对接工作的通知,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接入省统建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评价服务,根据群众提供的评价意见及时作出改进,使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
一是加大对售楼部监管力度。中心执法队按片区对全市所有售楼部进行划分,定岗定人,对无预售许可证售房、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查处,严厉打击变相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有问题的售楼部张贴通告告知群众,并公布举报电话,全力维护我市购房群众的利益。
二是加强全市商品房限价备案管理。做到“监管前移”,要求开发企业在备案之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申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对“一房多卖”、私自抬高价格的企业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房地产信用管理。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使群众买房时可以了解开发企业信用情况。
(三)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整治力度
一是从严治理中介机构违规炒作、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不定期到中介机构监督“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和私自拟定“阴阳合同”赚取差价等问题。
二是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禹不动产【2020】15号)文件精神,不定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发改委、网信办等部门对我市没有备案的“黑中介”进行清理,做到发现一家,关停一家;
三是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业行为。设置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资金存放的平台,解决因二手买卖双方因互不相识造成的资金安全问题,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切实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